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尴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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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02日 发布

中国/社会与文化

2010年12月02日 07:34 AM

香港人的尴尬身份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姚远 字号最大 较大 默认 较小 最小 背景                    收藏 电邮 打印 评论[28条]  

九七回归之后,香港便成为中国的一部分,香港人也被认为是中国公民。“一国两制”的思想在解决两地居民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时,针对生活在香港和大陆的中国公民实施的办法有很大差别,“国民身份”问题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一位从事文化演出的朋友曾对我抱怨,有次他们邀请香港的文化团体到上海演出,按照惯例以演出为目的进入内地,必须先到有关部门申请批文和签证通知表,拿到这两样材料后才能在出发地申请签证。这个团里的演出人员有香港人,外国人以及同时持有香港特区与外国护照的“双重国籍”人士。前两者只需要接待单位分别去文化局和文化部申请相对应的材料,很容易就可以办好;但在办理后者的材料时却遇上了麻烦,文化部工作人员看到申请后,认定这类人士为中国公民,不予颁发外籍人士适用的批准材料,认为他们应该去文化局办理相关手续;而文化局只同意给批文,却不同意给他们签证通知表。可是,这些拥有两本护照的团员,必须具备准入签证才能被允许入关。这样一来二去,眼看演出日期将近,这些演出人员的签证却迟迟下不来。最后这个文化团体在香港找了多家机构开具了证明文件,才终于得以顺利抵达上海进行演出。

“宁愿请国外团体来上海演出,也好过邀请香港团啊!其实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以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那位朋友在聊天最后发出这样的感叹。

此类麻烦的产生主要因为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国籍法规不同。对于大陆的中国公民来说,一旦加入外国国籍,拥有外国公民身份后,就被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不能申请和使用中国证件;而香港地区的中国公民在获得国外身份后,如果不主动放弃中国国籍,中国政府还是认定他为中国公民,不承认他们的外国人身份,在中国境内不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其实,这部分人在事实上就拥有了双重国籍。

由于前英国殖民地的特殊性,香港身份在出入境问题上比大陆身份享有更大的空间与自由,这让大陆人十分羡慕。例如香港人来大陆旅游或定居完全没有限制,只需要申请回乡卡,便可在十年内无限次地往返或居留;相反,大陆人要去香港则有诸多限制。首先要按照逗留目的选择不同类型的签注,至于某些长期逗留签注,还必须同时提交对方授权及担保书等等,签注所允许的逗留时间一般每次都只有7天到14天,再加上各种细则,让大陆人去香港有“出国”的感觉。此外,持特区护照的香港人去世界上100多个国家旅行免签证,而持中国护照的大陆人则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同样,一部分港人的双重国籍身份,在国外大部分国家畅行无阻,而对于大陆人来说,要保留这种身份除了耗费心力,还触碰了法律“禁区”。

其实,香港存在的这一种国籍认定办法,正符合目前大部分力主实行双重国籍的海外华人社群的期盼,即在这个问题上能够遵循“双重国籍与否,由本人自定”的原则,来自主决定个人身份的归属。

为了在出入境时取得更大的自由,一些大陆人选择移居香港,或者以此为跳板进而取得第二国籍。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会出现内地孕妇蜂拥前往香港生产现象的原因之一。这是为自己子女着想,希望他们能够获得居港权,取得更为方便的身份;与之相对应的是,许多大陆人移民到国外后,如果想要继续做中国人,便会选择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来保留其中国人身份,但他们一旦来到大陆遇到“单一国籍”的操作办法,便会在对接上产生种种问题,在通往大陆的关口被“政策”所阻塞。可以说,正是大陆与香港现行国籍制度的不一致,导致了这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