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希望各方能正确看待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23: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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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理解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
日前,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强调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发展生产、加大吞吐调节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等多种手段,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采取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方式,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这些都属于经济手段。针对今年以来绿豆、大蒜等小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政府有关部门经过缜密调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典型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抓紧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这些都属于法律手段。
《通知》也提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可以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应该指出,近期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还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但是,我们对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理解。首先,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第三,即使在必要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也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同时,这种干预措施也只是暂时性、辅助性的。实践证明,依据《价格法》在必要时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新世纪以来,针对2003年“非典”时期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暴涨,以及2008年初少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中央政府先后两次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针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政府实施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发达国家也不乏先例,美、德、法、日、韩等国都有政府干预价格的做法和实践。
希望社会各方面能够正确看待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积极支持政府为抑制价格上涨较快势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共同营造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良好氛围,稳定市场预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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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刘铮)在物价连续上涨明显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关口,河北、河南、广东、宁夏、安徽、江苏等地近日宣布暂停天然气涨价计划,其中有的还明确表示近期不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这是着眼于物价和民生大局的明智之举,也让为接二连三的“涨”字头疼的中低收入群体缓了一口气。
作为少数仍由政府定价的产品,天然气、自来水、成品油、电等公共产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高低涨落直接关系百姓的经济负担和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百姓对物价的感受和承受力。调整这些公共产品价格,必须充分考虑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考虑到社会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这一轮主要由食品价格上升推动的物价上涨,已经对中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明显影响。而此时如果上调公共产品价格,无疑将加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进一步放大物价上涨冲击波并强化通胀预期,对当前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大局不利。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要求,审慎出台政府调价措施,对于避免涨价叠加效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意义重大。
眼下在价格上涨之时,各级政府有责任通过稳定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同时,适时减免有关税费,降低生活资料、产品的流通、营销成本,积极让利于民,也大有可为。此外,负责公共产品供应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也有责任分担更多的成本上升,缓解价格上涨压力。
价格调整须审慎,保障供应是关键。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自来水、电力、成品油等公共产品供应的检查监督,防止“暂停调价”在执行中出现价格虽稳但供应不足,避免因供应紧张诱发消费恐慌、强化通胀预期。负责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开足马力促生产、全力以赴保供应,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本轮物价上涨有流动性过剩、通胀预期上升、投机炒作加重等特殊背景,政府需要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从回收流动性、增加农产品供给、减免流通环节费用、打击投机炒作、严控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等多个环节入手,打好物价调控“组合拳”。在当前社会总供求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只要稳定价格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价格上涨的范围和程度就能得到有效控制,稳价格、保民生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