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嘉琛:“报复社会”心理蔓延的罪魁是社会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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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嘉琛   2010-12-23   华商报
2005年6月,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一小区,80后垃圾清运工张海生将女邻居靳某残忍杀害后抛尸。近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向公众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细节:张海生在审讯过程中解释了自己的行凶动机,“自己平日工作比较低微,看到年轻的靳某穿着光鲜,所以想对社会进行报复”。(12月22日《京华时报》)
仅仅因为同龄人生活得比自己体面,张海生就将自己对社会的仇恨情绪发泄到了无辜者身上,这样的行为逻辑与今年年初的“南平杀童案”一样让人不寒而栗。在这些施暴者眼中,残杀一个与自己并无直接矛盾冲突的人,是给这个不公正的社会开出的一张“罚单”。
表面上看,凶手张海生的个体悲剧似乎源于“仇富”情绪;但从更深层次分析,“报复社会”心理的蔓延,罪魁其实是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多重扭曲。在一个被暴戾之气所裹挟的社会,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有可能瞬间成为疯狂的施暴者。
曾有学者将中国的社会变迁归类为“经济驱动型”,这种积弊颇多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失序的起源。与西方许多“社会驱动型”国家相比,中国社会改革的系统动力并非来自于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内生需求,它更多的源于GDP增长的政绩冲动。在谋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往往容易忽略社会和人的发展,形成一种严重扭曲的社会财富分配结构。这种结构性失衡使得权贵阶层分享了改革开放的绝大多数成果,而一大批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毫无优势的人被无情地抛出了经济高速发展的轨道,被迫沦为了社会的“失意者”——而实际上,他们不对称地承担了相对最大份额的改革成本。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失败者,但一个成熟而健康的社会能够对失败者抱持理解和宽容的态度,会以完备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制度给予他们抚慰,使之心理不至于过度扭曲。更重要的是,在公平公正的社会机制之下,社会不会让失败者有被抛弃感,不会让他们感到绝望,不会让他们一直被压在社会底层无法翻身。
然而,在我们这个流动性日渐凝滞的社会,阶层固化已经成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上一代人的阶层属性被下一代人所复制,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特点,处于社会底层的年轻人缺乏权贵背景,向上的流动性被无情地扼制,人生的路也因此越走越窄。在一个将权力和金钱奉为至尊的社会,这种负面情绪如果长期得不到纾解,因怨生恨几乎是一种必然的心理结果。
各种矛盾集中出现,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和必须经历的阵痛,但我们不能任由不满情绪恣意蔓延,甚至发酵为实施暴力侵害的星星之火。任何不满都并非一个空泛的概念,它必然基于具体的生活细节,无论是住房、教育、医疗、就业还是公共服务,任何一个维度都是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着力点。但无论是哪一环,贯穿始终的一个基本理念应该是最大程度地彰显公平和正义,让各个阶层都能够共享社会改革的成果。
如果做到了这一点,让失序的社会恢复理性和有序,生活得更有尊严是题中之义,展现在每个人面前的也将是一个无可抱怨的世界,又还有什么好“报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