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富翁生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5:33:11

拆迁富翁生态

北京人老赵因在北京国贸桥燃放鞭炮“自焚”而一夜走红。这个因拆迁成为百万富翁的普通人,在“坐吃山空”后,欲以“自焚”的极端方式再求补偿,却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而在北京回龙观的东村家园,历经拆迁后的8年岁月,这里的人们幸福得依旧像朵花儿。

在“拆迁拆迁,一步登天”的剧目不断上演的今天,拆迁户们展现出众生相,向世人昭示着他们内心的不安与迷茫。

如果没有细致可行的制度保障,如果观念不转变,谁又敢断言:老赵的今天,不是“拆迁富翁”们的明天?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1月下半月)

老赵的后拆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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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老赵一夜成名,成名的原因很“恐怖”:2010年6月18日,在早高峰的北京繁华地段——国贸桥主路携带汽油、燃放鞭炮打算自焚。

自焚要挟被逮捕

“我只是想自己活不下去不活了,但我又不想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死去。”老赵说。

据目击者说,那个时候的老赵非常“勇猛”:携带了10公升汽油,一挂鞭炮。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他已经点燃一挂鞭炮。老赵见警察来了,情绪顿时激动起来,向警察叫嚷:“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要点燃汽油自焚!”

此时,现场的警察已经闻到了浓烈的汽油味,他们一边想办法应对,一边试图安抚老赵的情绪,不断与之交流。然而,老赵始终说:“跟你们说没用!我要见领导!否则我马上点火!”

在紧张的状态中,双方对峙了大约5分钟,老赵见还是没有达到他的要求,就拧开瓶盖,右手拿着打火机,准备点火自焚。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在双方对峙时迂回到了老赵侧后方的警察猛地向前一扑,将他按倒在地,同时,迅速将其手中的打火机抢了过来。

“壮举”失败了,老赵因此被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老赵在公共场所携带汽油瓶并点燃鞭炮,已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老赵说,他采取极端措施是因为自己“活不下去了”。

“我主观上没有危害他人的故意。我只是想自己活不下去不活了,但我又不想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死去。”老赵说,他挂着瓶瓶罐罐上了三环主路后,在国贸桥上点燃鞭炮,就是为了吸引路人的注意。

坐吃山空的生活

随着房价的水涨船高,让老赵越来越坐立不安了,因为搬入新家后,他跟妻子都没了工作,自己又有糖尿病,常年需要治疗,没有医保的生活,让他有“坐吃山空”的感觉。

老赵现年53岁,本是北京郊区的农民。2004年,朝阳区将台地区大陈各庄拆迁,他的10间平房连同一个小院子因此被拆。老赵说:“我的平房就有229平方米,院子也挺大。但拆迁办只说给108万元,我没同意。等到2006年,他们给涨到了121万元。”

原来,老赵夫妻俩每月可以分别在大队领到600元的生活费。但是,拆迁后,他们如果想保留原工作,则变为每人每月领取300元生活费,或者选择一次性补偿。

考虑到正上大三的女儿需要用钱,老赵一家最后选择了一次性补助13万元。

尽管老赵还不是很满意,但比起村里其他邻居,老赵拿到的补偿算是高出了一截。在妻子、女儿的催促下,他接受了这个价格。

2004年,北京的房价还不高,三环边的商品房才4000元/平方米。之后,房价一路看涨,到了2006年,三环边的房价涨到7000元/平方米。但尽管这样,老赵的100多万元在当时也算巨款了。

拿到钱后,老赵在朝阳新城以3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不久,他们又买了车。有车有房,老赵一家也算是小康之家了。

但随着房价的水涨船高,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越来越多。2010年,有媒体报道,北京郊区的拆迁户甚至可以拿到上千万元的拆迁款。

这些消息让老赵越来越坐立不安了,因为搬入新家后,他跟妻子都没了工作,自己又有糖尿病,常年需要治疗,没有医保的生活,让他有坐吃山空的感觉。

再想想拆迁前,靠着10间平房,每月都有三四千元的月租收入。老赵越想越觉得,是拆迁让他变得“一无所有”。

想不通的老赵先后找了有关部门谈这个问题,希望再次获得补偿。但因为当年双方已协商好,并合理补偿完毕,因此,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于是,他想起一个“吸引别人的注意,帮我解决问题”的办法。

老赵的逻辑

最后,老赵吐露了他的愿望:获得其原拆迁地区同等面积的住房、一份工作及社会保险。

2010年10月18日上午10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老赵被法警带进法庭。他手里捧着一个水瓶,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法庭中央站好。

法警解释说,他有点低血糖,所以,才带着水瓶上庭。鉴于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法官表示同意。此后,老赵一边回答法官提问,一边坐在椅子上小口喝着水。

刚53岁的他,因为病痛的折磨,已经掉了不少牙齿,显得苍老憔悴。

老赵家是老北京,原本应该亲朋环绕。但庭审当天环顾旁听席,除了媒体记者外,包括老赵的老婆和女儿在内,无一名亲朋到场。

老赵心中似乎也明了,在从法庭门口走向法庭中央时,并未见他瞟向旁听席寻找家人。

检方透露,老赵的家人从来没有来看望或者打听过他的消息,老赵也从来没提到想见家人的愿望,而且,他还尽力表示自己的事情与家人无关。

案卷资料显示,侦查阶段,老赵曾供述,汽油是从女儿的车里抽出来的。后来,他推翻了这个说法,说车是家里的,他自己也有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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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检察官宣读老赵女儿的证言称,老赵在家没有什么异常反应,也没对家人说要去点鞭炮泼汽油。

征得法官同意,老赵赶紧补充说:“她的确什么都不知道,我家那辆汽车虽然是她开,但那几天我都偷着开出去灌汽油。这事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女儿是老赵的骄傲,这个女孩大学法律系毕业后顺利考上公务员,进入某办事处工作。提到女儿,老赵停顿了几秒后,突然嚎啕大哭:“她是我女儿,我有责任把她抚养成人啊。”

他一直强调,当年因为女儿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无奈才接受了补偿。而拆迁后,他失去了收入,这让他非常委屈。

他说,早在30多年前,他年轻不懂事,因盗窃罪被判入狱8年。出狱后,他一直规规矩矩做人,还把女儿送到法律系读书。

“我不是不守法的人啊,女儿就是学法律的。不是太无奈,我是不会做这事的。”庭审过半时,他突然捂住胸口,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小包药来,说:“法官,我感觉心跳太快,您容我吃片药。”随即,老赵拿着药包,晃悠地来到法官面前,展示给法官看,并说这是他为了保证当天能好好开庭,特意跟看守所要来的。

庭审时,检察官表示说,无论发生什么问题,老赵都不应该在三环主路上,以这样的危险方法寻求解决问题之道。虽然他的行为没有给其他人带来伤害,但存在着极大的潜在危险。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老赵属于危险犯,量刑应该在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之间。

老赵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的缘由是拆迁补偿问题,老赵的行为不当,但值得同情。他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主观恶性不深。他选择了通风条件好的三环主路,对公共安全的危险较小,希望法庭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后,检察官表示,“他本来有着温馨的家庭和安宁的生活,如今一朝冲动,只能换来法律的严惩。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问题,都应该有理有节,采取合理渠道排解,不应该图一时之快,更不应该置他人权益于不顾,这样不仅于事无补,还会给自己带来难以承担的后果。”

有记者问及老赵:“比起那些在北京朝九晚五打拼、赚的钱不够每月还房贷的‘房奴’们,你们一家是不是幸福多了?”

“你要这么说,那还有好些比我强的人呢。人不能光跟不如自己的比,是不是?”老赵不假思索地回答。他还强调说,虽然女儿有收入,但这是两码事。不能因为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在生活上拖累女儿。

最后,老赵吐露了他的愿望:获得其原拆迁地区同等面积的住房、一份工作及社会保险。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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