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良:关于赴武汉黄陂学习考察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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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良:关于赴武汉黄陂学习考察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报告
时间:2010-6-7 09:30:55 中国湘潭县网 作者:唐建良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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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唐建良
(2010年4月22日)
    为学习借鉴对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成功经验,加快发展我县现代农业,4月13日,我和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王艳霞、副县长唐剑恒率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办、易俗河经济开发区、县招商局、易俗河镇、河口镇等单位负责人到武汉市黄陂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学习考察。重点参观考察了汉口精武食品有限公司、武汉花卉中心、武湖农耕年华农业休闲园,并与黄陂区委、区政府和台湾农民创业园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回县后,我又组织考察团成员进行了座谈讨论。通过这次学习考察,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对加强我县对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现代农业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黄陂区和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基本情况及特点
    黄陂区地处武汉市以北,区域面积2261平方公里,人口113万,是武汉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新城区。黄陂区原为黄陂县,1983年由孝感地区划归武汉市,1998年9月撤县设区。黄陂文化璀璨,享有“楚剧之乡”、“泥塑之乡”、“武术之乡”的美誉,是木兰代父从军故事的发源地,也是北宋理学家程颢、程颐的出生地。黄陂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的诞生地,新四军第五师的政治、军事指挥中心,大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黄陂有9万余人为革命捐躯。
    黄陂是农业大区,有农业人口91.6万人,耕地80.5万亩,山场90.5万亩,林地104万亩,水面38.6万亩,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油茶产业示范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区、全国生猪调出大区。近年来,黄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围绕发展芦笋、小龙虾、茶葛、乡村休闲农业四大优势产业,形成5万亩芦笋、5万亩茶葛、5万亩小龙虾等特色板块基地,现代都市农业初具雏形,先后被评为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区、全国绿色食品(芦笋)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绿色农业(食品)示范基地、全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09年,全区实现GDP185.67亿元,财政收入25.5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43亿元,连续三年跻身湖北省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前列。
    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黄陂区东南部的武湖农场,与武汉市中心城区一水相依,前身为武汉市生态农业园核心区域,2003年被确定为武汉市“一主三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后,积极探索实践,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2006年6月,黄陂区开始申报台湾农民创业园,2008年2月,获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同年7月,园区正式挂牌成立,是华中地区第一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武汉生态农业园、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示范基地三牌一体,规划面积24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6.5平方公里。园区坚持“131”发展定位,即“一个平台”:华中地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平台;“三个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出口和物流配送示范基地、优新种子育苗生产繁殖示范基地、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基地;“一个窗口”: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展示窗口。按照“大宣传、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的要求,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种子种苗繁育和科技研发孵化。目前,该园区已成功引进武汉兆丰公司、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中心等6个台资项目,协议引资18亿元,已发展成为华中最大台湾农产品聚集地、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和中西部地区台商投资密集区。2009年,园区实现农产品加工及相关工业产值46亿元,现在正与荷兰一家知名公司合作,计划投资100亿元,将“台创园”打造成为“中国花都”。
    二、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学习考察中,黄陂区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发展现代农业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意识、成功的做法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获益匪浅。
    1.科学定位,优化园区发展布局。武汉市、黄陂区党委政府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坚决摒弃“农业企业无税收”的片面认识,立足城乡统筹,坚持用工业和园区的理念、市场的意识谋划和发展农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和优势,聘请华中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了《台湾农民创业园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确定了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基本思路、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使园区的定位更准、特色更鲜明。在发展思路上,确立“立足武湖、带动全区、辐射全市”,努力把“台创园”建成“一个平台、三个基地、一个窗口”;在发展重点上,明确了优先引进台资、台商、台技,重点发展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在发展时序上,按照“中心突破、圈层发展”的思路,规划了核心示范区、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4个圈层。其中,核心示范区3.2平方公里,主要是高标准建设食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园区;核心区6.5平方公里,以科技研发、企业孵化为主;拓展区240平方公里;辐射区为整个黄陂区。
    2.加大投入,拉开园区发展框架。在武汉市农业生态园建设期间,武汉市、黄陂区政府已投入1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成功挂牌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后,园区坚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园区内的土地出让收益金由区政府按60%的比例专项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分年度安排资金,同时整合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资源、项目,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园区又成功引进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成立台创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政府与其签订《台创园建设战略合作协议》,采取BT方式,开展园区3.2平方公里核心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核心区主干道全部拉通,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供电、公交等配套设施已经启动建设,为“台创园”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创新体制,破解园区发展瓶颈。黄陂区通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破解了园区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土地和资金等瓶颈。在政策方面,“台创园”批准设立之前,2007年黄陂区就先行先试,制定了《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优惠政策》,在发展定位、创新管理体制、加强规划管理、支持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抢占了申办的先机。在土地方面,主动加强与国土部门衔接,积极报批土地,争取用地指标,大胆探索,将国有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和建设用地。在融资方面,实行多元化战略,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年度注入资金,同时大胆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和健全投融资体系,为园区建设和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成立台湾农民创业园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省、市、区三级财政按一定的比例分年度投入;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2009年湖北省政府出台专门政策,从财政拿出1亿元作为专项资金,集中扶持位于核心示范区的农产品加工园,有效解决入园企业融资困难。在保障农民利益方面,创新失地农民安置模式,每户至少安排1人到入园企业就业,保证年收入至少1万元;对5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由区政府按每人每月700元统一发放社保,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4.全力招商,增强园区发展动力。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比如组团到台湾岛内、赴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召开招商推介会,举办两岸农业发展论坛、台创园发展恳谈、台商联谊会等各种合作交流活动。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台资台企入驻,比如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加工企业,前5年税收区级所得部分全额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扩大生产。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激发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比如对于引进落户园区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业企业,对引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以核心区为载体,实行集约招商,引大招优,注重引进、培育龙头企业,目前该园区已成功引进企业46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
    5.加强领导,强化园区发展保障。“台创园”从筹划申报到创建成功,武汉市、黄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按照“市区共建、以区为主”的原则,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高规格的市、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09年底,按副区级规格设立了“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各类职能机构(定编13个),全面负责园区具体建设、协调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台创园”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对我县申报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有关思考与建议
    湘潭县和黄陂区同为农业大县、重要台乡,都属于“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在地域、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很多方面有着相似之处。通过学习黄陂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认为湘潭县申报、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有着良好的条件和明显的优势。
    (一)台湾农业的特点及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概况
    台湾的农业十分发达,在新技术研发、品种改良、农业设施、管理体制等方面在国际上都处于较领先地位。台湾农业基础设施完善、政府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大、农会组织功能齐全且运行规范、农业科技的创新和运用能力较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健全且管理严格、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业和生态休闲旅游发达、农产品营销体系健全且运行高效,呈现出特色化、精致化、休闲化的发展趋势。
台湾农民创业园是近年来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方面出现的一种新的探索,主要是以引进台湾农业科技成果、现代休闲观光特色农业产业和资金、技术、管理、种源为重点,按照“功能相近、产业关联”基本原则,结合地理区位、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从2006年到目前为止,农业部和国台办先后批准在福建、山东、重庆、广东、湖北、江苏等九省设立了1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目前,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成为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一张“名片”,倍受两岸各界的关注。
    (二)创建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湖南湘潭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条件及优势
    1.机遇难得。随着内地对台多项新政策、新举措逐渐落到实处,两岸农业合作已渐入佳境。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支持海峡两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2006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掀起了两岸农业新一轮合作热潮。近年来,国台办出台了支持两岸农业合作的相关文件,大陆与台湾将在今年年内签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随着两岸关系出现的积极变化,两岸农业合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加上湖南省目前仅有一家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岳阳县),湘潭市大力发展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的战略构想,这些都给我县开展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优势明显。交通区位佳。我县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沙、株洲市,环抱湘潭市,地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其中县域968平方公里属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核心区,107国道、320国道贯穿全境,京珠、上瑞、潭衡高速公路以及湘黔铁路、武广高铁贯穿全境,湘江黄金水道常年通航,还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易俗河千吨级码头,距离长沙黄花机场仅1小时车程,处于水、陆、空、铁全覆盖的交通网络之中。自然禀赋优。湘潭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土地温润,日照充足,适宜动植物生长。科技实力强。长株潭地区拥有众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近年来,全县积极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加强县内涉农企业单位与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合作,农业科技合作的优势比较明显。台湾情结浓。我县在台人员有5000余人,是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台湾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原国民党中央日报社社长楚崧秋先生等人的祖籍所在地,对台人文资源十分丰富,是全国、全省对台工作重点县之一。近年来,我县与台湾交流往来日益频繁,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吸引台商和岛内民间团体计千余人来湘潭县观光、旅游。2008年6月,邀请了台湾中国青年创业协会总会来我县考察,该协会台北分会与我县青企协签订了缔结友好协会缔盟书,规划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园。
    3.基础较好。产业基础比较雄厚。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国湘莲之乡,粮食、生猪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产业特色明显,基本形成了以优质水稻、生猪为主导,以湘莲、楠竹等资源为特色的农业产业结构,尤其是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特色基地和休闲农业已经成为一大亮点,天易示范区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规划建设一个6平方公里的农产品物流加工园,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过多年的开发和建设,我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天易示范区和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快速推进和易俗河镇河洲等新农村示范村不断发展,目前这一区域内的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的标准配套比较齐全,为下一步农业正规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基层组织坚强有力。位于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的三联、山湖等村以及易俗河镇的银塘、河洲等新农村示范村村支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战斗力和凝聚力强,组织发动群众能力强。
    4.效益显著。成功创建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增进两岸交往,改善两岸关系,积极开展对台合作与交流,提升湘潭县的地位和影响,有着深远的政治影响。另一方面,依托国家级园区“金字招牌”,可以更好地向上级争取优惠政策、项目和资金;以园区为平台、产业为载体,通过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和信息、资金,利用其先进的发展模式、管理经验、国际化市场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同时,以农业为切入点,扩大对台招商,引进其他产业项目,使之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湘潭县申报、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同时冠名:湖南湘潭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完全可行的。
    (三)创建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湖南湘潭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构想及举措
    建设区域:老107国道以西,包括天易示范区中的农产品物流加工园、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梅林现代农业园以及易俗河镇的京竹、银塘、河洲等村,初步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左右。
功能定位:立足湘潭县,辐射长株潭。按照科学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坚持工业和园区的理念,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园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力争建成全省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崭新平台、长株潭地区农产品供应加工物流示范基地、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的亮点区域、现代都市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展示窗口。
    产业规划:天易农产品物流加工园主要是以粮食、生猪、湘莲、槟榔、皮鞋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为依托,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贸易、物流和仓储;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梅林现代农业园主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科技示范基地;易俗河、梅林桥等乡镇的部分村依托区位优势和农业资源,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产品和配套生产基地。通过发挥园区的典型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县现代农业的发展。
    建设模式:参照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做法,建议实行“市县共建、以县为主、部门支持”的发展模式,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将申办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湖南湘潭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务求突破;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台创园”的申报、建设、管理和服务。
    总体目标: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成功创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引进台资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50个以上,实际投资额30亿元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相关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农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40%以上。
基于上述发展构想,我县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和发展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筹备工作。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高规格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县委政府领导、统战部长和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农办、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电力、环保、文体旅游、规划、林业、水利、畜牧、台办等相关部门和河口、易俗河、梅林桥等乡镇的“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主要负责园区的申报、开发、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项目制度,对确立的重点台商和龙头企业,分别安排县级领导联系,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抓好协调、服务等工作。建立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申报、开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考核督查制度。
    2.突出规划引领,科学布局产业。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规划指导建设,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和“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的发展思路,聘请国内顶级规划专家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湖南湘潭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包括产业体系、城镇布局、基础设施、生态体系等,科学引导“台创园”的建设与发展。重点要推进土地等资源集约化,科学设置园区的产业布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资源和力量,优先打造发展天易农产品物流加工园。全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将“台创园”建设纳入全省发展规划。
    3.加快基础建设,夯实承接平台。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有序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成立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对全县涉农资金、项目整合、调度,集中投向“台创园”,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重点提升核心区水、电、路、渠等网络的建设档次。由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同时鼓励企业自建、委托建设,结合产业开发、项目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宣传推介,扩大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伟人故里”、“天下壮县”、“魅力莲乡”以及对台资源丰富等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境内外媒体宣传力度,同时,精心策划、组织人员赴台湾考察,邀请岛内农业企业来我县实地考察,不断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进一步完善我县招商引资政策,按入园企业产生的税收而不以投入确定奖励标准,适当放宽入园台资和龙头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领域,降低入园的“门槛”。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创新招商方式,将天易农产品物流加工园、河口现代农业示范园、梅林现代农业园三大园区打捆、整合,发挥综合优势和影响力,大力推进节会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项目招商,全力引进台湾高新技术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切实做好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工作,使台胞回乡创业、台商来湘发展,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台资聚集新高地。
    5.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利用中央加大对“三农”支持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参照其他“台创园”的成功做法,结合县域实际,着手研究制定《湘潭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对入驻园区的台资、湘台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还享受本地更优惠的政策待遇,重点在土地、资金、基础建设、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为台商台资和龙头企业打造一个“零障碍、低成本、优服务”的投资发展环境。
    6.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步伐。要充分利用“两型社会”试验区赋予的先试权、先行权,立足优势,大胆创新,在管理、融资、用地等方面率先突破。比如,在管理体制方面,实施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园区的科学管理与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园区快速高效发展。在土地方面,积极报批土地,争取土地指标单列;对涉及项目落户的土地,采取租赁、合股、出让等多种方式进行,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土部门优先办理用地手续;严格落实节约用地制度,全面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积极探索“先征后转”、“征转分离”、“征转挂钩”的征地方式。在融资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融资平台,健全信用投资担保体系,积极推广BT 、BOT、PPP等新型融资方式。在保障农民方面,创新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切实做好补偿、安置和保障工作,探索园区土地股权化改革,实现传统农民向现代技能型农工转变。\n本文来自『中国湘潭县网』\nhttp://www.xiangtan.cn/html/news_21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