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民国年间《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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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2006-05-09 15:36:34
□吴思(北京)

开滦煤矿(当时的另一大矿)工人合影。本报资料图片
工会的力量
从1927年起,中兴煤矿工人的工资陡然上升。
中兴煤矿位于山东枣庄,当时是中国第三大煤矿,仅次于日资的抚顺煤矿和中英合资的开滦煤矿。据《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①提供的数字,1917年-1926年,中兴煤矿井下工人的平均月薪一直徘徊在7.8块银圆左右。那时候,多数工人只有一套破衣服,每天吃两顿饭,高粱面或麦子面煎饼卷大葱,外加咸菜和糊涂汤②。
可是,从1927年开始,井下工人的工资连增5年。到1931年,平均月薪已达13.02元,涨幅高达43%。调查者施裕寿、刘心铨写道:“近年来工资之所以特别上涨,大半是工会的力量。”
调查者抄录的工会与资方的第三次协定可以证明这个说法。协定共15条,第一条就是增加工资。自1930年12月1日起,各级工资平均增加15%左右。随后是关于抚恤金、救济金、假日工资、花红(奖金)摊派、工人浴室、退休金、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内容,条条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这份协定,是工人凭借集体力量与公司反复“交涉”的结果。
读到这里,我如受电击,想到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观点。他把贫困理解为权利的缺乏、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说得更形象点,他将贫困看作一个健康人被种种法规堵住嘴、蒙上眼、捆住手脚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兴煤矿工人工资的提高,来自一项政治权利的获得,或者说一条禁令的松动:工人有了联合起来与老板讨价还价的权利,有了组建工会的权利。
组织工会的权利可以换算为多少钱呢?调查者说,工资上涨大半靠工会的力量,倘若将“大半”算作75%,那么,工会能给井下工人带来32%的工资涨幅。
工会真是工人的命
我关注煤矿工人的收入,本想看看他们对高死亡率的补偿要求在工资上如何体现,结果大出意料。1926年前后,中兴煤矿井下工人的工资,普遍低于盐场、纱厂、面粉厂和铁路的低风险粗杂工的工资⑤。可是,在中兴煤矿50多年的矿史里,平均每年有13.5人死于井下事故,年均死亡率约为3.9‰。2003年,中国煤矿井下工人死亡率大概为3.5‰,与此相应,煤矿工人的工资就比建筑工人的工资多出20%以上⑥。中兴煤矿工人的死亡风险更高,却没有得到补偿,似乎不合情理。
经过工会的5年活动,中兴煤矿工人平均工资的绝对值提高了6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也提高了43%,与其他低风险行业的重体力劳动比起来,高出20%左右,大体合乎常理了。
据此可推出另一种计算,以生命为本位的计算:工会的存在,可以补偿每年3.9‰的死亡率,抵得上每年13.5条人命。如果工会被封杀,这13.5条人命,或3471个井下工人每年3.9‰的生命,就被无偿剥夺了。工会果然可以算作工人的生命。
1915年之前,中兴煤矿的井下工人死于事故,抚恤金约为70大洋,大概相当于2003年前后的3500元人民币,1927年工会成立后,抚恤金当年就提高到100元,1931年又提高到200元⑦。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工人的命价升值将近一倍,超过了43%的工资升幅。这就是说,工人的生命得到了较多的尊重。
总之,工会既值钱又值命。政治权利,不仅可以换算为财产权利,换算为钱,还可以换算为人身权利,换算为命。这些权利在效用上是相通的。权力的增加致使工人全面升值。
工会成全了工人
据说,在工会成立前,工人的一条命还不如一条驴值钱⑧。1922年,李立三和刘少奇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也喊过一句口号:“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牛马驴骡之类的役畜,究竟与工人有什么不同呢?
无论是牛马还是工人,都要干活吃饭,卖苦力换取“生存权”,在这一点上并无不同。法律既禁止杀工人,又禁止随便杀役畜,也无根本性的不同。万一出了死亡事故,役畜的使用者要向所有者赔偿损失,资本家则向工人家庭赔偿损失,方式和价格也差不多。
工人与役畜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人有人身自由,有签定契约的自由,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有各种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如果剥夺了这些权利,工人就不是工人,而是会说话的牲口。用30年代社会史论战的概念来说,就是“奴工”⑨。对应“农奴”的构词法,也可以叫“工奴”。
工人不是可以随便叫的。如今的用法来自欧洲,所指的社会集团是那里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在古汉语中,“工人”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不同,并不特指资本主义大工业中的雇佣劳动者,他可能给地主扛长工或打短工,也可能是“士农工商”中有固定的户籍、技能、义务和生产资料的工匠。在与平民雇主的关系中,他们被称为“雇工人”;在与官府的劳役关系中,他们被称为工役、工夫或工徒;在社会分工和官民划分中,他们被称为工匠或工民。
中兴煤矿的工人,尤其是包工头招来的“外工”,其地位处于工奴和马克思所说的工人之间。他们依附于“封建把头”,选择受到江湖规矩的约束,人身自由也打了折扣。那些直接受雇于公司的“里工”,虽有签定契约的自由,却没有联合起来讨价还价的权利,另找饭碗又难,选择自由也大打折扣。发明“工人阶级”这个概念的欧美人,称这种中国劳动者为“苦力”。苦力是工奴和工人的混合体,即社会政治权利残缺不全的工人。
如此说来,工会不仅尊重了工人在生物意义上的生命,也成全了他们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命。有了工会,中国苦力就成为工人了。
国民党左派人士的努力
工人的政治权利并不是白来的,行使起来也不容易。
《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说,中兴煤矿的工会,1926年之前开始酝酿,1927年北伐军到达后公开成立。工会最初的领导者,“思想均甚偏激”,经常闹出各种纠纷。
当时的工会也不止一个。1928年夏,国民党中央派周学昌到煤矿整顿,统一组织,规范训练。几个月后,中兴煤矿的事务改由国民党山东省党部管辖,省党部另派颜学回(国民党左派人士)等人接管工会工作。据说,颜学回等人利用工会,“煽惑”工人与资方对抗,“离间挑拨”,居心叵测。1929年12月,国民党中央下令通缉颜学回,中兴煤矿的工会事务,由省党部另派邱瑞荃等人负责。
然而,邱瑞荃等人的作为,也和颜学回差不多,不久即因“言动乖张”被上司撤职。
邱瑞荃等人走后,省党部又派来汪大经和阎玉成等人主持工会工作。没想到,这两位“煽惑”工人闹事的能力比颜学回和邱瑞荃更强。于是,资方搜集他们的材料,向国民党中央报告,中央认为汪大经等人“反动有据”,派人到中兴煤矿,将汪大经等人押解至京。整顿工会的事务改派张剑白等人负责。
1930年12月,“山东枣庄矿区工会”奉国民党中央的命令正式成立。折腾了好几年的工会终于进入“正轨”。
工会与资方交涉数年,先后达成三次协议。第一次在1929年2月,第二次在同年8月,第三次在1931年3月。前两次协定,由于工会尚未正式成立,工会内部有很多问题,公司领导层又忙于改组,协议的各项条件多数未能实行。1930年12月工会正式成立后,一方面努力促成前两次协定的实施,另一方面,在1931年3月与资方代表及山东农矿厅驻矿监理、省党部、县政府、县党部代表达成15条新协定,即前边提到的有关增加工资和抚恤金等内容的协议。紒紛矠
———如此说来,工会的大部分成绩,竟是在未获得合法认可的处境中取得的。国民党派来的颜学回、邱瑞荃、汪大经和阎玉成4位,为了工人的利益,前赴后继,得罪了资方和国民党中央,被视为“言动乖张”,“反动有据”,先后被通缉、撤职或押解至京。
***员的牺牲与贡献
工会酝酿开创之初,一些***人,为争取工人的政治权利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领导中兴煤矿“七月大罢工”的田位东
2006年3月1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永远的丰碑”栏目,播出了枣庄煤矿7月大罢工的组织者田位东的故事。顺着这条线索,我在互联网上查到一批***人的活动。
纪子瑞,中兴煤矿工会的首创者,1895年出生于山东省胶县里岔镇里岔村。1924年经邓恩铭介绍加入中国***,成为青岛四方机车厂第一批入党的7名党员之一。1926年春,受中共山东省委派遣,纪子瑞到枣庄煤矿区开展工运和建党工作。他和工人一起下井掘煤,一起食宿,启发矿工的觉悟,号召他们组织起来,加入工会。
1926年夏,纪子瑞发展了张福林等19名党员,成立了枣庄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不久,又在枣庄中兴煤矿建立秘密工会,发展会员50余名。
1927年6月,北伐军到达鲁南地区,纪子瑞利用有利时机,秘密召集30余名党员和积极分子开会,决定公开打出“枣庄矿工劳工会”的旗号。当夜分工串联,次日便召开了2000余名矿工参加的控诉大会。台上是张福林、梁棠等人的血泪控诉;台下口号声此起彼伏。会上,资方代理人、厂方副经理胡希林被迫接受矿工们提出的16条要求。
1929年6月,混入工会的特务告密,纪子瑞被捕,押于山东省高等法院第一监狱。1931年4月5日凌晨,国民党省主席韩复榘以“加入共匪,意图颠覆国民党政府,阴谋暴动”的罪名,将邓恩铭、郭隆真、纪子瑞等22名***员在济南侯家大院刑场杀害紒紜矠。
纪子瑞组建秘密工会的时候,张福林被选为工会主席。枣庄矿区外工会紒紝矠成立后,张福林也被选为负责人。1928年8月,张福林组织矿区工人罢工,要求资方承认外工会代表工人的合法地位、允许失业工人复工、发放积欠工资并救济失业工人。资方多次派人收买张福林,让他别管众人的事,许诺每月给他增加几块钱。张福林不答应。于是,资方派矿警队逮捕了以工人代表身份前去谈判的***员张福林、蒋福义、王文斌和郭长清。
张福林等人先后被关押在峄县看守所、泰安监狱、省看守所和省第一监狱。官方动用酷刑,追问他们与***的关系。他们一口咬定自己是吃不上饭的工人。最后,这几位***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郭长清死在狱中紒紞矠。
这条红色工会线索的前端是纪子瑞,中间是张福林,后边有田位东。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站”紒紟矠中,新华社电讯稿介绍道:
田位东,1906年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1928年1月,田位东加入中国***,同年5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交通员。
1931年3月,党组织派田位东到枣庄,在煤矿工人中秘密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先后建立起了中共枣庄矿区工作委员会、中共枣庄矿区特委,田位东担任书记。矿区斗争环境复杂险恶,为了更好地组织工人斗争,田位东经常下井挖煤,深入工人群众,向工人讲解革命道理,把大批矿工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党组织领导下,矿区工人队伍逐渐壮大,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开展了多次罢工斗争。
1932年7月,中共枣庄矿区特委组织领导数千煤矿工人,以“减少工时”“增加工资”“取消包工制”为口号,进行了“七月大罢工”,并准备进行武装暴动。由于工贼出卖,不幸被捕。资本家摆下筵席,想软化、收买他,但他不为所动,并揭露敌人的阴谋。敌人对他进行了严刑拷打,他威武不屈,坚守自己的信仰。1932年8月3日,在济南千佛山下,田位东英勇就义,年仅26岁。
与田位东同时就义的还有他的副手、中共枣庄特区党委副书记郑乃序。
为工人争取政治权利是有生命危险的。这些***人,甘心为大众谋利益,为大众冒大险,不仅需要理想和信仰,还需要一套激励机制和相应组织。田位东有诗曰:“前进!前进!/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胜利就在明天!”表达了他的理想和信仰。张福林1928年被捕入狱,出狱后恢复组织关系,参加抗日,解放后出任枣庄市市长。在组织的激励和理想的鼓舞下,政治精英们以自己的生命,为大众换得较多的命,换得既值钱又值命的政治权利,***因此获得大众拥护,最终夺得天下。
工会的组织者
有意思的是,不管赤色工会还是黄色工会,都不是工人自己搞起来的,而是外来的政治精英发动并组织的。马克思认为,农民分散落后,属于旧的生产方式,如同一麻袋土豆,缺乏组织,无力表达自己的利益,需要别人代表他们。工人阶级则不然。可是中国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工人和农民的行为差不多,中国苦力和农民一样,需要别人来代表他们。
从理论上说,工人们集体劳动,利益高度一致,更无后顾之忧,组织成本应该低于农民。问题在于,比起资方和官府制造的凶险来,这点便利简直不值一提。
资方怕工人团结起来讨价还价,便要收买工人领袖,收买不成也要事后寻机解雇,软硬兼施,不惜勾结黑白两道根除后患。官府怕工人聚众闹事,更怕异己力量发展壮大。他们对付异己力量的传统策略是“首恶必办”,露头就打、关押甚至处决。这些我们都在枣庄看到了。
在这种“资本-官家主义”紒紡矠体制中,资方与官方往往相互勾连。北伐军到达枣庄之前,中兴煤矿的董事长是朱启钤———民国初年的交通总长、内务部总长,一度代理国务总理。先后担任董事长的还有徐世昌和黎元洪这两位总统级的大佬,董监事中有周自齐、赵尔巽等6位省长部长以上的高官,军阀张勋、倪嗣冲、张作霖和他的儿子张学良,也是公司的大股东。北伐成功之后,钱新之担任总经理。这位金融界名流,一转身便出任南京政府的财政次长,近似现在的财政部常务副部长。在这种体制中,资本与权力私下结合,权贵们可以公私兼顾,公器私用,镇压工人特别方便。
总之,面对官商联盟,挑头者风险极大,牺牲的概率很高。无论在工人阶级的队伍里,还是在农民的行列中,甘愿为大众牺牲的圣人总是罕见的。工农大众的常用策略是:首先,尽量不当出头鸟;其次,一旦有了带头的,穷人或胆大的愿意跟着闹,中农或胆小的更倾向于搭便车。于是,在这种政治经济格局中,工人阶级的低成本组织优势被抵消,工人和农民一样无力代表自己。这时候,历史也证明,挑头组建工会的并承担此举高风险的,只能是***。而***将工人发动起来后,资方和官方立刻反应过来,开始争当工人阶级的代表,以便控制工人运动。
中兴煤矿的资方成立了“惠工处”,以表示“自动惠工之决心,并避免直接冲突”紒紣矠,奈何惠工处既要听老板的,又要为工人谋福利,两边不讨好,最后被劳资双方轻视,“逐渐加以淘汰”。国民党也派人来整顿并组建工会,这个工会也确实为工人争到了一些利益。以前他们被指为“黄色工会”,“骗人”,“挂羊头卖狗肉”紒紤矠,这确也有道理,但站在工人立场上看,代表权的竞争格局比独家垄断好,工人可以用脚投票,淘汰冒牌货。
工会对公司和社会的好处
据山东省实业厅1931年1月统计,中兴煤矿有里工(近似现在的正式工)2081人,外工(近似现在的农民工)3303人,总共5284人。即使人均月薪增加5元,资方一年也要增加31.7万元的劳务开支。这对公司的业务有什么影响?从公司业务的统计数据上看,似乎没有不良影响。
据《煤城风云》介绍:“中兴煤矿公司在1931年又得到恢复并开始走向繁荣兴旺。1932年产煤99.1万余吨,超过了历史上的最高年产量。1933年闯过了年产百万吨大关。1936年产煤173万吨,创造了历史上的最高年产水平。”紒紥矠《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也说:“自从工会成立以后,成绩的确大有可观。惜乎工会成立太晚,在欧战期中业务发达时未能乘机利用。在工会初起之数年,又以倡导者不得其人,且公司业务亦因战事而遭逢厄运,未能早日作出成绩。现在工会既上正轨,公司业务亦大有起色,以后的成绩自当好些。”
增加工资对公司业务无害,甚至有利,这是什么道理?枣庄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煤城风云》的作者贺荣第认为,资方让步可以刺激工人的劳动热情,否则将导致怠工、罢工以至破坏。紒紦矠
公司业务兴旺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市场需求扩大,运输条件改善,战乱停止等等,工人的劳动热情也是其中之一。增加工资对公司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提高了成本,这是不利的;另一方面也可能降低恶意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有利的。利弊大小需要具体计算。但是可以肯定:对公司而言,增加工资并不完全是坏事。
《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总结说:“工人之工资历年加增颇缓,16年(1927年)工会成立之后,公司业务虽不如16年前,然工资之增长倏然加速,其他待遇如抚恤养老等亦多改良,表示工人组织实为谋求工人本身之福利及解放的要道。”
《煤城风云》说得更详细:“从1917年至1926年物价上升了20.15%,而工人的名义工资连原有的水平都没有经常保持住。1917年至1925年是中兴煤矿公司资本家赚钱的‘黄金时代’,特别是1920年资本家净赚240.7588万元,平均利润率高达63.3%,是中兴煤矿公司利润率最高的一年,而这一年资本家不但丝毫没有给工人增加工资,反而把工资率降低了2.6%。”
在我们讨论的案例中,工人工资是太低而不是太高,生存受到威胁的是工人而不是公司。公司经常有丰厚的盈利,问题是如何分配。工会可以争取比较公平的分配。
工人的工资和福利是社会性的大问题。按照以前的说法,阻止工人团结起来,利用他们之间的竞争压低工资,尽管对资本家有利,却导致工人阶级的购买力整体不足,结果造成以生产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
顺着这个逻辑说下去,倘若工人们联合起来,组成了工会,增加了工资,提高了整体购买力,经济危机就可以缓解。于是,工会不仅对工人有好处,整个社会都将受益:工会可以代替革命,代替战争,避免因战争和动乱导致的财产损失和生灵涂炭,避免因社会崩溃造成的大破坏和大停滞。这种价值高得难以计算。
(P1160691)
注释
①屹施裕寿、刘心铨:《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1932年3月发表于北平社会调查所《社会科学杂志》第3卷第1期。见《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第892页。李文海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②《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第929页。
③银圆与人民币的购买力对比,参见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附录二:“20世纪上半叶中国各地银圆购买力”,文汇出版社,2005年2月
④关于农民工的人数,见2006年3月28日“中国新闻网”消息: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在就《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中国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
另外,2004年,农民工的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左右。
⑤各行业工人工资,参见《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塘沽工人调查》第794页;《华北纱厂工人工资统计》,第937页;《天津面粉厂工人及工资的一个研究》,第960页;《华北铁路工人工资统计》,第988、1003页。
⑥这几个数字是我根据《劳动统计年鉴》、2004年采煤百万吨死亡率和井下工人劳动生产率的数字计算的。
⑦《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第927页
⑧参见贺荣第:《煤城风云》,第一章“悠久的枣庄矿区和昔日的枣庄矿工”。2006年3月下载于中共山东枣庄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枣庄党史”网站,http://www.zzdsw.com
⑨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第181页,上海神州国光社,1934年。转引自李洪岩:《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关于奴隶社会的论争》,《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2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月版
⑩《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第921页。
⑾参见《纪子瑞》,《青岛党史人物简介》第二集第66页,2006年3月下载于中共胶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金胶州史页网站(www.jzds.com.cn)。北伐军到达枣庄的时间,根据《煤城风云》提供的日期做了修改。
⑿当时煤矿工人分为“里工”和“外工”。里工近似现在的正式工,外工近似现在的农民工。
⒀参见贺荣第《煤城风云》第二章。2006年3月下载于中共山东枣庄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枣庄党史”网站,http://www.zzdsw.com
⒁见“浙江在线新闻网站”,2006年3月20日(http://www.zjol.com.cn),另见《人民日报》2006年3月14日第四版。
⒂参见拙作:《置疑权贵资本主义》,凤凰周刊,2005年第13期(2005年5月5日出版)。
⒃《山东中兴煤矿工人调查》,《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下,第923页。
⒄参见《煤城风云》第二章。
⒅《煤城风云》第一章:“悠久的枣庄矿区和昔日在枣庄矿工”。
⒆贺荣第:《煤城风云·绪言》。
⒇王光美:“与君同舟风雨无悔”,《炎黄春秋》199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