大众传媒、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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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解读 来源:何晶   时间:2009-1-4

虽然“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已经成为本世纪以来国内新闻传播学界常常用到的一个概念,被运用到解读大众传媒与公共利益、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等研究议题中,并且日渐升温,但是,对于大众传媒、公共领域、公民社会三个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作为连接大众传媒与公民社会概念的关键词——“公共领域”的内涵与适当性,尚缺乏必要的梳理,也较少在对这些基本概念进行清晰把握的基础上来分析国内的媒介现实。本文即尝试从对“公共领域”这一基本概念的解读入手,在国家-社会-公共领域/大众传媒的框架下来解读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大众传媒的相关实践。
   
      公共领域、公民社会与大众传媒
   
      根据哈贝马斯的描述,公共领域是随着欧洲公民社会的形成出现的。所谓公民社会,有多种面向(Frolic,1997)。但它“首要地存在于自治个人的理念和社团、信任、基于共同普遍原则之上的个人间的相互依存之中。”(Seligman,179)换句话说,公民社会是一个介于社会和国家之间,以自治个人组成的社团为主体、志愿参与、由公民自主管理和决定其事务的领域。个人对于公共事务发表自由看法,通过讨论和论辩达成共识是公民社会运转的基本制度之一,换句话说,公共领域既是公民社会的产物,又是其现实基础。
   
      公共领域、公民社会这对概念是和民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共领域因为强调公共讨论的自由准入以及对国家权力的监督而体现出对民主的维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认为公共领域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以公众舆论为基础的政治合法性。“公共领域……对政治权力通过社会舆论进行公共监督和批评。这一以公众舆论为基础的政治合法性,正是公共领域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许纪霖,2003)
   
      而在大众媒体时代,“社会舆论”的主要生产场域就在大众传媒领域。“在公共领域中,整个社会透过公共媒体交换意见,从而对问题产生质疑或形成共识。”哈贝马斯所描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过程,是以咖啡馆、茶室、沙龙、剧院、博物馆、音乐厅等场所为活动空间,以对报刊的阅读及讨论为主要内容,通过私人社团、学术协会、阅读小组、共济会、宗教社团等形式成长起来的,报刊内容是其讨论和论辩的核心。随着资本主义报业、尤其是政党报刊的发展,大众媒介空间更逐渐成为公共论辩的主要阵地。因此,以报刊为代表形态的大众传媒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具有突出地位。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电视、互联网等新兴电子媒介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和发展着公共领域的面貌,也对公共领域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答格林甚至说“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在当今时代就是指向大众传媒,尤其是通过其记者所具有的作用,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帮助公民更多地了解世界,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论辩、对采取何种行动做出明智的决定。”(Dahlgren,1)
   
      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共领域、公民社会以及民主政治是合而为一的关系,在通过公民社会的道路上,大众传媒理应扮演积极的角色。
   
      中国语境中的大众传媒、公共领域与公民社会
   
      由于黑格尔说中国是一个没有“社会”的国家,西方学者对中国的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始终抱有浓厚的兴趣。1989年之后,西方学者对中国公民社会的讨论出现高潮。国内的研究并不比国外滞后,上个世纪80年代,经济学界、哲学界、社会学界也出现了对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讨论热潮,在经过了80年代末期的短暂沉寂之后,1992年之后再度勃兴,(He,2003)至今方兴未艾。
   
      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关注并没有对大众传媒给予足够重视,在这一理论热潮中新闻传播学界缺位。这和中国新闻传播学自身的发展过程有关。作为一门改革开放以后才得到建设和发展的年轻学科,当时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闻传播学还不具有足够的理论储备。倒是历史学家许纪霖(2003)在论证近代上海公共领域的形成时,强调了大众传媒的重要性,“将《时务报》的创刊视作上海公共领域的起点”,并论证在整个近代上海,报刊都是公共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但遗憾的是,甚少有新闻学者对中国大众传媒和中国公共领域的发展进行这样翔实严谨的历史考察。
   
      展江是国内较早触及到“公共领域”这一命题的新闻传播学者,在2002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一文中,他着重对哈氏有关公共领域论述中有关传媒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和评价。在其之后的另一篇论文《警惕传媒的双重“封建化”》中,更进一步用“公共领域”理论模型来解读中国传媒的发展现状,论述了由于国内媒介规制人治传统和市场机制下广告和公共关系的侵入,使得当今中国传媒“双重封建化”初露端倪。最近几年来,关于传媒公共领域的讨论呈现增多的态势,但对于公共领域基本状况的把握似乎还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评价标准。
   
      在哈贝马斯的论述中,公共领域有两个重要的指标:质量——理性、批判性话语的质量或形式;数量——公众参与的数量或者说公共领域自身的开放性。(Calhoun,1992:4)换句话说,公共领域以公众的平等参与、理性沟通为要点。我们可以尝试从这两个角度来审视当前中国公共领域的特点。
   
      首先看参与的数量问题。这里所讲的数量,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绝对数量,实际上是指公共领域是否对所有人开放,是不是所有公众都能够自由、平等地加入其中,而并不只是少数人的参与。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哈贝马斯所分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个有限制的空间,参与者局限于受过良好教育、有私人财产的白人男性。这也是哈贝马斯遭到较多攻击的一点,很多研究者认为他忽略了对平民公共领域和女性公共领域的研究,哈氏本人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在哈贝马斯所分析的特定的公共领域,是以参与者的平等、自由进入为根本特征的。在我们这里的讨论中,超越了哈贝马斯狭义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在更宽泛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概念,即分析整个媒介空间的参与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看见,在当下中国的公共话语空间中,一个明显的现实就是:参与的不平等性,并非所有公众都能够进入其中。政治准入和市场选择机制同时发挥作用。在中国媒介的规制传统中,政治要求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准入机制。而80年代以来的市场化力量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要素,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我国公共话语空间的面貌。纵观目前的媒介空间,体现出明显的市场选择和排斥机制。即精英群体如富人阶层、中产阶层、知识分子占有话语优势,劣势群体如农民群体、工人群体地位边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阶层分化明显,甚至出现结构性断裂。(孙立平,2003)这种现实同样反映在大众传媒领域。九十年代出现、现今愈演愈烈的传媒“中产化”倾向就是一个明显的表征。大量媒体、包括严肃的时政报刊都纷纷亮出“为中产阶层服务”的口号,市场上充斥着面向“三高人群”(高学历、高收入、高消费)的高档报刊或影视产品。而与此同时,面向城市工人、进城农民工、农民的媒介产品呈现出明显弱势。对比中国现实的社会结构,可以看见这样一个显见的事实:在当前中国的公共话语空间中,出现与现实社会结构相反的结构性失衡——占社会少数人口的精英群体占有优势话语资源,占社会多数人口的弱势群体处于话语边缘地位。“三高人群”所占人口比例甚小,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2年的调查,当今所谓的中产阶层最多不超过总人口的15%。公共领域的民主色彩首先在于实现公众的平等参与,而显然,当前市场的自由选择机制成为实现这一点的突出阻力之一。
   
      从公共领域参与的质量来看。随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政府对媒体作用的认识转变和传媒改革的推进,中国媒介空间对政治议题的讨论有了很大变化,批判性的力量在增强。1994年以来,自上而下推行的“舆论监督”为中国公共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对于党和政府行为的有限度监督使得中国传媒具有了对政府行为进行批评的合法性基础,这恰恰是公共领域形成的基础性要求之一,即社会公众逐渐形成为对国家权力的监督。而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大众传媒为主体的民意表达更显现出影响政策进程的潜力。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媒介报道对司法过程的积极介入以及所引起的“媒介审判”现象,揭示了中国日益成长的“公民社会”对公共领域的监督和批判功能的强烈要求。(周海燕,2006)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可以被看作一个标志性事件,有媒体将2003年称为“公民权利元年”,这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被看作是公共领域所推进的民意表达的进步和公民社会力量的显现。2007年厦门“PX事件”更是对公共领域、政府和社会公众三方力量关系的一个清晰呈现。在这一事件中,媒体、公众力量的结盟和对政府构成的舆论压力以及政府做出的良好回应使我们可以看到适度批判和理性沟通力量的成长。另外,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推进,也为构建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为大众传媒更为有效地执行监督、批判的功能提供了制度保证。当然,在现有的新闻媒体规制制度之下,目前的这种批判和对话空间,整体而言依然是以政府话语作为主导的。
   
      因此,虽然从公共领域的结构来看,目前精英话语优势明显,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会发现中国公共领域建设的进步。至少在公共领域中,已经打破了原先舆论一律、党和政府话语一统天下的局面,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并在某些时候形成对党和政府的监督与批评。如果我们借用哈贝马斯的分析框架,可以清晰地解读这一变化:即在国家-社会关系架构中,公共领域已经开始呈现出与国家的对应关系,即改变其原先绑缚在国家一方的身份,初步具有了与国家对话的能力,迈向成为建构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第三方领域的步伐。
   
      结语
   
      公共领域的生命力在于作为一个具有理性和批判性的公共话语空间,它可以形成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批判,这是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制度保证,也是民主社会政治合法性的舆论基础。当我们从“公共领域”这个角度来审视中国媒介话语空间的现状,可以看到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在大众传播的公共性和批判性上已经有了渐进的进步。当然,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如公共领域进入的不平等性、舆论批判中国家力量的依然强势、公共领域并未成为一个独立于国家之外、有着自身运作逻辑的空间等。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公共领域有在国家力量和市场力量双重挤压下呈现的“再封建化”的苗头,是否可以称得上再封建化尚待商榷,但国家、市场、公共领域的博弈显然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在现有的格局之下,突破的路径也是存在的。如通过国家力量来尽可能地保证公共领域的平等进入,增强弱势群体的表达空间,如补贴创办特定报刊、开辟广播电视特定时段,投入人力财力保证弱势群体话语的内容质量。就公共领域的参与质量而言,一方面需要政府媒介管理层面理念的进一步放开,另一方面更需要媒体坚守职业操守,在已有的活动空间中坚持对国家、对市场的理性批判。
   
      正如哈贝马斯1999年在关于公共领域的答问中所说到的,尽管在将西方理论套用到中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便是如此:“经济的进一步自由化和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民主化,将最终促进而且也需要民主形式的舆论必须植根于其中的、我们称之为政治公共领域和联系网络的某种等价物。”我们并非宣称中国的发展道路一定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的过程吻合,但众多观点已经表明至少在公共领域与民主社会的关系模式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中国大众传媒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在向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靠拢的种种表现也使得我们对公民社会、民主社会建设更有信心。这也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对于中国的大众传媒寄予希望的原因。
   

   来源:全国社会学2008年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