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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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07-22 浏览次数: 269 字号:[大中小 ]
各庭、室、处、局、科、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制定的《2009年远安县政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远政法〔2009〕6号),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结合法院实际,院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起到年底结束,开展法院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四访”活动。努力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化解不和谐因素,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四访”活动,进一步落实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有针对性地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疑难信访问题和涉法涉诉上访积案,下大力气集中化解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三分离”信访事项,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促进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落实群众路线,改进群众工作,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全院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三、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四访促和谐”工作,院领导要带头化解涉法涉诉上访难案、积案。按照《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远法发〔2008〕11号)文件要求,每周二为我院领导信访接待日,法院正、副院长每月至少安排l天时间接待信访群众(具体时间安排由立案庭负责并公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应积极接待群众来访。在开门接访的同时,要适时进行约访、下访和回访活动。通过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经常性地开门接访察民情、主动约访排民忧、带案下访解民难、上门回访暖民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三步进行:
(一)动员部署。通过动员,各部门应认真梳理本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切实摸清底数,确定重点信访难案积案和工作重点,报立案庭统一登记,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开展活动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全面排查。要按规定要求,每月定期排查梳理本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摸清具体情况,理清法律政策,剖析引发原因,找出问题症结,由立案庭汇总,及时纳入“四访”的工作内容。
二是开展“四访”。开门接访是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正、副院长在立案庭大厅接访,由立案庭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院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办公室接访;主动约访是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进行接谈,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上门回访是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三是包案处理。对纳入“四访”的信访事项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四是督导落实。要把“四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社会求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四访”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院领导的接访台帐由立案庭负责,各业务部门的接访由各部门负责填写,每月填报一次,报立案庭汇总。
(三)检查总结。全院要将“四访促和谐”活动纳入2009年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并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各部门要注重研究“四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填报“2009年‘四访’活动登记表”,立案庭负责汇总,并上报工作情况,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四访”活动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好“四访促和谐”活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四访”协调服务工作由办公室、立案庭、监察室承担,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案件梳理、建立台账、数据统计、检查总结等具体工作,立案庭负责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附:《远安县人民法院“四访”工作台帐》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9年县人民法院“四访”工作台帐
序号
信访人
姓名
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发生地
责任
单位
问题产生原因
接待处理意见
办理结果
接访时间及接访人签名
约访时间及约访人签名
下访时间及
下访人签名
问访时间及问访人签名
发布日期:2009-07-22 浏览次数: 269 字号:[大中小 ]
各庭、室、处、局、科、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要求和县委政法委制定的《2009年远安县政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远政法〔2009〕6号),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结合法院实际,院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起到年底结束,开展法院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四访”活动。努力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化解不和谐因素,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四访”活动,进一步落实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有针对性地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疑难信访问题和涉法涉诉上访积案,下大力气集中化解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三分离”信访事项,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促进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落实群众路线,改进群众工作,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全院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三、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四访促和谐”工作,院领导要带头化解涉法涉诉上访难案、积案。按照《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远法发〔2008〕11号)文件要求,每周二为我院领导信访接待日,法院正、副院长每月至少安排l天时间接待信访群众(具体时间安排由立案庭负责并公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应积极接待群众来访。在开门接访的同时,要适时进行约访、下访和回访活动。通过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经常性地开门接访察民情、主动约访排民忧、带案下访解民难、上门回访暖民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三步进行:
(一)动员部署。通过动员,各部门应认真梳理本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切实摸清底数,确定重点信访难案积案和工作重点,报立案庭统一登记,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开展活动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全面排查。要按规定要求,每月定期排查梳理本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摸清具体情况,理清法律政策,剖析引发原因,找出问题症结,由立案庭汇总,及时纳入“四访”的工作内容。
二是开展“四访”。开门接访是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正、副院长在立案庭大厅接访,由立案庭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院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各部门负责人可在各自办公室接访;主动约访是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进行接谈,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上门回访是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三是包案处理。对纳入“四访”的信访事项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四是督导落实。要把“四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社会求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四访”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院领导的接访台帐由立案庭负责,各业务部门的接访由各部门负责填写,每月填报一次,报立案庭汇总。
(三)检查总结。全院要将“四访促和谐”活动纳入2009年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并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各部门要注重研究“四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填报“2009年‘四访’活动登记表”,立案庭负责汇总,并上报工作情况,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四访”活动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好“四访促和谐”活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四访”协调服务工作由办公室、立案庭、监察室承担,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案件梳理、建立台账、数据统计、检查总结等具体工作,立案庭负责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附:《远安县人民法院“四访”工作台帐》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9年县人民法院“四访”工作台帐
序号
信访人
姓名
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发生地
责任
单位
问题产生原因
接待处理意见
办理结果
接访时间及接访人签名
约访时间及约访人签名
下访时间及
下访人签名
问访时间及问访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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