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技推广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草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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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技推广的组织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已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国家政府的农技推广组织为主体,农业科研与教学部门、农业社会团体、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国家政府的农技推广
国家农技推广组织是目前五类农技推广组织中历史最长,机构较为健全、推广人员最多、技术力最最雄厚的生力军,它由省、市(地)、县(市)、乡四级农技推广中心构成。其主要的农技推广方式有:
1.以项目为载体推广农业技术。全省农技推广项目主要有部、省、市(地)、县(市)四级的农业丰收计划项目(设立于1987年);省“三农五方”重点推广项目(设立于1998年);省科教兴村项目(设立于1999年);省农业科技(重大)推广项目和省农业星火计划项目。
2.以信息服务为手段推广农业技术。农技110服务是浙江衢州农技推广中心1998年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缺信息、缺技术、缺销路”而创立的。它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在农村电话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有效的生产技术和市场行情,在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架起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桥梁。这种服务方式,使传统的农技推广业与现代的高科技通讯网络技术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和效果。截止到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已建立了农技110,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
3.以送科技下乡活动为形式推广农业技术。“九五”期间,省、市(地)、县(市)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技推广中心每年都要举办数百次形式各异的大规模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信息发布、现场咨询、技术讲座、成果展示、实地指导、科技录像、图书资料发放、科技产品优惠展销等形式,开展与农民面对面地交流生产经验,传播农业新技术,推广名、特、优新品种。
4.以拍摄科教兴农电视片为纽带推广农业技术。“九五”期间,全省共拍摄科教兴农电视片260集,并通过浙江电视台“科教兴农”栏目、“田野的风”栏目和“农科园”栏目播放。使农业技术通过电视传播到千家万户。有效地缩短了成果转化在时间与空间的距离。
5.以开展农民培训为基础推广农业技术。农民是农技推广的对象,是农业技术的接受者和运用者,因此,农民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技推广的有效性,而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传授农业技术的有效途径。“九五”期间,全省农技推广部门主要开展了农民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百万农家女农业新技术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等,有40万名农民接受了绿色证书培训,100多万农村妇女接受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万多名青年农民接受了农业新技术培训。此外,全省县、乡二级农技推广部门还根据不同的农时季节举办各类培训11万余次,受训农民达1200万余人次。
6.以开展农技推广年活动和高产竞争活动为动力推广农业技术。通过活动的开展,建立激励机制,建设一批高产示范方,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从而带动周边农户运用和掌握农业新技术。
(二)农业科研、教学部门的农技推广
在我省范围内,有2家部级农业科研所(中国水稻研究所、中国茶叶研究所),1家省农科院,11家市(地)农科所(院)和数十家县农科所,有一所农业学院即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原浙江农业大学),9所市(地)农业中专(职业学校)。
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了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主动投身到农业生产的主战场,为经济建设服务。其推广方式主要是通过与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协会、龙头企业等签订合同或协议,建立比较稳固的科技依托关系,进行成果转让、技术承包、科技示范等活动;在经费来源上,有多种方式,包括政府拨款,从科委系统、农业部门、教委系统等争取推广项目经费,单位自筹资金,科技贷款,协作单位出资等。在推广方式上,采取上有偿技术转让,直接出售科研产品,如种子、化肥、新型农机具等。
(三)社会团体组织的农技推广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是一家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技推广组织。于1995年8月8日创立,当时,它由44个捐赠单位及涉农部门的领导组成首届理事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民间非盈利性专业社会团体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作为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技推广基金会在全国尚属首例。基金会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海外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组织的捐赠;海内外个人的捐赠;国内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捐赠和政府的支持,五年来,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由小到大,发展迅速,截止到2000年,基金会累计筹集基金总数达2871.12万元,各市也成立了基金会的执行部,农技推广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主要是乡(镇)一级的农技推广事业,推广技术的方式主要有五种,①通过表彰、奖励对农技推广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农技员和优秀乡(镇)农技员来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②通过表彰先进乡镇农技站,来引导和鼓励乡镇农技站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农技推广服务的责任心。③通过资助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支持乡(镇)农技站开展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使乡镇农技员有用武之地。④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农技站兴办经济实体,壮大服务实力。⑤通过资助欠发达地区乡(镇)农技站建设,以提高贫困地区乡农技站的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为科技扶贫办实事。
(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技推广
农民研究会、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等是农民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自发组织起来的,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民技术人员或优秀经营人才为骨干的群众推广组织,是以谋求高收益为目的的经营组织,通过不断引进,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和快速有效的扩散运行机制,实现农民的经济利益。
全省自1980年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临海市茶叶协会诞生以来,农民专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迅猛发展。截止到1999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500多个,拥有会员近21万余人,联系农户300万,涉及粮食、果树、茶叶、蚕茧、蔬菜、畜牧、食用菌、水产品和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20多个领域,其中以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约占半数以上。(五)农业龙头企业的农技推广
农业龙头企业包括以农产品为加工原料的企业及一些经营生产资料的企业等,由于企业是以获取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更注重经济效益。特别是以农产品为加工原料的企业,为了确保所需原料的供应,实现企业利益,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进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和推广,以优质品种投入和科学种植、养植技术服务于农户。这种模式的经费来源。完全由企业自身负责筹措,多以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可以迅速开发的新技术新品种为主。
二、当前农技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技推广存在着推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推广机制与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人员结构和素质与推进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1.现行推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国家的农技推广机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虽对各级农技推广体制作了一定的调整,但至今仍然存在着农、科、教相互独立;省、市、县、乡各成系统,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严重脱节;技术、市场、效益较难统一等问题。同时,虽然国家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经多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但是还不健全,存在着“上实下虚”、“头重脚轻”的现象。有不少老、少、边、穷地区的乡镇农技站,至今仍是一个人的“光杆司令”,许多在行政名义上已建立了服务站,但实际上仅流于形式。由于农技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成果转化渠道梗塞,不少地方出现了“忙在县级、停在乡级、空在村级”的被动局面。这一切,都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至于非政府的农技推广组织,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多数组织发育不充分、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层次低,还不能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发挥主体地位的作用。
2.推广机制与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首先是经费投入严重短缺。表现显没有制定农技推广资金的投入政策,明确资金渠道和投资数额,更没有设立农技推广的专项资金。由于推广经费的不足,许多推广组织处于“找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境地,运作机制缺少活力;其次是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少农技推广仍较多地沿用行政的推广手段,习惯于下计划、要项目、等任务、忽略效益和效率。干多干少一个样,缺乏激励机制、监督机制,此外,用人机制也不活,难进更难出,不利于推广组织的自身发展;再次是相关政策不落实,到目前为止,全省有25%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养老保险没有解决、40%的基层农技人员的医疗保险未得到落实,后顾之忧多,难以安心工作。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较突出,不少农技人员经常被乡镇政府抽去搞与农技推广工作不相干的乡镇行政事务工作,不能专心地搞推广,影响了新成果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
3.人员结构和素质与推进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全省科研、教学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结构看,呈现出专业结构单一,重产中、轻产后,重生产、轻经营的特征。以浙江大学与农业相关的学院师资结构看,55%是从事种植业教学与研究的,从事养殖业的占20%,从事环境、资源的占20%,从事食品营养与加工的仅占5%。再看省农科院,全院从事种植业的科研人员占67%,从事养殖业的占27%,从事食品加工的只占6%。这样的队伍结构,很难适应当前农业结构多样化变化的要求。
从全省农技推广队伍人员的素质看,是知识老化,整体素质不高。省、地、县三级农技推广人员中,高级和高级以上人员只占11%,中级职称占40%,初级职称占49%;乡(镇)级农技人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只占到37.43%,51岁以上的农技人员占25.69%。
从全省农民群众的素质看,是文化素质低,接受科学技术的能力弱。全省农民中专和中专以上毕业的不到1%,小学毕业以下和文盲半文盲要占一半,严重滞缓了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速度。
三、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的对策和措施
(一)改革国家农技推广体制。
农业产业的弱质性,经营的分散性和经济的外部性决定了国家农技推广组织在农技推广体系中应具主导地位,不仅中国是如此,全球也是如此。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对全球113个国家调查表明,各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大体由六类组织组成,其中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农业推广组织占整个推广体系的81%,这说明,以国家政府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是当今世界农业推广体系发展的主流,同时,根据浙江大学1997年对全省616户农户的调查统计,有70%的农民获得技术的途径是政府推广部门,说明国家农技推广组织仍然是我省现阶段农业推广的主渠道,在肯定国家推广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关键是要对这一农技推广体制进行改革与创新。
1.要理顺省级农、科、教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达到优势互补,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效率低下。
2.要重组市、县农技推广专业结构,使农技推广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协调,以不断适应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需要。
3.要调整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逐步将有条件的地区改建成与农业区域相适应的可跨区域服务的专业性农技站。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区域特色农业明显的地区,组建区域性农技站;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各种专业站,组成综合性的农业服务机构,承担公益性、社会化服务职能。
(二)激活农技推广运行机制
1.培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队伍。要对现有的国家农技推广组织、科研教学部门的农技推广组织、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技推广组织、专业合作经济形式的农技推广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农技推广组织等5大主体加以培育,加强引导,鼓励发展,使农技推广的资源和要素在竞争中得到优化配置。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效率的源泉。国家农技推广组织的主导地位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在竞争中保持。
2.营造法制化的农技推广氛围。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职责、任务。对农业推广税收、信贷方面的优惠,资金投入,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及农业推广技术人员进修、培训、职称、待遇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为强化农技推广提供了法律保证。但还需增加具体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业人员同非专业人员组成比例范围、人员录用、晋升、辞退的管理办法,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在经费方面,要制定出能保证《农技推广法》规定的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确保资金逐年增长的有关农技推广保障措施等规范性条文;要尽快制定中国农民合作组织法或条例,以明确农民合作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税赋关系、会员制度、分配原则等,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检查监督,依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应用标准化的农技推广手段。标准化的重要性在于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的重复应用问题给出解决的途径,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的研究与应用秩序。农业标准化,可将复杂的农业技术按简单、明确、统一的原则,写成浅显易懂的标准文本,使农民容易接受,利于技术的推广与传播。农业标准化在国际先进农业国家应用已相当普遍。
4.开展社会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根据农业科技成果的不同性能和转化特性,可将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分成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两类。农业科技成果有物化技术成果和非物化技术成果之分,推广可物化的技术成果,如农业新的品种、肥料、农药、兽药、疫苗、生长调节剂等都有成果的实物载体,这些成果的商品性强,排他使用性强,推广的盈利明显,宜采用有偿服务或市场化的形式推广,可依靠全社会的各类农技推广组织来实现。而推广非物化的技术成果,如新型耕作栽培技术、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植保环保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这类技术成果没有明显的实物载体,在推广中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排他使用性弱,社会公益性比较明显,盈利甚微,一般农业推广组织兴趣不大,但作为政府推广组织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种的推广服务,并以无偿或低偿的形式推广。但是,为全面完成这类公益性农技成果的推广,国家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应得到相应的保障。
5.实施市场化的农技推广经营。各级各类农技推广组织,特别是国家农技推广组织要充分利用从上到下自成体系的组织优秀和横向广泛的相关优势,实行农技推广服务联网,经营联锁,统一采购,统一配运,统一核算,通过市场化运行,产业化发展,各自取利,降低市场风险,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实现加工增值,降低成本,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益。
(三)提高全员科技文化素质
首先,要调整科技人员的专业结构,扩大产品产后加工、经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专业结构的设置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其次,要加快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步伐,使他们走出传统农业技术指导与推广的局限,掌握适合农业结构调整的新技术,重塑农技推广部门的权威性,强化农技推广的有效性。再次,继续深入开展农民“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和适合生产季节的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使他们逐渐成长为农业科技成果的主动采纳者、应用者和效益实现者。
(作者单位:省农业厅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