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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13:18:37

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分管负责、集体决定,局长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局分管领导,需要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的,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记录。上会报告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在局集体会议上通报。
㈣“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局人事科负责会议记录。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召集会议的局长做出决定,也可由局长委托局分管领导召集有关科室研究决定,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局长,牵头科室负责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负责起草,经批准下发。
㈤需要公开的,由牵头科室负责在局域网上将决定及时公开,并及时将基础资料、征求的意见、做出的决定、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等收集整理归档。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改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不按领导集体做出的决定执行的;
3、擅自泄露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的;
4、弄虚作假,骗取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调离岗位。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对领导班子做出调整。
㈦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三重一大”台帐,登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办理结果和公开的有关情况。
㈧“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三重一大”内容及程序

办公室:
一、内容
1、重要的基建项目和维修项目,包括房屋、管道、澡堂等的维修。
2、重要的、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3、重大材料,包括每年的人大财政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年、半年工作思路和有关调研报告。
4、向局推荐先进个人。
5、大额资金使用,包括大额办公用品和车辆维修、燃油费;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的费用;重要接待费用。
二、程序
1、重要的基建项目和维修项目:(1)作出预算;(2)上报主管领导或局长批准;(3)进行维修;(4)审核单位审核报帐。
2、重要规章制度:经常性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3、向局推荐先进个人:(1)全体人员投票并汇总;(2)科室领导研究;(3)按程序上报。
4、大额资金使用:(1)政府采购用品:①填写请示;②主任或主管领导批示;③政府采购;④正常程序报帐;
(2)重要接待费用:①科室填写市财政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表;②科室领导、主管领导批准签字;③办公室、行政副主任、主任统一安排;④按程序及时报帐。

人教科:
一、干部的任免
范围是局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不含经开公司和农业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程序
1、资格审查。对确定的人选由局人事科专管人员按《干部任免条例》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报科长审核后,向主管领导汇报。
2、对审查合格的拟任免人选,在考察前由局人事科向市委组织部口头通报。
3、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局人事科派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谈话,形成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民主评议等情况。
4、研究确定,对拟任免人选由局人事科提供有关资料报党组会研究,同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5、公示。经过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由局人事科通过局域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一般为7天。
6、备案。公示后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人事科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责任追究
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责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工作程序进行,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
2、考察人员在对考察对象考察时有弄虚作假现象,考察材料不如实填写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需保密的事项泄密的,将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合科:
一、内容
1、对所分管单位部门预算提出编制意见;
2、确定科室全年、半年工作思路;
3、对预算单位申报国有资产的处置;
4、局领导批示让科室提出意见的支出项目;
5、部门预算中待分配指标和不可预见费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二、程序
1、对以上事项科室集体讨论。应由科室工作人员提出具体意见,由科长组织科务会集体研究,每个人应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科长负责向主管局长汇报科务会议情况。
2、对领导批示让科室提出意见批件的处理,紧急情况下,可由副科长召集科室工作人员开会讨论,并及时向科长汇报。
3、科长是科室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对科室工作人员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预算科:
一、内容
1、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查意见;2、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的全市年度预算大盘子的意见;3、向市人大报告的预算草案;4、向市人大提交的市直部门预算及预算年中调整、追加意见;5、年度部门预算待分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6、涉及全市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意见;7、市主管领导要求财政提出意见的相关资金、经费的审核意见;8、对县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的意见;9、支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的制定;10、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研究与制定;11、确定预算管理工作要点;12、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分解及有关督促查办事项;13、其它与预算管理相关的事项。
二、程序
1、对涉及预算安排的事项,由科室相关责任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以及局有关专业会议的要求提出初步意见,经科务会议研究后,拟订具体安排意见和方案(草案),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向市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执行;2、对涉及预算审核的事项,由科室相关责任岗位工作人员与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按照“效率与服务”的原则深入单位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关经费审核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查把关后,报局长审定,并按要求及程序向市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按规定拨付资金;3、对涉及体制与改革的事项,由科室责任岗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对有关体制改革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的意见,经科室负责任人审核把关后,报局党组并提交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对能够直接执行的下发文件并提出明确要求,对需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按规定程序上报,确定后下发文件执行;4、对其它相关事项,按照规定及要求及时办理、并提出意见。

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
一、重大决策事项
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全年、半年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由国库中心综合与信息管理科拟定初步草案,提交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下发各科室。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
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重要人事调整;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由中心班子会议研究提名,上报局人事科和局领导。
三、大额资金的使用
经费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局领导审批。

行政政法科:
1、确定科室半年、全年工作思路;
根据省厅、市局半年全年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室半年、全年工作思路。
2、积极参与向市人大提交的市直部门预算及预算年中调整、追加、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反复论证,拿出初步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
3、对年度部门预算待分大的项目资金,(1)派人(至少两人)到实地调查;(2)召开科务会研究,拿出具体材料;(3)报主管局长审定。

教科文科:
一、内容
1、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思路;
2、项目单位不可预见费使用申请;
3、科室先进工作人员的申报;
4、待分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5、资金分配建议和项目申报意见;
6、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
二、程序
1、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科室工作人员提出自己分管工作的具体意见,由科长组织科务会集体研究,与会人员应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科长负责向主管局长汇报科务会议情况。
2、对领导批示让科室提出意见批件的处理,紧急情况下,可由副科长召集科室工作人员开会讨论,并及时向科长汇报。
3、科长是科室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

经济建设科:
1、经局领导批示,由本科提出分管范围内有关财政支持等政策的意见,在报局领导前,经科室共同研究。
2、经局领导批示,由本科提出对具体单位(事项)安排资金的意见,在报局领导前,经科室共同研究。
3、对按照部门预算、工程进度拨款的项目资金,在提交领导审批前,科室要集体研究;特殊情况,事后通气。
4、每月本科分管的各类资金支出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在全科公布。
5、包括年终评选先在内的各类推荐事项,以科务会表决结果上报。

农业科、农业公司:
一、重大决策包括
1、农业财政(公司)工作全年工作思路;
2、省、市项目的确立,由科室(公司)考察、立项后报局领导审定;
3、涉及农业财政(公司)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的确定。
二、重大干部调整
1、科室(公司)岗位分工调整;
2、科级后备干部推荐;
3、对科室(公司)干部奖罚提出科室(公司)意见。
三、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批
1、财政支农重大项目的呈报。以书面形式,逐级呈报,科室(公司)按照中央、省、市政策要求,先行初审。
2、财政支农重大项目的评估。初审后,由评审会评估论证。
3、财政支农重大项目的审批。评估通过后,报局领导审批。
4、财政支农重大项目的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资金制度安排使用资金。
四、“一大”事项包括
1、根据各项收费数额,测算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数,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2、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指导思想及局预算安排思路,认真编制好部门预算。
3、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公司资金)的回收,做到年初有计划,全年抓回收,确保回收任务完成。

社保科:
一、内容
1、上报的市直年度预算安排意见;
2、确定财政社保工作全年、半年工作思路;
3、提交的市直部门预算及预算年调整、追加意见;
4、确定财政社会保障工作改革的重要事项;
5、制定和出台规章制度;
6、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7、年度部门预算待分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8、大额社会保障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9、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支出,资金使用时科室提出建议,报主管局长批准。
10、局领导批准让社保科提出意见的所有支出;
11、其他重要事项。
二、程序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通过科室内部讨论决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企业科:
一、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的审批程序
1、组织企业清产核资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2、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经济鉴定证明;
3、根据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申请逐项进行审查;
4、对资产损失项目进行实施验证;
5、对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申请进行批复。
二、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程序
1、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改制企业的资产(包括土地)进行评估;
2、审核拟改制企业报送的评估报告;
3、在20个工作日内对拟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或核准,并起草核准函。
三、对于产权交易(股权转让)的国有资产处置
1、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出让资产(股权)进行审计、评估;
2、确定底价(不得低于净资产),报市政府批准;
3、组织资产(股权)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
4、变更产权登记。

金融贸易科:
一、内容
1、商贸口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意见;2、本科全年工作思路;3、年中部门预算单位预算调整、追加意见;4、确定涉及金融贸易企业改革的重要事项;5、企业按规定程序上报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6、制定出台管理制度;7、其他临时发生的重要事项;8、科室内部岗位人事调整;9、推荐科级干部后备人选;10、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11、年度部门预算待分大的项目资金安排意见;12、年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13、地方粮油副食政策性补贴支出;14、局领导批示让本科提出意见的其他大额度支出。
二、程序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通过科室内部讨论决定后及时报主管领导。

农税科:
一、内容
1、科室全年和半年工作思路;
2、本科室分工调整;
3、本科室处置公共财产;
4、本科室为出台农税有关政策提供的意见;
5、本科室相关的规章制度;
6、本科室先进工作者的推选;
7、科室对重大或特殊事项的政策执行情况;
8、对县市区经费的分配。
二、程序
1、根据职责分工,由分管人员提出初步意见;
2、科务会研究,每人表态,研究情况由内勤做好汇总;
3、报主管局长批准。
债务科:
1、年度市本级债务预算的编制,由债务科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
2、对项目单位和项目县(市)、区提交的需要政府担保的国内外银行贷款项目,由债务科主管项目的有关人员,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还款能力进行考察,并提出科室的初步意见报主管局长。
3、推荐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由科室提出,报主管局长。
4、对我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回补资金的拨付,由科室按照每次项目单位的报帐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主管局长审批。

会计科:
一、内容
1、确定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全年、半年工作思路;
2、会计资格考试点学校选择;
3、制定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方案;
4、向局机关推荐荣誉人选;
5、每年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入与支出预算安排上报;
6、科里大件办公设备购置申请;
7、科室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大宗印刷费、公告费及其他开支;
8、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
二、程序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全科集体内部讨论后,上报主管局长审核。

绩效评价科:
一、有偿转让和报废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有偿转让和报废国有资产,须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提出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2、市清产办接到财政窗口处置资产审批件后,会同局有关业务科室共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转回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3、处置形式为有偿转让的须进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二、无偿调拨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
1、无偿调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须由调拨方向市清产办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填报《国有资产移交表》。
2、市清产办会同局有关业务科室共同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税政条法与财源建设科:
一、内容
1、政策性退税事项的审批;
2、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3、政策性退税企业的具体认定;
4、省厅补助的税源调查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二、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主管人员准备相关资料报科长,并征求和汇总个人意见。科长召集科务会议,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的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

财监局:
一、内容
1、大额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2、用途详细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性情况的检查;
3、市委、市政府要求的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检查;
4、会计信息质量严重失真及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严重违规;
5、其他的重要事项。
二、程序
㈠事前监督的程序。财政性资金拨付前按照“科室经办人员签字—科长审查—主管领导签字—监督委审查—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开票—监督委加盖资金监督专用章”的程序运转。
㈡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在有关支出科室的配合下,直接到资金使用单位实施检查,必要的时候,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财监局也可单独实施检查。
㈢事后监督的程序。
1、下达检查通知书。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检查项目,提出检查组人员名单和实施监督检查的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于实施检查前三日(举报案件查处例外)下达检查通知书。
2、实施监督检查。审查被检查单位财务、会计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实施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制作工作底稿。
3、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组实施检查后,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归纳整理,经检查组全体人员讨论研究后,对被检查单位提出结论或工作建议发现违纪行为的,在检查结束后10日内,制作《财税检查处罚告知书》,并将报告书提交给派出的财监局(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4、提出审理意见。成立审理小组,由审理小组对检查组的执法行为和监督建议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
5、告知。《财税检查处罚告知书》,呈主管领导审查印发后,将《财税检查处罚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
6、陈述、听证。被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前来陈述的,检查人员负责接待并做好记录,要求举例听证的由税政科主持。
7、处理、处罚决定的制作、送达。拟写《财税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经主管领导签发后,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达被检查单位,取得送达回执。
8、执行。被查单位未执行处理决定的,一月内屡次书面催促无效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监察室:
一、制定并实施局机关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的指示和要求,研究提出我局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初稿,报主管领导审定,需经局党组研究讨论的,要向每一位班子成员征求意见,经修改后由主管领导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中要及时检查、总结经验和教训,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以改进。
二、信访件、来访处理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1、对上级批转的要及时落实 ,向主管领导报告,根据上级和局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2、对收到的举报来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和领导指示及时办理。
3、对来访的,要认真询问,仔细了解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自我消化,并按照规定和领导指示及时处理。
4、配合上级查办案件,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
5、做好信件、来访和案件的登记工作。
三、上报材料
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报告、总结、报表等,须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非税收入管理局:
一、内容
㈠重大决策事项
1、    确定非税管理局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由业务科上报,办公室草拟初步方案,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待通过后下发各科室。
2、确定非税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事项由业务科室提出方案,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上报财政局。
3、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由办公室草拟方案,提交局中层干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4、重要设备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等相关事宜。
㈡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
1、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人选,报财政局人事科按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后,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首先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由全局干部职工推荐,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后,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4、对局干部职工的奖励推荐和对违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意见后,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㈢重要项目安排
政府调控资金的减免,首先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主管科室形成意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殊情况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㈣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局年度部门预算由办公室提出草案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正常经费支出由主管领导审批,重点项目经费支出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超出批准权限的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局领导审批。
二、程序
凡非税管理局涉及“三重一大” 的事项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采购办:
一、内容
1、年度我市政府采购目录的制订;
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思路和总体安排;
3、我市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建立;
4、年度市直及县(市)区政府采购任务指标的分配;
5、年度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方案的制订;
6、年度全市政府采购执法大检查;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
8、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调整及执行;
9、采购办人员分工的调整;
10、采购办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11、市或局优秀个人、共产党员及先进科室、个人等荣誉人选的推荐;
12、干部后备人选的推荐;
13、1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确定;
14、50万元以上采购资金支付手续的办理;
15、涉及全办的其他重大或特殊事项。
二、程序
凡列入“三重一大”内容,属正常业务工作的项目,首先由分管科室申报,报分管副主任审批,然后报主任备案;属采购办内部管理项目的, 由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共同研究决定后,向全体人员通报,无疑义后方可实施;属业务中重大事项的, 由分管副主任和责任科室共同研究决定,并报主任审查后方可实施。

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一、内容
㈠重大决策: 1、确定中心全年、半年工作目标;2、确定会计委派改革的重要事项;3、 关系中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4、确定中心重大的资产处置、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和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中心的规章制度;6、涉及中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㈡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1、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2、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3、中心的用人计划;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5、对中心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㈢重要项目安排:1、涉及中心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意见;2、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㈢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局党组批示让中心提出意见,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按照中心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
二、程序
㈠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并征求和汇总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主管领导负责在中心班子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应积极表态,提出明确的意见。
㈢中心领导集体会议分中心班子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党总支会议。由中心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主任决定;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由主任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由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中心总支部负责。
㈣为了不耽误工作,对市和局主管领导批示让中心提出意见批件的处理,紧急情况下,可由主管领导召集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及时通报主任。
㈤需要公开的,牵头科室负责在内网上将决定及时公开,并及时将基础资料、征求的意见、做出的决定、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等收集整理归档。
㈥中心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分管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㈦中心办公室对“三重一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三重一大”台帐,登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办理结果和公开的有关情况。
㈧“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中心干部职工的监督。

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一、内容
㈠重大决策事项
1、确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由业务科上报、办公室草拟初步方案,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待通过后下发各科室。
2、确定公司工作改革的重要事项由职能科室提出方案,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上报财政局。
3、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由办公室草拟方案,提交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4、重要设备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采购等相关事宜。
㈡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
1、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均通过全员竞聘上岗确定人选,报市财政局人事科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首先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经公司民主评议、组织评定后,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4、对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推荐和对违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意见后,报财政局人事科并提交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㈢重要项目安排
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严格执行公司《投资项目评审办法》和《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由评审小组集体评审并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殊情况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㈣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公司年度费用预算由财务科提出草案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正常经费支出由主管领导审批,重点项目经费支出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程序
凡公司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注师办:
一、内容:
1、确定科室全年、半年工作思路;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学校安排;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方案;
4、对全市事务所的业务检查。
二、程序:
1、重大事项要经过科室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科长是科室“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

项目办:
1、新上政府承贷国外贷款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部门提出批复意见,项目办提出科室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2、国外贷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由项目办根据市政府对各个项目的承诺和省财政、发改委、行业部门安排的各个国外贷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生产计划,提出各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年度安排计划,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列入市政府年度部门预算。
3、推荐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由科室提出,报主管局长。
4、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配套资金使用计划,报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项目办根据各个项目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提出市级配套资金年度安排意见;年度安排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会计站、行政政法科、预算科、国库支付中心下达项目配套资金。

函  校:
一、内容:
1、全年工作思路;
2、各类培训的收费标准及场地选择;
3、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计划、函校中专招生计划;
4、培训收入与支出预算安排;
5、科室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包括广告费、场地租赁费、教师酬金等)和单项超过500元的办公费用支出;
6、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
7、其他重要事项。
二、程序
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全科内部讨论,并报主管局长审批。

产权交易中心:
一、内容:
1、产权交易中心三年规划及全年工作思路;
2、产权交易收入与支出预算安排;
3、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4、科室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包括办公费、宣传费及其他开支)及单项超过1000元以上的办公费用;
5、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6、涉及全科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程序:
重大事项要经过中心内部讨论,并报主管局长审核通过。

信息中心:
一、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由信息中心结合主要业务科室考察、论证,择优选择,向主管领导和局党组汇报,确定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
二、网络建设。凡涉及基础信息网络建设,由信息中心提出组网意见和方案,报主管领导和局党组确定。
三、网络安全。制定财政系统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方案,报主管领导和局党组。
四、网络耗材及设备维修。原则上执行《焦作市财政局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局属科室及二级机构报修,信息中心检修后提出处理意见,超过500元报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审批,报采购办同意后定点采购。
五、设备购置。根据预算资金安排和设备情况统一更新调配,由科室申报,信息中心检修后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和局长。
六、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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