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浪UC-电脑学院论坛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7:22:21
首先感谢您的来访通过阅读本公告 将可以根据您来访的目的 做出详细的有选择性的访问以便您更方便的浏览和使用!在浏览过程中请您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则

(一)本条例适用于本论坛所有分版;

(二)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论坛用户名、签名档及头像注意事项

(一)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先辈、知名人士、战争罪犯等不合适的名字和照片进行注册或作为头像;不得以修改的上述等类人员的照片、图片作为头像。  
(二)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为注册名;
(三)请勿以有可能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名词或其它词为注册名;
(四)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五)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  
(六)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笔名;
(七)签名档中牵涉文字方面者请参看注册名之规定;
(八)签名文字不得超过20行,有大图片不得超过10行;
(九)签名档中链接图片不得超过1张,签名档中图片不得超过400X300象素;
(十)请勿以任何国家的国旗、州旗、区旗或党派旗帜作为头像及签名栏图案

三、帖子管理细则

(一)删除贴子原则: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帖子;
2、针对个人的含有人身攻击、辱骂或调戏语句的帖子;
3、造谣、诽谤他人、人身攻击、色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的帖子;
4、贴子涉及敏感问题,其论调与政府相当不一致的帖子;  
5、贴子发表三个以上或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者,版主应对发表时间最早的一个予以保留,其余删除;
6、非本站合作伙伴的广告;
7、纯灌水的主题及回复(水贴标准见附注);
8、管理者在删除帖子时应给予相关理由;

(二)转移贴子原则:

1、与该版主题不符的贴子;
2、转移者须在最后做一回复,注明该贴为何人转移及转移理由,并在本版保留链接。

(三)编辑贴子原则:

1、取材独到,言之有物,但贴子缺乏必要的结构,条理不清的;  
2、贴子个别用词欠妥当的;
3、贴子个别语句可能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四)主题置顶原则:

1、本版公告类及精华贴;  
2、精华贴置顶须经常保持更新,不能一个主题长期置顶,普通置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长期活动除外);
3、每个版面置顶主题同一时期内不得超过五个。

四、会员管理原则

(一)会员发贴注意事项:

不得利用本论坛进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11)您发表的帖子及作品仅代表您的个人行为,与本论坛无关。
  (12)您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二)封禁会员ID的原则

1、成员使用违反《注册须知》的名字注册,通知该成员后封禁其ID
2、在社区使用污言秽语对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搔扰网友,经警告三次无效者,版主将发出公告说明封禁其ID理由,禁止其发言三天至两个星期;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永不解封
3、恶意灌水刷屏攻击社区者,经版主警告一次,不听警告者,将发出公告说明并禁止其发言,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永不解封
4、成员提出封禁自身ID的要求,将在发布公告后封禁其ID  
5、成员帖子有违反(一)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封禁其ID,性质严重则永不解封。

(三)删除会员ID的原则

1、恶意发布广告
2、散步危害帖

五、版主管理守则

(一)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处理社区的一切事务。允许网友持不同的观点进行交流和探讨。及时维护社区各个版块的正常秩序,主动、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各个版块的纠纷,确保论坛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1、为人热心,乐于助人,具有极强的奉献精神,自愿、义务地为社区网友提供服务,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肯于面对挑战,接受挑战。

2、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社区管理的追溯性;

3、具有一定的社区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尽量做到有贴必回,和网友保持充分的交流;

5、自觉遵守社区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安排及管理。自愿接受社区及网友的监督,接受社区的统一考核。

6、处事中立,能用比较全面客观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
心解答社区用户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对网友不同的观点不得使用侮辱性词语,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比如公布IP, 公布他人马甲等)。

7、遵守纪律,严禁泄露《论坛管理中心》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严禁将ID转借他人使用。

8、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独立频道的主斑竹(第一斑竹)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兼职。

(三)关于版主的职责义务:

1、版主的职责主要是带领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本版的讨论和活动,负责管理和整理本版内贴子,控制引导所在版的主题与本版的目标一致,组织各种活动提升本版人气,在版内起到表率作用;

2、版主务必对本版内的贴子进行严密的监视并及时进行处理,发现有问题的帖子但不好确定时,可以先进行软删除,然后通知其他版主及管理员进行协商处理。必要时可报告更高一级管理人员;  

3、定期做好自己版面整理工作,以使讨论不在低层次上重复。  

4、负责版面的精华区维护工作,发现会员发布的精彩文章,给予加精或者加声望。  

5、发现不符合自己版块的内容时,把内容转到相应正确的版块;  

6、发现和培养新人,并予以推荐。  
  
7、除内部版外,其它版主要保证每周内至少有一篇贴子在本版发表,有特殊情况一周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须向上级主管请假,请假务必提前一到两天在“站务处理”(发贴)以书面形式提交,以便更好的安排版务工作。情况紧急者,可托他人代为请假。无故不履行职责超过一月(一月内从未登陆社区)的版主将被撤消其权限。  

8、版主有权制定所在版的分版规则,经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可以且仅可在该版实行;分版规则是本规则的具体细化,有与本规则冲突者,以本规则为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贴子的删除、转移、修改等管理和具体事务的操作由贴子所在版的版主负责,超级版主以及管理员一般不介入,但在版主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处理贴子;
2、系统管理员保留处理贴子的最高权限;
  
(五)版主内部纠纷处理条例

1、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社区管理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可在《站务管理》版内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社区的版主管理身份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破坏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

2、与社区普通用户发生纠纷时,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投诉区版主处理好投诉。

3、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按照社区相关规则予以处理,也可直接向社区超级版主以上求援处理。

4、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管理人员应冷静对待,自觉维护社区管理的统一性,若就此投诉与负责处理事务的管理人员存在异议,可在《站务管理》版内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社区版主的ID评论任何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5、违反投诉条例,在外扰乱社区工作秩序及破坏社区形象者,经劝阻无效,社区有权直接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甚至取消社区一般正式用户权等的处理。  

(六)版主处罚原则   

版主管理中出现有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的行为,将被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处理:  

1、无特殊原因,连续一个月(主斑竹不可超过连续2周)不上站进行版主正常工作管理者(特邀版主除外);

2、处理网友之间的关系不当,多次遭到严重投诉,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经社区调查属实者;  

3、严重损害网站利益,伤害网友,对网友恶语中伤,在社区制造事端者;

4、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长期管理社区发展不力者;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者;
  
6、未经管理员审核同意,擅自发布公告,规则,组织活动,造成恶性影响者;
  
7、在本社区以外以本社区版主身份(名义)发表影响本社区形象言论者;

8、在斑竹工作群或自身频道工作群规定的工作时间聊天灌水者;

六、超级版主管理守则

(一)超级版主原则、基本要求、内部纠纷处理、处罚原则均同版主管理守则;
(二)超级版主的具体职责为:

1、以身作则;带领版主为论坛的发展而努力;  

2、大局为重;协调各版主之间的争端;

3、任劳任怨;在版主不能尽责的时候协助论坛管理事务

4、积极监督负责区域;

七、转载文章的版权问题

(一)所有网友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任何纠纷,均与本站无关;

(二)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转贴者并要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三)网络媒体转载本站原创文章,须注明作者及出自本站。传统媒体转载本站原创文章需先与本站联系,取得授权方能转载;

八、说明   
  
(一)如果您登录新浪UC-电脑学院论坛,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并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二)本条例解释权归新浪UC-电脑学院论坛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