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大问题中悟楼市归宿-上海老顾 _ 上海老顾 _ 中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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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大问题中悟楼市归宿

[ 原创 2010-12-13 01:34:22 ]标签:房市 经济 证券 房价 房产 财经博客 万科 房市专栏       阅读对象:所有人      每个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喜欢想问题,喜欢出问题,更喜欢回答问题。但是,在明明白白的、简简单单的楼市问题中,却连经济学家们也无法回答,竟然还常常乱答、瞎答、错答,从“胡思乱答”到“胡编乱答”,再到“颠倒黑答”.....于是,本人认为,有必要让大家来共同“明答”如下十大问题:     一,为什么直至今日,中国居民住房总面积还是个未知数?。这是所有商品市场的第一要素,当然也是楼市总数据中的第一要素。有了第一要素,才有专家们激辩的第一理由,或无需激辩就自然的理由;有了第一要素,才能准确统计出人均住房面积,并能以点到面、触类旁通;有了第一要素,才能推算出空置房的总数量与总问题,哪怕假戏真做也无法欲盖弥彰;有了第一要素,才能自然发现贫富差距有多大;有了第一要素,才有了城市规划与楼市发展的依据......。但是,直至今日,中国住房总面积还在未知数中。就此,中国的“任志强们”竟能趾高气扬的狗咬人。     二,楼市能否用“投资理念”挂牌?。在中国,主导楼市的口号已经是“投资”,不是“居住”;在中国,投资人已将“赊房”定性为“投资”,并操作投资到收益“投资”,并就此,明目张胆的从侵略“居住理念”到消灭“居住理念”。如果人们不懂这个问题的本性与实质,那么,“赊大米”是否可算“投资理念”;“赊大蒜”、“赊蔬菜”促成高价市场,是否也可“投资理念”?答案是否定的。就此,在明明的答案背后,暴露出两大更严重的问题:其一,生活必须品是绝对不可挂“投资理念”牌子的,因为投资的性质与投资的对像产出的利益,不是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是掠夺弱者的利益;其二,投资生活必需品,绝对不可在“赊”字掩盖中运作!     三,“赊房”是否等于“买房”?。在中国,“房奴”把“赊房”称为“买房”;在中国,将不同现象、不同性质的“投资性‘赊房’”统称为“买房”;在中国,当“非法信贷”戏法成“合法信贷”后,将“非法赊房”也通统划为“投资领域”。于是请问:在理论界和政策界是否得区分“赊房”与“买房”的必要?答案是肯定的。在无数答案中,起码的答案是:“赊房”对口的是居住性住房,理应在数年内不可卖出(应在签订买房手续中就得定性)。就此,“赊房投资”与“买房投资”是完全不同的市场属性:前者定性居住不可交易;后者定性居住允许投资,应该在法律上早就需要定义了。     四,楼市算作“投资领域”是否合法犯罪?。如投资主体对投资客体不存在必然的供求关系,可定性为投资的合理性或合法性(如邮市、如收藏品市等,主客体间没有必须的供求关系),当投资主体的行为影响到客体生存时,则必属于非法范畴(如大蒜、蔬菜、油、米、房等,必然不可用投资理念来解读)于是,再深一步探讨经营性质的话,则理解为大蒜出自农民手,经“经销商”过渡到百姓的餐桌上,当属合理合法(不可成为大蒜出自农民,经“投资人”过渡到百姓的餐桌上),其间的“经销商”与“投资人”的市场属性完全不同。同理,楼市产品,可经“中介”,过渡到百姓的手中(属合理合法),绝对不可变异成楼市产品,经“投资人”暴利后,过渡到百姓手中。就此,楼市算不算“富人对穷人的非法掠夺”,则一清二楚了。     五,当前楼市的犯罪性表现在哪里?当前楼市的“刚性供求”关系,是90%以上的人公认买不起。(“犯罪难度”加大,已成现实);当前楼市的“刚性成交”关系,是几代人的资产仅够首付,几十年的心血被掠夺一空(“犯罪后果”已经体现);当前楼市的“犯罪性质”已可认定(在投资人都“无力全付款”的前提下,投资首付30万,投资贷款70万。但当房价暴涨到200万以上时,首付30万翻倍收益,贷款70万也翻倍收益。请问:在自己都“无法全付款”(买不起房,只能赊房)的前提下,贷款却能翻倍收益,这就是的犯罪定性。试想:在投资人买不起房的事实下,贷款翻倍收益是否对买房人需加倍再贷款而犯罪?;是谁给买不起房的人,竟能贷款翻倍收益的权力?这难道不是楼市的犯罪本质?!     六,“空置房不算资源浪费”?。著名混蛋任志强抛出了“空置房不能算资源浪费”。首先,此话不属任志强有权表态,而是由权威部门定性的,就此,任志强在偷换概念。至于空置房算不算资源浪费,必然是:如中国达到了刚性居住不再大矛盾后;住房问题不再大突出后,那么,空置房算不算资源性浪费不太重要,恰恰在刚性需求大矛盾的今天,必属资源性浪费无疑(没有歪曲的余地);其次,如果投资人用全付款买房后空置(伺机卖出),则在投资市场上尚有合理成份,但是,泛滥的“赊房性空置房”,不单单是资源浪费,而且还存在刚性需求被“恶意的资源性浪费”压迫,更属各级政府“渎职犯罪”或楼市领域“资源浪费”的非法属性.....于是,中国目前的大批空置房被空置,肯定属于巨大的资源浪费。任志强的说法必属混蛋逻辑:因为“任”:歪的“士”兵;“志”:“心”被“对手”压迫;“强”:“‘口’下仅仅是害‘虫’,加上‘弓’旁,则“歪”理18条。此人迟早会被人民审判。     七,空置房到底有多少?众所周知,常年关灯房,已定性为空置房。据有关方面调查,大约6450万套左右;众所不知,“赊房投资人”拥有多套的,虽目前有人租住,并每天开着灯,但一旦房价下跌不够租金收入,必然选择抛出,其性质同属空置房;改善性居住房中也内含空置房,因大批家庭拥有几套旧房,如换成一套高档房必然会卖出数套多余房;现实中的“扶败房”中,必内含无数空置房;现象中的多地拥有多套“候鸟房”等等等等,在房价暴涨中,根本无法统计空置房总数,但在房价下跌中,自然会暴露出铺天盖地的空置房,此数量必然远大于6450万套,必是不争的事实。      八,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房价能持续大涨?。在上世纪50年代初,中国“暴生”了“特数”人群,在进入本世纪初期,必然进入老龄化,就此,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事实。此后的中国,老人将迅速涌进养老院(在老人大规模进养老院后,住房紧缺度必然开始松动了);人口将快速递减(因越来越多的老人将必进养老院);社会将大造火葬场(类似58年,为了上学人口激增而大办民校),这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于是,再过几年,城市中大批三口之家拥有多套房;拥有多套房产税;拥有多套物业费;拥有多套房的管理支出.....难道能有多套工资来维持?难道还能有多套高价卖出?难道会有农民进城抢购高价房?。事实恰恰相反!到那时,无论“白领”、“黑领”、“金领”、“无领”,哪怕“穷极潦倒”,哪怕“富得流油”.....通统拥有最现代的房住,各取所需。那就是世界名句:“人死了,房还在”的社会结果。     九,2011年的楼市是涨还是跌?。这恐怕是当今社会所有富人和穷人、多房人和无房人都在深思的问题;必须直面的问题。于是,请问:当前有价无市算不算房市?答案是:多房人认为房市,买不起房者不认为房市(认定是病态房市)。那么,再请问:2011年的房市GDP还需要大贡献吗?答案是:当然需要(这是多房人与无房人会共同认可的答案,因这是中国经济的必然需要)。那么,再请问:是继续暴涨才有高GDP呢?还是只有暴跌才能高GDP呢?。答案是:在房价继续上涨中,还能出高GDP?(眼前就已经无法高成交了,如再涨更不可能有高成交,少量成交难道能高GDP?);“平盘”能高GDP吗?(显然,“阴跌”或“平盘”更不可能高成交量);留下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在暴跌中产出高GDP,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任何人难以抵挡的需要。那么,再请问:有哪些理由能支持暴跌?答案必是:暴跌,将多套房的拥有者迅速挤出;将所谓的投资房和空关房大量挤出,还百姓一个刚需化解的场面;还一个继续高GDP增长的经济环境;还一人拥有百套房变成百人拥有“刚需房”的趋势;还一个“福利工程”或“慈善事业”无法解决的巨大社会问题;还一个合理的缩小贫富差别的社会和谐的场景......这一切,仅仅是少数人的贪婪为大多数人作出点点贡献而已,政策仅仅起到了“中介”作用而已,并如愿产出高GDP,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再请问:银行会否倒闭吗?对不起!多套“赊房投资者”会倒闭,银行怎会倒闭?答案是:有土地拍卖金回补,有广义廉租房的需要,有经济适用房收入“倒闭房”后步伐更快,等等,于是,银行成了真正的“中介”力量,怎么会倒闭呢?.....。第九问题的综合答案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楼前头万木春。     十,楼市钱太多了,还能维持楼市多久?。钱太多了!钱实在太多了!.....但是,切记:“人还在,钱没了”,这是对“服刑中的高官”而言;而“人没了,钱还在”,这是对“吃子弹的贪官”而言;但“人没了,钱也没了”,这是对广义中国的“钱太多”而言......中国有钱人或有权人(那些不得不离开中国的人们),大都是“有钱的‘绿卡’人”。于是,“人走了,钱走了,留下的楼市竟还在”。没想到赵本山的笑话背后,竟能演绎出无穷的“推理”和“辩证”的逻辑;“胜利”与“逃亡”的延续。     高价楼市还能维持多久?答案必然是:只有***才有新楼市!分享到中金在线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