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公旦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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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公旦摄政

【原文】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1,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2王,名之曰《鸱鹄》。王亦未敢诮3公。

【译文】周武王死后,管叔和他的几个弟弟在国内散布流言,说:“周公将对年幼的成王不利。”周公就告诉太公和召公说:“我如果不做君主,我将对先王无话可说。”周公于是到东方居住两年,捕获了管叔和几个弟弟及武庚等罪人。稍后,周公写了一首诗送给成王,诗名叫《鸱鸮》。由此成王不敢责备周公。

【说明】本节是描写周武王死后周王朝危险的政治形势,武王死后,太子诵继立,是为成王。成王年幼,曾辅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管叔、蔡叔怀疑周公将篡取王位,传播流言,武庚也谋划复国,与管、蔡结合叛周,纠集徐(在今江苏泗洪)、奄(在今山东曲阜)、薄姑(在今山东博兴东南)和熊、盈等方国部落作乱。周公奉成王命东征,经过三年战争,终于平定叛乱。武庚和管叔被诛,蔡叔被流放。

为了消弭殷商残余势力叛周的隐患,周朝首先命令诸侯在伊洛地区合力营建新邑,即周朝的东都洛邑(成周)。东都既成,遂迁曾反对周朝的“殷顽民”于此,加以控制。同时,封降周的商贵族微子于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以代殷商之后;封武王少弟康叔于纣都,成立卫国,赐以殷民七族;封周公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成立鲁国,赐以殷民六族。这样,殷商余民遂被分割,逐渐服从于周朝的统治。东都成周建成,周公还政成王,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传说周公制礼作乐,即指王朝各种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其中以周初分封最具深远影响。周的分封诸侯,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名钊)的时期。据传周初所封有七十一国,其中与周王同为姬姓的占四十国。西周分封,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分封制还为维护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的产生,提供了重要前提。

周初所封诸侯,均由中央控制。成王之时,周公、召公是朝中最重要的大臣。自陕(今河南陕县)以西诸侯由召公管理,以东诸侯由周公管理(周公死于成王在位时,召公则活到康王的时代)。康王之世,周曾命诸侯对边远方国进行战争,例如小盂鼎铭文所记对鬼方的征讨。斩获众多,仅俘人即数以万计。成康时期,周朝最为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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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辟:《书·太甲上》:“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肆嗣王丕承基绪。”《书·咸有一德》:“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诗·大雅·假乐》:“百辟卿士,媚于天子。”《诗·大雅·文王有责》:“皇王维辟。”《汉书·五行志》:“辟遏有德。”这里用指为诸侯君主之意。

2.贻:(yí仪)《诗·邶风·静女》:“贻我彤管。”《诗·陈风·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辛延年《羽林郎》:“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裙。”韩愈《师说》:“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魏学洢《核舟记》:“尝贻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这里用为赠送之意。

3.诮:(qiào翘)《管子·小匡》:“五属大夫复事于公,择其寡功者而诮之曰。”《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吕氏春秋·疑似》:“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龙龛手鉴》:“诮,呵也。”这里用为责备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