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心理咨询师的情感关系咨询心得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2:38:19
一位心理咨询师的情感关系咨询心得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2:58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情感遇到问题,发脾气也好,生闷气也好,自我开解也罢,喜欢对事情刨根问底的我都想找一个答案。或者说,沿袭理工科思维方式,总想寻求一个确切的解。这个过程中,差不多查遍了婚姻爱情的心理咨询论坛,让自己的怒气慢慢平复。尽管心理咨询看起来缺乏一个相对的道德底线(如对第三者的态度、对背叛的老公或是男朋友的态度等等),但这位咨询师的心得却对本人大有启发。


命题1、爱之三角:激情、浪漫与承诺的奇妙结合

爱是这样一种人类生存机能,通过一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之间的亲密接触(联合),实现或满足个体及个体间的生物-心理-社会需要。

1、生物需要:它意味着爱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种族策略。种族进化过程中,适者生存。人类整体的不断生衍,要求我们每个人类个体都参与到这个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传递人类基因,我们通过爱情达到婚姻,使我们的个体与另一个体相结合。满足生物需要,就是满足繁衍后代的需要。

2、心理需要:它意味着爱情是我们有效地摆脱孤独无助,个人命运无常,力量单薄的感觉的必然途径。爱是一种力量的叠加,是对孤独的超越。通过相爱,我们可以和爱人分享信息,消除不确定性,以及基于不确定性的焦虑感;爱可以让我们的精神相互安慰,相互支持;爱体现着我们助人的价值,赢得自尊,产生某种凝聚力;爱可以使我们拥有亲密感,获得性与情的双重快乐;爱最终导向美感,导向审美与崇高。

3、社会需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因爱构成了社会的最小单位。社会规范下,关系和谐的爱情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并稳定。爱的关系,必定因为相互的爱的承诺而使社会变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一盘散沙。爱的关系,也因此包含了行为的社会规范。

4、总之,爱是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一边是激情(生物的需要),一边是浪漫(心理的需要),还有一边是承诺(社会的需要),它们是缺一不可的紧密相联在一起的,构成完整的爱之三角。任何一边的缺损,都使爱情关系不完善。只有一边或两边的爱情关系,都只是支离破碎的关系。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很可能是不完美的,但它还可以是爱情关系。但要把爱情关系上升到相对完美的境界,却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追求的目标。

命题2、爱在爱者心中,不在被爱者身上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0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1、这个论题涉及到爱的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区别。主动的爱者,是给予爱者,是行动者,是实践者,是奉献者;被动的爱者,是接受者,给予回应者,理解者。

2、在回应时,也要有一定的给予作为反馈,这种爱才形成一种相互爱的局面,建立健康的爱情关系。不然,最多还只是不和谐的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在一厢情愿的爱情关系中,本质上关系并没有真正形成。但我们不能轻易否定一厢情愿的爱情的价值。在我们被人一厢情愿地爱上时,我们不必有什么苦恼,正如人家送给我们一份礼物一样,我们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只要人家是发自内心地表达其爱心,是能够理解我们的选择的:是完全接受呢?还是部分接受?是婉言拒绝呢,还是有保留地观望。

3、只有被爱者身上也萌发了主动爱的因子时,爱的心心相印才有可能。任何勉为其难的爱,穷追猛打的爱,纠缠不清的爱,都是不智的。爱意味着相互尊重,相互尊重意味着,当发现对方心中并没有主动爱的因子时,我们要适可而止,激流勇退。

4、因为爱在爱者心中,所以当我们面临世俗意义上的“失恋”时,我们一定要想到,我只要还有爱,我便什么也不会丧失!我所丧失的,也许只是被爱。那个不再爱我们的负心人,把他或她的礼物收回去了。那也罢了。我可以在没有礼物的条件下生活下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只要保持我自己心中的爱,或继续给他或她,或收回来就是了。对方不要了,也不要紧,我可以继续给予,只是改换了接受者,被爱者而已。说得极端一点,一个心理健康的主动爱者,是不存在什么“失恋”的。他们在失恋中的挫折承受力相当完好,能够具有强大的自我修复功能,处理情感关系中的各种应激事件而不至于轻易绝望。

5、所以爱是一种能力,它是源于我们充满了柔情的内心的。这种能力,不因挫折而完全消失。我们丧失的,是我们的依赖,软弱,不明智,而我们在“失恋”中得到的,却是更为明智的认识,更为坚定的信念,更为独立的姿态与更为健全的人格。

命题3、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是完全人性化的现象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3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1、人首先是一个生物,因此有些生物性是必然的。从生物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待,生物都是希望占有最多的配偶的,以便于向子代传递更多的“自私的基因”。由此,逻辑地,我们导出命题: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是完全人性化的现象。这里的爱,是一种渴望与异性接触、亲密的冲动与需要。

2、注意我们的命题是一个“中性的判断”。之所以说它是中性的,是因为它不涉及“价值”。而要是以价值判断的方式来陈述这个命题,命题将是“一个人能否同时爱上两个人”,它意味着,爱上不止于一个人的爱情心理与爱情行为,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对的还是错,在伦理上是可接受的,还是不可接受的,是值得欣赏的还是需要批判的。

3、当涉及价值时,我们要认识到价值是一个社会范畴。也就是说,它已经不是从生物或可能的角度来谈论问题,而是从人类文化的角度来谈论了。在这个角度讲,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大环境,决定了对能不能问题的回答。

4、大而言之,在封建社会里,一个人同时爱两个人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取的。当时的婚姻制度决定了,一个人可以同时爱,而且也可以同时娶两个人。只是,由于存在男女差异,只允许男人爱上不止于两个人,却不允许女人同时爱两个人(一女不事二夫)。男人的最高代表(皇帝)甚至可以有三宫六院的生活,而女人则不行。甚至丈夫死了,也要守节。这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里对是否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的回答,它是畸形的解决方法。

5、而目前的婚姻制度,道德理想,恋爱观念,则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对于同时爱上不止于一个人的现象,采用了完全否定的策略。它是否就是终极真理,不再有变化?从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看,也未必。说不准未来社会又允许这种多边爱情变得更合法。为了理解一个人爱两个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之所以受限制,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复杂的关系曾经给我们的社会发展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法律的目标在于防止乱世的出现。若是有一天,各种因为一个人发展多边关系的流弊都消除了,那么,我们当然也有理由设想新的道德伦理、婚姻制度与行为规范了。这种文化也许还是我们今天难以设想的,但我们不能因此断然拒绝它的可能性。

6、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我们的爱人同时爱上自己与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我们要采取的态度是什么?它是每一个婚外情危机的当事人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由于给出的答案不同,婚姻危机的走向会有很大的差别。有许多人连起码的理解也没有,那么,危机就有可能越来越严重,关系走向僵化甚至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了。而理解之后是否能接受,更是决定了今后的关系类型。

7、说到文化,不同的文化氛围决定了人性在该文化中的位置与比重。比如,在艺术圈这个亚文化中,很多人的情感生活方式都是倾向浪漫化的;它就默许当事人多方恋爱。而且在这种文化圈中,性道德尺度是相对宽松的。世俗的观点认为,艺术圈里的人很“乱”,很滥情,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文化意识允许一个人同时爱上不止于两个人。

8、我们首先得承认我们是一个真实的人;然后才能努力做一个道德的人。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它是什么,然后再考虑它应该怎么样。如果连这一点也缺乏认识,那么,我敢说,我们可能被我们的文化污染了,因此丧失了科学的求实性,却执着于某种虚伪的道德纯洁性。
命题4、情感关系质量并不取决于相互欣赏的程度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5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1、一个串联电线的通断,主要取决于这条线路中最薄弱的环节,在那里如果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整个电路也就断开了。

2、婚姻问题的瓶颈,也在于双方对对方的问题或缺点的包容度。

3、在包容度低下的那些方面,存在着危机的可能性。而一旦发生危机,也只不过是显示了那些包容度差的方面而已。

4、所以一个婚姻或情感关系的质量并不取决于相互欣赏程度的大小,而是取决于相互包容的程度大小。

5、所谓的婚姻或情感磨合,其实就是指这样一种状态,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对话,把自己的缺点与问题,不良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无法克服的困难,统统披露给对方,以求得对方的理解、接受与帮助;反之亦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不理解,难接受,更不能主动包容与帮助的情况,磨合就宣告失败了。相反,如果双方有着欣赏(它是基于审美的)之外的另一种价值取向(也就是善的取向),磨合要容易得多。

6、最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什么相爱容易相处难?因为在相处中,激情消退了,只剩下磨合的意义,而磨合只不过意味着接受对方的问题,缺点,与困难!

7、第二个结论是,善意永远高于美,以及基于美感的情感需要!所以也可以说,婚姻情感是特别需要同患难共甘苦的精神支撑的!

8、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那些把自己放得比较低,乐意自我牺牲并成就他人的利他主义者,最终才可能成为一个婚姻的“胜者”。这是因为,情感关系的本质决定了,唯有把自己无条件地投入,才能得到!

命题5、问题即挑战,危机含转机!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7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1、危机意味着转机。很多时候,婚姻关系的紧张,并不是坏事;哪怕是出现婚外情这样的“险情”也不例外。只要当事人不畏不惧,针对危机做出一定的调整,危机就有可能转化为转机。

2、最可怕的是,对危机的这个可能转换缺乏认识,一挨遭遇危机,立即乱了分寸,乱了步调。各种“应激反应”本质都是一样的,即高估了危机的负面影响,而忽视了它的正面作用。

3、实际上,危机的各种表现,都不过是关系发生“病变”的“症状”。而只要找到“病根”,并对症下药,生一场病是可以有效地增加免疫力的。经过砺炼,情感关系就可以导向相对成熟了。

4、只要当事人的最根本的一些品质,比如善良、慈悲、自信等依然完好无损,危机的转化希望很好。婚姻情感关系也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的发展或成长,都是伴随着种种可能与挫折、失落、痛苦相关的事情,一系列的体验。如果我们的当事人能本着更重过程而不是更重结果的生命哲学来面对问题,问题也就变成了挑战,危机也就变成了转机。

5、然而,为了能完成这样的转变,当事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成长,没有顺境条件下的自然成熟。逆境变为精神财富是有条件的。心理咨询的目的就是帮助求助者减少代价,促进成熟。

6、我们见到很多这样的例子了,通过危机的解决,最终情感关系得到了提升或巩固。有道是,“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是也。

7、我很赞赏一句口号:将爱情进行到底。婚姻中的爱情也是这样的,需要接受各种考验,穿越危险地带,最后迎来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命题6:情感危机意味着至少一方对关系内系统的深度失望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09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婚姻是两个人的紧密结合体,其凝聚力所在,是情感联系,爱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情感上的种种问题,导致对婚姻系统或关系的深度失望,这个系统的稳定性,是不会受到挑战的,发生婚外情的可能性自然也不会太高了。

所谓失望,有这样几种情形:1、两方都失望――常有争吵、打架等冲突事件发生,婚姻呈现为缓慢老化,关系逐步恶化的态势;2、一方失望,另一方不失望――这情形中,失望的一方有两个可能,一是2.1正面表达过失望,但没有引起不失望一方的重视,也没有引发任何反思与改善;另一是2.2不曾正面表达过,暗中使劲,一开始就对这个婚姻不看好,轻易放弃。不管哪一种,只要失望的深度足够,婚姻内平衡的困难就会很大,婚外情的发生概率也就很高。有的时候出现一种称为“晴天霹雳”的不平衡状态,乃是由于婚姻中两方对婚姻质量的评价相差太悬殊的原故,一方在精神上毫无准备,另一方却已经在行为上出轨了。以上分类是便于分析所用,实际生活中的情形常常又是多种类型交杂存在的。

从系统论角度讲,婚姻系统的稳定与不稳定,取决于这个系统内部的和谐性,以及这个系统与外界的合理的开放性。和谐性,是系统本身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相互增益的状态,而非相互制约、相互抵消、相互损耗的状态。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水平,如果在关系变迁过程中慢慢地变得低于个体独立存在的功能,系统的稳定性就成问题了。或者,这时候,要么面临解体的威胁,要么就面临强力介入外界力量,以打破系统旧有低效能的平衡状态的可能了。婚外情,通常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发生的,即此时系统处于低效能状态,通过系统内部调整已经无能为力了。系统内部的不和谐,为婚外情的引入提供了婚外情者最好的心理上的条件或理由。

还有一种特殊形态的婚姻,其稳定性是一种奇异的平衡,这种平衡的稳定性在没有强大外力冲击的条件下保持得相当好;但系统内部的某种隐患或裂痕,却早已悄然生长,一如长堤下小小的成排的蚁穴,它注定了在大潮来临的时候会一溃千里。看起来两个相敬如宾的夫妻,有时候也会因风云际会而分崩离析。原因是,他们有系统的内伤,他们的不满或深刻失望只是被压抑着,被掩藏起来了。一旦遭遇外部刺激,被压制的内能就如火山喷发,一发不可收。记得《廊桥遗梦》中的故事吧,实际上也就是讲这类情形。

挽救婚姻的方式,在旧有系统全面危机的条件下,外力介入是有必然性的。鉴于此,有时候婚外情的发生,甚至也有利于旧有婚姻系统的重建,给了这个将近死亡婚姻的一个重新机会。这时的外力介入,虽然有点残酷,却是必然。明智的婚姻经营者,会以更为良性的方式寻求外界支持,比如亲友的好言相劝,比如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帮助;而一些性格上比较偏执的,对于爱情有盲目信念的,追求完美而缺乏宽容的,过于爱面子而不愿直面问题的,……这些人,则可能直奔婚外情而去,不计后果。缺乏有效的婚姻和解资源者,比较容易选择婚外情,就象是久病乱投医者一样。幻想通过婚外情的强力介入纠正婚姻系统内部的矛盾者,比比皆是。但结果往往内外交困,进退维谷,令危机局面雪上加霜,积重难返。

只有少部分人,以其良好的素养耐受了婚姻的不满,把失望合理地转化为改善婚姻的动力,促进了婚姻的良性发展。这时候,需要极大的智慧、爱心与毅力,需要以一种大无畏的姿态去迎接挑战,超越危机。


命题7:亲密的双生关系常被误以为理想的爱情模式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2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所谓的“双生关系”,就是一种“我不能没有你,你不能没有我”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看似紧密,和谐,其实是很危险的。现实生活中的双生关系,并不象自然中的动物寄生关系,可以相安无事。因为在人的双生关系中,环境因素与这种双生关系之间存在着大量无法控制的干扰因素,使双生关系变得极为敏感而脆弱,经常出现摩擦冲突。而且,由于人本能地需要除了亲密之外的另外的精神需求,比如独处和自由,使这类关系在长时间的相处中变味,出容易出现内部的危机。现在我们只谈内部的危机,尝试着对此展开讨论。

“我不能没有你,你不能没有我”,虽然意味着某种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甜蜜缠绵,但它的代价是十分明显的:双方都不可能自由行动,做任何事,都得“首先为对方考虑”。特别可怕的是,按照这个双生关系的逻辑,如果对方对自己有所忽略,自己就会立即产生不满,失衡。因此,自己把照顾自己的责任,无形中转交给了对方。对方因背负照顾自己的责任而感到吃力。长时间地照顾对方,看起来十分神圣,美好,实际上却难免于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自己的意愿,按逻辑,是要由对方来照顾的!所以,关系发展到后来,都成了瞎子摸像,充满了猜疑、臆测与不确定性。在这样的一个极端例子中,当事人是一对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恩爱的夫妻,每晚都要相拥入梦,要是一方不在,另一方就会坐卧不宁,彻夜难眠了。如果一方因事不能及时回来吃晚饭,这一方会一直等,等到夜深人静也不罢休,可谓是痴心不改啊。这样的须夷不可分状态,是甜蜜了,是缠绵了,但效能下降了,不安全感增加了,彼此担心牵挂,彼此忧虑束缚,时间长了就彼此倦意滋生,彼此精神能量下降,热情消退,危机在被掩盖中不断扩大!

这样的双生关系,内含某种可怕的理念:如果你不高兴,我怎么能高兴呢?如果你不幸福,我怎么能幸福呢?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之外,还要加上“悲伤着你的悲伤”。其实很可怕。你可以逻辑地推演一下,一定能明白我之所谓的“可怕”是什么。现在设想,一方因某种原因受到了打击或挫折,陷于不良情绪中(比如悲伤),另一方,因“悲伤着你的悲伤”而难过悲伤,这一方又看到了对方的悲伤,结果自己更悲伤。如此下去,就雪崩反应了:悲伤到极限,不就是死了?不是这样的。生活会自动教育他们,让他们中止悲伤。然而,他们为了表现他们的理念,表现他们为对方的悲伤,他们开始学习尝试着假悲伤!这就是非常可怕的一个后果了。因为情感上的相互过度紧密的联系,往往使情感关系中的两个人表现出假的情感来。所以,长期的“悲伤着你的悲伤”,结果是假慈悲!

这个“悲伤的推演”导致了荒谬,已经明了。下面我们再看看双生关系中的生气吧。因为他的生气,她也生气;因为她的不快乐,他也不快乐。他们的理念是,你“应该”知道什么会让我生气,你不该让我生气;而我的生气,只不过是因为你生气了!我的情绪要由你来负责,是你激惹了我。你应该了解我,知道什么事情会让我难过的。双方都这样想,自己对自身的情绪就失去了自主,就会把自己的情绪交给了对方。不管是为了对方着想,对对方的情绪负责,还是把自己的情绪交给对方要由对方来照料,都是丧失了自主性的表现。双生关系的典型特征就是自主性的消亡:在这样的关系中,对方与自己是没有界线的,分不清彼此的,因此,所有的关系责任都是一笔糊涂帐,都是怎么算也算不清的。当然,发生负性情绪事件时,彼此推诿、指责也就在所难免了。彼此因此都只是一个可怜的没有被照顾好的人,一个受害者,如果是女人,则是一个怨妇。

双生关系中的人,最常犯的错误是放弃自身的行为责任,却妄图为对方的行为负责!这就是人际关系的混乱的原因。在这样的关系中,谁是谁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娘子早晨起来的时候告诉新郎官,亲爱的,从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都是我们的!新郎在洗手间里时回答新娘的问题“亲爱的,你在做什么?”时说,“亲爱的,我在刮我们的胡子!”可笑极了。

其实,双生关系中的人要想一想,为何不能在对方不开心的时候,保持自己的心情平静呢?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情绪交给对方去管理呢?本质上,做不到人际界线分明的原因,实际上只有一条,那就是自恋也。自恋者,往往把自己延长,把对方认同为自己的一部分。就如婴儿,把母亲的乳房,甚至母亲整个人都认同为自己的延长一样。这个双生关系中的人,根本上就没有分化(或,以心理学术语讲“孵化”)出一个完整的“自我”,因此,人我为一,物我不分!不独立,死死地抓住亲密,不过是未分化的婴儿思维,不过是拒绝成长的小大人,长大了的宝宝。在双生关系中,昵称很流行,彼此称呼很肉麻,概由于此也。什么乖乖、宝宝、心肝!都是这类儿戏也。双生关系中的人,缺乏的正是独立的完整的人格啊。处于双生关系中,个体就不可能善处孤独了。

剪不断理还乱的双生关系,再亲密也只是海市蜃楼,昙花一现,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沉迷于双生关系的爱情宝宝们啊,这样的游戏是儿戏,不能设想两个儿童长时间不发生争斗而和平地玩耍。成长,是双生关系中当事人未完成的人生使命,有时候,甚至是他们从未意识到的一个人生发展任务。两个双生关系中的人彼此幼稚化,彼此在努力营造神奇的童话,努力在沙堆上建造“巴比伦之塔”!他们的命运注定了,有朝一日他们的爱情故事会和沙器一样分崩离析,支离破碎!相互寄托,相互依赖,结果就是相互伤害,相互埋怨,相互记恨!呜呼哀哉。


命题8、缺乏自由或限制自由的爱情是没有活力的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4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自由并不累;累的是试图限制对方的自由!

爱与自由的冲突,乃在于个体对自由的价值的忽视;这种个体的一个爱情幻觉在于,通过亲密关系,似乎就可以找到生活的意义了。而现实情况是,价值一旦定位在这里,并且单一化,那么,爱的主体无不在后来的生活中自我否定:要么就是疲惫,要么就是压抑,要么就是窒息。没有或缺乏自由的爱情关系,是短命的;注定如此。因为这种关系的本质,是一个“封闭系统”,它是缺乏活力的,因而是容易枯萎的。一如笼中的鸟,没有真正的生命力;又如离开了树枝的花,美丽一时之后就是凋零。当然,一个开放系统的特点是随时接受代表生命的活力的能量与信息的交换。拒绝交换以求取稳定,稳定是稳定了,可是,一潭死水的局面也就渐渐形成了。

害怕改变,回避挑战,是大多数人的性格弱点,因此,企图通过结盟,依附,放弃自我的方式在他人中证明自己,完成价值定位的人,最后也就陷于一潭死水的泥沼,在作茧自缚中悲叹!亲密关系在自由这个活性因素去除掉之后,便只剩下空虚了。

一个害怕丧失无法独立的人,自然地,也就不能为自由立碑了。自由,在未独立的个体来说,多么可怕。所以弗洛姆才有了《逃避自由》的著作,才因洞穿了人们宁可按社会或他人规定的方式生活,也不愿有任何创意或任何冒险的生活,而成为一代心理学家!自由并不意味着快乐,而只是意味着责任啊。

当一个婚姻风雨飘摇之际,一个人已经开始逃离亲密、趋向自由了;另一个呢,却还是害怕自由,渴望亲密,这样两个个体如何才能相互理解,相互吸引,相互依存呢?难啊。婚姻关系取决于心理距离远的那一个,因此,当自由与亲密发生冲突时,我们可以自然地推论出自由高于亲密。

婚姻是一个社会细胞,婚姻的解体意味着社会的一个细胞死亡;因此,社会以婚姻法的方式来维护婚姻的稳定性;但是,这种对稳定的维护与强调,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度,就可能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社会中的个体如果都以牺牲自由而维护亲密,那么,不只是自由的牺牲带来精神能量的瘀结,创造性的丧失,更可怕的是,亲密的生活质量也因向往自由者的心不在焉而受到损失。亲密,在离开了自由的基础之后,就只剩下束缚、限制与内耗了。所以,要是我是法官,当我遭遇到夫妻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这要求又是十分冷静而非一时冲动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判离!强扭的瓜能甜吗!有着自由的两个个体,对社会而言,要远远地好过捆绑在一起的一对怨偶!

不管婚姻内还是婚姻外,不管是婚内情还是婚外情,我们的行为啊,都要进行自审:我违法了吗?很多人轻易去捉奸,岂不知,在维护婚姻法的同时违犯了宪法!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啊!而在婚姻内的查对方的电话清单、聊天记录……这些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还不是如出一辙吗?我们要反省啊!

我们有权处置我们个人的情感,有权以行为来表示我们不爱了!但我们没有权力直接干预我们的爱人的任何自由行为!如果我们以爱的名义来干预了,我们就很可能会落下违反了宪法的陷阱中。这个陷阱,以心理学术语讲,就叫“以爱的名义控制”对方的自由!原则上,我们的爱人人身自由是高于其婚姻中的人生责任的,我们如果以对方违反婚姻中的责任而剥夺对方的自由,我们就可能犯了本末倒置的过失!我们离开就行了,为何我们要死死地缠着“负心的人”呢?我们这不是与我们自己过不去吗?爱一个人,又不愿去信任他;爱一个人,又剥夺这个人的自由,这是何等的残酷?也许,我们本来就不是爱,而只是过度渴望被爱而已!


命题9:自我反省是打开关系僵局的必由之路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7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关系僵局一旦形成,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这个时候,我们千万不着急,象是要让一个被冰天雪地冻僵了的人复苏过来,千万不能让这个人马上烤火一样,应慢慢来;又如当我们不幸陷入了一块沼泽地,不能马上努力挣扎不顾一切想脱身一样,那会越努力陷得越深,越难以自拔。僵局下的选择,僵局下的行为,跟我们处于交通的歧路口时一样,我们得站定了,看清了,想透了,才能有所作为,正所谓“一慢二看三通过”也。

而慢下来的要看的,除了外在于我们的环境,更要看的是我们自身。我们看周围人容易,看环境容易,看清楚自己不容易。我们的眼睛习惯于看外界,看不见自己,更看不清自己了。我们在僵局下要看清自己,得找到一些镜子,一些参照物。也许,心理咨询师在这个时候为我们提供的就是一面镜子,一个参照系的作用。我们看清了自己,也就看清了形势。这里的看,不仅只是眼睛的看,更是用脑的看,用心的看。

这僵局是如何形成的?在这个僵局形成的过程中,我都做过了什么?我的作为对僵局的最终形成起到了什么作用?我负有相应的责任吗?

在这个僵局中,我的心理处于强势还是弱势地位?

我想把僵局导向哪里?我想挽回这个婚姻呢,还是想保卫尊严?我是需要维护好受到损害的爱情关系呢,还是要把入侵的外敌赶跑?哪些目标是我的主要目标,哪些是次要的?为什么我想要这些目标?

我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对于我当前的这些目标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僵局形成之前我没有发现最终导向僵局的危险性?我的“老一套”是什么?――我专横了吗?我软弱了吗?我苛求了吗?我嫉妒了吗?我依赖了吗?我操控了吗?……这种“老一套”,使我的婚姻情感形势日薄西山,道路越走越窄,我应总结归纳出它的模式来。不然,我还是执迷不悟,也就可能重蹈覆辙。我需要换一种活法,以求变革。只有变革才是情感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础,救关系于水深火热的长久动力。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在僵局条件下需要停下来反思的。而这些与自我有关的问题的回答,极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僵局是否有解,危机中的关系是否有救。而大凡我行我素,固执己见,无谓挣扎,盲目冲动的行为者,努力的结果必将会是鱼死网破,鸡飞蛋打。生存还是死亡,在僵局条件下确实还是一个问题!所以,不能反思者其婚姻情感关系必亡。而不能停下来,静下来者,连反思的机会也没有了。

命题10、我们不只是危机的受害者,更是责任人!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19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我们的存在,常常只是一种反映器;对这种状态我们缺乏自知力。

所谓的“反映器”,就是我们会全自动地对他人或外界给予我们的刺激作出反应,而不是基于自我调节的自信来让外界对我们的刺激进行自主的处理,使我们的情绪与行为具有某种独立性。说得严重一点是,我们不自觉中把自己当成是一台开关控制在他人或外界手里的“情绪机器”,当成是一台由别人输入控制的自动化的打印机!别人输入什么,我们就打印什么,毫无自我选择的余地。

你惹我,我当然有理由生气了!你出轨,我当然有理由抱怨,有理由报复,有理由谴责了!这就是很简单的被动的反映器的“机器逻辑”!当一个人被这种“机器逻辑”所支配时,就不再是一个自主的人。

我们所没有想过的可能是,我们不只是作为一个反映器而存在的;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是刺激源!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语言与心理会成为对外界有影响力的某种决定性因素。比如我们生气了,很可能会影响到对方的感受,从而决定了他的后续行为。对此我们如果没有意识,我们的自我情绪与行为的控制力必定是低下的,因此行为也就会异常盲目,异常有害而不自觉了。

这种条件下,发生关系危机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责任。我们只有成为一个“受害者”,一个“怨妇”,一个“无辜的人”。我们很可能会在“我吃亏了”,“我感到羞辱”,“为什么命运对我这么不公”之类的思绪下失去自我平衡,产生嫉妒、怨恨、愤怒等心理毒素,并理直气壮地做出过激反应,陷入破坏性的危险之中。很多情感危机就在这种不自觉的机制中发展到了恶化的地步,无可挽回。

实际上,我们在与人交往时是生活在交往“场”中的。这种场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存在。场的特点在于,它总是在互动中演进着。我们的行为,不只是一个反映器的作为,被动的作为,而是很有可能被场中的另一个体当成了对他或她的刺激被解读的。这样,我们就要明白我们自身行为的双重含义:它既可以是一种输出,也可以是一种输入!我们这个个体系统的输出,正好是另一个体系统的输入。

由此我们可以说,很多的因果链是环形的,而不是线形的。如果我们把环形的因果关系简化为线形的,我们很可能犯逻辑归因的错误:切断了整个大系统中各小系统本应有的联系,使事物“孤立化”了。

所以,真正的心理健康意味着,我们内部要有一个“过滤器”,外部任何刺激,尤其是不良刺激,都应在这个过滤器中得到缓冲,沉淀与过滤,然后从容地输入理性的结果。心理不健康的人缺乏的正是这种过滤器或缓冲器。立足于排除外部刺激可以让我们得到一时的安宁,立足于建设一个良好的反应系统,不只是反映器,还有过滤器与缓冲器,再加上“中央处理器”(健全的理性,合理的程序),我们才能成为一个理性的,行为尺度合理的心理健康的人。

这个过滤器或缓冲器的组成部分中,有一点就是对事物因果关系的环性的自觉认知。有了它,我们就不仅要看到对方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更应从自己的行为如何影响对方着手看一看相互之间的关系。这样,也就把线性关系还原为环形关系了。这样,才让我们认识到什么是互动,什么是我们作为一个参与互动的个体所应负的个人责任,并勇于承担这部分责任。

我们会不自觉地切断因果链,导致认知的失真。让我举例来说明这种常见的情形吧。丈夫出轨-妻子应激反应。这是一个因果链,是看得很明白的。但作为妻子,很难看到“丈夫为何出轨”,也就是说“……-丈夫出轨”中的省略号,在妻子的思维中被忽略了。因此,实际上的因果链被切断了。丈夫妻子角色调换后,也是相似的结果。

在切断因果链的条件下,丈夫的行为就是所有行为的起点,因此,他的行为的偏差就不可理解了。妻子也就无从去真正地与丈夫进行沟通,丈夫也就只能被简单地定位到“品质败坏”、“抗诱惑力低下”之类的位置上,成为必须低头认罪的罪犯了。出轨一事,似乎就成了无源头的无由头的事件了。

大至出轨,小到其它的日常冲突,这类切断因果链的认知过程,是经常发生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内隐的思维过程,主要原因是,人们会倾向于把自己的行为当成是对方行为的跟随器,倾向于把互动过程简单化为“都是你不好”“都是你惹的祸”等,好象自己只是被动的存在,并因此受到伤害。自己的所有反应都不过是“正当防卫”,不过是为了讨回公道而已。我们注意不到自身行为对对方的影响,只是一味地把目光盯在对方行为是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了自身行为这一点上。这样做,我们有了更好的“无辜者”或“受害者”定位,却因此而无法去反思,更无法去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我们觉得我们是正确的,对方是错误的,我们是无辜的,对方是问题的始作俑者,我们是受害者,对方是入侵者。我们的行为由对方决定,我们的情绪也要由对方来决定,甚至要由对方来负责!

了解了自己的行为,也可能作为对方行为的原因而存在,而不只是对方行为的某种后续反应,对于自我情绪与行为的自主控制,与合理调节,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样看待互动过程中的问题,就可以把问题放到关系系统中进行考查,而只是简单地单向地归因为对方的不是,我们也就可以变得更为心平气和了。

命题11:人们容易找到借口却难以认识真正的行为动机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1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归因的倾向性因人而异,而共同的一个趋势是,人们倾向于把问题归因于他人与外界,而不归因于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觉得自己的人格是完善的,不必有什么不安。这在婚姻情感关系中,往往成为一种具有极大破坏性的潜因因素,它让夫妻双方很多时候不知不觉中走向彼此误解,彼此呕气,彼此隔阂。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有了出轨,或出轨冲动,能正面承认它的人很罕见,原因也在这里。人们对自己的花心是忌口的,别说向自己的爱人承认,就是自我承认也非常困难。就是有了花心,明明意识到了,也更愿意说成是对方诱惑我们的,而不是我们原来就是容易被诱惑的。重大的事情上如此,一般的小事也是如此,我们总是极不情感地回避自身可能存在的弱点,人性的弱点。它导致我们无法真正有效地认识自我,常常高估了自己,在犯下过失时自动地采用消极回避、粉饰、隐瞒、抵抗的方式以图文过饰非,瞒天过海。

我们明明是不放心爱人,想知道他或她的每时每刻的行踪与行为,却会伪装成是关心对方、在意对方的样子,仿佛自己很爱对方一样。以爱为表,以控制为里的婚姻情感关系非常多见,双方表面上恩恩爱爱,实际上彼此都丧失了自由。“我在乎你”的意思无非是,“我不能没有你”或“我离不开你”,或干脆一点,在精神上“我依赖你”!以亲密来损害自由,因此显得冠冕堂皇,理直气壮。我们不知道,原来我们的“爱”只是“渴望被爱”,原来我们的“关心”,“牵挂”,只是害怕对方因自由而离开我们。我们不知道,我们“爱”对方,原来不过是为了对方感激我们,让对方牢牢地被我们所控制。

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说出真实的内心,那么,对于内心的监察就会基于实际的踏实的基础上,因此其自我管理就比较到位,失控就减少了。比如,我们可以对自己说,“我有时候会为美色所动,它似乎是一种人性。”如果这样,我们对花心的免疫就可以增强了。相反,我们老不承认自己的内心的骚动,我们不了解自己的性格,不了解人性的普遍的弱点,我们就变得看起来强大实质上压抑又虚伪。我们的情感,经常在这样的自我蒙蔽中被扭曲了,无法被很好认识。我们爱上一个人我们不敢承认,我们怨恨一个人也不敢承认,甚至于我们生气了,也不愿去面对。我们对于负性的情感活动,总是遮遮掩掩,躲躲闪闪。我们无法表达这些情绪,有时候甚至无法识别它们。比如,当我们的爱人问我们:你刚才是不是生气了?或你是不是不舒服?我们自动化地反应:没有啊,我很好啊!这何其频繁!我们害怕暴露自己的问题,生恐被当人一个软弱的人!我们不明白,我们因此失去了成为一个真实的人,柔软的人的机会,我们不明白,我们的温柔就是这样慢慢变成了僵硬!

“你办公室里那个年轻大学生,真是太漂亮了!你对她动了心吗?”妻子这样试探丈夫。丈夫回答:“哪里哪里,别乱开玩笑好不好?”其实呢,丈夫确实是动过心的,不然,那天妻子怎么发现丈夫会盯着那个女孩看得那么入神,她在他背后观察了半分钟,那目光根本没有离开过她的脸膀呢?可是,丈夫矢口否认,妻子变得疑神疑鬼,心思不定起来。如果这个丈夫能这样说,情况可能就不同了:“我承认我有所动心,亲爱的。对于漂亮,动心是一种人之常情,希望你能理解。不过,同时请你相信我,我了解我的身份,我知道婚姻有责任,情感关系也有责任与痛苦的内容,我虽然感受到了诱惑,但我会有自己的尺度,自己的分寸。你可以相信我能把持自己。我愿意为我们的婚姻保持洁身自好,愿意学会经受诱惑。”可惜的是,现实中的夫妻,往往夸大了承认这种情感活动的危险性,以否认或压抑的方式来应对,结果反而埋下了在强烈刺激下出轨的极大祸患。一个人否认自己的情感,又如何去有效地加以管理呢?

这样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人,往往没有了幽默感。这样的无法认清内心世界的人,往往在强烈的被诱惑同时不断强化对它的压抑的过程中反复体验着焦虑,它反过来损害了正常的理智,正常的自我管理能力。在沟通中,因为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情感,扭曲它,爱人会发现其中的不诚实,自己也不踏实。对人性的普遍弱点过度防范,导致它成为我们的潜意识,而潜意识又在不受我们左右的方式控制了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成为某种被动的存在,无法主宰自身的命运。很多人在回顾出轨过程时都会说自己“不知怎么就那样了”,其实是与自己的情感歪曲有关的。出轨了之后呢,不检查自身的问题(当然问题并不在花心,而是在对花心的不认识,不当管理。),反而轻易归因于他人对自己的诱惑,归因于自己的“一不小心”,“不知怎么地”。其实,这样的人情商往往已经受到了损害,不能在关键时刻以睿智应对危机,因为那时候,他们的情感往往不是清明的,而是混乱的!

我们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正人君子”,我们努力让他人对我们无可挑剔!结果是,我们打肿脸充胖子,吃力而不讨好。我们往往陷于欲掩弥彰的尴尬境地,往往在某种照妖镜下露出“狐狸的尾巴”!很多人人偷情都是在玩火,因为,他们自己也不了解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他们极力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的另一半不知情,就不构成对对方的损害,就可以心安理得了。一直到东窗事发,他们还是不能坦然地承认自己婚外情的正当性。如此,这样的情感关系能有力量吗?既要为之,又不能正当地为之,自始至终,自己就被自己责疑,被放到了无法顺当地自我接受的地位,被自己内心的道德所审判,能不焦虑吗?能不成为一个“偷儿”吗?地下的婚外情何其多!之所以如此,就与人们的懦弱有关,与人们的人格面具有关!中国人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的,“能说的不能做,能做的不能说!”太别扭了!不能了解并承认自身情感,导致了多么可怕的结果!

命题12:关系的亲密度决取于心理距离远的那一个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3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很多危机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婚姻系统中的两个人,就象是串联电路中的两只灯泡,一只不亮了,没有热情了,另一只,纵然是热情万丈,也不会真正发光的。

你渴望亲密没有错,而且往往觉得“我们是夫妻,我们应该是亲密的”,显得义正辞严,理所当然。此时,如果对方的反应比较冷漠或冷淡,自己就觉得受了委屈,不高兴,甚至生气,甚至怨恨。这时候,你的情绪失衡了。而情绪失衡的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我们对于串联电路的特点缺乏认识。

在僵局的关系中,一方已经对关系严重失望,心灰意冷了,另一方也许还是纠缠不清,时不时地想着把对方拉过来,不断地拽着对方,不让对方有丝毫的独处的机会,喘息的机会。对方对关系越是厌倦,越是逃避,这一方就越是不安,越是要纠缠。关系质量取决于心理距离远的一方,这个与串联电路相似的道理,早就被遗忘了。

出现这类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纠缠一方的依赖与控制心理的交替出现。依赖是因为“没有你不行”的思维决定的;控制是因为“我害怕失掉你”的思维决定的。而这两种思维却常常是潜意识水平的。它们不被当事人意识到,乃是由于这样想是不愉快的,有损自我尊严的。当事人所想到的就是“应该”,夫妻“应该”是亲亲热热的,婚姻中的关系“应该”每时每刻都是亲密无间的,我们“应该”可以回到恋爱时一样,“应该”有那时候同样的感觉,“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我们是一体的”!如果我们在咨询中指出求助者的潜意识思维误区,对方会以这些应该作出反应,表现出心理阻抗。

从关系心理学的角度看,这样的个体,其心理机能是适应不良的;这是一个未脱离母亲的监护的孩子的行为方式。或者,在“卫星化”的关系中,孩子是与母亲一体的,从属于母亲的;或者,倒过来,认为母亲只是自我的一种延长,延伸。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人格结构是功能不全的,与环境的关系是一种联系过于紧密的“双生关系”。

自然,这也就决定了这个未成熟的孩子的不安全感。关系中,过度要求亲密反映了不安全感的深刻性。越是无法给予对方以自由,越是需要对亲密的不断强化,越是不安全的行为表现,而且,它也越有可能导致另一方的热情进一步的冷却与关系的进一步恶化。退一步海阔天空,对于这类个体,是从来不曾认真想过的事情,也不敢想,更不必说去主动尝试了。他们就象是紧紧拉着母亲的手不愿放开的学步的孩子,依赖惯了,无法真正地独立行走。

我们发现这样的个体有许多的基于认知错误的适应不良的行为。比如,他们会以自己害怕孤独为理由,不愿一个睡,不让另一半出差,甚至要是对方不把胳膊放到自己的头下枕着也很难过,无法入睡……在对方不在现场的时候,他们需要确切地了解对方在做什么,与谁在一起,有没有危险等。他们会把爱理解成“关心”、“牵挂”、“担忧”、“在乎”、“离不开”,甚至理解成“嫉妒”、“生气”与“怨恨”!此外,什么是“自由”、“尊重”与“成长”,在爱中似乎就没有任何地位了。

他们会不断地以自我中心的思维来要求她所需要的欲望的满足,如果稍有不满,或延迟满足,他们立即显示出他们被忽视的愤怒与悲哀来。他们总是觉得对方亏待了自己,自己永远只是一个受害者。他们的情绪交给了他人,与外界,无法自己掌控,成为一种情绪奴隶。她的脸上写着“我是最重要的”。另有一些,对爱人的爱发展到了极为畸形的地步,会强加自己的热情给对方,总是认为对方“应该”会领情,“应该”会感动。他们以爱的名义控制局面,试图让对方与自己永远不分开,永远守着自己的爱情梦。对于双生关系,他们的执着与爱好,已经超过了对于自由的向往,――不如说,他们从根本上害怕自由,逃离自由!

不幸的是,所有的孩子都要断乳,所有的孩子最终都会从母亲的怀抱中被剥夺,被放到更具风险的现实环境下。每一个成熟的个体,到最后也都只能基于独立来寻找亲密。亲密因此只能是一种退行,一种记忆,不能执着的对人生的某种原始本能的甜蜜回顾。除了尊重,在成年人的现实世界中,没有第二个重要的法则可以保证关系的基本健康了。

如果你是心理距较离近的一个,那么,在处理你们之间的关系时,请你更多地尊重心理距离远的!强扭的瓜不甜,亲密关系的发展,还得以尊重自由为前提!


命题13、素雅的菊花不要去羡慕(嫉妒)桃花的妖艳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5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1、这个命题六,主要讨论我们的价值定位。婚姻矛盾的最底层,除了沟通问题就是价值定位问题。

2、我们选择了一种价值,就有可能无法顾及另一种;这是在价值选择中的困境,想来很多过来人都是有体会的。可是,我们中的很多人却不明白,我们的爱人,除了喜欢、爱我们之外,还可以喜欢另一个另一种不同的人,不同的价值!身为菊花,我们很多时候老在臆想着爱人只痴迷于沉醉于我们的美(素雅、高洁),我们的优长,而忘记了与此同时,他们仍然本质上是一个自由人,他还可能,还可以喜欢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东西(牡丹的富贵,荷花的清纯,桃花的妖冶……)。这些东西,与我们其实是不可比的;比起来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3、婚外情出现了,其实很可能只是表明,我们的配偶有了另外的需求,在我们这里是无法得到满足的。危机中的当事人一定要认识这一点,才能获得平和的心态,进而理解配偶的行为与心理。

4、在所有的价值选择中,我认为如下一些对立的价值是特别值得我们留意的:A。责任与自由;B。浪漫与现实;C。稳定与发展;D。个体的重要性与关系的重要性;E。情感与理智。如何把不同的价值在夫妻关系中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适宜不同条件下的情感发展的需要,是我们每一个婚姻情感关系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

5、什么样的价值选择是最好的呢?以我之见,主要是能遵循这些原则进行价值定位的选择是最好的:A。多维价值的选择因好于单一价值的选择;B。随着情境而发展的价值选择会好于一成不变的价值选择;C。权变的价值选择又好于固定而僵硬的价值定位。总之,我们要使自身的价值选择成为我们成长过程的变数,成为一个“开放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而不是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时被动挨打,疲于奔命。

命题14:每一个人都须对自己的情绪起所有的责任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6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我们最容易犯的一个忌是,我们情不自禁地卷入某种情境,被激惹,然后失衡。我们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去反思自己,不去平息情绪,而是找谁激惹我们,在生气乃至怨恨的心理条件下,以谁对谁错的思辨来强化我们的委屈,怨气,与受害者角色的无辜感!结果,就是情绪的失衡很长时间不能归于平静。在婚姻中,我们会为了一些事后想起来确实很小很小的事情而情绪失衡,而沿着这个思路,我们又会长时间维持这种失衡。我们有一肚子的气,有一胸膛的委屈,有一古脑儿也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我们为此憋得慌,感到气闷,感到窒息!

我们很少想到的是,哪怕他人激惹了我们,我们的情绪最终还得由我们自己来平息。我们平息情绪的能力大小,主要要看我们在多长时间内让自己从被激惹的状态归于平静。似乎,我们习惯于生气,这种生气,就是因为我们“在乎”,我们在乎我们的爱人,在乎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们什么时候做得不“对”了,不合乎我们的期待与要求了,我们就觉得他们“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总之他们不应该惹了我们,不应该不了解我们的所思所想!我们认为,他们亏待了我们,忽视了我们!我们生气的时候,常常是“理直气壮”!如果他们来安慰我们,我们还会觉得“不稀罕”!谁叫你又来激惹我,又来哄我!我们潜意识地认为,我们与对方是一体的,所以我们以伤害自己的方式伤害对方,控制对方,报复对方!我们觉得,我生气了,你应该也心疼才对。我们假设我们难过,对方也应该难过,这就是爱!

在这样的关系模式下,我们自然就有了十分紧密的联系了。我们满足于某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的双边关系,觉得这就是同命运共患难了。我们把亲密关系简单化成是“你如何我便如何”,这样一种一一对应的一触即发的高度共生的关系!我们把对方不受我们负性情绪的影响说成是“冷漠”,说成是“不在乎”,“没有一点爱”,以及“铁石心肠”!我们拒绝自己对自己的情绪负责任,拒绝以自我暗示的方式来自我调节,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寄望于对方来主动向我们道歉。如果他们也生气,而且没有能力自我平息,我们与他们之间就成了越来越难以收拾的争战,仿佛双方都只是为了争个赢,争个心理优势而不计时间代价与精力成本!我们好象根本不担心因为持久战而造成无谓的内耗,却无论如何不肯首先认输、“投降”!

我们的情绪交给了外界,交给了他人。我们的爱人因此似乎义不容辞地成了我们情绪的调控器,成了我们心理健康的顾问,成了我们心情不好的责任人。我们无形中把自我弱化了,把压力转嫁给了对方。如果此时有人来劝告我们,我们就会瞪眼:“如果我们的爱人在这个时候也不理不睬我们,我们要爱情干什么?要婚姻干什么?”我们就这样把生气向无限远的地方延伸下去……

呜呼!哀哉!


命题15、理性的出轨者是游戏规则的重新修订者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28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不出轨或出轨,其实并不是由规则决定的。它是由一定的情感状态下与原规则相应的理性不同的“另种理性”决定的,而原有的规则却只是一种婚姻的“社会理性”。

结婚之初,对于规则是默认的:我们都要相互忠诚。可怕的是,这种默认的理性规则,是没有认真推敲其执行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它的难度的。这就造成了,虽然有潜在的规则,但执行起来并不是没有问题。在情感关系越来越不好的时候,这些规则的可执行性也就一点点降低,最终出轨一方是由于无法再严格执行规则,并在痛苦中做出了违反规则或创设了新规则的事情!

遵照文化的要求,我们有理由认为,破坏规则的出轨者,是应当受到谴责的一方。这毫无疑义。问题是,出轨者本人也不是不知道自身的行为很可能是“遗臭万年”的,也知道作为一个规则的破坏者必定会有千夫指万夫骂,可是,是什么导致了出轨者义无返顾呢?(这里的出轨者指“理性出轨”一族,不包括那些为了一时欢欣忘乎所以的一夜情者)它说明了,支配出轨者的行为的,还有另一种理性。出轨者自己不会蠢到那种程度,连什么是轻重也不知道了。因此,必定在出轨者内在的心理中,还有一个权衡的过程,决定的过程。他“选择”了出轨,或者说。他在明知出轨的“非道德性”的前提下,依然选择了这种行为。所以才被称为“反叛”。

很多理性的出轨者的反叛历程,是充满风险,充满痛苦的。

站在没有出轨的,依然遵守规则的一方来思考,来感受,一种不公平感必定是存在的。所以她或他才需要痛责,需要抱怨,需要声讨呀。但我们知道,声讨对于改变局势是无意义的,因为出轨者的另种理性早已经预料到了,并把几乎所有的负性的压力都考虑在内了。他既然已经选择了,也就没有后悔的余地。

在“另种理性”中,有可能就是对理性-情感价值的重新定位。当然还有其它的价值重新选择的可能。每一出轨者的真正不同可能就在这里。作为“受害者”一方,应当好好想一想“加害”于我们的一方的选择,是基于什么样的价值调整。有一些出轨却可能在价值上是动摇的,不明晰的,不坚定的。他可能选择了,然后又后悔了。或者,他根本就没有选择,只不是贪婪之心在起了作用,于是以小偷小摸的方式来贪多求全。

再说规则,是没有正误的(后现代的价值观)。跳棋有许多种不同的下法,一如纸牌有许多种不同的打法一样。在默认规则的地方,有着大量的歧义,这是致命的地方。为了对规则能有深入的了解,把默认的规则明朗化,把潜在的规则公开化,把粗疏的规则细致化,以求得对规则的真正一致的认同,我们都要不停地注意修改规则,补充规则,并对规则进行各种各样的解释,在遭遇新情况时还得提出修订方案来。
尝试性的亲密关系(比如婚前同居)的作用其实就在于加速规则的制订、形成、确定等,它其实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有时候,我们的当事人受潜意识支配,悄然中改变了规则还不自知,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在规则越来越不适应亲密生活时,许多的出轨者,并没有真正的反叛的胆气,只是对规则进行一些小修小改,并试图通过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等不正当的手段来达成自身的贪婪目的。这类出轨者,无法真正成为一个对规则有思考、有创造的人,而不过是任意(不严肃地)修改规则,盗用规则的实用主义者。

明白不同规则不过是不同玩家的喜好,也就没有什么正误是非了。至少对于规则是这样的。我相信,只要共同遵守规则,什么规则都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这些规则不能不被当事人所生存的社会环境所认同,如若不然,则要为这种另类的规则付出较高的代价。这也是难免的。但规则的最起码的一条是,至少情感关系当事人要通过,并愿意遵守。“玩”得好,这些规则可以发扬光大,“玩”得不好,可以重新制订规则。

因此,我个人以为规则并不是绝对不可改变的事情,一如我们的足球、蓝球各种游戏或运动的规则,每年都可能考虑改变一样。大家的婚姻合约很好地体现了规则,而这些合约,是在磨合过程中不断得到修缮的。一劳永逸的规则,只在完美主义者那里才有意义。当然,相对来说,在一个规定规则有效的时间内,我们应当是遵守规则的;当我们对规则产生怀疑的时候,应就如何修订规则进行共同参与游戏各方的沟通,商讨。“我们要相互忠诚”作为一条规则,其实是有局限性的;真正的规则,则是应当更高水平的一种,比如,对于新情况应允许我们修改已有的规则;又如,在发现对原规则有疑义的时候,就要及时提出修订要求,及时沟通;还如,相互忠诚应是对共同规则的忠诚,而不是对个体的忠诚,如此等等。


命题16:对“坏人”的信任是心理健康程度较高的标志
本文由 子竹青青 在 2006-4-19 13:30 发表于: 倍可亲.美国 ( backchina.com )
说到对人的信任,我们一般人的想法是,只有对方可信,我才去信任他(她)。问题是,我们如何去证实对方可信呢?通常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交往。可是,交往开始时我们不能信任的结果是什么呢?往往是这个交往的对象,在我们与之交往的过程中,由于我们的不完全信任,导致了对我们的戒备。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因为对方很可能与我们秉持相同或相似的想法,他们也会以“对方是否可信”来决定自己给予对方以多少信任,这样,彼此之间很可能就有了相互的不信任。不信任就会有保留,有怀疑,有戒心。这样的保留、怀疑与戒心,导致不信任在交往中蔓延,导致不信任的随着交往而不断扩大,延伸。最后,就有可能趋向于恶性的循环,趋向于彼此关系僵化,恶化。

互动地看待交往,我们可以导向这样的结论:两个都对陌生人有怀疑的人,很难相处,很难成为一对好朋友。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到底有多少比例,说实在的,很值得心理学家与社会学家去深究,去探索。它的比例大小,决定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心理健康水平。而个体对陌生人的戒备心大小,对一个不相识的人的信任度大小,也就意味着这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低了。这是逻辑的推论,没有什么破绽纰漏。

还是有不少人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其原因是,至少有一方可以主动打破戒备之心,放下严重的防御心理,敞开心扉,主动把信任给予看起来并未被证明可信的人。作为一个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问一问自己,在自己的朋友关系(如果有的话)中,自己处于什么位置,是主动的信任对方呢,还是在对方被证明可信之后才去信任对方?有多少良性的人际关系是我们主动的信任形成的,有多少是我们被动形成的?我们应该知道,如果我们的良性人际关系中主动信任的关系比较多,我们的心理素质就比较高;反之亦然。

对陌生人如此,对于所谓的“坏人”就更是如此了。所谓的“坏人”,就是事实至少有一次证明这个人有不可信的地方,或曾经辜负了我们的信任。这时候,我们怎么办?我们面临着选择,是持续地信任对方,还是因为对方的某一次爽约、食言、说谎、违纪而不再信任?我们当然会知道,人格是有一致性的,上一次这个人表现了不可信的某种品质,这一次也有可能会故伎重演。因此,我们若要信任,就会有风险。至少我们主观上会有这样强烈的感觉,它阻止我们继续去信任这个人。只有我们自身拥有强大的自我,不怕冒风险,不怕我们的再度信任被利用,不怕因此祸及我们自己,我们才有能力再次给出我们的信任。这里,表现了持续给予主动信任者的勇气、胆略与信心。对于一个被我们的经验暂时地认定是“坏人”的人,我们若是能坚定地再度信任,至少说明了我们的心理承受力比较高,而且对人性的不断发展有着根本的信任――即在我们心中,我们相信,哪怕是“坏人”,他或她还是有可能转变的!

一个曾经偷盗过的青年,被判过刑,出狱后的生活非常艰难,其原因是,大部分的人生活在自己的经验中,很难相信这个出狱的青年会改邪归正,迷途知返。大部分人的心理健康水平是适应水平的,不是发展水平的,因此,他们也就倾向于保守,明哲保身;他们不愿意冒险去帮助一个“坏人”,有不良行为纪录的人。同样,一个曾经出轨的爱人,要得到另一半的信任,何其难!如果出轨者的爱人,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想去信任他也就很难很难了。因此,这个出轨纪录在身的人,也就很难真正得到宽恕,也就难以有机会赢得爱人的信任,从而也减少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被人信任的痛苦,只有那些缺乏信任的人最清楚。有过出轨并决心悔改的人,在爱人信任不足时,是很容易老毛病重犯的。这是太简单不过了,因为,在他努力自我更新一段时间却得不到应有的信任与承认后,他就没有了被鼓励被支持的机会,他就会倾向于破罐子破摔,他心想“反正都一样,我怎么努力对方都不会信任我了,我反正是一个‘坏人’了!”

良好的亲密关系意味着基于“无条件信任”的关系。在实践中我们都难以做到无条件信任,但我们都应知道,它是一个美好的个性发展方向,并愿意努力朝向这个方向发展自己。如果我们一定要以对方的所谓“可信”为前提来给出自己的信任,吝于主动奉献自己对人性的信任,对对方无条件的爱,那么,我们的关系就很可能是很脆弱的,很难经受打击的。这是因为,从另一个角度讲,很多时候我们所认定的“坏人”,“失约”、“食言”,不过是我们一边倒的认知,很可能有水分,可能有误区,可能是因为其它问题造成的偏见,比如由于信息的无法及时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不能守信等。这样的生活中的磕磕碰碰实在在所难免。因此,那些对于对方的“可信”过度讲究的人,也就不能学会宽容,不能学会给对方与自己以发展的机会。过度讲究对方的“可信”,以此为出发点,虽然可以保证我们有更少的损失,却也可能因此让我们丧失我们的学习机会,丧失我们的与人深交的机会,丧失我们找到“铁哥们”的机会!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给予一个曾经犯错的人、失信的人以信任,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基于我们过硬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性。在我们这样的信任里,饱含了真诚的爱,远比那种信任“可信的人”来得深刻、深沉,因此也更为珍贵,更值得我们珍惜。真正的信任,并不是对某一个个体的信任,而是对人性,对整个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信任。只有这样的信任是健全的,对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个体的信任,才是有基础的,才是可靠的。

而对人性的信任,是从对自己的坚信开始的。每一个对自我信心不足的人,都不太可能对他人有十足的信心,更难以对人性的发展性有信心了。这样的信心来自我们自小所接受的教育,来自我们的监护人给予我们的无条件的爱的多寡,及其质量水平的高低。我们的心灵,当被不信任的毒汁所浸润时,我们就会变得狭隘、自私、封闭、嫉妒而偏执!只有我们学会了信任陌生人、“坏人”、犯过错误的人、冒犯过我们的人、曾经失信于我们的人时,我们才有真正的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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