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承受“七旬老妪卖淫”之社会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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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承受“七旬老妪卖淫”之社会尴尬

江南醉

2010年11月25日09:51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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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印度如何防出轨(组图)   据广西新闻网11月22日,广西桂平市警方在捣毁一个设在果园的卖淫窝点时,发现该窝点专门招揽农村老年男子嫖娼。让人惊奇的是,组织、容留卖淫活动的主犯,竟然是今年75岁的老汉,而抓获的卖淫女中,有一名老妪今年已有70岁高龄。她已有10年的卖淫史。

  笔者看到这篇报道,只是感受一丝凉意从背后升起,一种羞躁感爬到脸上,一种来自社会的声音在拷问:70岁高龄老妪杨某有家有儿女,她卖淫为了啥?为了有激情的性生活吗?还是为了生存和养老?出现这样一件让法律尴尬、让社会道德尴尬的事情,我们应该深层次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广西出现“七旬老妪卖淫”?是贫穷吗?还是我们的农村养老体制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报道称,一是头发花白,已有70高龄。卖淫女杨某,头发有一半已雪白,有一半被染成了黑色。她的肤色虽然比较圆润,却掩盖不住苍老的面容。经审讯,民警得知杨某竟然已有70岁。当天下午,她与一名老汉刚进到房间想发生性关系,就被当场抓获;二是60岁开始卖淫,四处漂泊。杨某承认,她在10年前就开始卖淫。在询问家庭成员时,杨某自称是孤身一人,因为居无定所经常到各处漂泊。民警通过查询得知,其实杨某有家有儿女。至于她为何长期从事卖淫活动,杨某则拒绝回答;三是年龄太大,适用法律比较难。杨某年龄已高,民警在对她教育后释放。

  “七旬老妪卖淫”,作为一个行为人若以性为交易从事卖淫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法律也不能对这样的人网开一面;然而一个70岁高龄的老太太以卖淫来生存,我们不得不换位思考一下,其实这样的老人应该是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她没有这样的福气,要用自己70岁衰老的肉体去换得生存的物质条件,这是一种生存状态的悲哀。古有云,笑贫不笑娼。可在我们这样的和平富裕的年代,出现“七旬老妪卖淫”如此案件,社会应该尴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社会养老和医疗也亟待加强和完善。敬老养老观念日益淡化。由于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外出打工、经商的青壮年日趋增多。他们有的滋长了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把老人当做“包袱”;有的“爱小不敬老”,不愿和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甚至疏远、冷漠、歧视老年人。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则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压力增大。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在广西出现70岁杨某也可能是上述情况导致的,养老问题家庭和子女解决不了,只能靠自己出卖肉体求生存了。

  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一套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对老龄化产业的投入,使之制度化、规模化、普及化;作为子女,我们应更多的关心生育和养育我们的老人,在他们体弱多病,需要关爱时出一份力,尽一份心,不能再出现“七旬老妪卖淫”现象,这不是丑剧,这是悲剧!老人不应该尴尬,尴尬的是社会的养老和福利体制。

  人间重晚晴,老人的境况如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多为老人办实事,让老人多一点“晚晴”。关爱优待老人并不只是嘴上的口号纸上的标语,多为老人办实事,解决他们生活起居中碰到的困难,才是本质意义上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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