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谓的音乐,就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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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谓的音乐,就是快乐

【原文】墨子曰:“乐者,圣王之所非也,而儒者为之,过1也。”君子以为不然。

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故齐衰之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23,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45章甫6,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故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女色,口不出恶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莫善于乐。

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

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墨子非之,几遇刑也。明王已没,莫之正也。愚者学之,危其身也。君子明乐乃其德也。乱世恶善,不此听也,於乎哀哉!不得成也。弟子勉学,无所营7也。

【译文】墨子说:“所谓的音乐,是圣王所反对的。而儒家学者却倡行,是错误的。”君子认为并非如此。

所谓的音乐,是圣人所感到快乐的,而且可以改善民心。它感动人是很深刻的,它能移风易俗,所以先王引导人民以社会行为规范和音乐,人民就和睦了。

如果人民有喜好和厌恶的情感而没有表达喜悦和愤怒的东西来相应,那就会混乱。先王厌恶这种混乱,所以修整自己的行为,端正自己的音乐,而天下就顺从了。所以穿着丧服的服饰,加上哭泣的声音,就使人感到悲伤;披甲戴盔,在军队列队中唱歌,就使人感到心伤;有着妖冶的容貌,听着郑国卫国的音乐,就会使人心意淫荡;束上腰带穿上礼服戴上礼帽,舞《韶》乐,歌《武》曲,就会使人的心情庄重。所以君子的耳朵不听淫声,眼睛不看女人的美色,口中不吐出丑恶的言词,这三点,君子是很谨慎地对待的。

凡是淫邪的音乐感染人时必有歪风邪气来相应,歪风邪气一旦形成一种风气时那么混乱也就产生了。中正的音乐感染人时必有顺从的风气来相应,顺从的风气一旦形成一种风气时而治理的风气也就产生了。唱与和有了相应,善与恶就会形成风气,所以君子很慎重地对待音乐的取舍。君子以钟鼓来表明心志,用琴瑟来愉悦心情,用盾斧来运动身体,用野鸡毛来修饰,跟从着磬和管的节奏,所以他的乐曲明朗象天空,广大象大地,他的俯仰周旋的动作就象四季的变化。所以音乐盛行而心志纯洁,社会行为规范修整行为就有成就;耳聪目明,心气和平,风俗变易,天下尽皆安宁,没有比音乐更美好的东西了。

所以说:所谓的音乐,就是快乐。君子乐于得到这种道路,小人们则是乐于得到这种欲望。以道路来制约欲念,就能得到快乐而不混乱,以欲念来忘记道路,就会迷惑而不快乐。所以,音乐是表明快乐的;金石丝竹,是用来表明规律的。音乐流行而人民就会向往一定的方向,所以所谓的音乐,是治理人民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墨子却非议它。

况且,所谓的音乐,是和谐而不能改变的;所谓的社会行为规范,是道理中不可变易的。音乐是合同,社会行为规范是区别不同,社会行为规范和音乐的统一,就能约束人心了。穷尽根本而改变,是音乐的本质,显明真诚去掉虚假,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原则,墨子却非议它,这就接近于犯罪。明白的君王已经没有了,没有人去纠正墨子,愚蠢的人跟着学他,将危害他们自身。君子明白音乐的发展是一种规律,混乱的世道厌恶善良的,反而不听这些。呜呼哀哉,不能得到成就!弟子们要勉励自己学习,不要被那些邪说所迷惑。

【说明】本节是继续根据墨子的言论而对音乐的解释。墨子误解了古代君王之所以反对音乐是因为当时社会上流行的音乐不中正不雅致,故而反对这种音乐的流行,古代君王并不是非要提倡在祭祀仪式上演奏的音乐而反对平常的音乐。所以荀子举出很多根据来批驳墨子的言论,从而想端正人们对音乐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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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过:《诗·召南·江有渚》:“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管子·小称》:“是以我有过为,而民毋过命。”《易·解·象》:“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论语·里仁》:“人之过也,各於其党。观过,斯知仁矣。”《孟子·公孙丑上》:“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战国策·赵策》:“(赵太后)曰:‘君过矣,不若长安石之甚。’”《韩非子·十过》:“十过: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吕氏春秋·审应览·具备》:“微二人,寡人几过。”这里用为错误之意。

2.婴:通“賏”。“賏”是颈项链。妇女颈饰,似现代的项链《说文》:“婴,颈饰也。”《释名》:“喉下称婴。”这里用为系在脖上之意。

3.胄:(zhòu宙)《书·说命中》:“惟甲胄起戎。”《诗·鲁颂·閟宫》:“贝胄朱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左右免胄而下。”《荀子·议兵》:“冠軸(胄)带剑。”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韩非子·难二》:“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易·说卦》:“离为甲胄。”《礼记·曲礼》:“献甲者执胄。”《说文》:“胄,兜鍪也。从月,由声。”这里用为头盔之意。

4.绅:《论语·乡党》:“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礼记·内则》:“端哔绅。”《礼记·玉藻》:“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韩非子·五蠹》:“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白虎通》:“衣裳所以必有绅带者,示敬谨自约整也。”《广雅》:“绅,带也。”《说文》:“绅,大带也。”这里用为士大夫束在衣外的大带之意。

5.端:《周礼》:“其齐服,有玄端素端。”《论语·先进》:“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这里指周代礼服之意。

6.章甫:《古诗十九首》:“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论语·先进》:“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荀子·哀公》:“然则夫章甫、絇屦、绅带而搢笏者。”这里指红白相间的丝织品做成的礼帽之意。

7.营:《荀子·宥坐》:“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淮南子·原道》:“精神乱营。”《淮南子·本经》:“则目不营于色。”《汉书·刘向传》:“所以营或耳目。”这里用为迷惑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