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革命”的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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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革命”的两个方向
古吕
来源:太阳报|2008-09-18|
中共中央披露,即将在十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讨论「三农」问题,并将有重大改革。所谓「三农」问题,官方口径就是农民、农业、农村三个农字的问题。但现在许多学者说,不应说三农问题,应该说四农问题,加上一个农地问题。有些甚至说,就三农问题,其实只有一个问题是重要的,就是落实粮食产量保证在安全线以上的问题。今年以来,国际粮价大幅上涨,幸亏国家储备粮充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由于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清醒,划定十八亿亩粮地的红线以及配套设施,问题目前不突出。现在矛盾尖锐的是农地产权及相关利益问题,也就是说,现在只有一农问题,即农地问题。
制度改革前所未有
那麽,三中全会的农地问题将如何解决呢?现在北京盛行一个概念,叫做「新土地革命」或者「新土改」。
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邹东涛指,中共十七大以后,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进入了统筹城乡发展、深化综合改革的新阶段。在这次三中全会上,中央一定会从多方面推进农村改革,而这些政策肯定会有重大的理论突破,包括农村产权制度、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农村金融体系和户籍制度在内的多项制度均会进行重大改革,而其中一些改革政策也是这三十年中所未有的重大举措。
事实上,农村产权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农耕地;第二,宅基地,就是住宅地。对于当前农村耕地承包制,目前透露的主流意见是「当前土地承包办法应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完善,合理科学配置土地资源,鼓励地方探索土地承包权的各种有效流转形式,包括在不改变土地的农用地性质前提下发展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
对于宅基地,主流意见也认为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国家应赋予农民对宅基地的永久性用益物权,这对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搞活农村金融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应鼓励支援各地探索宅基地流转和抵押的办法,保护和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应有权益。
基本上,这种思路是「私有化」思路。他们认为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不仅不利于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不利农村劳动力转移,严重阻碍城镇化进程,故建议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纳入总体规划的土地、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形成统一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流转,并利用市场调节採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入股等形式,实现土地资本化、规模化经营。
「土地私有」势起激辩
可以说,现在大陆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例如不久前的瓮安事件,根本就是土地问题。「私有化」可使产权清晰,但左派坚决反对。他们说,第一次土地改革是分地主的地,现在是要分国家的地、分集体的地,是百分之百资本主义复辟,最后土地其实是落在大地产商和贪官手。去年公布的地产发展商囤积土地榜,多间在本港上市的地产公司榜上有名。他们当时就说,这也不符合邓小平「共同富裕」的改革开放初衷。因此,相信三中全会将有激烈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