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11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 受贿3000万人民币 却无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8 21:08:45
今年中国11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
有人受贿3000万人民币 却无死刑● 于泽远 北京
  今年以来,中国有11名省部级高官被法院判刑,其中七名被判死缓,四名被判无期徒刑,但无一人被执行死刑。  《法制日报》报道,贪婪与好色是11名高官落马的主因。这些高官受贿金额都在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00万新元)以上,其中部分官员还涉及包养情妇、嫖娼。  报道引述反腐专家说,大批高官落马,足以见证官方近几年一直在加大查处腐败的力度。中共中央近日连出新规,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对省部级高官具有针对性,是中央加强对党政高官群体管理制度的反腐系列举措。  不过,北京有关学者指出,虽然官方也出台了不少法规试图遏制腐败,但近年来极少有巨贪高官被处死刑,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人数也比前几年有所减少,而官员腐败现象并没有受到遏制,显示官方的反腐力度并未得到实质加强,反腐倡廉依然步履维艰、任重道远。  中共建国后共判处四名副部级以上贪官死刑。他们是2000年被处决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2004年被处决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2007年被处决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这四名高官中,除成克杰受贿达4109万元外,其余三人受贿都是500多万元。  而今年被判刑的11名高官中,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510万元外,其余10人受贿最少的也超过628万元。其中,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超过2959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超过1196万元,中共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受贿和不明来源财产超过1500万元,但这三人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际上就是逃过了死刑。  《法制日播》引述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官员落马的原因主要是利益的诱惑,同时也是疏于监督。2006年以来,腐败现象在中国呈现出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等趋势。这些省部级干部往往控制着资金的来源,一个领域的大笔资金进出都掌握在省部级干部的手里,他们并不是直接拿这个账目里的钱,而是给行贿者批一个项目,再吃回扣,而这个回扣就是受贿的钱。  “比如一个项目要是上亿元,那回扣可能就高达几百万元。”林喆说,这也是为什么11名高官都犯了受贿罪,而贪污罪犯得比较少的原因。   落马官员中地方官员占了一半多,这也和利益有很大关系。林喆说,地方的利益更大,在地方行贿一般也很难发现,一旦发现还会有人袒护。而部委的利益相对较小,有的部委甚至是“清水衙门”。一些官员一旦受贿,内心是很害怕的,担心被揭露,为了掩盖一种罪行,就犯了更大的错误。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提出反腐治根在于用人制度。针对腐败问题,制定法律法规严格监督和惩处犯罪是必要的。
  竹立家表示,在“一把手”选拔上的民主至关重要。在“选”的过程中,提名、考查和考核各环节都非常关键,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严重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影响群众对干部的看法。用民主的办法, 选好用好“一把手”,实现党代表和人民代表真正的选举产生。层层选举,以制约“一把手”权力,避免单位小团体化、家族化,甚至是“买卖化”,不能让“一把手”用其个人意志代替权力意志,代替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