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双拥工作 1999年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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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双拥工作

第一期

 

辽宁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99年1月14日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下发在全省

     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

岫岩县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建平县妥善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

抚顺市“拥军优属”促进会章程

  1998年刊用稿件统计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下发在全省

          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最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就全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提出实施意见。

    “爱心献功臣行动”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的社会帮扶行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贯彻“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优抚方针,完善国家优抚制度的一个新途径。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革命功臣的关心和爱护。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旨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方面取得根本性突破,并力争在今后两三年内基本解决“三难”问题,使这些革命功臣的生活达到或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使他们的住房条件彻底改善,实现无危房、漏房;医疗政策得到落实,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使他们与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

   “爱心献功臣行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政厅负责全省“爱心献功臣行动”行动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责任。凡双拥办和优抚部门分设的单位,由双方共同承担此项工作,并由双拥办负责牵头。宣传、文化、教育部门要将“爱心献功臣行动”纳入1999年度宣传教育计划,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优抚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优抚标准,增加经费投入,并对财政困难、优抚对象较多的贫困地区给予照顾;卫生部门要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实行优先优惠,重点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商贸、科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妇女和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

    “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扶持对象重点是为共和国的建立做出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爱心献功臣行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各界为依托,以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当前特别是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政策,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要特别重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开展各种帮扶活动。在组织实施中要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参加帮扶工作。可以采取个人帮个人,单位帮个人、发达地区与困难地区结对帮扶,开展“一帮一”、“富帮穷”、“新兵帮老兵”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可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包人、包户。在城镇,可组织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为重点优抚对象定人、定户开展“送温暖”活动;在农村,可组织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帮耕、帮种、帮收、帮工、帮料等;医疗单位可建立定人定点定期巡诊制度,上门为重点优抚对象治病。在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可通过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开展资助活动。

“爱心献功臣行动”是1999年优抚工作的重点。具体实施步骤是:调查摸底――各级双拥办和民政部门要切实摸清重点优抚对象存在“三难”的人数、困难程度和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志愿资助单位的情况,根据解困的需要和资助单位及个人的承受能力进行排队组合;宣传发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革命功臣的英雄业绩和无私奉献精神,宣传为革命功臣献爱心的先进典型,同时教育和激励广大优抚对象发扬光荣传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再立新功:制定方案——方案要因地制宜,区分层次,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检查督促——各级双拥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行动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整个活动的检查督促,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不留空白点;总结表彰一一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要把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作为评比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内容,大力宣扬和表彰本地区在这一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将适时对这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为了确保“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开展,要求各地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爱心献功臣行动”看作是一项对党、对国家、对建国功臣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负起责任。二是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三是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围绕建国功臣“三难”问题的解决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

 

 

                                   (省双拥办)

 

 

 

          岫岩县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岫岩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向建国前老复员军人献爱心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广泛发动社会,实行部门包户,重点解决老复员军人的住房问题。一是搞好调查,摸底。从97年开始县乡两级民政干部逐村、逐户对全县1978名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住房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逐个登记造册。对72户需要立即翻建的和164户需要马上维修的老复员军人住房,做出修建和维修计划。二是搞好宣传发动。县民政局和县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反映在乡老复员军人住房情况的专题片《功臣之忧》在全县进行播放,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同志深情他说,我们再苦也不能苦了这些功臣,有的同志当场拿钱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我们借机在全县开展了为解决老复员军人建房献爱心活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怀着对老复员军人无限敬仰和同情之心,纷纷解囊相助。全县机关于部每人拿出一个月的工资,有的部门机关于部拿出两个月的工资,县主要领导每人拿出1000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县就筹集为老复员军人建房款130多万元。三是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包户。对需要翻建的72户房屋,县委、县政府确定由78个县直、市属单位承包翻建,乡镇政府负责解决建房基地。建房标准一律为三间砖瓦房;对需要维修的164户危房,县里拨专款10万元做为购买材料费,乡镇自筹31万元负责维修。各部问、各单位领导都把为老复员军人建房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亲自规划设计,亲自购买原材料,实施“一把手”工程。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更是亲自动员,亲自督建。目前岫岩县老复员军人建房问题以及全部解决。

    二、制定优惠政策,结对帮扶,重点解决老复员军人的生活问题。为使老复员军人的生活与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县委、县政府在六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一是先后两次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在国家规定每人每月25元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优惠照顾老复员军人的十项规定》、《关于解决困难企业者复员军人退休金问题的实施办法》等6部地方性优抚政策规定,在税收、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照顾。特别在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明确规定,老复员军人的各类抚恤金不列入家庭收入;三是发动全社会为老复员军人捐款。三年来共募集捐款45万元,衣物4万余件;四是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县五大班子及各部门领导带头同200多名生活特殊困难的老复员军人结成帮扶对子,帮助扶持生产项目,增进他们的收入。为解决企业老复员军人发放退休金的问题,县政府将全县72名在困难企业工作的老复员军人分配到56个县直部委办局及事业单位承包,并落实了谁接收谁负责,谁承担谁兑现的责任制,确保这72名老复员军人从今年9810月起领取足额退休金。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向老复员军人倾斜、扶持老复员军人困难户发展生产。五是优先安排老复员军人子女到乡镇企业就业。现已安排了700多人,为其脱贫创造了条件;六是加大财政投入。县、乡(镇)两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拿出30多万元为老复员军人中的特困户购买种子、化肥、生活用品,保证他们的生产生活。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开就医渠道,重点解决老复员军人治病问题。岫岩县主要采取四种形式,广开就医渠道。一是对危重病人的医药费用由县民政部门直接负责。近几年来,县民政局每年为此下拨或直接拿出的资金都达10万多元;二是通过各级财政事业费补一点、乡镇、村、企业自筹一点、群众提留金支一点。民政事业费挤一点、自己解决一点的“五个一点”的办法广筹资金,每年可达40多万元,使每个老复员军人的医疗费年人均达到200元,满足一般病治疗的需要;三是重新调整医疗结构,以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为依托,创办“军”字号治病医疗点。这样,不但可使老复员军人患病得到就近及时医治,而且在医疗费用上得到一定的减免,减轻了老复员军人的负担;四是通过建立医疗保险的办法,为125名老复员军人办理了医疗保险,使他们看病难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

 

                        (岫岩县民政局)

 

       建平县妥善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

    

 建平县曾经是全国的贫困县,老复员军人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问题十分突出,  建平县政府把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性工程来抓,取得一定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策保障,包户扶持解决老复员军人生活难。首先实现 “两个百分之百,两个翻一番”的目标。即定期定量补助面100%,群众优待面100%;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翻一番,群众优待标准翻一番。县政府决定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12万元,用于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拿出4万元用于增加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费。这样,增加的经费同自然减员结余的经费综合起来,民政部门又从其它资金中济出3万元,使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元。实现了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翻一番,定补面也由原来的95%达到了100%。通过宣传和政府发文件,在五项统筹基数不动的情况下,进行自我调整,调整后优待金的标准由原来的户均240元,达到现在的户均500元。从而实现了优待金标准翻一番的目标。其次,扶持复员军人发展生产。实行干部 “四包”,即:包借助资金、包扶持项目、包经营管理、包产后销售。并列入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与奖惩挂钩与干部的任免挂钩。干部包户制度的实施,使扶持复员军人发展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全县扶持复员军人发展生产686户,签订干部包户责任状686份,借助资金54.9万元,解决种子6100公斤,化肥65吨,农药1500公斤。经过扶持686户的生活水平均高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扶持项目收入123万元,户增加收入1800元以上。

二、集体补助,群众帮助解决老复员军人住房难。每年初县民政局都把老复员军人建房问题做为硬性指标下达到各乡镇,,要求落实建房户时,必须有干部包户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建房资金来源、群帮项目、建房标准、竣工时间,合同一式四份,县、乡、包户干部、建房户各一份。并把建房户列入年终必检项目和节日县乡领导走访项目。在建房中采取集体补助、群众帮建相结合采取优先批给房基地、优先批给砍伐指标、优先帮建的“三优先”做法;实行政府补一点、乡村拿一点、亲友帮一点、自己筹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办法;领导带头抓、乡直单位分片抓、包户干部帮助抓、民政助理亲自抓的齐抓共管办法。近年来,为老复员军人建房128户,  512间,  7986平方米,修房23户,筹集资金128万元,其中国家扶助9万元,乡镇拥军优属基金投入15万元,乡村群众帮工帮料折款28万元,自筹73万元,老复员军人居住的老旧土房己被崭新的砖瓦结构新房所取代。

    三、实施医疗保障,解决治老复员军人的治病难。建平县1989年开始对老复员军人实行了医疗保障,在实施医疗保障过程中,建平县两件事,一是筹集资金。县政府每年拿出6万元资金用于老复员军人治病,同时每年开展为老复员军人进行专项捐款,每年可筹集资金2.5万元,通过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帮一块的办法,每年可筹集资金30万元。是老复员军人的医疗保障标准达到260元。二是完善制度。全县统一印发了《建平县在乡复员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每月发给复员军人10元做为零用药费,同定补一起发放,包干使用,对因病住院给予50%一80%医疗减免。同时根据复员军人的身体状况划分几个等级,健康者少保、病重者多保,区别对待,保额因人而异。对个人药费连年累计使用,历年结余给予储蓄,遇有重病随时取用。现在全县积累基金30万元。

 

 

                                     (建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