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应该如此层层加码重奖奥运冠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7:31:38
地方政府不应该如此层层加码重奖奥运冠军
奥运会结束后,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奥运金牌获得者掀起了一股奖励狂潮,其中地方政府层层加码重奖奥运冠军更是一道热闹的风景线。据媒体报道,“昨日(6日)中午12点40分许,载着湖北奥运健儿的航班降落在武汉天河机场, 省委省政府在东湖宾馆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和表彰大会。”“在北京奥运会上,我省运动员杨威与队友夺得男团金牌,还在个人全能比赛中夺得久违的冠军,昨日,他获得了我省奥运健儿中最高的120万元奖励。与队友勇夺北京奥运会体操女子团体金牌的程菲,获得60万元奖励。男子举重69公斤级冠军廖辉获奖60万元。”“参加省里表彰后,冠军的输送地还将给予不同的奖励。据了解,来自仙桃的奥运冠军得主杨威和廖辉还将在仙桃参加奥运冠军庆功表彰大会。据仙桃有关人员介绍,仙桃市还将奖励杨威60万元现金,奖励廖辉价值50万元的“冠军楼”一栋。”从以上报道,地方政府对本省奥运冠军层层加码、层层重奖的境况可见一斑。全国各地与湖北省相比可能有过之而少有不及。
奥运冠军发扬拼搏精神,在举世瞩目的奥运赛场上勇夺金牌,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我国的竞技体育增添了光彩,给于适当奖励是应该的。但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恰当的尺度,注意适可而止,不能随心所欲凑热闹。如果是商家搞赞助,他们愿意给多少“奖励”、“赞助”,人们都管不着,因为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那是商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营销策略。而政府的钱属于公共财政,每分每角都是劳动者的血汗,都是来自纳税人的口袋,都应该出自严格的财政预算。
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是代表国家出征,他们获得冠军,主要应该由国家层面进行奖励。据国家体育总局透露,此次北京奥运的金牌得主,每人的奖金数额为35万元。中国作为一个有13亿人口、还存在大量贫困群体且多灾多难的发展中国家,35万元算是一个不少的数额,况且我国运动员的培养及参加奥运赛事,是采取举国体制,他们的一切费用全由国家提供,对奖牌获得者不应过分重奖,35万元应该被视为最高奖励标准。获奖运动员所在家乡的政府为了表示鼓励,当然可以给于一定奖励,但数额应该严格控制,绝不能高于国家标准。而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获奖运动员所在家乡政府都在比着发重奖,成倍地超过国家奖励标准。而且从省市到地县层层重奖,似乎不奖得让人心跳就是不重视北京奥运这个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这种拿着公共财政显大方的心态是很错误的。
再从各类奖励的平衡来看,这种对奥运冠军层层加码的重奖与其它更加重要的奖类相比也容易有失公平公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那些在科技创新、生产建设、人才培养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其社会价值决不低于奥运冠军,更应予以重奖,但实际上许多地方表现得并不慷慨,遑论层层加码。 两相比较,地方政府对奥运冠军如此层层加码的重奖,很容易对今天究竟要着重提倡什么造成错觉和误导。
有鉴于此,中央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用公共财政奥奖励奥运冠军,亟需制定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制度,不能再胡乱地重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