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腐20年 腐败现象已成当前最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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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反腐20年 腐败现象已成当前最严重问题

2007年01月25日01:03环球网我要评论(62) 字号:T|T

反腐伴随革新路程

1986年底越共“六大”提出革新开放路线以来,越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然而腐败现象亦从被革新政策所激活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滋生、蔓延……在这一背景下,越共中央书记处于1990年1月10日发出了第64号指示,6月下旬越南部长会议(即政府)颁布第240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反腐败斗争”。

越南国家总检察长在1991年8月上旬召开的第八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曾披露:据不完全统计,对442个重点单位进行了2300多次反腐败专项检查,发现违规金额分别达9000多亿越盾、120多万美元,包括五名高级干部、六名司局级干部(含总公司经理)、16名厅级干部在内的16500多名干部受到了行政处分。

虽然反腐败工作陆续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腐败现象总体上仍呈上升态势。有鉴于此,1994年1月召开的越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届中代表大会将腐败现象列为越南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并在“八大”上被正式确认。

“八大”闭幕后的次年夏天,越南北方的太平省就爆发了逾百个乡、近万名农民上街游行事件,反对基层干部乱集资、乱摊派、压制民主和贪污腐败。越共中央派出以政治局常委范世阅为首的工作组多次深入调查,采取妥当措施平息事态,直至1999年才最终稳定了局势。从“太平事件”的教训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出发,1998年3月,越南国会先后颁布了《反腐败法令》、《干部、公务员法令》,在法制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1999年5月,越共发起了为期两年的整党运动,在全党范围内进行自上而下的整顿,先后处理了副总理吴春禄、国家银行行长、海关总局局长等一批要员,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2001年4月召开的越共“九大”因此作出决定,将原来为期两年的整党运动继续下去。

越共“九大”《政治报告》特别突出强调了“腐败现象”和“经济发展滞后”两大危机,甚至将“腐败现象”置于“经济发展滞后”之前。2004年上半年,越南成立了以政府常务副总理阮晋勇为主任的国家防范犯罪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政府13个部、委领导组成,主要职能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进行综合治理。2005年11月底,越南十一届国会八次会议通过了《预防和反对腐败法》。该法的颁布,标志着越南反腐败工作的正式法制化。

“九大”闭幕以来,越南反腐力度明显加大,相继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2002年告破、2003年宣判的“张文甘案件”,涉案判刑人数之多、级别之高,为历年来所罕见。如越共中央委员、“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台长陈梅幸被判10年徒刑;越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裴国辉被判四年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范土战被判六年徒刑;胡志明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等近20名公安干警和司法人员分别被判以时间不等的徒刑。另有一批官员受到撤职、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此外,2003年~2004年的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下属食品商贸营销公司经理“吕氏金莹案”、2004年初被揭露出来的“油气总公司案”以及2004年下半年告破的商业部“倒卖纺织品出口批文案”,又导致一大批官员受到法律的惩处。

2005年6月,在胡志明市召开了全国反腐败走私工作总结会议,据披露,1993年~2004年,由越南公安部侦破的腐败案件多达9900多起,腐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75500多亿越盾,有一名部长、五名副部长、14名省人委会主席和副主席,数百名司局长和大公司经理受到刑事处分。越共“十大”闭幕后,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阮文芝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在九届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包括13名中央委员,19名部长、副部长,26名省市委书记、副书记在内的118名中央管理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

“已成当前最严重问题”

据越共中央内政部2005年11月进行的腐败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2.8%的公务员、83.7%的普通群众和92.1%的企业干部认为“腐败现象业已成为当前最严重的问题”。

2006年2月,越南党中央全文发表了“十大”《政治报告》草案,以广泛征求民意。在回收上来的上万份意见和建议中,许多意见认为,腐败现象已构成损害越南党的威望、危及社会稳定、阻碍革新深化、缓滞经济发展的一大“国难”。尤其是“十大”召开前夕,越南交通部路桥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MPUl8)案件告破,将越南党内外对腐败现象的“声讨”推向了高潮。

该案的严重性主要体现为:一是该案主犯及同伙挪用公款高达700多万美元用于赌博,尚在追查之中的贪污、受贿数额相当惊人。而且案情败露后向公安部、高检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官员贿赂以图“逃罪”的款项亦多达五六十万美元之巨,这对年人均GDP只有640美元左右的越南百姓而言,堪称“天文数字”。二是在MPUl8负责管理的项目款中,相当部分源自日本等国家提供的政府开发援助(ODA)资金,因而国际影响十分恶劣。三是在该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涉嫌提供保护伞的越南交通部长、副部长、公安部警察总局副局长均已当选为“十大”代表,后两人还被列入了十届中央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尽管上述涉案人员在越共“十大”召开前被撤销了代表资格,但却暴露出高级干部任用上的问题。

在2006年4月召开的越共“十大”上,农德孟总书记在《第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中强调,反腐败是“对党、对人民革命事业具有生死存亡意义的关键任务”,要抓紧实施《预防和反对腐败法》,“坚决、及时、公开惩治腐败分子,不论其职位多高,不论其在职还是业已退职,要没收、充公其腐败所得”,同时“严惩包庇腐败者”。

检验越共执政能力的标尺

鉴于反腐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越南将有针对性地展开下述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反腐意识。“十大”之后,越共中央将以“破”促“立”,通过反腐斗争的成效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战斗力。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尽早出台《预防和反对腐败法》的实施条例,不断完善财产登记制度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司法施为、人事任免、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建立系统、规范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

三是设立反腐权威机构。不少人认为,反腐成效不高与缺乏全面协调的权威机构有一定关联。几经酝酿,2005年11月,越南第十一届国会八次会议做出决定:设立以政府总理为首的反腐败委员会,并由一名副总理负责常务工作。此外,有可能在监察部和公安部增设反贪局,以进一步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是改革工资制度。目前,在越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就职的大学毕业生实习期满后,基本工资尚低于70万盾(约合40余美元),接近副部工资待遇的最高级别“专员”月薪亦不足300万盾(约180多美元)。越南某著名数学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谈到:“谁都知道,目前几乎所有干部和公务员的月工资只够维持十天左右的生活。然而,他们当中的多数人仍活得很潇洒,这和其‘额外’收入(有时比正式工资还要高出三四倍甚至上十、上百倍)是否相关?”“十大”《报告》提出,将进行工资改革,提高公务员待遇。

五是加强监督。除党的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监察部等体制内监督外,注重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制度,并在确保新闻真实性、强化舆论导向的同时,发挥大众媒体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