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贪与隐私权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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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贪与隐私权何干

 来源:  2010年12月23日   新闻晨报 A09:晨报评论  
晨报特约评论员 五岳散人
        “杞人忧天”并非古人的专利,现代人对这个也不算陌生。这两年网络大行其道的同时,由于咱这里信息流动的渠道总有点儿血管栓塞,网络也就顺势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反腐工具,无论是“天价烟”事件导致某人最终被判刑,还是几次“日记门”事件主角身陷囹圄,都证明网络这种工具还是很好用的。网络无所不在之时,也就是监督无所不在之时。

         但也有个别专家对于这个有点担心。这个担心要是说出来还是很容易混淆视听的:由于网络监督主体往往具有自发性、随机性,甚至是盲目性的特征,从而在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会因过度揭露而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其次,网络监督权的行使容易形成意见跟风或者观点的一面倒,从而缺乏对人和事全面客观的评价,形成矫枉过正的情况,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开展和进行。

         学术语言说出来就是这么拗口,其实该专家在肯定网络反腐的同时,主要意思是在说这种形态有可能造成隐私权的丧失,要是动用了人肉搜索之类的手段,有时候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而且大家要是把所知所闻都放到网上曝光的话,会对这个社会产生某种不信任感。

         这个所谓的“担心”之所以是混淆视听,是因为在这位专家的表述里偷换了一个概念,把反腐的目标——“官员”,偷换成了社会大众,让我们的官员们混同于一般群众了。人肉搜索当然不好,确实是有侵犯旁人隐私权的嫌疑,但谁会没事去搜索一个普通人呢?就目前的状态来看,人肉搜索绝大部分针对的还是陷入各种“门”中的疑似贪腐人士,很少的几次也是针对公众人物或者猛然蹿起的网络红人,真有人会闲得没事儿去搜索普通人么?搜出来干什么用嘛。

        可能有人会问,难道官员与一般大众有什么不同么?为什么他们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从而享受隐私权的绝对保护?很遗憾的是,从理论上来说,官员们确实不能享受完全的隐私权保护,因为他们是纳税人供养的,在拿到这份工资的时候,他就必须放弃一些权利。更是因为官员们掌握着过多的社会资源与权力,如果这些东西不被无所不在的眼睛盯着,那有些官员做事也许就会更加没谱了。

        实际上在我们这里,官员已经享受了过多的隐私权保护,比如说公务员的家庭财产公开制度是每个现代社会都会建立的,而且也早就证明是最为有效的反腐手段之一,被称作是“阳关法案”。但这样的一个有效制度迟迟不能真正到位,网络反腐就那么点儿曝光的能力,却还被偷换概念为隐私权保护问题,这种事听上去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与之相反的是,我们这些普通人的隐私权倒是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最好的证明是我们手机上每天收到的垃圾短信,以及随便就可以打过来的推销电话。另外,跨省抓捕等事件的不断发生,也证明了隐私权这件事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算是一个奢侈品。

        所以,有关专家这番偷换概念之后的言论,其效果并不是让网络时代的隐私权这个概念得到了重视,而是让有司得到了一件法宝,使得其在隐私权的“羊头”之下,可以大卖特卖信息不透明的“狗肉”。这也是我们这里的特色之一吧。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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