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焦领域反腐:清缴300多亿 处分2353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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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日 09:02:02  来源: 山西晚报


今天(12月22日),(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煤焦专项办联合召开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两年多来,我省共清缴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资金304.14亿元,相当于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三分之一;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353人。
我省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把清理和追缴煤焦以及非煤矿山企业2003年以来欠缴漏缴的各类基金、价款、税费等违法违纪资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今年,派驻专项检查组实施重点解剖和重点催缴,要求各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资金清缴台账。
在查办案件方面,全省各级煤焦反腐专项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截至2010年11月,全省各级煤焦反腐专项办共立查案件2185件,处分2353人。2010年1-11月,全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59件(次),初核煤焦领域违纪线索718件,立案查处591件;全省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906人,其中,党纪处分453人,政纪处分544人;涉及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09人,乡科级干部262人。初核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226件,立查227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29人,其中,党纪处分160人,政纪处分7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57人。
另据初步统计,两年来,省市共建立各类煤焦反腐制度608项,其中省级105项,市级503项。
■典型案件  这些领导干部“吸金”有术
盯着煤焦大“黑金”,一些党员干部使出各种手段“吸金”!12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已查和在查的典型案件,主要有五类。
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法违纪。如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案;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案等。
党员领导干部 “伸手煤矿”入“干股”“权力股”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如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党委书记陈美等人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3050万元案;娄烦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郝杰清、安监局长王生智等违规入股办矿非法获利600余万元案等。
党员领导干部利用 “公权”充当 “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收受贿赂。如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文涉黑非法经营获利450万元案等;平顺县矿管中心收受贿赂,大肆私放“黑车”窝案;交口县回龙乡党委书记朱计喜、乡长任煜州等9人收受“黑”矿主贿赂154.5万元的严重违纪违法案等。
党员领导干部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受贿120万元案等。
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原区经贸局局长赵勇,在东梁煤矿国有产权转让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等。
相关新闻:“揪”煤焦蛀虫 今后重点查4类违纪案件
今天(12月2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对今后全省煤焦领域及非煤矿山领域案件查办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将重点查处四类违纪案件,对有案不真查的将实行严格问责。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煤焦业务继续入股办矿、牟取暴利,利用审批监管、资金划拨、票据管理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用投资合作、矿业权出让托管转移瓜分国有资产、中饱私囊;利用资源整合倒买倒卖国有资源;利用批煤发煤、基本建设、资产评估、大宗物资采购,从事商业贿赂以及私挖滥采背后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还要加强对煤矿兼并重组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异常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追究上,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实行严格问责。对不适合分管案件的领导同志要建议调换,对不办案的县纪委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对其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