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土地爷”殷国元一审被判死缓(《财经网》 2008-8-1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0:29:16
上海“土地爷”殷国元一审被判死缓
《财经》记者 杨海鹏    [08-14 14:57]     共有 11 条点评


殷国元受贿金额高达3671万,另有近千万元资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4600万;其“自首情节”未被法院认定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杨海鹏】64岁的前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 8月14日下午2时,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殷国元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藏弹药四项罪名。法院就此分别判决如下: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私藏弹药罪免于处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此前于今年4月22日开庭,检察机关指控殷氏“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3671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46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尚有812万余元人民币和美元4万余元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等犯罪行为。此次一审判决,除个别数据有些许改动,多数指控均被法院认定。上海纪委和检察院认为殷有“自首情节”的观点,在判决书中未获法院认可。
由于涉及上海地方政府十余年来土地批租、旧城改造等权力运作,此案备受业界及上海公众关注。不过,法院此次判决前,未在“上海法院网”公告,《财经》记者在法院公告栏中亦未见有关审判公告。
8月14日宣判当天,上海一中院以“旁听席已坐满”为由,婉拒非经上海高级法院安排的人士和新闻记者旁听。
受贿来自房地产开发
法院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殷国元在4月22日出庭受审后,公众和法律界内部舆论,俱认为以其犯罪数额之巨大,造成国家损失之严重,认罪态度之恶劣,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据称,其导致国家损失之数额,也是上海法院近年审判实践中之仅见。
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近两年来,经媒体公开曝光甚至公开了涉案官员名单的上海房地产腐败事件,有十数起以上,但鲜有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在去年底,上海黄浦区检察院自行侦办了上海房地局和市土地学会数名干部的经济犯罪案件。被侦查拘留的这些人,多属殷氏旧部和土地学会的同僚。但今年2月,这些人被上海高层下令释放。此案被一些人视为殷国元最后将会被“免死”的前奏。
2007年4月,因上海社保案件的调查深入,在上海房地产市场呼风唤雨12载的殷国元被牵扯出来。资料显示,殷妻陈伟在此前半个月已被有关部门审查。在殷氏的受贿金额中,有800余万属于共同受贿。
1995年,51岁的殷国元由南京军区后勤部正师级转业,出任上海房屋与土地管理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在十年的公务员生涯中,他先后主管房地局两项最为重要的业务:土地批租和旧城改造。上海社保案件的重要人物,号称“上海第一处”的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朱文锦,即长期为其手下。而殷国元退休后领导的上海市土地学会,在地价飙升、业者拿地开发销售等诸多审批均需经过房地局的背景下,也多成为官商交易的平台。
在殷国元受贿的3671万元中,有3280万元来自地产商人江信惠。此人曾为上海房地局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副主任,亦为殷分管部门的旧部。在本世纪初,江氏下海组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惠格置业”)。 2003年9月,惠格置业获得了嘉定区一幅520亩的土地。该地块紧邻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嘉定国际汽车城,因为“上海F1赛车项目”在此前后签约,顿时身价数倍。此后,江信惠又通过殷国元得到了金山区海湾路新城区B15地块(141亩)的开发权。
从2002年起,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井喷行情,各地投机商纷至沓来。由于此后两年内,上海延迟“招挂拍”出让制度实施,地块开发权多由地方国有地产商和有背景的私企控制,土地供应多是“协议转让”,人为制造的供求矛盾,使地价进一步飞涨,由此寻租和腐败丛生。在协助江信惠拿下嘉定、金山两幅土地后,“惠格置业”坐地生财,自然不能忘记殷氏的好处,2004年至2006年间,殷国元便不断从江信惠处获得回馈,包括股权、现金、房屋和轿车,总值达3280万元。
殷国元与地产商利益均沾的另一种方式是低价购房。2002年,分管拆迁工作的殷氏,要求长宁区房地局为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长宁馥邦苑”发放拆迁许可。2004年,殷国元在茗嘉房产的关联公司上海盈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盈嘉房产)购入别墅两套,购房资金来自江信惠。其中一套别墅的买入价被认定低于市价91万元。加开发商付出的8.5万元装修费,殷国元被控收受盈嘉房产贿赂99万元。
2005年5月,殷国元买入胶州路5号一层商铺、获得优惠差价20万元,买房所需款项则由另一名地产商卢勇支付。卢氏亦为政府官员出身。此外,殷国元作为浦东新区康桥镇多起土地利用的审批负责人,曾以低于市场价125万元的价格,在著名楼盘康桥半岛购买房屋两套。2004年7月,殷国元以139万元购入杨浦区国定路358弄2号房屋两套,低于市场评估价114万元。
不过,据法院内部人士透露,涉嫌行贿殷氏的众多地产商,尚未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消息。
旧城改造项目造假
在殷氏的判决书中,对其滥用职权罪的判决,依据是他在旧城改造项目中,为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弟陈良军等违规批地两幅,造成土地出让金及收益损失4600余万元。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上海市旧城改造项目政策,对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开发商只需承担拆迁成本,免缴土地出让金。而上海市当时的规定,其实是与相应的国家规定冲突的。因为国家有约束性规定,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原居民必须在项目完成后,原地安置,以此作为免除土地出让金的条件。但上海市政府对国家政策进行“变通”,推行“货币化安置”,将市中心区域的居民,强行推向离开市中心较远,地价低廉的区域,随“原地安置”捆绑的“免除土地出让金”,与货币安置之间的价差,遂成开发商的“红利”。
在殷国元负责旧城改造项目时,上海如此违反国家规定审批的“旧城改造”项目有数以百计。但最终认定其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关键是连上海的规定都不符合。因为按照上海的政策,旧城改造基本条件有二:必须是国有土地;旧城建筑必须占所涉土地70%以上。2002年12月,殷氏受陈良军请托,违规确认宝山区高境镇梁印地块“符合旧城改造条件”,但据《财经》记者的了解,陈良军看中的那块土地并不符合前述条件。殷的行为最终致使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以及土地增值收益3441万余元
另据殷国元的一审判决书,2002年9月,殷国元接受商人卢勇请托,促成宝山区高境镇苋果101亩的地块出让;并违规确认地块为旧城改造性质,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215万余元。■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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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反腐连出重手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8-14/110005360.html
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受审
《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04-22 16:12]     共有 24 条点评

被控受贿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一再推迟之后,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案,4月2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根据法院计划,开庭时间将持续至23日。
殷国元1944年生,江苏泰兴人。1995年-2005年,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后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此次被诉罪名有四项,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此外,检察机关同时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之妻陈伟提起公诉。
和2007年开庭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一样,此次庭审极为低调,无论是法院网站还是院外电子公告牌,均未进行公告,亦不对外开放。殷国元夫妇的少数家属,旁听了审理过程。
据检方指控,2000年到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某,上海盈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俞某,以及上海博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等个人与单位,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殷还于2002年到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其妻陈伟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个人、单位所贿财物、股权;他们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受贿数额总计人民币3671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2002年底,殷国元与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某共谋商定,由殷利用职务便利,为江提供帮助,届时由江给予好处费。从2002年到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下属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从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要求嘉定区房地局等相关部门将辖区内一项目交由江某某负责开发。其后,殷国元又要求嘉定区房地局下属上海嘉房置业有限公司降低在惠格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据统计,从2004年到2006年期间,殷国元先后向江某某索取和收受现金、股权、房屋、轿车等贿赂总计3280万余元。
殷国元还多次向自己曾为其提供过便利的房产公司买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大部分购房款来自其他开发商。如,殷国元曾为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动迁许可证方面谋取过便利。2004年,殷国元曾以110万元购买了茗嘉公司的关联公司名下的一处别墅,比市场价低91万余元。同时,110万元购房款来自其他房地产公司。
检察机关还指控称,殷国元曾以139万余元的价格购买市场价253万余元的上海杨浦区国定路房屋两套,大部分房款也是向上述江某某索取的;2002年,殷国元以28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市场价近50万元的上海胶州路上一处商铺,这笔房款是向另一房地产公司老总卢某索取的;2002年,殷国元以133万余元购买了市场价259万元的浦东新区“康桥半岛”小区房屋两套……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截至案发时,殷国元拥有的财产及支出共价值人民币495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其中,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671万余元,合法收入和来源明确的所得467万余元,尚有价值人民币812万余元和美元4万余元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关于滥用职权罪名,检察机关表示,2002年,殷国元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期间,接受卢某、陈某某的请托,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
此外,殷国元将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被诉私藏弹药罪。经鉴定,这52发子弹系国产51式手枪弹,均为有效子弹。现年64岁的殷国元,是由军队师级干部转业至地方工作。这些子弹,正是其退伍后继续保留的物品。
近两年来,上海市房地产系统多位官员涉案。已经获刑的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过去正是殷国元的下属。2007年9月,朱文锦被诉受贿400万元以及非法批准征用土地两项罪名,获刑15年。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今年年初涉案被查的五位上海市房地局官员,亦与殷国元有一定关联。其中,部分人士过去曾在上海土地学会任职。不过,关于这五位官员的涉案情况,上海市政府尚没有正式结论。■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4-22/100057940.html
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被诉四宗罪
《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01-23 21:11]     共有 1 条点评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以及私藏弹药,涉案金额以数千万元计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财经》从有关部门获悉,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案,已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殷国元被诉四项罪名,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其中前两项罪名所涉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07年5月通报称,殷国元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公司股份、商品房及轿车等,数额特别巨大。
据《财经》记者了解,该案其实早已提起公诉,但此前已数次退回补充侦查。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公告栏内,尚未公布该案开庭时间,只称其所处阶段为“待结案”。
现年逾60岁的殷国元,是由军队师级干部转业至地方工作,起诉罪名中私藏的“弹药”,正是其退伍后继续保留的物品。
殷国元曾长期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分管土地工作,2005年担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同样由上海社保案牵出的,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正是其直接下属。去年9月,朱文锦被诉受贿400万元以及非法批准征用土地两项罪名,获刑15年。
另据了解,最近涉案被查的数位上海市房地局官员,亦与殷国元案有一定关联。其中部分人士,过去也曾在上海土地学会任职。
接近上海市房地局的业内人士透露,在土地招投标过程中,开发商为了确保拿地,往往找土地学会控制的公司为其编写咨询报告或者标书,并提供巨额咨询费用。土地学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身份便利,往往能够获得更多内部信息。而开发商支付的咨询费,也有部分通过土地学会,流入上海市房地局主管部门某些官员的口袋。■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4-22/100057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