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文化的几个观点a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9:06:54
关于和文化的几个观点
天地人之道归于和
和是自然、人类、社会、思维之规律的最高概括。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在于有规律的运动而形成的平衡和协调。没有这种平衡与协调,物质的运动就会偏离轨道,事物就不会有现在的存在方式。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即矛盾的和合体。这里矛盾、斗争只是事物各因素的内在属性,而不是事物之所以成为完整事物的本质属性。例如物质由原子组成,原子处于运动状态,这只是一种现象,而非本质,本质是这种原子运动的协调、统一和谐,构成物质实体的规律性。仅仅认识了原子的运动性和矛盾性,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了解事物的部分属性,而非整体属性,谈不上对事物的认识。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认识,目的在于探求其内在的统一的规律性,亦即探求其和合属性。一切物质运动相互作用达到均衡状态,形成协调一致,相互依存,从而合为一体,展示出物质的自然属性。
人作为自然之个体,当其阴阳调和,气血相融,机体各部分运动达到内在的和谐一致时,出现健康之体魄,汇集成巨大的生命能量。人与人之间,各自有需求和利益,成为自利之个体,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利己而不损人”等个体竞争之法则,形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构成个体之和大于整体的宏观效益。社会就是个体相互和谐之总体,各个体、各阶级、各集团各得其所,在申张个体、阶层、集团利益时,按统一之规则行为,共同为社会之和谐平安、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建立一种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使人们在指导行为、评判事物时有一致的标准,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例如交通秩序的形成,车辆右行的规则保证了交通的秩序。然而这一秩序建立在“本人知道并遵守这一规则,他人知道并遵守这一规则,本人知道他人知道并遵守这一规则”的前提之下。
人为自然产物,人与自然共处,从自然获取,又作用于自然。生态之良性循环,为人之繁衍不息的必要条件。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不能破坏其良性循环。人与动物、植物、水、土地、矿产资源都必须处于和平共处之下。这是人类长期生存的要旨。
自然之道归于和,人生之道归于和,社会之道归于和,人与自然共存之道亦归于和。
和是天地人存在的方式和最普遍的规律。
关于事物的本质论。多年来传统的哲学命题中,都强调事物的本质是矛盾和斗争、是运动。但如果只有矛盾和斗争,事物只会走向消亡。矛盾和斗争不平衡的结果,是事物量变到质变到死亡的结果,而和谐、平衡则是事物生存、发展之道。身体各器官、各物质的不平衡、摄入与消耗的不平衡引起病变直到死亡。人与自然矛盾冲突的不平衡导致生态危机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加剧着荒漠化的进程。因此矛盾、斗争、不平衡是消亡的本质,平衡、统一和协调才是存在与发展的本质属性。存在的任何事物,是各构成因素的协调、平衡、和谐的统一体。和谐是存在于世界上万事万物的最基本的道理。对于组成事物的各种因素或元素而言,运动和冲突是绝对的。而对于组成统一的事物的整体而言,平衡和和谐是绝对的。
和是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和作为一种世界观,把世界一切事物,都视为一种在一组完美的内在规律支配下的矛盾的统一体,统一、协调和均衡作为事物存在的本质。因此,任何时候都不是回避矛盾,而是积极求得解决矛盾实现统一的办法,以积极求和的态度处世。和作为一种认识论,对世界一切事物的认识,就是对和的认识,也即对其存在及运动的统一内在规律的认识,如何在各种冲突中找到融合,在个体中看到整体,在对立中求得统一,在混乱中求得均衡,在斗争中求得和谐,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和自身的基本取向。和作为一种方法论,就是在分中求合,杂中提纯,斗中求和,存异求同。十分重视内在关联的分析,十分重视统一性、综合性的探求,十分重视协调与平衡的把握。
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归于福,而和则是求福的正道。和为因,福为果。
积极求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
一切自然科学探索与发现都旨在理解自然界和谐的奥秘。从小的原子到大的宇宙、各种力量、能量相互作用,达到一种和谐与均衡态,充满无穷的奥秘。探索自然界和谐之奥秘,是科学永恒的主题。虽然科学方法中十分重视分析的方法,由整体发现各种组成部分,即由物质到分子,由分子到原子,原子到电子和核,由核到中子、质子、微子,再到中子质子的质能变化。但这只是求和的手段,根本地是原子核合成原子、原子合成分子、分子合成物质的规律。即求得其结合、平衡、生存规律是目的,而将其分解为分子、原子、核与电子是手段。物理学研究运动规律,重点是力的平衡规律而不是分解;化学研究物质组成,重点是结合而不是拆分;研究能量转换的规律,重点是守衡而不是失衡。爱因斯坦晚年的全部心血花在对物质世界更广泛的统一和一致性的探索,提出了统一场论的命题,有生之年统一了电磁场和引力场,他认为自然界各种相互作用之间,存在着一种统一和谐的规律,可以用一组统一的规律加以描述并存在相互转换。质能的互换是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形式。时间、空间、质量、能量均存在相互依存、相互转换的关系。爱因斯坦的命题并未最终破解。自然界和谐之奥秘尚有大量未破解的课题。
探求数量化规律归于求和。一切数字归于一,一切运算归于和。和是数学中最基本的运算,是构成一切运算中的基本工具。任何其它运算,包括乘、乘方、积分本质上都是求和。而其逆运算、减、除和微分,都是负和。自然和人类社会规律中的数量化是对各种类型求和的探讨。自然界之规律,在于一种数量规律,一切数量规律都可以归结为0与1的一种排列组合。也就是阴阳、正反、存亡的一种组合。一切事物都是这种组合中的一种形式或一个特例。世界实际是一个简单的对立统一体,这正是最古老的哲学命题与现代科学技术最终的归一。
人们对艺术的创造,亦是求和。音乐是把自然界中各种声音元素实现最和谐组合成乐曲的行为,美术则是把自然界中各种色与形的元素进行和谐搭配、组合而成作品的行为。尽管对和谐的感受因人、因时、因境不同,也有时代差异,但并不影响艺术是探求感观和谐的本质。
从自然界获取资源并造福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又改造和改变着自然的状态,耗竭着自然之资源。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不断打破平衡并建设新的平衡。努力实现人生自然界的和谐共生,实现投入与产出的积极平衡是人类面临的最大科学和经济社会问题。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则是实现这种平衡的最本质经济问题。这种平衡和谐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石。
人类社会进步的力量是在个体矛盾冲突中求得协调,构成社会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阶级与阶级,集团与集团,充满个性差异,充满冲突与斗争,但作为社会稳定和进步力量的并不是斗争,而是聚合的力量,是相互的依存,分工与合作。每个个体都在这种聚合中获得巨大的支持力量,从而享受着社会生活和谐的福祉。人类社会的进步史,正是人与人之间不断加强关联、不断扩大这种关联的范围、不断走向更加广泛的相互依存的历史。
资本主义从产生、发育到走向完善,工业文明走向后工业文明的历史,就是矛盾、冲突与斗争走向融合、协调、和谐的历史。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机体,各种阶层相互依存,资本家作为社会精英靠知识分配资源,靠竞争使之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这里看不见的手调节着经济,使每个追求利益的个体的竞争达到理想的均衡,实现着供给与需求的最佳耦合,从而极大地提高资源的效率并使人们的效用最大化。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健全的法制,保证市场的效率,完善的社会保障实现着效率与公平的均衡,成熟的市场经济文明就是一个和谐的机体,走向市场的过程就是不断创造和谐的过程。阶级冲突和斗争的结果走向利益制衡的和谐,是社会进步的主流而非支流。不断斗争导致事物毁灭的结果,积极求和则是生存与发展的指向。
现代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切努力是在于人与人、人与生物、人与资源、人与社会之间求得一种积极的平衡,既使人在不断满足自身需求、求得自身的幸福和发展中,实现与环境的协调,从而避免相克相抵的能量损失并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积极求和,就是积极求得协调和统一,是化解影响事物存在的各种冲突和矛盾。这是人类进步的正确取向。而积极斗争则是真正的消极,是对事物本性的破坏。
现代社会和谐的力量主要来自:市场主体间的自均衡力、行政力量、道德力量和法律力量。社会的行政力量,只有是一种服务于公众的民主力量时,才是进步的力量,才是全社会福利的正向的作用力。也即代表最大多数公众利益的政府的决策力、领导力和执行力,使其社会组织的行为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民利益的最大维护,使社会公众的个体利益聚合成一种公共利益,并使这种利益使最大多数人受惠。调节社会的不平衡、不公正、不稳定,达到高度和谐的境地。
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无形力量。它建立起社会的基本价值标准,使社会中各个体行为有利于社会而不是危及社会。诚信、仁慈、平和、对仁者的敬畏和对弱者的同情、贡献精神、公德意识,都是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基础道德观。人人都相互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则人人都受到他人尊重,都得到他人关心,这样的社会不就十分和谐美满吗?社会坚持不懈的用这种道德观去开导和影响公民,在每个人内心深处建立起这样的标准,打造起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则不需要更多法律、警察而天下太平。
然而,现实世界中物质利益的诱惑实在太大,功名利禄谁人不求?而在争取自身利益和损害他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当损人利己并没有任何代价时,当存在极少数人不遵循这样的标准时,天下就乱了,因此需要有法律制度,需要道德惩罚。法律制度下进行的各种社会治理,是在社会危害与惩罚之间建立一种因果联系。从而使危害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企图损人利己者望而却步。然而法治并不是万能,法律赋予其执行审判机关以特权,但权力的公平使用和有效约束常是法治社会最难处理的问题。因为权力带来利益,利益带来诱惑,诱惑则乱性,权力就失去了公平。同时所谓法不犯众,众生普遍的行为是法治难以作为的。此外执法是要有成本的,如果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一切行为都靠法律来调节,没有一个社会能支持起法制的尊严。
和是人类道德和宗教法则中的核心法则
法制的基础是道德,道德的缺陷则是靠法制无法弥补的。然而,道德倡导的力量靠觉悟。对于一个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善于在社会、在人群之间摆正了自我的价值,能够把握好自己行为的社会影响的智者,道德的奉行是一种高度的自觉。然而,我们不能企望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建立起这样的自觉,于是宗教作为道德教化的寓所就是必须的。
宗教的力量就是在社会的基本的道德提倡与人的利欲之间建立一个因果关系。从而使道德约束有一种集体的力量、有一种奖惩的形式。基督教创造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创造世界、赋予生命,安排着每个人的命运,因此凡人必须按照神的旨意行为,因此欢乐的时候要赞美神,痛苦时要向神祈祷,工作顺利时感谢神,遇艰难时求神扶助;生活得意时歌颂神、失败或伦陷入罪时求神拯救;身体健康时向神感谢,患病时求神怜悯和医治;在我们灵性软弱缺乏智慧、知识、忍耐、爱心和宽容时,求神恩赐怜悯。基督教的神始终在你的周围,管着你的生老病死和荣辱兴衰。你按照神的旨意去行为时,你得以解脱、灵性升华,事业顺利、家庭幸福、心理平衡。
宗教作为精神家园、道德寓所,首先必须确立起对神的崇拜。崇拜的前提是确信神的存在,基督教的神作为救世主、创物主的地位,来源于人的对一切不能解释事物的合理推断。没有上帝,人从何而来,地球及万物从何而来,天体运行从何而来?这些不能解释的东西的存在,说明有一种超然的力量在左右着世界,把这种超然的力量归结为神,使人类在未知的领域和不可控事物有了一个主宰,就有了依靠感和归属感,渺小的个体就有了整体的力量。基督教除了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上帝的力量使人敬畏,还编造了基督作为上帝之子为人类承受巨大苦难,帮助人类解脱的故事,从而使人们对上帝和基督怀有敬畏与感恩两种情怀。由于敬畏,必须按基督教伦理行为,以免受惩罚,由于感恩,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人、奉献社会。这就产生了巨大的道德力量,从而使每个人在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行事,而又使每个人处在他人基督徒式的友善和关怀之中,享受着社会和谐的平和和幸福。基督教新教伦理视职业为天职、为神授使命、为神的召唤的教义,使敬业成为人们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尽心尽责于神圣使命的精神,导致做好一切工作、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精神力量。这就是人类积极的求和行为。
宗教是民族最深的文化痕迹。佛道儒三教成为影响中华民族最深重的宗教,本质都是追求心灵的和谐、身体的和谐、人际的和谐和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但相对缺乏积极求和的宗教力量。佛教作为一种信仰的力量来自因果报应、生命轮回的基本假设,而要求信徒放弃当世之享乐、七情六欲之力量是舍小欲求大欲,这个大欲就是西方极乐世界,这个世界应有尽有、是极完美自然景象、极美好的社会风尚、极美好的人际关系的整体,是物质和精神享受的永恒的、最高的境界。阿弥托佛经苦心修炼成为极乐世界的主佛,迎接着释家子弟前来。而通向极乐世界的道路就是不停地颂经,而最简单办法就是日颂阿弥陀佛万遍。阿弥陀佛和极乐世界的存在性在佛教中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先祖见过,而信众和僧人只要在世诚心念佛并循佛之伦理,追求人间真、善、美,也能见得到。由于佛教关于因果报应、五界、极乐世界的假设缺乏证明的力量。信才有、不信则无。不像基督教逻辑严谨,不如“造物主”来得简单明白。而要至信至诚,则万念俱空,胸中唯佛。这就不能积极入世、积极作为。虽不为人类添祸,但也不能很能动地为人类造福。苦往今来,佛教徒们,大都是受到挫折而消极厌世者和社会中不依无靠的弱者,因此鼓励全民信佛,必定全民消极,这是万万不可的。
没有一种积极入世、鼓励创造而又遵循社会和谐规则的本土宗教,从而作为一种道德坚持和弘扬的力量,是中国道德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的最大难题。当基督教由于其“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自由和民主观念而可能危及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而佛教又消极出世,无所作为。于是长期以来我们追求一种不依赖宗教的道德提倡。建立一种共产主义式的纯粹价值观,从而成为既有个人积极奋进,又保持社会和谐的力量。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神是用来约束凡夫俗子的工具,而对于对人文了解、世事洞明、天地有知的大彻大悟的人,能在自己的现实与未来、个人与集体、人文与自然之间有效把握的人,对自身的生与死、穷与富、善与乐、成与败已有透彻理解的人,一个代表了自己和社会最佳价值取向的人。神只是毫无实际意义的假定。宗教对他无用。如果社会众生都有此觉悟,道德也就不需要靠宗教作寓所了。事实上对于巨大的诱惑,对于有在于人类本性的欲望,道德的说教与提倡显得没有了力量。在文化革命等历史运动中,多少说教者,自身就是最大的无道德者。道德的提倡只是利益者争取更大利益的美丽词藻。中国何以走出这种道德的困惑?
和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最高度归纳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支撑起其千年生生不息,不断走向统一强大的力量,是和合的精神。
在中国文化的观念中,家庭和为福,天地和为美,国家和为强,民族和为兴,世界和为贵,人文和为要,社会和为安,身心和为健。
讲到中国人的精神,无不谈仁义礼智信,无不谈忠、恕、孝、悌、慈、廉、耻、节,但最本质的是和合。仁义乃和谐之内心追求,是求和的动力;礼规定了一种达到和谐的秩序,构成了社会和谐的规则。是求和的行为规范。中国人以礼治天下,保持平衡与稳定。智与信是人们求和的能力。忠、恕、孝、悌、慈、廉、耻、节亦是为保持各种人文关系、实现和谐相处的基本的道德规范。中国文化中最高道德标准:“中庸”就是一种求和谐的理论和精神境界。所谓佛道儒三教,最基本的精神境界就是和合。释家讲“六和”,道家讲阴阳调和,儒家讲中庸。
中国古代对和合的研究十分深入,3千多年前,中国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两周时,周大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春秋时期,管子:“富之以道,则民和”;老子:“知和日常,知常日明”;孔子:“礼之用,和为贵”;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万物得其和以生”。《吕氏春秋》中有“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礼记》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通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有焉”的论述,这里指出中是天下事物的本体;和是天下人人共行的道路。能够完全达到中和的地步,天地便可安居正位,万物便可顺遂生长了。
“和”不是盲目附和,而是和而不同。“和”的思想,强调世界万事万物都是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整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
中华民族是一个求和谐的民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天人合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和睦相处;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和群济众;在国与国的关系上,协和力邦,和平共处;在各种文明的关系上,融和相容;在处理商贸关系上,和气生财。
先人研究自然将万物共存共荣,相互依存,顺利发展的道理归结为阴阳调和。事物千差万别,但终归为两极,两极为有着统一的规则,形成事物存在的本质。如不调和,就会出问题。古代的易经、阴阳学说,乃至中庸之道,都是一种探求统一和谐规律之道。所以把任何事物分解为不同的对立面,然后求其一统,找到均衡、协调点,是古代哲学最简单而又至深刻之道理。是哲人很高的境界。
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与冲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心灵、文明之间的冲突。人类社会在冲突中的稳定和进步需要文明赋予人类的智慧,需要伟大的精神。而和合作为中华文明的首要价值,作为中华人文精神的精髓,亦作为东亚各国文化价值的基本取向和东亚各民族多元文化所整合的人文精神,将日益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不可阻挡地将成为人类应对挑战、化解冲突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