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西方运动员并无签署限制言论的协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9:23:39
昨晚的一个帖子:《斯皮尔伯格公开声明辞奥运艺术顾问》(已删)因为消息和评论都来自国内网,不知道作者是何等人,作者的目的也弄不清楚,故而引言出现错误(感到很恶心,受骗上当的感觉就这样)。现略纠正。错误的一句是:“一般都要求运动员在参加奥运会前先签署一个协议,要求运动员不得就奥运举办国的政治问题发表意见”。
言论自由国家一般不会出现这样明显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规定(能想出这个主意的,一定是咱们的东厂人员了。放在我们的国家,真是倍感真实啊!)。这样做既有违权利法案的言论自由保障,而且西方国家奥委会也无权这样做。运动员在比赛之前签定协议书(台湾又叫切结书)是真的,但里面并无限制运动员言论的条款。任何运动员可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问题发表任何看法。
只有英国奥委会一家发过禁口令。但事实也是只在一份合同草案上有此规定,要求到北京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发表政治言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在消息传出的24小时内,英奥委会已经倍受各界批评,指责英奥委在人权上采取双重标准,宣言“我认为从道德上来说,塞住奥运选手的嘴是不对的,如果他们认为有话要说,不管是关於什么,只要他们觉得这样做是正确的、真实的、正义的。”在各方面压力下,英奥委“承认关於合同草案中的一部分似乎超出奥运宪章的规定。并强调此非英奥委会的本意,表示最终的合约会体现出英奥委会无意限制运动员言论自由”。
这就不要删了,官方网站都连篇累牍的东西还删感觉很无聊很可笑。自我设限虽然因人而异,可也不用害怕到神经质的地步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