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不能让利益集团绑架新“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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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6日 15:09中国新闻网 在野蛮拆迁成为侵害公民私权利、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的今天,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让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已成为普遍的民意诉求和不可阻挡的趋势。

□ 孙瑞灼

7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过半年,仍无正式出台的时间表。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而了解情况的法律学者和律师说,新“拆迁条例”或已胎死腹中。

新“拆迁条例”是否胎死腹中,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新法征求意见以来,立法进程“悄无声息”,甚至连立法征求意见结果也未向社会反馈,如此“暗箱操作”难免让人产生疑虑。事实上,各界早就预料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会太顺利,但如果拆迁立法真的就此出现实质性停摆,显然是公众所无法接受的。在野蛮拆迁成为侵害公民私权利、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的今天,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让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已成为普遍的民意诉求和不可阻挡的趋势。

每一项立法都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而在每一个博弈的背后都有着利益的魅影。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没有卖地收入,几乎就无法正常运转。近年来在房价飙升、地王频现的背景下,我国土地出让金屡创历史新高,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1.5万亿元,这在导演出一场又一场本不该出现的强拆悲剧的同时,也增加了商品房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价的过快上涨。新“拆迁条例”的出台,直接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以后能否再顺利地低价从市民和农民手中征地,关系到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关系到今后一些地方政府的“日子”是否好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利益集团对新“拆迁条例”的抵触可想而知。

一边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竭力游说,一边是民众对暴力拆迁的强烈不满,立法部门似乎陷入了两难之境,导致新法迟迟无法出台。事实上,从2001年现有拆迁制度确立以来,社会上有三次要求修改的民意浪潮,但都最终无果,可见新“拆迁条例”立法之艰难。立法部门的迟疑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从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出发,从建设法制政府的角度出发,其实并不难做出选择。如果拆迁法规不做出制度性修改,如果仍允许暴力、野蛮拆迁存在,地方财政即使富裕了,建设步伐即使加快了,可公民权利因为暴力拆迁而受侵害,社会的公平和文明因此受损,那便是得不偿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