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约定俗成就称之为实际的名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34:23

3、约定俗成就称之为实际的名称

【原文】名无固1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2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3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译文】名称没有一定要相宜的,大家约定来命名,约定俗成就称之为相宜,不同于约定的那就称之为不相宜。名称不一定要指实物,大家约定来命名实物,约定俗成就称之为实际的名称。名称一定要好,经过改变而不违反大家意愿的就称之为很好的名称。物有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的,有形状不同而实质相同的,这可以区别。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的,虽然可以合用一个名称,但要称之为两个实物。形状变化而实质没有区别而又不一样的,就称之为变化,有变化而没有区别,就称之为一种实物。这就是事物之所以要考察稽查实际来制定的办法。这是制定名称的关键。后代君王之确定名称,不可以不明察这些。

【说明】本节是对命名的办法的探讨,荀子强调的一点是,必须要约定俗成,也就是要大家认可,如果是某一个人突发奇想,指鹿为马,即使人们当时迫于压力承认这个名称,但这个名称也持续不了多久。所以万物的名称一定要大家的约定俗成,这个名称才会被大家所承认。实际上我们做事也是这样,某个行为方式的对错,也要大家的约定俗成。所以,礼——社会行为规范——就是大家的约定俗成,违背了礼,也就违背了大家约定俗成的东西,也就是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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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固:《书·多士》:“惟天不畀允罔固乱。”《老子·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左传·桓公五年》:“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楚辞·屈原·涉江》:“吾不能变心以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这里用为一定要之意。

2.径:《管子·兵法》:“径乎不知,发乎不意。”《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昔赵衰以壶飱从,径,馁而弗食。”郦道元《水经注》:“河水南径北屈县故城西。”这里用为经过之意。

3.数:(shù竖)《周礼·地官·大司徒》:“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老子·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孟子·告子上》:“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荀子·荣辱》:“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荀子·解蔽》:“数为蔽:欲为蔽,恶为蔽。”《韩非子·饰邪》:“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商君书》:“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这里用为道数,方法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