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为何难以“治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5:07:09

今年以来,律师的执业环境愈来严酷,律师遭受毒打、报复、甚至遭到某些势力的刁难、骚扰、绑架等事件层出不穷;更为可悲的是,整个社会保持了高度一致的沉默。而律师界本身也早已剩下一幅干瘪的躯壳,失去了灵魂和血肉,无声地躺在那里,任人蹂躏踩踏。

与中国律师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外的同行们,他们在国家管理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及在社会生活中所有享有的巨大的职业自豪感真的让我们无地自容。看看美国的律师吧:他们起草了美国建国的奠基性文件《美利坚全国全体代表大会宣言》、《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在宪法最后的文本上签字的39人中有24位是律师的大名,在短短的200多年的历史上,从政的人中间有一半出身于律师,四十三位总统中有二十六位是律师,美国参议院中三分之二的议席和众议院一半以上的席位是律师,至于部长、州长等官员,来自律师界的,更是不计其数。

两者对比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即律师治国生于民主而死于专制。

治国需要从制度层面去思考问题,而制度层面就是国家游戏规则的制定和运用,只有具有法律素养和对制度层面的彻底领悟,才能在整体上对国家的有效管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和宏观的把握。不仅如此,由于法律本身所具有的规则、公平、正义及诚信属性,律师在法律精神的长期浸染和洗礼下,就会本能地把规则、公平、正义及诚信属性应用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之中。当一个律师治理国家或干预社会生活时,他就会对一切违反规则、公平、正义及诚信原则的行为产生天然的条件反射,并进而极力阻止。

这就要求律师治国必须有一个与之相容的政治模式,否则,律师治国就是一句空话。这个政治模式便是民主宪政制度。

而中国是个“王者天下”的社会,信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个“家天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各种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依据均依据这种依附关系来决定,即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这必然导致这个”王者天下”与本能地把规则、公平、正义及诚信原则应用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之中的律师之间形水火不容、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关系。其结果是,“王者天下”利用历史的惯性力和几千年来的浩荡皇威把中国律师刚刚萌动的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激情和热望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

这也就是中国律师至今难以安身立命的最大原因。

时代发展至今日,那些舞文弄墨的政客们已显然不能胜任管理我们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王者天下”,而律师们又不能容身其中。于是,讲究实用主义和机械原理的工程师们逐步走向我国的政治舞台,并窃据了各级领导职位,出现了所谓的“工程师治国现象”。他们放弃了原来的专业,对牛弹琴,玩起了政治,极力排斥具有先天性治国才干的律师们参与到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

工作讲专业对口,治国需要有专攻。最有资格治国的律师们只能苟活着,而专攻无术的工程师们却霸据高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其结果是,实用主义泛滥,理想主义退潮,人文情怀淡薄,社会道德沦丧。我们离民主、自由、法治的中国是愈加遥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