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离婚付出巨额财产:五处房产和三千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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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楠离婚付出巨额财产:五处房产和三千万现金 2010年12月04日 08:20 华商报 【 】 【打印共有评论120

孙楠(图片来源:资料图)

华商报12月4日报道 近日,孙楠与买红妹的“夺子大战”正火爆上演。12月1日,某媒体发布了一篇文章,文中一位自称“买红妹密友”的人爆料,买红妹并没有让孙楠五个月见不到孩子,也没有为阻止孙楠见孩子而拨打110。昨日,孙楠所在的经纪公司北京缘分天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该文章内容不实。

描述细节:买红妹不让孙楠接走孩子

针对“买红妹密友”爆料的买红妹并没有让孙楠五个月见不到孩子,也没有为阻止孙楠见孩子而拨打110的说法,经纪公司发布的声明用细节的描述作出了回应,“早在几个月以前,买红妹亲自致电幼儿园和学校,不允许孙楠本人接走孩子,否则校方将承担一切后果。这一时期,孙楠经常被买红妹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探视儿子,后来发展到通知物业保安阻止孙楠进小区,甚至拨打110报警电话。”

公布协议:孙楠为妻儿留下巨额财产

而对于孙楠与买红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部分,声明表示孙楠和买红妹是协议离婚,所以离婚事件和协议内容都有据可查。声明还将两人当年的财产分割公之于众,“孙楠给买红妹及其子女留下了巨额财产,其中有五处房产 (含两套别墅)和三千万现金。另外孙楠还同意在离婚后每年支付近100万元的子女生活费。”

在解释了一切质疑后,孙楠经纪公司提出了质疑:那篇报道曾称“记者拨不通买红妹的电话,在几乎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买红妹的情况下,为何只有你(‘买红妹密友’)能与她保持联系?”声明还称,孙楠方面,不论是孙楠的经纪人罗嘉慧,还是孙楠的好友宏胤导演发表的个人博文,都是真名实姓的,但那篇报道并未有实名人士表态,内容都是“据可靠消息”、“知情人士”或“不愿透露姓名”的方式发表的言论,言论内容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