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改革批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21:56:22

 

中国房地产改革批判

       我国房地产业这些年里进行的市场化改革,有点象西方国家早期跑马圈地式的原始资本主义,不过还要疯狂。在这一点上,这种改革如其说是进步,不如说是退步。改革改到今天,使大多数的居民买不起房,并陷入可悲的“房奴”状态。这种局面引起学者从根本上质疑“市场化”的模式。左大培先生最近撰文对我国房地产业市场化模式的掠夺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根本的问题是“私人攫取级差地租”。

    另外,我国的房地产资源从禀赋上讲具有极大的稀缺性,把这种稀缺性资源轻易地市场化,必然引起参与者的疯狂。因此,十几年间我国的一部房地产市场化史,不能不带有极大的野蛮性、掠夺性、暴利性以及贪污腐败。

  王炼利女士在文中写道:“你想知道上海房屋的确切造价吗?从事过10年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的笔者可以负责地告诉你,到目前(2006年),非别墅高档公寓类的商品住宅的建造价格就在每平方米1400元到1600元之间。其余的是地价等其他费用,这些其他费用除了地价,还包括勘察设计费、住宅配套费、监理费、招标费、贷款利息等。但我们切勿不要忘记房价中还包括了一个纸面上不会出现的费用,那就是房地产商与政府官员交易的费用。”

  一个成本每平米几千元的房子卖到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这是罕见的暴利,巨大的暴利!暴利之后便是瓜分,权力与资本的联手瓜分。北京房地产业的利润率一般是100%,这一点房地产业的老板们都心知肚明,上海的利润就更要高了。面对如此高额的暴利,学者中出现了不同的观点,象茅于轼先生就出来为开发商辩护:企业就是追求暴利。如果说开发商追求利润无可非议,那么政府在干什么?就眼睁睁地看着私人疯狂瓜分丰厚的级差地租而坐视不管吗?这是不是一种失职的表现?如果不是失职,那又是因为什么?

  如果是政府也参与了瓜分,那么中国的改革就落入了一个非常悲惨的境地:政府与资本寡头或者说奸商联手聚敛社会财富。至此,事情已经非常清楚了,中国的经济改革其实质就是政府意志下的财富向小数私人手中集中。如果这种集中缺乏理性和制度的约束,最后的结局便是老百姓买不起房,便是社会巨大的贫富分化,必然惹起天怨人怒,老百姓造反。到那时房地产问题已经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轻易地说“改革不可动摇”这种话吗?连房地产界的大亨们最近都聚集到上海开会,都注意到了这一社会问题,都在谈社会责任,连王石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难道政府和茅于轼这样的学者还不从根本上认识问题,还在义无返顾地迈向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吗?

  房地产业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一个典型,它具有正负两面性,但目前看它的负面性已经相当大。如果是这样,这种经济制度改革就是一种失败的改革,就必须加以纠正。

  中国当前所有的社会问题都是资本联合权力掠夺社会财富的问题,特别是在初级资本主义阶段,这种掠夺是残酷的,贪婪的,丑恶甚至是疯狂的。中国平民大众必须组织起强大的反掠夺力量,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认清这种改革的实质----权力和财富高度向个人集中。中国社会必须建立起力量制衡的机制!社会大众不要听信一些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权威的谎言,让那些奸商与贪官的辩护士们走开!

  我建议:中国房地产业要适当的国有化!政府就是要对一些稀缺的资源进行适当地垄断性经营!中国政府要清算房地产界的暴利,要遏制这一领域严重的贪污腐败。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从政治上进行必要的制度保障,那就是让为人民负责和为大众服务的人员进入政府担任公职。不改变现行的官员选拔模式,民众利益的代表者便难以进入政治。

  重新反思近些年来的房地产业改革,建立一个合理的市场加管制制度,已经是当前中国政府和理论界关注的大事。房地产企业的暴利必须还给社会大众,稀缺的房地产资源必须由中国大众来分享,房地产中的投机必须遏制,外部的投机势力必须阻止。必须建立起各种税收制度以避免外部投机者进来瓜分本应属于中国公民享有的稀缺资源。

  总之,我们还是寄希望于政府,但政府必须听取正确的社会意见,不能被少数人的利益集团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