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羊作俑,让儒家蒙冤---翻一个两千多年的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9:48:37

是公羊作俑,让儒家蒙冤---翻一个两千多年的案

自汉以后,“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被普遍视为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态度,进而被视为历代避讳的总原则。这是五四以来儒家受到批判最多而儒家最难反驳的一条罪行。这堪称对儒家和孔子最严重、最悠久的一个误会。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非孔子说、非圣人说,不是儒家的原则义理。它出自于公羊家,是公羊家对《春秋》的冒昧总结和过度解读。是公羊家或者后人将公羊家言强加给儒家的。

 

《春秋-闵公元年》原文是:“春王正月。齐人救邢。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冬,齐仲孙来。”《春秋公羊傳》对“冬,齐仲孙来” 一句的釋文曰:

 

“是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外之也。曷为外之?《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

 

据董仲舒解释,齐本无仲孙,书"齐仲孙"实指公子庆父。公子庆父乃庄公庶兄,称之为"齐仲孙",是为了系之于齐,乃为亲者讳。为什么讳?讳其弑二君之大恶也。(详见《春秋繁露·玉英》)

 

《春秋公羊傳》和《春秋繁露》都有妄自猜测和过度解读之嫌。

 

据《左传》:“冬,齐仲孙湫来省难。书曰仲孙。亦嘉之也。仲孙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对曰:难不已,将自毙,君其待之。公四: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

 

赵伯雄先生按:左氏在为这条经文作传的时候,一定是有《春秋》以外的其他史料(很可能是齐国的史册)作依据的,看他详细地记述仲孙与齐君的对话可知。而公羊家显然缺乏这一项史料依据,他们不知道“齐仲孙”究竟是齐国的什么人,于是乎想当然地认为“齐仲孙”就是原来鲁国的那个公子庆父,他之所以被称为“齐仲孙”,是由于他逃到了齐国的缘故。《公羊传》同时引本派先师“子女子”的话说:“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完全是一种猜测。这种猜测固定下来,遂成为《公羊》的“义”。(《春秋学史》)

 

过度解读堪称公羊学家的习惯。他们所读出来的《春秋》大义微言,有的符合儒家义理,有的偏离,有的近乎“画鬼”。如陈寅恪先生所说:“因其(经学)材料残阙寡少及解释无定之故,转可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譬诸图画鬼物,苟形态略具,则能事已毕,其真状之果肖似与否,画者与观者两皆不知也。”

 

公羊家解读、阐发的不少符合儒家原则的《春秋》大义、外王正理,由于不符合专制主义的根本利益,汉朝以后郁而难彰。而出于《春秋公羊傳》的“三讳”因为容易且适合被重权利用,遂作为春秋大义而隆重宣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的《春秋》根本不是当做纪实性的史书来写作的,故不能用史书的标准去衡量。

 

据公羊家言,《春秋》以孔子诞生为基点,将二百四十二年间的十二世分为孔子所传闻世,孔子所闻世、孔子所见世。真实的情况是,春秋时代,诸侯挟持天子,大夫放逐诸侯,家臣反叛大夫,“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所传闻世”固然为据乱世,“所闻世”和“所见世”更是“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虽然春秋时代距孔子愈近而世愈乱,但在《春秋》经中正好相反,“世愈乱而文愈治,春秋笔法愈谨严,礼法愈完备”,与历史事实是完全颠倒的。如果按照史书标准,简直可以说孔子造假历史呢。为什么呢?

 

因为《春秋》一经所写乃孔子“理想化的历史”,以孔子传闻世为据乱世,以孔子所闻世为升平世,以孔子所见世为太平世,以鲁国二百四十二年象征人类历史之缩影。(公羊学“张三世”,将人类历史分为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阶段。)

 

以所闻世为升平世,以所见世为太平世,必然要省略掉所闻世所见世某些“大人物”的糗事,目的不在于“讳”什么,而是为了让历史符合王心所加的“理想”。

 

因此,就算《春秋》一书“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说法成立,“三讳”也仅是“托史寄义、托事明义”之书的特征,有它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不能将它扩展为修史原则,更不能延伸为政治原则。

 

另外,孔子修《春秋》,但不可能毁去鲁国、其它各国及周王朝的史书,更无法逆料秦始皇的焚书浩劫。他一定以为,在《春秋》经中省略掉所闻世所见世某些丑恶不会影响历史事件及人物的真实。后人只要把鲁史及有关史料与他所修的《春秋》对照一下,就更明白了。

根据儒家义理,孔子不可能认同“三讳”为修史原则和政治原则。

 

《论语卫灵公篇》载:“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孔子盛赞卫国大夫史鱼言行正直刚直像射出去的箭一样,可见孔子是以“直”为史官美德的。

 

孔子还曾盛赞晋国上大夫叔向之直。“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由义也夫,可谓直矣!”(《左传·昭公十四年》)如果是无关大局的“攘羊”小事,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如果象叔向弟弟叔鱼那样激起朝廷动乱,威胁到社稷稳定,触犯了礼制的上限,孔子则赞赏“不隐于亲”,认同叔向“三数叔鱼之恶”,付诸刑律。

 

《春秋左氏传》宣公二年言:“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可见孔子的思想取向。上述孔子之言,比起公羊家的解读来,不仅可信度更高,而且更符合儒家仁义礼智信等基本原则吧。

 

至于说“孔子在《春秋》中为掌权者讳,对于当时那些不利于“尊者”的事件和史实往往讳而不言”云云,更是无知的污蔑。相反,《春秋》责备贤者,“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乃直言、“直书”的典范。

 

杜预《春秋序》说:“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义,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朱熹指出“《春秋》只是直载当时之事”,“孔子但据直书而善恶自著”,李晚芳言:“昔孔子之作《春秋》也,心天地之心,法帝王之法,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

 

公羊家的过度误读和后儒的“无限上纲”,加上专制主义的利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影响。历代王朝从中引申出避讳史学并将之制度化生活化,使“三项基本原则”在历史编纂、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避讳学”亦不断发扬光大,什么君讳、圣讳、宪讳、家讳、师讳、俗讳等。然而将此“三项基本原则”的“发明权”归之于孔子,实在是冤哉枉也。“三讳”本非儒家大义,误读误导达两千年呀。2010-10-22东海儒者余樟法

 

附言一:

《公羊春秋》作为家学,最初只是口耳相传,至公羊高的玄孙、汉景帝时人公羊寿方与齐人胡毋生(《汉书》作胡母生)合作,将《春秋公羊传》定稿“著于竹帛”。所以《公羊传》的作者,班固《汉书·艺文志》笼统地称之为“公羊子”,颜师古说是战国时齐人公羊高,《四库全书总目》则署作汉公羊寿。

 

附言二:

《春秋》不是史书是什么书呢?那是一部托史寄义、托事明义的儒家经书,是“文以载道”在史学领域的应用,“借史传道”。

孔子自己说过:“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孟子》)孔子既非史官,更非天子,却在《春秋》中借用史笔的褒贬、体现天子的赏罚,故自称“窃取”,可见孔子自己明明白白地承认,他作《春秋》是别有用心和目的的,是“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

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孔子以《春秋》代行天子之事(贬退讨)。本来天子才有“制法”的资格和权力,孔子作为一介布衣这样做,从理想层面言是尽自己的文化历史责任,从现实角度看是越俎代庖大僭越,有大罪。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

司马迁称《春秋》为礼义之大宗,又说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又说:有国家者,不可不知《春秋》。又说:“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史记》)。司马公明明白白说孔子作《春秋》是为了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

史重事实,经重义理。朱子言:“以三传言之,《左氏》是史学,《公》、《穀》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在对待《春秋》的态度上,汉初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今古文”之争。古文学家仅以史学家教育家目孔子,贬《春秋》为史,今文家认为孔子更是政治家哲学家,褒《春秋》为孔子“行天子是事”、为万世立法的外王经典(关于政治、社会的学说)。

清代著名今文学家皮锡瑞曰:“经史体例,判然不同,经所以垂世立教,有一字褒贬之文,史止是据事直书,无特立褒贬之义”所以皮氏断言:“但知借事明义之旨,斯可以无疑矣”、“《春秋》是经,《左氏》是史,后人不知经史之分,以《左氏》之说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预之说诬《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皮氏区分了经史的不同,指出了《春秋》是经非史。

熊十力先生对《春秋》十分推崇,在《读经示要》中说:“二经(指《易经》和《春秋》)制作皆极特别,皆义在言外”,“易假像以表意”而“春秋假事以明义”,认为《大易》和《春秋》皆为经而非史。公羊家当然不是不知道“《春秋》是经非史”这一点。我想,在总结“三讳”原则时,他(戓他们)可能是采取双重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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