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超国民待遇不影响外企热情(热点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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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更加公平 投资环境和商业机会更利外企发展
赵晓妮 刘明鑫《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0年12月03日   第 05 版)
根据国务院通知,自12月1日起,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彻底终结。
外企“超国民待遇”终止
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赋,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国务院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宣布中国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于12月1日起,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项税收。教育费则是政府为加快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一种收费。两种税费开征20多年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
外企和内资企业税制统一在4年前开始逐步实施。我国分别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先后统一了车船税、企业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本次统一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则是税制内外统一的最后一步。
“税费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在公平性方面又前进了一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说:“统一内外资税费是我们整体税费制度改革的深化,这一改革的宗旨是解决公平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认为,该政策一方面标志着中国的发展重点由简单的对外开放与利用外资转向更合理的发展模式,包括重视国内市场与国内民间资金;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中国进一步与WTO规则吻合,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内外平等要求,摒弃早期的对外资企业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弊端。
统一税费是必然趋势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是公平税费负担、促进公平竞争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继续实行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将会加剧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目前,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费环境。
白景明说:“我们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外商投资在经济发展当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税收上也是有贡献的,这个应该予以肯定。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外商投资企业也有很多收益。原来不同的税费制度更多地确保了他们的经济利益,为经济增长创造了一些条件,而现在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杨涛表示,从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来看,对外资的优惠政策都不是长期性政策。外资带来先进技术与经验的趋势已弱化,未来的政策应当着重在平等待遇下强化国内企业的生命力,使经济增长真正获得坚实的内部微观基础,摆脱全球“初级加工场”的地位。
市场潜力让外资青睐中国
针对担心政策的出台会对外商投资造成影响的舆论,白景明表示,吸引外商投资应该着力于改善投资环境,而不应该有制度性的安排,大多数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对内外资的税费体制都是统一的。此次统一的两税金额不大,对企业的影响较小。2007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之所以没有造成吸引外资的下降,是因为外国资本看重的是中国不断成长的市场空间。
广汽丰田集团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跨国企业来说,依靠全球采购及引入下游供应商的模式可以做到精准成本控制,税费优惠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如果取消,相信不会对企业造成影响。
“其实,外资并不如传说中的那么喜欢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外资不求特别优惠;并且,外资现在更关注的不是中国的税收,而是中国的市场机会。”中国美国商会会长孟克文(Christian Murck)表示,中国在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上已经花费了一定时间,对于国外投资者而言,今后税费增长是肯定的。但是,正因为税费增长了,美国投资者今后将会更加关注当地的商业土壤和商业机会,特别是某地经济的成长性和未来盈利能力。
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10月份中国实际使用外资76.63亿美元,同比增长7.86%,这是自去年8月以来中国吸收外资连续第15个月保持增长。前10个月中国累计吸收外资820.03亿美元,同比增长15.71%。事实证明,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费水平,不仅没有阻碍外资流入,反而改善了中国的投资环境,外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功能获得了更好发挥。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扩大内需等战略的实施,拥有资本、技术和管理优势的外资企业,今后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