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当前中国改革的“利益集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3:02:48

深度观察

郭道晖:影响当前中国改革的“利益集团”

 

   一、特殊利益集团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本在利润最高的行业里占据了垄断地位,形成了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那些从政府“脱钩”转化为企业的垄断性的行业,原来是由政府直接控制经营的,改革开放后虽然从形式上走向了市场和社会,但它们与政府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如银行、铁路、民航、石油、电力、电信、外贸、烟草、公证、保险等等垄断性行业公司,原来作为政府部门掌握的国家权力,转化为社会权力之后,又通过与国家权力结合,影响国家的立法和决策朝有利于它们的方向倾斜,以保护其特权利益。这些垄断性利益集团不仅利用其垄断资本的优势,享受着比一般企业高的垄断利润,而且能直接动用政府权力的强势,称霸市场。在其主管政府部门的庇护下,可以使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并用,按其主管部门权益与行业利益,制订规章、章程和各种规定,事实上起着准法律的强制性作用。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加起来,庞大而有权力,是我国改革的最大的阻碍力量,也是最难突破之处。

  二、权贵资产者集团

这是特殊利益集团中已经形成的一个经济上腐败、政治上霸道的权势集团,他们事实上已成为一种官僚利益集团。中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经济总量逐年上升,也是当今世界上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最快的地区之一。有的政协委员根据(2004年度全球财富报告》的内容指出:“2003年,在中国拥有超过100万美元金融资产的人有23.6万。这些人占有的财富已经超过了9690亿美元。而2003年中国的GDP是1.4万亿美元。这是个惊人的数字。”中国富豪的产生,大都是与“暴富”联系在一起的。在完善的社会公平机制下,造就一个百万富翁,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是几代人的努力。但在当代中国,一些煤老板和房地产商从一穷二白起家,在短短几年中,就成为千万、亿万的富翁。许多大城市在房地产业红火的时候,平均几天就能产生一个百万富翁,有的房地产商甚至完全可以用“一夜暴富”来形容。

权贵特权集团突出特点是具有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剥削和压迫的政治性和掠夺性。当市民和农民被用极低代价掠去房产或土地,起而抗争的时候,他们或运用社会流氓甚至黑社会组织,或直接动用公检法进行打压。所以这些权贵资产集团事实上在把老百姓当作对立面进行围绕利益的社会斗争。他们和人民的矛盾具有对抗性。国内发行的凤凰周刊署名祝东力的民主化绝不是中国的选择的文章,至少在客观上反映了权贵资产者集团的政治倾向性。

  三、贪腐集团

  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机制没有切实建立,中国官场的贪腐痼疾日益严重。每起贪腐案件的清查,大都会拉出一群人,暴露一个官商勾结、官官狼狈为奸的巨大贪腐群体和网络。它已不限于单个人的行为,而多形成群体性的、稳定的、带有相当普遍性的贪腐集团。实际上是寄生在党政内部的官僚特权利益集团。这类贪腐集团由于掌握着权力,不但以之为资本进行权钱交换,而且还以权力组建贪腐网络,形成犯罪集团,并运用他们掌握的权力机关作为打压异己的工具,在当地形成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残酷打压敢于揭发和反抗他们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他们是生长在党政机体上的毒瘤,能否解决好此患,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

  四、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及其他反社会的极端组织,也是具有特殊利益的集团,他们也具备民间社会组织的一些特征,拥有大小不等的特殊社会资源和社会权力。但它们纯属犯罪团伙,与一般非政府组织或利益团体有本质的区别。

  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个重要动向是黑白合流,黑老大戴上“红帽子”。他们与当地的某些官员们沆瀣一气,个别政府官员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靠山和保护伞,形成一种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黑社会性质组织还介入腐败官员之问的权力斗争,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官杀官”事件,就是借助黑社会的杀手锏。黑社会这种以暴力为主要手段的社会另类权力,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全感。势力较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日益增大,并已在一些地区和社会底层成员中成为一种“公共权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是那些与之勾结的官方保护伞,是现今横行街衢、欺压底层百姓的恶势力,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大敌,必须坚决打击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