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史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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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毋若丹朱傲,〔1〕维慢游是好,毋水行舟,〔2〕朋淫于家,〔3〕 用绝其世。予不能顺是。”〔4〕禹曰:“予娶涂山,〔5〕辛壬癸甲,〔6〕生 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7〕辅成五服,〔8〕至于五千里,〔9〕州十二师,〔10〕外薄四海,〔11〕 咸建五长,〔12〕各道有功。〔13〕苗顽不即功,帝 其念哉。”帝曰:“道吾德,乃女功序之也。”〔14〕

 

【注释】〔1〕“帝曰毋若丹朱傲”,《谟》无“帝曰”二字,“毋”作“无”。 其此句紧接“敷同日奏罔功”句,直承上“禹曰俞哉”一段后,作为禹语,而《史记》加“帝曰”作舜诫禹语,后数句又加“禹曰”作禹答语。按文意《史记》显然合理,故 张守节以为对答有序,当有所据。段玉裁以为据汉今文。“丹朱”,相传为尧之子。名朱,因居于丹水,称丹朱。“傲”,本作“遨,非骄傲字;字又作“奡”,其义为淫戏。丹朱不肖的故事已见前篇《五帝本纪》。〔2〕“毋水行舟”,《谟》作“罔水行舟”。 “罔”、“毋”皆同“无”。河中无水也要行船,表示丹朱的不肖狂乱行为。在此句上,《皋陶谟》有“傲虐是作,罔尽夜頟頟”二句,《史记》删。〔3〕“朋淫于家”,郑 玄释为淫于门内。〔4〕“用绝其世,予不能顺是”,《谟》作“用殄厥世,予创若时”。此亦逐字译其义。“创”字译为“不能”,盖创有创伤、受惩等义,则其时自陷于不能 之境。惟“若”在此不宜释“顺”,应释“像”、“如”。〔5〕“予娶涂山”,《谟》 作“娶于涂山”。“涂”,《说文》作“嵞”,并指出其地所在有二说:一在会稽。按 此只是传说。一在九江当涂。《汉志》九江郡当涂侯国下应劭云:“禹所娶涂山氏国也。” 其地在今安徽怀远县。县东南淮水南岸有小山名涂山,是此文涂山之所在。然以此为禹 娶涂山氏地,则出附会。〔6〕“辛壬癸甲”,“辛壬”二字本篇原误在“予”下、“娶涂山”上,然《谟》原在“娶涂山”下,作“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司马贞指出“盖 今文《尚书》脱漏,太史公取以为言,亦不稽其本意。岂有辛壬娶妻,经二日生子,不 经之甚。”点校本已据张文虎校移“辛壬”至“涂山”下,是。伪《孔传》依王逸《天问注》为释云:“辛日娶妻,至于甲日后往治水,不以私害公。”说通其意。《说文》 “嵞”字下记当涂民俗,“民以辛壬癸甲之日嫁娶”。盖依此成俗。〔7〕“予不子, 以故能成水土功”,《谟》作“予弗子,惟荒度土工”。“不子”,子为动词,指抚育 儿子之事。意为没有在家抚育儿子。“荒”,大。“度”,就。故《史记》译为“能成”。〔8〕“辅”,《谟》作“弼”,义同。〔9〕“至于五千里”,《谟》无“里”字。按五服计算,天下每方五千里。〔10〕“州十二师”,《谟》作“州十有二师”。“十二 师”,《尚书大传》以为地方之制,即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十有二师。郑玄《注》以为州官佐,其说云:“师,长也。九州, 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以佐其牧。”马融《注》及《尚书注疏》以为治水所役人功数, 谓“《周礼?大司马法》,二千五百人为师,每州十有二师,通计之一州用三万人功”。 据此处文意,已非治水,亦非指官佐,当是指地方之制。〔11〕“薄”,迫。此句意为 直迫海边,至于海上。〔12〕“五长”,郑玄释为“五国立长”。伪《孔传》亦云:“五国立贤者一人为方伯,谓之五长。”旧释如此,总嫌牵强。《尚书覈诂》曰:“疑此五 长,即是五爵。”虽亦无据,然较合理,似即指建立诸侯。〔13〕“道”、《谟》作“迪”, 此用其训诂字。〔14〕“道吾德,乃女功序之也”,《谟》作“迪朕德,时乃功维叙”。 “迪”,道,导。“时”,是。作为不完全内动词,与“乃”同,故《史记》译用“乃” 字。“时乃功”,是你的功。“时乃功”之“乃”为第二人称代词领格。“叙”,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