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丢了幸福的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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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快要过去,媚已经在家里呆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对于她来说,是很漫长的一个月。媚和她的手机一样,进入了二十四小时严密的监控之中。

手机的铃声一响,明便会第一个拿起手机来翻看。发现是天气预报或是话费提醒,便罢了。若是某个人发的短信,他一定会问个清楚,这个人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不仅如此,每天还会查看来电去电显示。为了避免麻烦,媚删去了好多朋友,那些都是她的铁哥们。

有一次,媚正躺在沙发上看书。明拿着手机气势汹汹地走到她面前,狠狠地吼一声,“告诉我这是谁?这是谁发的?”那一声吼,使媚心里揪起来,心快速地跳着。胸口有一股气充盈着,堵,但却出不来。那一刻,媚觉得自己心脏出了毛病。她想,若是这样的吼声再多上几嗓子的话,她是活不了多久的。稍微平息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媚接过手机,只见上面写着:“吴老师,我想你了,能不能找你去玩。”后面的署名是:小昕。媚冷冷地把手机甩到沙发上,“是我的学生,跟我学三年琴了。是个小女孩,放心吧。”“那谁是不放心的人呢?你们关系发展到了哪一步?”明用手揪着媚的睡裙前襟,把眼睛逼进媚。媚扭过脸去,并不理他。

媚已经很讨厌他这样了,以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媚很麻木,她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彼此失去了信任,失去了最最珍贵的东西,更多的是失去了幸福。

一个月了,媚没有回家了。她多么想去看看爸爸妈妈,还有生病的弟弟。媚轻轻地说:“我回家一趟行吗?我想妈妈了?”说着说着,媚的眼中又充满了泪。明狠狠地说:“我又没说不让你去,想去就去呗。”“我自己去就行了,我不想让父母知道那件事。好吗?”明愤愤地说:“你也知道难看呀,反正现在我不说,不能保证将来我不说。”小人,真的是小人。媚看着明的那张脸,此刻是多么地狰狞可怕。自己一直都不懂他,不懂他。

媚匆匆收拾好自己的小包,洗了把脸。已经有一个月了,头发没有梳过,那些出门的裙子也好久不曾穿过,在家里只是简单地穿个吊带。媚拿出她心爱的碎花裙,换好衣服,把脸仔细地化了淡妆。当她往嘴唇上抹唇彩的时候,明一把夺过来。“抹那么亮干嘛,小心招蜂引蝶。”连看都没看他,媚拿起包,推起自行车便出去了。

媚的家在马路街,街上有些脏乱。下了楼,右走三十米,便来到街口。那卖馍的大妈戴着白色的卫生帽,正捏着铁夹子夹馍。“闺女,这么多天儿没见你了,又变白了。”媚朝她轻轻点头,八年了,大妈每次总会同媚打招呼。在这冷漠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总被一种莫名的陌生感所阻挡,但大妈不,大妈所给人的感觉是亲切。街口所有的邻居都喜欢她,喜欢同她说话。儿子小时候,总会“馍奶奶,馍奶奶”地喊她。每天,她的馍不用吆喝,便能卖得干干净净。馍摊旁边,是一家小餐馆,每天早晨,会卖些汤和包子,价钱便宜,所以生意也很好。只是,小街道的下水道不是很通畅,每到下雨的日子,满街里都是泥水,黑压压地满处流着。早市上菜贩留下的剩菜叶,吃早点的人们扔的塑料袋和纸筷纸巾,也在街道两旁躺着。闻着葱油味,踩着脚下的垃圾,会使人想尽快离开这里。城管的人只是收钱的时候偶尔来看看,大部分时候,小街上总摆满了各种地摊儿。喇叭里的喊叫声,人们的嘈杂声,还有那一条条觅食的狗,使得小街拥挤又热闹。

媚出了马路街,便来到了全市最宽的主干道:阳光大道。阳光大道穿过整个城市,连接着南北。在这条大道上,有着美丽的花坛,每个路口都会有美丽的站牌。站牌下等车的人来往不断,那站台上宽宽的雨搭也可以挡住火热的太阳。若是下雨天,媚也会站在那里等公交。在阳光大道的两旁,有全市最高的建筑,有最大的超市,最美的绿地,也是店铺和银行最多的地方。尤其是穿过城北的那段路旁,房产商不停地进行圈地,把许多的农田变成了小区住房。许多有钱的市民纷纷去那里购房,每天看房的、买房的络绎不绝。而媚与老公也早已想在那买一个两室二厅的房子。但那每平米2600元的价格,使得人望而却步呀。如今,两个人之间又闹了矛盾,所以,房子也不常去看了。如果是以往,他们会三天两头的往每个小区跑,恨不得把售楼处踏破。往右看了几眼,媚开始小心地穿过斑马线,向南行驶。一直往南走,经过火车站,再走二百米的一条小道,便会来到妈妈家。

火车站,人来人往。拿着包裹远行的,提着皮箱回家的,一辆辆出租车在站台前的大广场上排着队,等待上车的客人。也不知什么时候,兴起了电动三轮。他们要价便宜,随处都可以停,所以很受市民们的欢迎。那些机动三轮或是脚力三轮,已经不怎么吃香了。但大家仍然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从站台上走来的人,“坐车吗?”“城北去不去,捎你,便宜。”车主们热情地打招呼。

媚穿过火车站,来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小道上。路边长着很多的榕树,红色的绒花像一把把精致的小折扇,在阳光里露着笑脸。路边有几个小孩子在玩耍,一对青年男女说笑着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他们,媚不禁想起明来。以前,在这条小道,她和明也是说笑着经过的。这里,留下了她与明太多的欢笑声。从自己上班起,每天,明都会送她回家。每次经过这条小道,明都会讲一些笑话,把媚逗笑。“有一头猪,往前走着走着,嘭的一声撞住了墙,你说为什么?”明给媚出脑筋急转弯。“因为你不会脑筋急转弯呗,”媚早已听过了,想骗她是不容易的。明故意晃起车子,“猪不但不会脑筋急转弯,还不会骑车子了。”媚赶紧搂紧明的腰,“好了好了,向你承认错误,好好骑车吧。”那时候日子多简单呀。后来,媚结了婚,每个星期六,明也一样会与她一起去看妈妈。再后来,有了儿子之后,他们已经很少一起在这条路上走了。

日子久了,生活终要归于平淡,而现在,连平淡都没了,现在面临的是冷冷的悬崖。媚一边想,一边把车子骑到了自家的小弄里。妈妈的摊子已经被城管给拆了,现在妈妈在家里一边帮人做些散活,一边照看弟弟。

“姐,这么久都没来啦,小欢呢?”刚走到家门口,弟弟小光便看到了媚。“最近有些忙,所以没来。小欢在他奶奶家住着呢,你怎么样了?看起来不错。”光笑起来,“好多了,现在已经不打针了,只吃药。药也减量了。”光的声音有些粗重,可能是因为药物的原因。媚耐心地听完,把车子停在小院子里。她们家还是那种老式的平房,如果是二十年前,这算得上是好房子了。但现在,在这个城市里,它已经是需要拆迁的对象了。“妈呢?”“去拿手套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你先坐会儿呗。”小光去了自己的小房间,不一会儿便拿出一本书来。“姐,你看看,这本《水浒传》我已经看完了。里面的人物,我都认识。”“哦,那我可要考考你喽。”“问吧,难不倒我。”“林冲,是谁呀?”“林冲,我知道。原来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人家都叫他林教头。后来,杀了人,去了梁山,是梁山好汉之一。”“呵,不错。那梁山有多少好汉哪?”“一百零八位。”光越回答越快乐,媚也很开心。其实媚知道,只有她和家里的人能耐心地听弟弟讲话,邻居们是不会听的。弟弟说话的速度特别快,吐字也不清晰,若是一个陌生人听他说话,会什么也听不懂。所以,弟弟只有家里人陪伴,没有朋友,没有伙伴,非常孤独。他已经在家里呆了两年,但病依然没能完全康复。

两姐弟正愉快地说着话,媚的妈妈回来到。她五十岁了,身体很硬朗。一件淡紫色的短袖褂,一条黑色的七分裤,也许妈妈走路劲太大,所以裤脚随着风不停地摆动。妈妈手里拿着一个鼓囊囊的蓝布口袋,看到媚回来了,脸上的皱纹笑开了花。

妈妈把袋子放到椅子上,跑到水笼头前洗了把脸,从墙上的长钉上扯下毛巾,一边擦脸一边向媚走来。“一个月了没有来,家里没啥事儿吧?”“没,怎么会有事呢?不想在琴行呆了,想换个工作。这不,一直在找工作吗?”媚笑着回答。

“琴行也不错了,那又不累,咋不干了呢?现在的工作那么难找。”妈妈有些叹气,她很喜欢媚弹琴的样子。她觉得有一个会弹钢琴的女儿,那是多么高雅,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呀。所以,当年妈妈听说媚考上幼师,可以学钢琴时,非常支持媚。那时候,媚考上的是高价生,要花七千元的学费。在当时那个年代,媚的爸爸一个月工资才二百八十元。那么多钱,是要全家人勒紧裤腰带,不吃不花,攒两三年才能凑齐的钱数呀。

媚的姑姑在农村,家里喂了两头猪,当听说媚考上了学拿不出学费时,把两头猪全卖了。姑姑的两千,舅舅三千,左邻右舍以及爸爸的朋友一起伸手,算是把七千元钱凑齐了。妈妈拿着那厚厚的一匝钱,满含泪水的对媚说:“好好学吧,妮儿,这琴咱一定要弹好。”妈并不知道幼师是什么,听人家说可以学琴,她以为只要弹好就行了。正是那时起,媚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要挣更多的钱来偿还父母。

但,父母的恩情真的能偿还吗?不,永远不能。

上学时,无法偿还,媚只能拿着比赛得来的证书或是成绩单来让父母开心。

而结婚了,更难。媚也只是每个星期回一次家,捎些肉菜一类的东西。那一匝,应该是厚厚的一匝钱恩情,媚永远还不起。

即使在弟弟病得最重的时候,媚全部的积蓄也不过是三千元。而当时,明的姐姐小娟考上了研究生,拿走了一千。媚只把剩下的两千元给了父母,区区两千元,到了医院里,那不就是小石头到了大海吗?

从那以后,媚知道了。永远不要说将来要回报,有时候,那沉甸甸的爱,真的是回报不起呀。

妈妈的厨房,就搭在院子的东南角。在那墙角上蓬上几块石棉瓦,两根木棍撑着。墙角已经被熏黑,石棉瓦上的灰嘟噜也很长很长了。妈妈来到蓬下,把煤火的椎子拔开,赶紧从墙边的砖台上拿起锅去接水。

“饿了吧,今天吃啥饭,我给你做。”妈妈眯着眼问媚。妈妈总是这样,从小到大,做饭前总先询问媚要吃什么。她虽然已经知道媚长大了,但还是禁不住会这样。每次媚回家,她总舍不得她来做什么,还像小时候一样,把饭做好,端到媚的面前。吃完饭,也不舍得让媚去刷锅刷碗。平时不觉得什么,而今天,当妈妈再次问媚的时候,媚的眼泪差一点没有流下来。

足足一个月了,每天每天,媚都浸在极其痛苦之中。她的忠诚换来的是猜忌,她的善良换来的辱骂,每天不知道是如何睡着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醒来。为了消除老公心中的怒火,媚总是先要走到厨房忙东忙西。而今天,在妈妈这里,终于不用再去做饭。但,那需要回报的应该是妈妈,自已应该端给妈妈饭的呀。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怎么在家里端给明吃,而出来却要妈妈端给自己吃?媚想让妈妈坐下来,想去帮妈妈做些什么,但妈妈怎么会让她去做呢?媚永远从妈妈手里抢不到活做。在妈妈跟前,自己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这感觉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温馨。

媚只好坐到门旁,从妈妈拿回来的蓝布袋里拿出手套和剪刀,帮妈妈剪手套。那些手套,其实是成品手套里的里衬,只是被缝纫机砸成手形,线头以及布边没有剪,显得有些毛糙。妈妈的任务便是把这些毛糙的边边和线剪去,一把有四十双,剪好后可以挣得七毛五分钱。妈妈除去做家务外的时间外,一天可以剪五、六把。

妈妈的剪刀把儿用黑色的绒布条缠着,那样可以使手不至于磨破。媚解开一把,拿起剪刀剪起来,小光坐在一旁,陪着媚说话。

妈妈除了手套外,有时还会帮人捆卫生筷。把那些筷子摆整齐,再用塑料袋装起来,然后,用细皮筋捆起来。正是那时候,媚才知道,卫生筷并不卫生。这些都是小活,一天挣不了几个钱。因为弟弟每天都要有人看守着,所以妈妈也没办法出去做工,只好用这种方式来挣些零花钱。

“妈,我爸今天怎么还不回来?”媚朝妈妈喊起来。

妈妈一边切菜,一边说:“他们单位的李叔叔儿子要结婚,他去喝喜酒去了。”

“哦。”“哎,对啦,我听你爸说,你李叔叔的儿子在一家西餐厅当副理,要不然你去找找他,看看能不能找个工作来做做?”

媚当初因为冲动辞了工作,现在已经在家里呆了这么久。虽然琴行老板待她不错,但她越来越觉得自已的辞职是对的。这样便不会与阳有任何瓜葛,明也不会再说什么了。现在,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工作,自己必须去工作,才能排解心里的压抑。但去哪儿呢?她也说不准。听妈妈说完,媚只是随口应了一句:“人家才不会那么多事呢,算了,还是我自己去找吧。”

在妈妈那里吃过午饭,媚和妈妈一起剪手套。媚喜欢与妈妈说话,喜欢坐在自家的小凳子上,喜欢家里的摆设。家里的每一种味道,都令她着迷。只要是回到了家里,她便感到全身心都会放松,没有任何压力,没有任何压抑。这里是空灵的,这里是自己灵魂的静憩处。她仿佛成了那美丽的轻纱,轻飘地,轻飘地飞在空中,安睡在家的港湾里。

就这样,一直呆到了天要黑了,媚才推车回家。她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生活。为什么生活了那么多年,要改巢呢?为什么男人不会呢?想着这些问题,媚已经又来到了那条林荫道上了。

此时,天已经变成了蓝色,太阳也从一排排民房的房顶滑下。媚的车子骑得很慢很慢,在这静寂的小路上,只有偶尔过往的车辆会发出“叮铃铃”的响铃声,汽车是很少见的。因为,这里算得上是个贫民区了。如果自己不曾长大,如果弟弟还是从前的弟弟,那该多好啊。以前,也正是这个时候,媚与弟弟总会偷偷地从家里溜出来,去西街口买羊肉串。那时,媚刚刚上班,弟弟还在上小学。媚已经有了零花钱,他们姐弟两个刚一跑出家门,便会一边蹦一边笑,“姐,今天给我买四串。”“呵,胃口挺大,不行,只能给你买两串。”“两串?真小气。三串吧,姐,好姐——”弟弟一边说,一边抱着媚的胳膊直摇晃。他知道,媚是最看不得谁求她了,就这样三晃两晃,媚一定会答应的。“好吧,哼,今天买了,明天就不来了。”那时候的西街口没有这么多的招牌,也没有这么多的饭店和夜市。许多地方都变了,但那家烤羊肉串的摊子却仍在那。他家的羊肉不搀假,烤出来的味道很香很香,大人小孩都喜欢吃。如果今天,还能和弟弟一起去吃羊肉串,那该多好呀。

哎,不能了,一切都回不去了。

伴着阵阵凉风,媚知道天要黑了。但有一种很强烈的念头,那就是再去买些羊肉串。想想儿子已经好久没有回家了,一直在婆婆那住着。今天,买些羊肉串给儿子送去吧。儿子和弟弟小光一样,都很喜欢吃羊肉串。

西街口的那家羊肉摊已经开始营业了,那黑黑的长长的烤箱已经点着了炭火。烤肉的大叔戴着他的那顶漂亮的新疆帽,一手抓着羊肉串在火上翻,一手拿着扇子在煽火。别看他做的是辛苦活,但他的那顶帽子却总是那么的干净。长长的鹰钩鼻子,深深的眼窝,典型的新疆回回。“有一段时间不见你了,今儿个来买羊肉串?”那大叔和媚已经很熟悉,看到媚他特别高兴,因为媚是她今天的第一位客人。“嗯,大叔。给我烤二十块钱的,烤熟些,多放些孜然。”大叔家串好的羊肉串整齐地摆在冰箱里。每一次去拿羊肉串的时候,他总是很讲究,手上戴上手套,并且还会用夹子来夹。烤好的羊肉串,也会小心地放进纸袋子里。“你弟弟怎么样了?好些了吧?”“嗯,现在好多了。”

媚坐在小凳子上,一边等羊肉烤熟,一边与大叔说话。

街上下班的人群和车辆越来越多,一辆辆汽车拥挤着,车喇叭“嘟嘟——”地叫个不停。那车,白色与黑色成了主色儿,中间也混杂着红、黄、蓝。如果汽车算是彩色的大鱼的话,那么那些电动车和摩托车、自行车就算是小虾了。这个城市就是这样,每到夜晚,便是最热闹的时候。不但街上车多人多,连路边的小吃和夜市也满是人。有的是携家带口,有的是几个年轻男女,几桶扎啤,几样小菜,伴着那些露天的炒锅 “刺啦啦”的翻炒声,他们一起喝着吃着谈论着。

媚把烤好的羊肉串放进车篮子里,也加入了那拥挤的车流。

婆婆家住在市中心,那里的房子正在翻修。已经有好多家迁走了,而婆婆家仍没有动静,他们在等着折迁时赔了钱再去买新房。因为明还有一个弟弟小坤,今年暑假刚刚毕业。谈了一个女朋友,现在正四处找房子。有他们年轻人去看好了,公公婆婆只想到时候拿钱就行了。

媚来婆婆家的楼洞前,爬上二楼,轻轻按了门铃。“谁呀?”婆婆来开门了。“妈,是我。”“哎哟哟,咋这时候来了。小欢今天正唠叨你呢。”婆婆笑着接过媚买来的羊肉串。

“妈!我还不想回去呢,我要和叔叔玩儿。”小光接过奶奶递过来的羊肉串,一边吃一边大喊。“是呀,嫂子,我们玩得正高兴呢。等开学了再来接,不是还有两个星期吗?”媚笑了笑,只要儿子高兴就行了,她只是想看看儿子。

“来,小宝贝,让妈妈抱抱。你的美术和英语学得怎么样呢?让我来考考你吧。”“什么?妈,让我也歇会儿吧。天天都是ABC,你烦不烦嘛。”小欢悄悄趴到媚的耳朵旁,轻轻地说:“妈,我看见我坤叔叔亲他女朋友了,你别告诉他。”这声音在小欢看来是小,但其实坐在旁边的坤是听得一清二楚。

“你这家伙,瞎说啥呀?”坤揪起小欢的胳膊就去咯吱他,虽然笑着喊着,但那脸却红起来。

“去去,别咯吱他了,你看妈都端来饭了,快吃饭吧。你也是,与小霞那么亲热干吗?也不背背小欢。”媚笑着说。“嘘——小声点,别让咱爸咱妈听见了。”坤朝媚使了一个眼色。公公用一个馍盘,把那些羊肉串放进去。

“好吃,真好吃。”小欢吃着赞着,媚拿出纸巾擦了擦儿子嘴角的孜然。“今天,不跟我回去吗?”“不回去,让爷爷送我去幼儿园,让爷爷送我去画画。是吗?爷爷。”

“大清早,他爷儿俩都是去吃狗不理,小日子自在着呢。”婆婆拿着筷子点着小欢和公公。

从婆婆家出来,天已经黑透了。路灯亮了,一盏盏车灯飞驰而过,路边松树上的彩灯已经亮起来,红红绿绿地闪着彩光。

“求你别再说我太残酷
谁能甘心认输
把自己的爱 丢到了别处
谁能体会这撕心的苦
如果 爱情的路
还可以再铺
我不会让你再为我哭
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
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
伤感的歌从街边的小店里传出来,此时,媚觉得这歌就像是在唱自己。媚抬头看着那布满星星的夜空,禁不住又流下泪来。自己真的是那又蠢又笨的猪吗?丢了幸福,丢了爱,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出路。
媚一边流泪,一边大声唱着这首歌。“如今剩一个没用到不可原谅,丢了自己的幸福的猪。”那歌声断断续续、悲悲泣泣。
晚风轻轻吹着,吹着媚的伤心,弥散在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