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骏否认造假暴露耻感文化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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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10-12-1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张天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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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唐骏现身微博否认学历造假,但承认自己有责任,责任在含糊,不透明,是虚荣心造成的。方舟子回应称唐骏拒不认错是一种无赖行为。(12月13日《广州日报》)
“唐骏这件事,在美国,他要辞职,100个人只有一个价值观:诚实;在日本,他要谢罪,100个人只有一个价值观:担当;在中国,他要狡辩,100个人有100个价值观:他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是唐骏学历被指造假一事刚曝光时网友的评价。没想到事过半年之后此事居然仍吵得不可开交,不得不令人感叹当下社会羞耻感的底线急剧下坠,且充斥在社会的某些角落。
“耻感文化”,指的是人们要对他人做到最基本的坦诚以待,有错认错,有歉道歉,不能掩盖过失或死不认错,这无疑是以另一个错误去掩盖第一个错误。“耻”在传统道德伦理格局和文化体系中曾被置于无上之位,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
由此我们也看到,羞耻感不仅是公民需要的。我们也时常看到,在很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后,某些地方政府遮遮掩掩,最后弄得破绽重重,但就是不肯认错和道歉。还有一些官员被问责之后悄然复出,被质疑之后还念念有词,从头到尾都是毫无耻感的表现。“耻”与“耻感文化”似乎消失于某些人、某类人的人生字典中。比如现在兰州市对天然气无听证会就涨价的回应,居然称“2008年曾召开过听证会”;前段时间福建屏南招考门事件中,涉案的宁德市副市长居然说是“妻子急于给孩子安排工作,便找了我原先在屏南县工作时的老部下帮忙,我一直不知情。”这种低级说法来推卸责任,这就是一种毫无羞耻感的典型表现。
更加令人无语的是,唐骏的造假以及由此获得的诸多收益,可以面对汹涌的批评依然毫发无损,除了他们自身没有歉意与反省之外,他们所属的单位也沆瀣一气,甚至还承当保护伞,而且还能够得到众多的支持,而方舟子这些有正义感的揭发者、举报者却反过来成为某些人质疑的对象,被认为是妒忌或者有其他的不良动机等。
其实,唐骏事件之类丧失了最基本的社会道德与耻感底线的现象,就像是社会的一道道伤疤,赤裸裸地向世人展示了那种礼义廉耻的伦理价值的错乱,一次次地冲击着我们本来就脆弱的社会信任关系。希望有更多的人明白,对于丑恶现象的包庇容忍甚至错乱的同情,不仅无助于社会浮躁功利等恶俗之风的改善,还可能使之更加恶化,最终受伤害的,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