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老师名讳与“砸死一畜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0:03:43

    从前,有个县官名叫“杨风楼”,此官僚气冲天,不但严禁人直呼其名,连“杨”、“风”、“楼”三个字都不许提,甚至同音字也不让说。

    一天,一股大风将一座危楼刮倒,砸死了一只山羊。按旧制,倒房是大事,须上报县官,但因此事涉及“羊(杨)”、“风”、“楼”三个字,无法避开县老爷的名讳,地方小吏都不敢报告县官。

    有个读书人站出来,向县官报告所发生的事:陡起一阵狂,刮倒房上房,砸死一畜牲。县官听不懂,让他说清楚。读书人不敢说,直到县官拍板称“赦你无罪”。读书人才说道:陡起一阵狂———风,刮倒房上房———楼,砸死一畜牲———羊(杨)。县官听后气得差点晕倒……

    这是在读师范时听讲座,一位教授讲的故事。他告诫我们师范生:常人“好为人师”放在行动上,老师“好为人师”落在称谓上,有人不叫“老师”心里不痛快,直叫姓名更是意见天大,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老师,毛孩子都叫你姓名不称老师,一般人不能容忍,会跟学生置气,这很要不得———孩童无知,老师博学,怎能跟学生一般见识?更何况,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叫一叫又何妨,何必逼人当面尊称背后骂“畜牲”?

    昨日读报,赫然看到新闻:12月17日,江苏涟水县郑梁梅中学初二15班的学生张小新仅仅喊了一下初二22班班主任樊某(女)的名字,就被对方拳打脚踢。随后,樊某还把他带到22班,要求班里65名学生排队上前,每人打他一个耳光。

    红颜一怒为名讳,自尊反取辱师羞;是非曲直人自明,劝师开明莫讳名。不知这位樊老师知道否,在讲求尊卑的古代有“不许以下犯上”的禁令,官员在名讳上大耍官僚作风,还有点底气;而在当代,法律早明文严禁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对14岁的学生拳打脚踢,组织65名同学挨个打他的嘴巴,让更多的孩子受到“伤害”,这不是失师道、辱师名的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新时代,谁还操守腐朽发霉的“讳名”,就请再听一遍“砸死一畜牲”的故事吧。□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