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回顾与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4:49:19
作者:苗逢春 文章来源:《信息技术教育》杂志 供稿 点击数: 7452 更新时间:2005-2-3 10:43:00

最近几年正值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破晓之时,要想深邃而致远地透视近年来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并非易事。但当此转折之时,有必要借助于历史分析的方法,回顾我们已经走过的历程,反思历史得失,规划未来之路。
简要回顾: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小有所成
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迅速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03年底,全国普通中小学共拥有计算机教室142139个,计算机总台数为558.6万台,中小学生机比为33:1,校园网26326个,平均18个中小学拥有1个校园网(表1)。
表1:2003年度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统计数据表
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完全中学
合计
学校数(所)
396665
62272
5910
7398
472245
在校学生总数(人)
110040432
53597148
9711445
11903425
185252450
计算机教室(个)
71375
49167
10400
11197
142139
拥有计算机教室的学校数(所)
61584
38070
4950
5541
110145
拥有校园网的学校数(所)
13215
7576
2567
2968
26326
计算机总数量(万台)
210.62
198.61
68.85
80.52
558.6
计算机总金额(万元)
1650904
1754680
433960
544131
4383675
网络及外部设备金额(万元)
253397
432501
139411
184092
1009401
计算机、网络总金额(万元)
1904301
2187181
573371
728223
5393076
生/机比
52
27
14
15
33
学校数/校园网数
30
8
2
2.5
18
生均计算机金额(万元)
0.015
0.033
0.045
0.046
0.024
生均网络设备金额(万元)
0.002
0.008
0.014
0.015
0.029
生均计算机、网络总金额(万元)
0.017
0.041
0.059
0.061
0.029
(资料来源:《2003年度全国中小学教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教育部基础司,2004年,内部资料。部分数据四舍五入)
中小学信息技术必修课逐步普及
从各地课程表上的情况看,全国普通高中基本普及信息技术必修课,大中城市初中也基本普及了信息技术必修课。小学的信息技术课尽管普及率不高,但大中城市的小学在逐步普及信息技术必修课的同时,还出现了“开课时间提前,教育方式日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即: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开始从小学一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很多学校在设置开课内容时,在2000年《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基础上,通过课内外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机器人教学、LOGO语言教学等多种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尝试。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研制带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进入系统建设和快速发展期
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高中“课标”的研制进行了系统的国际比较、广泛的国内调研,并从信息技术课程理念、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讨和课程建设,同时,高中“课标”的研制还带动了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纲要的修订工作。因此,高中“课标”的研制并非一个孤立事件,其研制过程和最终的颁布带动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进入了系统建设和快速发展期。
1.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建设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是以普通高中整体改革为背景的,课程共设置了“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模块和“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网络技术应用”和“人工智能初步”5个选修模块。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对学生的学分要求为2+2+(x),其中必修2学分,科目内选修2学分,跨领域选修x学分。每个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
2.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
高中信息技术的课程建设和课程实验按照如下线索陆续展开:“课标”→教材编写与选用→分级培训(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地区和校本培训)→进入国家级实验区实验→逐步扩大实验区→“课标”修订→全国推广。
截至目前,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建设和实验情况如下:
(1)信息技术“课标”的相关文本:“课标”+“解读”+“研修手册”。为了帮助各地中小学教研人员和教师解读“课标”,教育部在“课标”颁布出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4月出版)后,组织高中“课标”研制组编写了《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解读》(含信息技术“课标”解读和通用技术“课标”解读两部分,由湖北教育出版社于2004年5月出版)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研修手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4年7月出版)。
(2)教材编写、评审与选用。“课标”颁布后,有近49家出版社申请编写高中信息技术“课标”实验教材;2003年6月,教育部对申请编写新教材的出版社的立项材料进行了审查,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上海科教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和广东教育出版社的立项材料通过了审查(表2)。
表2:通过评审的高中信息技术“课标”实验教材一览表
信息技术
基础
算法与程序
设计
多媒体技术应用
网络技术
应用
数据管理
技术
人工智能
初步
教育科学出版社





中国地图出版社





广东教育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





上海科教出版社





(3)国家级研修:教育部于2004年6月在北京组织山东、广东、海南和宁夏4个国家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教师围绕高中新课程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采用专家与教师对话并组织教师展开自我研修的方式。会上,参与研修的教师针对“课标”设计了近30个教学案例。
(4)新课程实验:2004年9月,上述4个国家级实验区开始了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实验,天津市、浙江省部分地区提前进入实验。根据规划,2005年,全国1/3的中小学将开展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实验(包括其他学科)。
(5)实验后的“课标”修订:经过3年左右的实验,2007年前后,教育部将根据实验情况,修订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6)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推进的配套措施:为了组织高等师范院校参与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任务,尤其在未来陆续培养适合高中新课程的师资力量,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师范教育司联合向全国14所师范大学及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发出参与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邀标书,并于2004年6月组织召开了高中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高校评审会。经过评审,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获得承担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骨干培训者的资格。
“小成”之后的“大疑”:反思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浪潮裹挟我们太多的期望滚滚而来时,首先泛起的是炫目的泡沫,泡沫中夹杂着我们始料未及的泥沙——实际上,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已经随之而来,而且,在些许成绩的背后,仍然隐藏着大量亟待解决的隐患。吹开这些让我们微感迷醉的泡沫,剖析其中阻碍发展的障碍和问题,是规划后续工作的前提。
“功能衰竭的‘纲要’”和“空中楼阁式的高中‘课标’”
在2000年11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和初中的信息技术教育均为零起点,随着这几年各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现在已经陆续有在小学阶段接受过信息技术教育的学生升入初中,原有的“纲要”已无法用来有效指导初中的教学,所以,初中教育如何与小学衔接的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原有的“纲要”已经衰竭。
而在制定高中“课标”之前,小学和初中的“纲要”并未修订,因此,对升入高中的学生的信息技术水平只能根据“纲要”中的规定来假设,而实际上,各地小学和初中的开课情况差异非常悬殊,导致高一学生的信息技术起点水平很不统一。“空中楼阁式”的高中“课标”无疑会给首批实验区的信息技术教师造成巨大的压力,也给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提出了尽快奠基的要求。
教育部已经于2004年7月开始对原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纲要”进行修订,预计将于2004年底颁布新的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纲要。笔者为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本次修订已经确定的大体思路是:
⊙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教育放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设,主要的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课程以“综合化”为主要特征,不宜以分科为主;而且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的学习,包括信息技术的学习,应给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活动和探究的空间,不宜以教师按照教材照本宣科为主;出于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的考虑,不宜在小学阶段开设过多的科目。
⊙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可以单独开课,必要时可以单独安排课时。
⊙小学和初中的信息技术教育内容将以活动为主线,以活动贯穿小学和初中阶段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培养有关能力,适度淡化学科体系(尤其在小学阶段)。
信息技术课程实施中的诚信危机:课程实施与考试评价的集体作假
1.“看似充实”的信息技术必修课课程表与“营养不足”的教学现状
在各地中小学的课程表上,信息技术课大多赫然在目,但实际上很多地方根本就不按照课程表上课,信息技术课被其他科目挤占的情况时有发生,在高中阶段为了迎接高考,信息技术课的课时更是经常成为其他高考科目补课、备考的备用课时。在开展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的4个国家级实验区中,有些实验区在实验前就将新课程的科目划分为高考科目和非高考科目,信息技术被某些实验区划为非高考科目,导致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从诞生之日起就成为被歧视的弱势科目。
2.信息技术会考中的集体作假:学校和教师在用考试教孩子学坏
很多学校在日常教学中对信息技术课不重视,但又不愿在信息技术会考中落后于其他学校,所以,很多校长就“顺理成章”地犯起了他们一再教育学生不要犯的错误——作弊,而且作弊的花样也绝对达到了校长水平,包括集体作弊:即以学校为单位甚至以地区为单位整体作弊;教师帮助学生作弊:即教师帮学生提前搜集题目,或者考试时教师帮学生答题;校际协同作弊:即在学校相互交换监考老师时校际协商相互帮对方学生作弊。在笔者主持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论坛”(www.nrcce.com)中,老师们围绕中小学信息技术会考先后展开了如下讨论:
T教师:“看了W老师的帖子,我忍不住也要说两句,我也是H省(北方某省——笔者注)的,今年我校也参加了计算机会考,哪知道考试时,只是两个学校兑换监考老师,这样两个学校就可以事先沟通,到时候由老师帮助学生作题,这样的考试还不如不考!真不知道我们交给学生些什么?”
F教师:“这就是近几年来会考的通病,当你看到会考时,忙碌做题的老师和奔跑的老师时,你会感觉到遗憾……”
L教师:“我们这里刚刚全市统考完,据说一个学校平均分为92分。我刚做了一下(考试题目),只得了88分。”
……
有意无意之间,我们的校长和教师在用这种方式教我们的学生学坏!在这样的课程实施诚信面前,似乎讨论会考的价值以及如何会考已经显得非常苍白!
在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方面,集体无意识支配下的群体做秀: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难以承受太多教学法标签之“重”及教研根基不稳之“轻”
现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域每年都举办多次全国性和省级的教学研讨会或教学比赛,各地对公开课和教学比赛普遍比较重视,每次公开课之前教研员和教师都投入巨大的精力研究、准备,参选的教学案例看起来也都热热闹闹,但在日常工作中,持续、严谨的教学研究则严重缺失;教师在总结自己的教学案例或撰写教学论文时已经习惯于给自己的教学贴上诸如“任务驱动”、“合作学习”等形形色色的标签。但现实的无奈是我们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的学科特点、对中小学学生信息技术学习的独特规律缺乏基于学习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的深入研究。透过这场集体做秀的喧嚣,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已越来越难以承受太多标签之“重”以及根基不稳之“轻”。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地位和生存现状:我们赋予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重大的历史使命,却忽视了承担这一使命的脆弱的弱势人群——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任何一级领导都赋予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重大的历史使命。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意义在于它是培养信息时代国家、民族发展所需竞争人才的关键,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其对于每个受教育个体的价值在于:可帮助每个个体做好应对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的准备。
而承载这一重大历史使命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地位和生存现状却令人担忧。在笔者主持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论坛”(www.nrcce.com)中,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就自己的地位和生存现状讨论最为激烈。2004年4月14日,一位教师发了一个“信息技术教师的苦恼!!!谁有好办法解决???”的帖子,截止到2004年11月10日,在不到7个月的时间里,共有137个跟帖,有17462人次浏览该帖,成为论坛最热门的主题(www.nrcce.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193)。以下是几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在本论坛中关于其地位的发言:
Z教师:“信息技术教师难道就是维护匠?我原是一名数学教师,后改行做了信息技术教师,现在评定职称时我们什么都不是,评数学教师吧,没有成绩,评信息技术教师吧,又不是计算机专业,什么奖励、先进都与我们无关,但又是学校最辛苦的。”
S教师:“同情!我也一样。现在带个电的都要我管。连电视信号也要我检查。”
Y教师:“有意思,我到这个单位第一天谈话时副校长就对我说:‘学校凡是与电有关的,除了220伏电压由电工负责,其他都归你管了’,呵呵,遭遇竟然如此的相似,难兄难弟呀!”
……
中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一说法或许刺耳,但却绝不是耸人听闻。如果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发展再不采取具体的措施,即便课程标准设计得日臻完善,也将由于缺乏合格的师资而难以实施,我国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事业也将因人力资源的匮乏而无以为继。
(作者单位:教育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研究部 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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