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明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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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山东“向明事件”始末


  1981 年4 月3 日《 人民日报》 第四版刊登了一篇报道:“无产阶级忠诚战士、原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4 日电原中共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山东军区(8801注:不是后来的山东省军区)副政委向明,因受林彪、康生、“四人帮”残酷迫害,于1969 年12 月在石家庄含冤逝世,终年60 岁。向明同志的追悼会今天下午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邓小平、李先念、陈云、胡耀邦、方毅、谷牧、黄克诚、张鼎丞、蔡畅、姬鹦飞、张爱萍、黄火青、季方同志,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山东和河北两省的中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山东省临朐县委送了花圈。宋任穷同志、山东省委书记高克亭和向明同志在京的生前友好,共300 多人参加了追悼会。


      向明同志何许人


  在中央确认的向明同志追悼会上的悼词中说:“向明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战士,是我党的优秀党员。但在建国后较长的时间内,接连受到批判和处分。1954 年被认定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 1955 年又因山东省委认定'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被长期隔离审查,直到1963 年甄别平反;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期间(8801:向明1969年就去世了何谈“十年浩劫期间”?),又遭受林彪、康生、'四人帮’的残酷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69 年12 月28 日含冤病逝,终年60 岁。向明同志去世后,1977 年河北省委又对他结论定为叛徒(8801注:这跟“四人帮”有啥关系?)。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中央和省委复查,认为过去认定向明同志'在政治上、组织上、精神上积极支持饶漱石、参加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联盟’不是实事求是的,是不能成立的。过去山东省委对向明同志所做'叛徒’,清除出党,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结论也是错误的,实属错案。现在对向明同志一生的革命活动,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决定为向明同志平反昭雪,推倒过去强加给向明同志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恢复党籍。”
  向明,原名巨同璞,山东临朐县人,1909 年出生。1931 年向明毅然投身革命,1929 年夏参加共青团,同年8 月转为共产党员。入党后积极宣传马列主义,努力发展和壮大党的力量。在敌人白色恐怖的艰难岁月里,他领导学生运动和组织工人罢工,同资本家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历任济南市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长。1933 年,向明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入狱,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下,临危不惧,坚贞不屈,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政治面貌,没有出卖任何同志和组织,没有泄露党的机密,并且多次参加和领导了狱中的绝食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坚持了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立场,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革命气节。
  1937 年第二次国共和作时,向明经党组织营救,被释放出狱,当即奔赴陕甘宁边区,参加了抗日斗争。1938 年向明曾任刘少奇的秘书,1939 年上半年任河南省委书记,下半年,随刘少奇到豫皖苏区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二总队政委、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苏中四地区书记、军分区政委、苏北盐阜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他转战江淮敌后.正确地执行党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策,按照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放手发动和组织群众,培养党群骨干,实行减租减息,发展武装力量,开展游击战争,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和党的组织。粉碎了日寇大规模的扫荡和分片“清乡”,出生入死,不畏艰难,为苏中、苏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迅速扩大和巩固,做出了显著成绩。
  解放战争时期,向明曾担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八纵队政委、胶东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当时肩负着既要开辟解放区,又要抗击蒋匪军进犯的重任。他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带领部队深人基层、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发展地方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在前线,他带领部队全体指战员英勇作战,粉碎了蒋介石向鲁中南解放区的多次进犯。向明在陈毅、粟裕的直接领导下,参加了1947 年的鲁南战役、孟良崮战役、莱芜战役等,后又参加了陇海路两侧的阻击战,消灭了敌人的大批有生力量。
  全国解放前夕,党交给向明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的工作,他遵照中央的方针、政策,结合青岛的实际情况,依靠和发动群众,采取了一系列有利措施,对稳定青岛市的社会秩序,恢复生产,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1950 年到1954 年向明在山东分局工作,先后任山东省政府副主席、山东军区副政委、中共山东分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代理书记等职。他坚决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开展三反、五反、组织农村互助合作、恢复生产,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山东的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有利的基础。

  
     “向明事件”的起因
  
  
    “向明事件”起因于向明被错误地认定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
 “高饶反党联盟”是指高岗、饶漱石在建国初期结成反党同盟,企图反党夺权的案件。建国之初,高岗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时还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1952 年8 月高岗调中央工作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1953 年6 月14日至8 月12 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着重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间题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毛主席此前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是:预算、增薪、县区乡财政统一、地方财政和大城市财政、税收、五年计划、军费等问题。会议进行时,参加会议的不少人出于对新税制的不理解和对本地区利益的保护,对新税制提出了不少批评意见。高岗认为这同他预想的向刘少奇、周恩来进攻的时机和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就马上活跃起来,鼓动一些人在会议上“放炮”。
  会议主持人薄一波按毛主席的指示,在会议上就新税制中的不完善的方面作出公开检讨。而高岗、饶漱石等人则抓住薄一波同志的检讨大做文章,他们上蹿下跳煽风点火,到处找“同盟军”,企图合众人之力,将薄一波批倒,并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把刘少奇的一些言论统统算到薄一波的账上进行批判,采取“批薄射刘”的办法,明批薄一波,暗攻刘少奇,从而达到拱倒刘少奇的目的。
  在这次会上,向明也和其他一些同志一样受高岗、饶漱石的蒙骗,在会上对薄一波提出了不少批评意见。此前,早在1952 年新税制刚开始试点时,向明便将新税制推行时遇到的困难以书面形式向毛主席做过报告,毛主席就报告做过批示,对向明等反映的意见基本肯定,但一年之后的态度却截然相反。向明同志所提的意见和所谈山东执行新税制的困难被中央认为是向高岗、饶漱石“提供了石头打中央”。而华东局及其它各省也提了意见却相安无事。饶漱石,在革命战争时期曾在新四军任政委、华中局任书记,是向明的老上级,向明的工作能力曾经受到过饶漱石的赏识。建国后,饶漱石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主持华东的党政军工作。1952 年上调到中央组织部任部长。饶到中央工作后,便同高岗串通一起,达成默契,企图拱倒刘少奇。在全国财经会议上,高岗发动“批薄射刘”,他配合高岗反对刘少奇;在其后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上,他又搞了“批安(子文)伐刘”,充当高岗的“旗手”,开辟了拱倒刘少奇的“第二战场”。
  1953 年9 月,中共中央决定召开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如何加强干部工作,并提出了过渡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任务。饶漱石却在会议上故意扭转会议的主要议题,再次挑起了批判安子文的斗争,且借口批判安子文,把攻击的矛头指向刘少奇。中央指示先解决中组部内部的团结问题,饶漱石却继续在会上对安子文进行指责和攻击,致使会期一拖再拖,直到10 月底才结束。
  在这次会上代表山东分局出席会议的分局副书记赖可可也受饶漱石的欺骗和蒙蔽,也发言批判了安子文。这也被认为是向明配合高岗,饶漱石向中央发难的一条“罪状”。
  1953 年12 月24 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毛泽东指出:北京城里有两个司令部,颐年堂门可罗雀,东交民巷8 号(即高岗的住所)车水马龙。高岗、饶漱石的问题被毛主席的一句话揭开了盖子,露出了真实的面貌。
  1954 年2 月6 日,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对高岗、饶漱石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作了严肃的批评。并在2 月中旬分别召开了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37 人、重要工作人员40 人参加的关于高岗和饶漱石问题的两个座谈会,对证和揭发高岗、饶漱石搞阴谋活动的事实。
  向明参加了七届四中全会,但在关于饶漱石问题座谈会上揭批高饶的反党罪行时,却被认为是态度暖昧,发言空泛,没有如会议对他预期的那样揭出饶漱石的更为严重的问题。毛泽东在听取会议汇报时曾讲:“向明我支持他,他不支持我。”
  1954 年初,中央酝酿加强高岗为主席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班子,主持中央组织部工作的饶漱石曾向中央建议抽调向明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副主席。这也被认为是饶漱石想用向明作为同高岗搭桥建立联盟关系的工具。
  1954 年3 月21 日至31 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建国后的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 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 ,决定将二人开除党籍,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高饶反党联盟事件作为建国后第一次党内斗争,以高岗和饶漱石的阴谋活动的败露和彻底失败而告结束。
  中共全国代表会后,中央派周恩来、罗瑞卿到东北局召开了东北局扩大会议,进一步揭发批判了高岗的反党活动,并处理了东北局的有关问题。4 月初,华东局也在陈毅的主持下召开了扩大会议,进一步揭发批判了饶漱石的反党活动,并号召到会同志对华东局其他领导同志进行了批评。虽然饶漱石曾经主持华东局和上海市委的工作数年,但陈毅充分考虑了饶漱石是伪君子、阴谋家这一特点,以及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党中央和广大千部都受了他的蒙骗这一实际情况,所以当时在华东局机关及上海市的干部中,主要是进行了正面教育,并未把任何人做为高饶联盟的党羽来处理。这对稳定上海和华东的局面是起了重大的积极作用的。
  然而,中共全国代表会一个月之后,中央派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中纪委副书记钱瑛到山东检查向明同高岗、饶漱石的关系以及向明在山东的工作表现情况,于是揭开了“向明事件”的序幕。
  
  
             “向明事件”的处理过程


  陈毅离京前去见毛主席,请示对处理向明问题的指示,毛主席对山东的问题看的很严重,曾对陈毅说过:“我每次坐火车从济南路过时,都不敢下车呢!”又说:当然“你到山东检查向明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要受我的影响”。
  1954 年4 月29 日至6 月7 日,山东分局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由陈毅主持,采用会内会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个别谈话与查看材料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向明的错误和山东分局领导的问题”。陈毅对向明问题的处理一开始是比较慎重的,特别是在他刚到山东的头一、二个月,找了每一位分局委员个别淡话,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他提出了几种可能请大家分析考虑:一是向明基本是个好同志,但有缺点毛病;二是向明基本上不好,但还有许多优点;三是向明闹独立王国,参加高饶反党联盟。分局委员们均表示向明基本上是个好同志,但有问题,特别是进城后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陈毅听了分局委员的意见后并无任何表示,只是说我还要听听下面的意见。陈毅还给分局的委员们交代:要多同向明同志联系,你们和他一起共事,要劝劝他做自我批评。提起来千斤,放下去4 两,关键是检讨。向明如果在中央会议上表现的好,做个很好的检讨并揭发饶的阴谋活动,中央也不至于检查他的问题。
  陈毅还要求他带来的助手们在山东工作了三、四个月的时间,调阅了山东分局的大量文件,并找了许多有关的同志谈话,调查了解情况,比较系统地检查了向明主持山东分局时期的工作。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分局扩大会议,中纪委钱瑛、中组部王甫也参加了会议。
    在检查向明问题快要结束时,陈毅提出向明问题已基本弄清,因此决定拿出3 天的时间要大家谈向明的优点,只许讲好的方面不许讲坏的,以便全面了解向明。并在干部大会上讲:过去我们华东局是支持向明的。这次检查向明问题与其说检查山东分局,不如说是检查华东局的工作。
  会后同中央汇报前,陈毅又找向明谈话,指出向明的问题查清了,要向中央汇报,询问了向明个人的意见,一并带到中央汇报。
  陈毅等6 月下旬回北京向中头汇报,下月中旬回上海路过济南时,无奈地对分局副书记们打招呼说:中央认为向明问题很严重,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分局书记不能再干了。你们和他一起工作,也要受点轻微处分,不然向明也不会服气。我先回上海,然后再来山东解决山东的问题。
  由于中央定了调子,8 月初,陈毅回山东按中央指示召开了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解决向明的问题。陈毅在这个会上做了报告,与会同志讨论了这个报告,并揭发和批判了向明和山东分局领导的错误。会议最后做出决议,认定向明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在山东大搞独立王国,在农村执行了富农路线,在城市执行了资产阶级路线,对上顶抗,对下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排斥异己,老虎屁股摸不得。并因此而对向明及山东分局的若干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组织处理。
  1954 年8 月13 日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决议》 中明确地说:
  “党代表会议认为向明同志的错误是异常严重的,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反党纲领,积极参加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联盟,实际上已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为了严正党的纪律,特建议中央和华东局给予严格的处分,考虑他的党籍问题。”
  “同时还发现若干领导干部在向明同志的错误影响下,犯了不同程度的严重错误”。“对这些犯错误同志的处理,提出如下建议:
  分局副书记赖可可同志,一年多来对向明是积极支持的,在1953 年秋季全国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上,更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建议中央和华东局撤销其分局委员和副书记的职务… …
  分局委员兼秘书长张辑五同志,一年多来对向明同志是积极支持的,错误是很严重的…… 建议中央和华东局撤销其分局委员兼秘书长的职务… …
  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王建明同志,过去积极支持向明同志,在这次检查向明同志错误的过程中,他又采取两面态度,背后散布不满言论,对抗检查,为向明同志进行辩护,错误是严重的…… 必须进行深刻检讨。
  分局副书记高克亭、任质斌两同志,思想上存在着骄傲自满和患得患失的个人主义,一年多来盲目维护向明同志,积极参加了向明同志所策动的反分散主义的错误斗争,错误是很大的…… 建议中央和华东局撤销他们的分局副书记职务……
  分局统战部副部长吴若岩、宣传部副部长王众音、副秘书长段林等同志,对向明同志迷信甚深,盲目崇拜,在向明同志策动的反分散主义斗争中犯有错误…… 可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转变。
  这次会议上,许多代表对前已调离山东的郭石、苏继光、柳运光等同志在山东工作期间所犯的若干严重性的错误,亦有所揭发。请中央转告其所属党委,责成他们检讨自己的错误。”
  至此,中共山东分局除远在北京“养病”和休养的山东分局书记康生外,以向明为代理书记的山东分局几乎全军覆没,中央批准撤消山东分局,成立中共山东省委。在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出舒同任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任省委第二书记,李广文、董玫、彭嘉庆为副书记。原中共山东分局的几个副书记统统下放锻炼。

  
  “向明事件”的株连
  
  
  在山东省第一次党代会将要结束时,陈毅在总结发言时,突出地讲了对向明问题的处理就到此为止了,不要再株连更多的同志了。但令人遗憾的是此时的山东省委却没有接受陈毅的正确意见。会议结束后不久,山东省委以检查各级党组织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肃清向明影响的斗争。省委认定了所谓“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的问题,宣布“向明反党集团”有核心、有外围人物;认定向明在任青岛市委书记期间即与王少庸等人“互相包庇,排斥异己,结成'反党宗派集团’,篡夺市委的领导权”;并认定向明在城市中犯有严重的右倾投降主义和农村中富农路线的错误。对向明、王少庸、吴若岩、华岗进行了隔离反省;逮捕了曲及先、王绍洛。
  与此同时,省委主要领导人相信了原青岛市委第一书记的汇报,抓住向明在解放初期主持青岛军管会工作时,曾经按照党的政策释放过一批被俘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和在反特斗争中曾经运用了某些策略方法,进一步把向明的问题上升为是“里通外国”,下令逮捕了一些与此案有关的负责干部。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自1949 年11 月青岛市委建立后至1956 年6 月,历任的青岛市委书记向明、赖可可、任质斌、王少庸、李广文、副书记薛尚实、孙尚卿、王建明、王少庸、于明、刘特夫、秘书长曲及先、王卓青,除薛尚实、刘特夫、王卓青3 人外,其余人无一例外地全部被打成“向明事件”、“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的成员和骨干分子。似乎青岛市自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反党分子所控制的一块基地,这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在这些错案中,前后无辜株连了100 余人,其中许多人受到错误处分,有些人被关押人狱,个别人被刑讯逼供折磨致死,使党在政治上受到了很大损失。1955 年9 月,中共山东省委向中央写出报告,认定“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提议开除向明的党籍,10 月10 日中央批复同意开除向明的党籍。山东继续在全省肃清向明影响。
    此次斗争打击面很大,什么问题都与向明有关,株连了一大批同志,仅省直机关就株连了厅局以上的干部50 余人。在斗争中要那些过去称赞过向明或同向明有过密切工作关系的同志统统做检讨,划清同向明的界限,并撤换了一批向明的“爪牙”。
  突出的一个事例就是原山东分局组织部的副部长王建明因对揭批向明无限上纲的做法思想不通;在受省里指派到临沂检查工作时,他和临沂地委书记李华林都认为临沂地区不存在执行富农路线的问题。但当时的“左”的思想指导下,批评王建明等包庇向明,为向明翻案,被打成向明的“爪牙”,王建明在写了多次检讨未被认可后,自隘身亡。其后省委又对其结论为“自绝于党的反党行为”,作出《 关于开除王建明党籍的决定》 。
  1955 年下半年开始,山东省委在肃清向明影响的过程中,还审查了刚上任不到一年的省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委书记董琰的问题,1958 年2 月,省委作出决定并报中央同意“开除董琰的党籍,工资降五级的处分”。尤有甚者,有人在1956 年、1957 年竟将山东党内少数地专一级负责人向省委领导提的一些工作意见也和向明问题挂起钩来,说这是“向明的阴魂未散”, 对这些同志进行了批判斗争和组织处理。斗争、批判和处理了高启云(济南市委书记)、于明(青岛市委副书记)、林明(胶州地委书记)、张竹生(莱阳地委书记)等人。这就把斗争扩展到了地、市县一级甚至牵连到公社一级的基层组织,搞的人人自危。陈毅在听说山东不断地搞“肃清向明影响”时曾不无担优地说:“向明阴魂不散,什么时候向明阴魂才能散了呢?"
    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却仍然未能接受陈毅的忠告,将这个“向明反党集团”白纸黑字印在文件上公布在报纸上,而且中共山东省委号召大家揭发“以向明为首的反党集团”的“罪恶”,提出要肃清向明在山东的影响。
  这样,从1954 年4 月至1959 年2 月,从中央认定“向明参加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到肃清“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 “肃清向明影响”、挖掘“漏网的向明残余”,山东处理省一级的领导干部十数人,省直各级机关部门负责人近百人,全省范围内的各级领导干部上千人。
  
  
  “向明事件”的疑点
  
  
  在回顾“向明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几乎所有受“向明事件”牵连和影响的干部以及了解和研究那段历史的人都会提出一个最大的疑点,即:饶漱石是华东局书记,在华东局工作的时间较长,当年他又是新四军的政委、军政委员会的书记,华东局应当揭露和检查饶漱石在华东工作期间存在的问题。华东局的同志和饶共事多年,对饶应当更有所了解,应当更深人揭发饶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而揭批饶漱石的死党也应该以华东局和上海为重点。但在华东局召开的扩大会议上,对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内部却没有搞所谓的“深挖”,而集中精力揭批远在千里之外山东的向明,把矛头对准向明,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抓住向明的影响不放,难道真有足够的材料证明向明是参加了高饶联盟吗?
  向明从1954 年开始被审查,直到“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再也未发现他和高岗、饶漱石有任何其他联系的材料。华东局常驻上海,上海无问题,华东其他省区均无问题,唯独山东出了问题,这就不能不使人怀疑是毛主席所说的他路过济南时不敢下火车的说法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为什么会说:“我每次坐火车从济南路过时,都不敢下车呢!”这就需要对山东建国后的情况做一番认真的分析了。
  1949 年青岛解放后,中央为了统一山东各解放区的领导,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接受党中央和华东局的双重领导,并指定康生任山东分局书记,傅秋涛、向明分别任副书记。
  康生此时还是“七大”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他对中央任命他为中共山东分局书记一直是极为不满的。在他看来,无论是从资历上,还是从原来的职务上,他都比担任华东局书记的饶漱石要高,解放后,他估计中央会派他担任华东局书记,不料却让他担任华东局副书记、山东分局书记。在它的前面还有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第三书记谭振林、第四书记张鼎丞。他曾说:“过去长期在上海工作,比较熟,哪怕在上海当一个区委书记,也比在山东好。”他曾提出要求张鼎丞或魏文伯同志留在山东工作,又被饶漱石拒绝,于是他便泡病号“罢工”。当年秋,康生怀疑中央不信任自己,便去青岛“养病”,分局书记由傅秋涛代理。1950 年底,中央调傅秋涛任中央军委武装动员部长,调身兼青岛市委书记的向明回济南代理山东分局书记职务,主持山东分局的工作。
  而此时挂名山东分局书记、山东省主席职务的康生却一直未在山东任上,而是在青岛、杭州、北京三地长期“养病”、看“病”和休养。虽在“养病”;康生却一直没有闲着,他一直要求分局有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他汇报。他的老婆曹轶欧(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经常奔忙于济南、青岛、杭州和北京之间,电话联系也经常不断。山东分局的各级领导到上海华东局开会和汇报工作时都要到杭州去“看望”他(实际上是向他汇报工作情况)。后来他到北京“养病”,山东各级领导到北京开会,也要向他汇报山东工作的情况。
  山东出了“向明事件”、“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而身为山东分局书记、山东省政府主席的康生却既没有做任何检查,也没有受任何冲击,连领导责任也一点没有承担。而刚刚由青岛市调到分局任副书记4 个月的任质斌却连凳子都没坐热便被撤销职务,受到组织处理。而且,山东分局撤销、山东省委建立后不久,1955 年春,康生便宣布“病愈”身体康健地在北京参与了中央的一些工作,这岂非咄咄怪事?康生1955 年至1956 年开始在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他的办公室和毛泽东的办公室毗邻。1956 年在“八大”会议上仍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7 年被任命为中央文教小组碗组长,又任中央理论组副组长。丈好9 年3 月又成为中央(毛泽东选集》 编委会副主任并监管中央党校的工作。从此他便开始把持了中央的理论宣传阵地。
  康生是如何能够不但不受“向明事件”、“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的牵连而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扶摇直上,我们不得而知。但当时在北京,康生是最了解、最熟悉山东情况的人。是最能在毛主席身边影响毛泽东对山东看法的人,这确属历史上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还知道康生在“文革”期间,也就是在“向明事件”10 多年之后,仍对当年曾在山东工作过的刘贯一、任质斌等耿耿于怀,不忘要算旧帐。毛泽东建国后曾多次到过山东。1952 年10 月26 日,毛泽东曾到山东视察过,当时随行人员有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公安部长罗瑞卿,铁道部长滕代远,第一机械部长黄敬,警卫局的叶子龙,天津市委书记黄火青,市长吴德等,山东分局副书记高克亭等人陪同,此时毛泽东并不是在济南不敢下火车。毛主席在济南、曲阜等地住了两天,参观了文物古迹,当毛主席视察到徐州时,向明由上海赶到徐州向毛主席汇报工作,因当时刚开始搞义务兵役制试点,毛主席对向明汇报的山东的试点工作很重视,要向明写一个报告给中央,并亲自打电话告诉中央有关部委要重视山东义务兵役制试点的经验。后来,中央还转发了山东的试点经验。
  然而事过不到一年半,毛泽东对山东的看法却大相径庭。在陈毅受命去山东处理向明的问题时,毛泽东却说:“我每次坐火车从济南路过时,都不敢下车呢。”这不恰恰说明是有人在毛泽东面前告了山东的黑状么!而且告状的人肯定是非常了解山东的情况又能使主席信以为真。
  当然,历史是要凭事实来说话的,我们不能说肯定是康生说了什么谗言。那还要中央有关档案解密后才能证实。但纵观康生其人一生的历史以及他在延安整风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为,我们不难看出一些端倪。
  

     “向明事件”的经验教训

  
  “向明事件”是山东党的历史上的重大案件之一。30 年之后,当年因“向明事件”受牵连曾被撤职的原山东分局副书记任质斌同志关于“向明事件”应该接受的经验教训是这样说的:
  “做为党组织来说,我认为应有以下的经验教训要接受:
  一、无产阶级政党在取得国家政权以后,采取一系列的组织措施来防止混在党内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争权夺利,改变党和国家前进的方向,是完全必要的,无产阶级政党如果在这方面丧失了必要的警惕,就会重新失掉一切。但是,在进行这些工作时,决不可疑心太重,错误地伤害了自己的同志,蛛丝马迹的问题只能做蛛丝马迹的问题进行处理,决不可轻率地把问题拔高。否则,就会造成自己内部的混乱,并丧失人民的信任。
  二、党组织对犯严重错误的干部,一定要及时地、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以免使党的事业遭受本可避免的损失。但是,在进行处理时,必须尽量做到实事求是,是什么错误就定什么错误。不要东拉西扯追求数量,把不是错误的东西,也说成是错误。一切不实事求是的做法,不仅无助于对犯错误干部的教育,而且混淆了是非界限,同样给党的事业带来很大的危害。
  三、由于党组织选择任命的干部,在工作中犯了严重错误的时候,上级党组织应该首先自己承担责任,着重检查自己用人不当,监督不严的经验教训。不可过多追究下级组织和下级干部的责任,更不要株连,打击面宽。
  四、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批判,是教育干部,提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因而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进行批判时,不可要求在短期内就人人表态,并按照表态的好坏,作为考核干部思想、政治水平高低和升降、使用的标准。在党内斗争问题上,一呼立即百应,不一定能够反映干部党员的真实思想。过份看重人们在批判会上的表态,有时会被一些善于见风使舵,投机取巧的人钻空子。
  五、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犯了严重错误以后,党组织除应及时地对他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传达讨论外,一般地不应再进行清算影响的活动。因为一进行此种活动,往往就会变成有过接触的人都人人检查,人人过关。过关过得不好的,往往也会变成批判对象,并因此而株连许多不应该株连的同志。这就必然使问题扩大化了。”
  “向明事件”至今过去50 年了,向明本人以及在“向明事件”中受株连的同志都已经平反多年了,不少人都已作古,活着的同志也都已人毫垫之年了。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认真地吸收了过去党内斗争的痛苦经验,大大改进了自己的工作。现在重温这段历史。是为了加深对已有的经验教训的认识,并用以说明党的现行路线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