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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l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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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三级

中教三级, 积分 2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 积分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pcb{margin-right:130px} 一般人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冲击学校,并在全国蔓延,一些学校时常无法进行正常教学,只要谁想到学校敲竹杠,都可任意找个歪理,学生出事了,管他是不是学校或老师的责任,先把班主任打一顿再说,已是司空见惯,而且老师只有挨打的份儿,不可有反抗的表示。
  
  一个学校,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少则几十人,多则上万人,学生死伤现象本是自然的事,有身体原因意外死亡的,有因受挫而自寻短见的,有因种种原因死于校内或校外的,学生之间由于闹矛盾吵架互伤的,由于体育活动或嬉戏误伤现象也是常有的,且是难以避免的。
  
  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本应是老师份内的事,古人云:“教不严,师之惰,苟不教,性乃迁”。可是现在一个教师连批评教育学生有时都成了错误,有的将其视为体罚或惩罚学生或工作方法欠妥,就象过去那个荒唐的时代一样,老师不能指出学生的缺点,不能对学生的“革命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否则就会挨批挨斗,被打成黑帮。那个黑暗时代所耽误和危害的根本不是一代人,在精神和灵魂上受害的是几代人,我们本应汲取这一血的教训,悲剧本不应重演,但就目前形势来看,这一悲剧正在重演。北京海艺学生侮辱孙老师事件,仅是九牛之一毛。现在我们有些宣传媒体,好象都在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向教育战线发难,使教育者和具体实施教育的学校本应有的尊严荡然无存,把教育者和学校逼到了两难的绝境。
  
  改革开放以来,尊师重教之风一度得到恢复,教育在全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我们某些媒体却抓住某个不足之点大做文章,有的甚至把小事炒大,把大事炒坏,故意损毁教育阵地的形象。当然我不是说教育战线没有问题,有问题就必须指出,而且要改,我也不是说教育战线没有败类,有败类就要严惩,但宣传媒体不要什么都拿教育者开刀,这样就助长了那些惯于向学校发难和敲竹杠的人的嚣张气焰。记得2006年贵州某报发表题为《贵阳六中三年内在学生身上赚了十几万元》的文章,文中指出,学生每餐吃一元钱伙食,学校只给了学生七角钱的量。最后指出,该校正在对学生进行退款,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查处等语,大家都清楚一个卖包子油条的,毛利润是百分之五十左右,否则店主不愿经营,办品牌衣服鞋子等各种专卖店的,毛利润近百分之百,除去门面费、税收、管理、工钱等各项开支,店主仍可赚个盆满钵满。而这个学校的毛利仅为三角钱,除去食堂投资、炊具购买与损耗,燃料、调料工钱维修和水电等各种开支,纯利很微小了,这根本算不了赚钱,如果每个学校都像贵阳六中那样,算是优秀了,难道学校就该穷吗?难道教师就该穷吗?学生吃一块钱就给一块钱的量,其他费用谁来垫付?许多教师仍然是千余块钱一月,而且几乎都是起早贪黑,含辛茹苦,他们的工资含金量很低,福利很差。他们至少都受过高等教育,难道要与一个小学文化、初中文化或高中文化的人扯平?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有多潇洒,多富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教师根本不敢奢想。
  
  2007年6月《南风窗》载文,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不良行为。内容是县委书记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说:“县纪委在岗仅33人,去年总开支竟达310多万元,招待费就高达百万,人均近3万元。(基本相当于低收入教师三人一年的工资总和)有知情者说,纪委管我们公款消费,谁来管纪委?我明确告诉大家,县委管纪委。”文章接着说:“纪委罚没收入每年都在三百万以上,一半以上留作已用。监北直荀中学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学校,宿舍漏雨使教师都无法安身了,无奈学校“违规”向学生收15元的晚自习费以作杯水车薪之用,结果被受教育者或家长所举报,县纪委不问青红皂白提走两万元,连笔录都没有。”这样“支持”教育,简直是把学校往死里整,把教师往绝处逼,黑!
  
  这正是:先生拼命教学生,尽心;学生暗里害先生,伤心。
  
  再看2006年2月23日《南方周末》的报道,“乡村女教师含泪卖身供弟上学的反思”。文章大意为该教师父母因生意失利欠下巨债,三个兄弟要读书,靠她那点微薄的工资来维持肯定不行,她自已过得极其清苦,每天只消费一元钱,五角钱豆腐,五角钱豆芽,尽管她如此清苦,却没有休息日,周一至周五是备课、上课、改作业,周六周日还得给有钱人当玩物,卖身赚钱。悲。
  
  2007年3月19日《江南日报》报道,江苏省东台市小学女教师李华累死在讲台上,留给丈夫的是巨额债务,年迈老人,还有读大学的女儿,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等都没把累死纳入工伤范畴,惨。
  
  社会上有人总说老师小气,其实小气的原因很简单,教师的钱不多,来得十分辛苦,而且含金量低,他们当然要精打细算。其实那些人也不见得大方,接济穷学生的往往是教师。
  
  2007年《家庭》第五期报道“山里娃卖口粮救老师”的动人事迹,豆洪波老师在贫困山区过着艰苦生活,还经常接济穷孩子,苦了自已,累了自已,穷了自已,口喷鲜血,昏死在讲台上,检查结果是双肾衰竭,换肾就需40万,一个山区小学教师就算一辈子不吃不喝也难有40万,感谢山里娃卖粮救老师引发了后来重庆人民为他捐了40万救命钱。幸。
  
  下面我们再看与教师待遇形成强烈反差的事实。
  
  有教师想去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买房,于是便去咨询,答复是,一是你必须有现成房产证作评估抵押,二是看你的基金存额有多大,结果在电脑上一查,工作了近三十年的教师才几千元。就是说你只能贷几千元,公积金中心职员说,你可去找电力局、税务局、烟草局或基金多的单位的人作担保,只要一个人来为你办个手续就可贷几万元。查了一个熟人才工作十多年公积金确有几万元,将近是一个工作近三十余年的老师的十倍。懊!
  
  《中国青年报》2006年3月13日报道:“我国公车私用的费用接近年度国防开支,每年各级官员公车私用要耗费纳税人两千多个亿,公用时间仅为三分之一,其余都是领导或司机私用,甚至有的还相互比阔斗富,看谁花财政的钱花得多。”要是把这笔巨款的三分之二花在教育上,学校还会这样穷吗?用得着向学生收取15元钱的晚自习费来修教师宿舍吗?
  
  2006年2月《南风窗》报道:“收了十亿过桥费,还不清六千万建桥款”。这事发生在湖北,收费十三年,而修建汉江二桥的六千万贷款竟成了死账,未能归还,而这十个亿哪里去了?还袋了。想必其他收费站也好不到哪里去。想想我们的学校多可怜!一角多钱的利润也有人来清查,并小题大做。黑!
  
  又据《新京报》2005年12月23日报道:“江苏高速公路收费员月薪八千元,多的超万元(一个月就基本相当于一般教师一年的工资)。贵州有五家收费站四年收费逾亿元,用于还贷的仅占15.07%,其余的用到哪去了?要我们教师如何想得通?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纪检物价等部门把乱收费举报电话发到学生手中,让全民监视学校,让学生管教老师,学校为了学生毕业有个好成绩,或为了学校荣誉而不甘落后,苦心说服老师补课,收点补课费,家长举报,学生要毕业了,要求学生都住校,以便统一部署迎考,收点住宿费,学生举报。
  
  家长在外打工或无暇管理孩子,托老师当保姆补点课,并付一定酬金,要挨批评。
  
  教师好不容易找个空闲进一次歌厅或舞厅,有人举报。
  
  这正是: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挥金如土者,不是教书人,含泪想四宝,思来值几文。
  
  当然笔者绝不是因为他们太富,自己太穷而嫉妒他们,而是要告诉那些好事者们,去管管那些该管的人和事,少以穷秀才为“的”。从以上事实看出,“天地国亲师位”中的师,本应无价衡量,可从以上看来,师,三角钱毛利也不值,而其它无论他受过高等教育与否,可价值万金。
  
  这正是:国民只盼先生“秀”,先生却叹空怀“才”。悔!
  
  古人云,“贫穷多自在,富贵多忧愁“。我们教师穷一点倒还不算大痛处,我们心甘情愿认了,比起文革中教师挨批挨斗挨打好多了,最痛处之一是因为学校和教师既无权又无钱,有些媒体又从中作梗,导致有些低素质家长经常寻衅冲击学校、敲诈学校、殴打教师,有的学生立即仿效,侮辱教师,殴打教师,就差戴高帽子挨批了。
  
  《重庆晚报》2007年6月11日报道,重庆涪陵职教中心发生辱师致死事件,年仅39岁的何老师在上高二语文课时,发现后排有几个学生在打牌,何老师去制止,这本应是一个教师的职责,可其中一名学生却当堂大声辱骂何老师,且言语不堪入耳,何老师将该生带到德育处,可德育处负责人表示无法处罚学生,(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何老师对学校表示失望,正说时何老师突然脸色发紫,倒地身亡。除此以外,该校多次发生学生殴打教师事件。冤。
  
  我想,这件事如果反过来,是学生受批评死了,那整个学校都不得安宁,教师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现在是老师受辱被气死了,不算回事,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反过来的事实吧,也看看以人为本包没包括教师。
  
  《法制日报》2006年9月29日报道,标题是,“学生挨批后自杀,学校被判赔偿。鞍山市初三几个女生闹矛盾打架,两女生打一女生,课间操时学校批评了打人的两个女生,其中也提到了被打的女生,结果被打的女生觉得受辱,回家喝农药自尽,文中说,学校当众公布三个学生打架的事实,造成了自杀学生的心理压力,是该生自杀的原因之一,教育方法欠妥,法院判赔三万三千二百元,结果学校不服,自杀者学生家长嫌少也不服,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我想,被公开批评的学生都承受得了,仅被提到的就受不了要自杀,应该说承受能力太差是主因,这种人迟早要出事,只不过被倒霉的学校碰上了。学校为了制止以后再现打架现象,公开此事根本就没有错,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至于个别教育要看性质的轻重程度,否则教育单位无所适从。这种判学校赔偿纯属是纵容家长的不当行为,后患无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是这样写的,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其中有一条就是“学生自杀的、自伤的”。该校批评了打人的学生,应是履行了职责,只是提到自杀的学生,行为不算过份,这正是“秀才碰到兵,有理讲不清,法院要你死,驳辩也是空”。屈。
  
  2007年元月21日中新社报道,南京长江大桥建成四十年来,有近两千人跳桥自杀,平均每年50人,每月约4.2人,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承受能力差,该找谁赔?
  
  2007年元月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对13省1、5万名学生调查表明,5个学生中就有一人曾想自杀,这一结果并无虚假,如果按调查结果把实际自杀比例以缩小一百倍算应该差不多了,按五百人中有一个自杀,那么按上面那个事件的赔偿数,(有的远不止这个数),以及近年来自杀比例的上升数来算,一个一千学生的无经济来源的学校,包括各种事件处理的开支,要从学校的办公经费和老师的血汗钱中拿出七八万来给学生打祭,那么一个有五千学生的学校如果按以上不分青红皂白的赔偿,那就只有散伙了。作为教师和学校,当然希望此类事件百年不逢,万年不见,但谁能做得到呢?只有砸锅卖铁,赔吧。
  
  1998年湖南涟源某体育女生在自已家中服毒自尽,而且家里人对自尽原因都不明白。学校出于人道,买了花圈鞭炮租车前往吊唁,并安慰其亲属,可是好心不得好报,人车均被扣留,要给多少钱才放行,被迫无奈答应给几千元抚慰金才放了行。可是几天后,这些无赖认为尝到了甜头,又拉来一车人来敲竹杠,并带来一个莫须有的借口,多次对学校进行冲击,学校被逼无奈,所有教师只好操起家伙等他们再来,结果这些无赖没来了。
  
  2004年湖南涟源某高中学校一学生服农药自杀,学校被逼赔了几万元。
  
  2005年湖南涟源某职校一学生在校外吃饭,在楼上掉下来摔死,学校被逼赔偿四万多。
  
  2007年湖南娄底某高中学校一学生跳楼自杀,学校被逼赔八万多元,谁为你学校主持正义?
  
  2007年上期,湖南涟源某小学因奉上级之命“禁止乱收费”,该校收了每生20元的意外事故保险费,上级领导也将其列入乱收费之列,要求退还给学生,而学生都得回家去讨保险单,有一小学生在回家途中被精神病人用锄头打死,学区无奈赔了8、8万元。学生入保险也算乱收费,不知有没有这一条。按国外惯例应鼓励学生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