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维特根斯谈论现象学语言和现象学 - 金人秋泪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1:54:10
维特根斯坦论现象学语言和现象学

 

A Systematic Analysis of Wittgenstein’s Remarks on Phenomenological Language

and Phenomenology

韩林合

内容提要:本文以维特根斯坦手稿为基础,对其1929年至1933年间关于现象学语言和现象

学的诸多令人困惑的评论进行了梳理和解释,指出:维特根斯坦的这些评论的主旨是为了

解决其前期哲学中的一个严重冲突,即存在于其关于对象的形而上学的要求和语义学上的

要求之间的冲突。在其前期哲学中,维特根斯坦充分地满足了第一个要求,但是不得不放

弃第二个要求;在其1929年回到哲学后,他放弃了第一个要求,因而可以满足第二个要求

关键词:原初世界,物理世界,现象学语言,物理语言

作者简介: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按照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解,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具有这样的本质结构:它是事实

的总和,最终说来是基本事实的总和。基本事实是最简单的事实,是由对象构成的,是对

象的特定方式的结合或链接。其核心特征之一是互相独立,彼此既没有逻辑结构上的关联

,也没有必然联系意义上的因果的关联。基本事实是基本事态的发生或实现。基本事态是

最简单的事态,也是由对象构成的,是对象的特定方式的结合或链接。其核心特征之一也

是互相独立。所有事态的总和,最终说来所有基本事态的总和,构成逻辑空间。相应地,

我们的日常语言具有这样的本质结构:所有命题最终说来都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

命题是最简单的命题形式,是由名称构成的。其核心特征之一是彼此独立:从其中任何一

个的真或假均不能推导出另一个的真或假。对象是最简单的事物;名称构成一类对象,是

最简单的符号。名称表示(指称)对象;基本命题表示(描画)基本事态,是基本事态的

逻辑图像。因此,语言和世界的本质可以这样来表述:语言是由描画世界中的事实(进而

,逻辑空间中的事态)的命题构成的总和;世界是可以由语言的命题描画的事实的总和。

显然,在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体系中,对象肩负着双重重大任务:其一为形而上学(更

准确地说,存在论)的任务——对象是世界的结构元素,绝对稳定,不可毁坏,构成了世

界、乃至逻辑空间的实体;其二为语义学的任务——对象的存在又是语言得以可能的前提

之一,因为如果它们不存在,那么语言表达式便无法具有确定的意义。为了完成后一项任

务,对象(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必须是我们的直接经验内的事项。否则,我们无法命名

(指称)它们。在作为《逻辑哲学论》之写作基础的笔记中,维特根斯坦曾经考虑过这样

的观点:对象就是视像中的片断或点或最小的可以感知的部分,更为一般地说,简单的感

觉材料。

       

作为简单物的例子我总是想到视像中的点。(正如总是视像的部分作为典型地“复合的对

象”浮现在我的眼前。)(MS 102: 86r[6.5.15])

但是,<>我的视像中的一个<>同一种<

>>部分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是由最小的可以感知的部分(minimum sensibile)构成的吗

?人们究竟应该如何确定每一个这样的部分的位置?(MS 102: 87r[7.5.15])

我觉得,如下事情是完全可能的:我们的视像中的诸小片(Flächen)就是简单对象

,因为我们并没有单独地知觉到这些小片中的任何一个点,星星的视像似乎甚至必定是这

样的。(MS 102: 165r[18.6.15])

因此,基本事实似乎可以是这样的对象的特定方式的结合,或者说现象、当下(直接)经

验;名称就是表示这样的对象的简单符号;基本命题就是这样的名称的特定方式的结合。

但是,在这样的理解之下,对象无法胜任第一项任务。因为感觉材料显然不具有绝对稳定

性或不可毁坏性(持久存在性——通常所谓“永恒性”之一义),更不具有必然的存在性

(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均存在性质),相反,是易逝的。(另外,这样的解释似乎与维特

根斯坦关于基本事态的本质规定之一——基本事态彼此独立——相冲突。因为如果我们认

为视野中的点A是一个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对象,那么事态A是红色的似乎就应当是他所谓

的基本事态,同样,事态A是绿色的也应当是他所谓的基本事态。但是,这两个事态并非彼

此独立。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可以这样来解决这个冲突。首先,即使视野中

的点A是对象,其红色仍然可以认为不是对象,而是需要进一步分析,这样,事态A是红色

的并不必然是基本事态。其次,这两个事态是互相冲突的,这点恰恰说明了它们根本就不

是真正的基本事态,而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应当分析成由真正基本的事态复合而成的结构

物。 )

以上分析表明,前期维特根斯坦分配给他的对象的任务互相冲突,根本无法同时完成。在

《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将对象明确地指定为感觉材料的尝试,而同时又最

大限度地强调了对象的形而上学属性——绝对的稳定性或不可毁坏性、必然的存在性。正

因如此,他没有(而且也无法)令人满意地解释这样的关键问题:人们如何能够找到并命

名这样的对象(进而,日常语言实际上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1929年初,刚刚回到哲学,维特根斯坦便认识到,根本不存在绝对简单的东西,进而也不

存在不可毁坏的东西、逻辑上必然存在的东西,最后也就不存在他以前所理解的那种对象

。比如,曾经被他看作相对于知觉主体来说的简单物(即对象)的视像中的片断或点或最

小的可以感知的部分(即简单的感觉材料)即使仅仅相对于知觉主体来说也并非是绝对简

单的东西。请看如下段落。

人们能够说,较小的斑点比较大的斑点更为简单吗?

假定它们是同心的<>圆圈,那么较小的圆圈的较大的简单性在于什么?

人们会说,尽管较大的圆圈可以是由较小的圆圈和另外的一个部分构成的,但是反过来并

不成立。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应当将较小的圆圈表现为较大的圆圈和那个环的差?

因此,我觉得:[较大的|较小的]斑点并不比较大的斑点更为简单。(MS 105: 9, 11[6

.2.29])

人们会认为,视觉空间是由最小的可见部分复合而成的,比如,纯粹由这样的小方格构成

,人们将其看作不可分的小片斑点。胡说。

如果我们没有看到复合,那么视野便不是复合而成的。因为在使用“复合”这个词时,我

们当然想到了较小的斑点之复合成为一个较大的斑点。

谈论视野的最小的可见的部分(minima visibilia)是引人误解的;难道也存在着我们不

再看到的视野的部分?如果我们这样来称呼,比如,一个恒星的图像<<视像>>,那么这只

能意味着在此谈论“较小的”没有任何意义,而并非意味着在视野中事实上不存在任何更

小的斑点了。最高级形式“那个最小的……”被错误地使用了。(MS 111: 30[16.7.31])

同时,维特根斯坦也认识到,对于涉及到视野中的斑点及其颜色的事态,无论我们如何彻

底地分析它们,最后它们总是要涉及到相关斑点中的诸点和色度,而它们仍然是易逝的,

并且由它们所构成的事态仍将并非彼此独立。

因此,维特根斯坦不得不放弃他以前关于对象的独断的形而上学的要求,以及基本事态彼

此独立的要求。这自然而然地导致这样的结果:他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充分地满足他以前

关于对象的语义学的要求——接受罗素的观点,认为我们的相对简单的(甚或复杂的)感

觉材料完全可以看成作为世界的结构元素的对象,而由它们构成的并非总是彼此独立的事

态可以看成基本事态。

如下之点的确非常令人奇怪:人们总是一再地企图将视野中的一个复杂物,一个斑点,称

为对象。(MS 105: 11, 13[6.2.29])

1930至1931学年期间,在向他的学生解释《逻辑哲学论》论题2.01“基本事态是诸对象的

结合。(物件,物。)”时,维特根斯坦说道:“对象等等在此是用来指一个颜色、视觉

空间中的一个点等等的”。

这样,世界的本质结构便成为以(简单的)感觉材料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结构,即直接经

验或现象的结构。相应地,作为语言的结构元素的名称所命名的便是(简单的)感觉材料

。对基本事态彼此独立要求的放弃便意味着对基本命题彼此独立要求的放弃。因此描述直

接经验或现象的并非总是彼此独立的简单命题均可以看成基本命题。(参见MS 106: 59)

最后,日常语言的本质结构便是以这样的基本命题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结构。

所有具有本质意义的事项是:诸符号无论以如何复杂的方式最后都要涉及到直接的经验,

而非一个中间项(一个物本身)。(MS 107: 177[26.10.29])

维特根斯坦将表达这样的本质结构的语言称为“现象学语言”(phänomenologische

Sprache)或“原初语言”(primäre Sprache),而将日常语言称为“物理学语言

”(physikalische Sprache)或“派生语言”(sekundäre Sprache)。他起初认为

,现象学语言的本质特征是:不含任何假设成分,其命题总是直接地得到了证实或否证,

总是确定无疑地真的或假的。

现象学语言:对于直接的感官知觉的描述,没有任何假设的附属物。(MS 113: 123r [19

.5.32])

(上引段落是在维特根斯坦已经放弃现象学语言设想之后、对这个设想进行反思和批评时

期写下的。)但是,这样的语言是可能的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下维特

根斯坦是如何区分直接经验的世界(或感觉材料的世界)和日常世界以及如何解释它们之

间的关系的。维特根斯坦又将前者称为原初世界(primäre Welt)、第一系统(ers

tes System),将后者称为物理学的世界或物体世界(Körperwelt)、第二系统(z

weites System)。

        第一,感觉材料或以其为基础的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是惟一实在的东西,而物

理对象则至多是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物,是一种假设的存在物。

那个命题,即只有当下的经验才具有实在性,似乎包含着唯我论的最终的结论。在一种意

义上情况的确如此;只不过,那个命题<<它>>所能说出的东西和唯我论所能说出的东西一

样少。——因为属于世界的本质的东西<>不可说。而哲学如果能够说出些

借助于物体世界的假设对现象所进行的描述是绝对必要的,因为与不可思议地复杂的现象

学描述相比,它是简单的。当我看到一个圆周的不同的分散开来的诸段时,

                 

对其<>描述或许是不可能的,但是它们是一个圆周的诸段——

出于未经进一步研究的理由我没有看到其全部——这个说法是简单的。(MS 106: 102, 1

04)

将现在看作惟一实在的东西的看法是这样一种看法:它好像向下通向一个没有通向开阔地

带的道路的山谷凹地。(MS 107: 1)

现象不是某种其它东西的症状,而是实在。

现象不是某种其它的东西——只有这样的东西才使得命题成为真的或假的——的症状,相

反,它本身就是证实命题的东西。(MS 107: 223-4[1.12.29])

我称为那个“从这里而来的这个对象的外观”(Ansicht dieses Gegenstandes von hier

)的东西<>属于假设,即属于表现。

这也就是说,这个带有其从空间中的不同的位置所看到的不同的外观或者带有如何构成它

们的规则的物体全部都是假设。也即,假设是一个符号的系统,它整个地、完全地位于经

验之外。它可以说是这样一个多面体,其每一个面都可以对应着一种经验。(MS 109: 12

3-4[10.9.30])

        第二,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是主体惟一真正地知道的东西,而我们关于物质对

象的命题则仅仅是假设。

我以前相信,存在着我们大家日常说话用的口语和一种表达我们真正知道的东西即现象的

原初语言。我也谈论过一种第一系统和一种第二系统。现在我要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不再坚

持这种理解了。(WWK 45[22.12.29])

        第三,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是易逝的,而物理过程则是相对稳定的。

这个处于不断的流动,或更准确地说,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现在不可把握。(MS 107: 1)

直接的东西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它事实上具有一条河流的形式。)(MS 107: 159[11

.10.29])

        第四,但是,严格说来,“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这样的

说法是不适当的,因为只有针对于处于通常的时间即物理时间或历史时间中的事项“……

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之类的说法才具有意义,而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并不处于这样的

时间之中。[比如,人们不能针对于直接经验的世界中的事项(比如感觉材料或由其构成

的事件或事实)甲和乙说:“甲(乙)曾经存在”或“甲早于另一个事项乙”。]而情况

之所以如此,则又是因为:在物理学的世界中我们可以区分开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事件(

因此,在这样的世界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这一说法的意义可以是:……从过

去流到现在,又从现在流向将来),但是在直接经验(比如感觉材料)的世界中我们无法

做出这样的区分,在其中只有现在。也正因如此,这个“现在”并不是真正的现在,而是

“似是而非的现在”(specious present)。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觉察到现象从我们身边溜走了这样的感觉、现

象的恒常的流动,而只是在我们进行哲学研究时才觉察到这点。这点指向如下事实:在这

里涉及到一个因对我们的<(>通常的<)>语言的错误的使用而在我们这里引起的思想。

因为这种感觉是这样的:现在消失在过去之中,而我们却不能阻止这点。显而易见,在此

我们的确使用了这样一条带子的图像,它不停地从我们旁边移动过去,而我们却不能阻止

它。但是,当然恰恰同样明显的是,这个图像被用错了。如果人们用“时间”来意指变化

的可能性,那么人们便不能说“时间在流动”。

或许,全部困难<(>似乎<<?>><)>都在于将物理的时间概念转用到直接的体验的过程之

上。这是一种对电影胶片上的时间和屏幕图像上的时间的混淆。……(MS 108: 32-3[23.

12.29])

人们可以谈论物理学的世界中的现在、过去和将来的事件,但是如果人们没有再次将一种

物理对象(比如,此刻的一个物理图像而非物体)而恰恰将现在称为心像,那么人们不能

谈论现在、过去和将来的心像。因此,人们不能将时间概念,也即适用于物理学名词的句

法规则,应用于心象的世界,也即,不能将其应用在这样的地方,在那里人们使用着一种

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MS 108: 34[23.12.29])

我们可以称为现象中的时间(似是而非的现在)的东西不是一个时间段并非存在于历史的

时间(过去、现在、将来)中,并非这种时间中的任何一段。(MS 113: 123v[19.5.32])

        虽然严格说来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比如感觉材料)不处于通常的物理时间之

中,但是后者却是以其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它们包含着时

间或者时间构成其形式。正因如此,我们也可以说,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进而感觉材

料)处于时间次序之中。

二系统中构造出时间的吗?

但是,人们也能够说,我人们能够从这些现在的材料能够构造出一个时间性的第二系统这

点说出了关于第一系统的某种东西,而它所说出的东西我用如下话来表达:(MS 105: 86

)第一系统是按照时间排序的。——只是人们不要忘记,这种时间次序看起来与第二系统

中的时间次序完全不同。(MS 105: 88)

事情难道不是这样的吗:现象(似是而非的现在)包含着时间,但是并非处在时间之中?

它的形式是时间,<>它现在在时间中并没有位置。(MS 105: 114)

在上引MS 108(32-3)一段中,维特根斯坦企图用电影胶片上的时间和屏幕图像上的时间之

间的关系来说明物理时间和现象中的时间之间的关系。这个说明的意义在下面的段落中得

到了进一步的澄清。 

在第一系统中竟然存在着时间吗?人们能够针对于材料系统中的一个事件(或<<更准确地

说,>>一个事实)说“它曾经存在”吗?

如果我将第一系统的事实与屏幕上的图像相比较,将第二系统中的事实与电影胶片上的图

像相比较,那么在电影胶片上有现在的图像、过去的图像和将来的图像;但是,在屏幕上

(MS 105: 84)只有现在。(MS 105: 86)

        显然,这个比较具有这样的后果:在物理学的世界中,将来的情形必定以某种方

式预先形成于现在的情形之中。因为和现在的图像一样,将来的图像也已经存在在电影胶

片之上了。

这个比喻的独特的特征之一是:我将将来看作预先形成于其中的东西。

如果不会撕裂这点存在于时间的本质之中,那么将来的事件预先形成了这种说法便具有意

义。因为这时人们能够说:“某事将要发生,只是我不知道什么事”。在物理学的世界中

人们显然可以这样说。

但是,在材料的世界中情况如何?这个世界真的不会撕裂?

人们能够针对于一个材料说,它早于另一个材料吗?(MS 105: 86)

我们看到,在此维特根斯坦是这样来解释为什么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说将来的情形必定以某

种方式预先形成于现在的情形之中这点的:物理时间从本质上说不会撕裂,即它必然从过

去流到现在,又从现在流向将来。但是,这种说法的意义是什么?按照前期维特根斯坦的

思路,我们似乎可以说:将来的情形虽然还没有实现出来,但是无论如何已经现实地存在

于现在的现实世界之中,因为我们似乎可以说:“现在情况是这样的:这个事件一小时后

将出现”或者“大约5点时情况是这样:大约7点时我将去散步”,而且这些说法似乎是真

的。但是,事实上,它们都是没有意义的。

人们可以通过研究这样一个类比——它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构成了不同的错误观念的基础

——来理解涉及到<<似乎是由>>时间的本质<><<造成的>>大多数困难<<

谜>>:<>是发生于放映影片的放映机中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屏幕上的过

程。

当人们说将来已经预先形成了时,这显然意味着:相应于屏幕上的将来的过程的电影胶片

的图像已经存在了。但是,相对于我一小时后将要做的事情,当然不存在任何这样的图像

,而且当存在着这样的图像时,我们也不应当将电影胶片的将来的部分上的图像与屏幕上

的将来的事件混淆起来。后者现在没有发生只有针对于前者我们才能够说它们预先形成了

,也即,现在已经存在了。考虑如下之点:屏幕上的事件与胶片图像所显示的东西之间的

联系是一种经验上的联系;我们不能从它们预告屏幕上的任何一个事件,而只能假设地预

言它们。我们也——误解的另一个来源存在于这里——不能说“现在情况是这样的:这个

事件一小时后将出现”或者“大约5点时情况是这样:大约7点时我将去散步”。(MS 112

从上一小节我们看到,作为日常世界的本质的直接经验的世界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其中的

事项不处于物理时间之中。因此,以表现直接经验或现象为己任的现象学语言中的表达式

也应当不处于物理时间之中。上面曾经提到,现象学语言的另一个本质特征是:它必须将

自己限制在总是可以直接得到证实的表达形式之上,而不含任何假设的成分。相反,日常

语言或物理学语言则处于物理时间之中,含有大量的假设的成分。正因如此,它不能用以

描述直接的经验或现象。

现象学语言所描写的东西和通常的物理学语言所描写的东西恰恰是相同的东西。它只是必

须将自己限制在可以证实的东西之上。

这竟然是可能的吗?

我们不要忘记,物理学语言又只是在描写原初的世界,而非一个假设的世界。假设只是一

种关于最为实用<<正确?>>类型的表现的假定。

那么,这种假设性的东西对于每一个世界表现来说都是本质性的吗?

假定我的记忆非常好,能够记住我的整个的感觉印象。这时,没有什么能够反对我将它们

描写下来。它将是一个传记(Lebensbeschreibung)。而且,我为什么不应该能够将所有

假设性的东西(MS 105: 108)从这个描述中去掉呢?(MS 105: 110)

物理学构造了一个假设系统,后者被表现为方程式系统。物理学的方程式既不能是真的也

不能是假的。只有出现于证实中的结论,即现象学陈述,才是真的和假的。(WWK 101[22

.3.30])

语言本身属于第二系统。当我描写一个语言时,我<>在描写某种物理的

东西。但是,一种物理学的语言如何能够描写现象?

事情难道不是这样的吗:现象(似是而非的现在)包含着时间,但是并非处在时间之中?

它的形式是时间,<>它现在在时间中并没有位置。

而语言在时间中流逝着。

我们用“语言”<>所意的东西在<>物理时间中流逝着

。(MS 105: 114)

将现在看作惟一实在的东西的看法是这样一种看法:它好像向下通向一个没有通向开阔地

带的道路的山谷凹地。这个处于不断的流动,或更准确地说,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现在不

可把握。在我们能够想到把捉它之前它便消失了。在这个凹地中我们像中了魔法一样陷于

一种思想的旋涡中。

错误必定是这样的:我们企图用科学<>来把握飞逝的现在。这必定像如

下做法:我们要把握一种与木柱分开的木柱的坚固性。它好像从它那里蒸馏出来了。

如下认识必定将我们从做这种不可能的事情的企图中拯救出来:如果我们企图在这样的事

业中使用我们的语言,那么我们将说出没有意义的话。

我们和我们的语言可以说并非处于所投射出的图像的地区领域,而是处于胶片的领域。如

果我要给屏幕上的影片过程配上音乐,那么引起它的那个东西又必须在胶片的范围内活动

语言不能表达我不应当思考的东西。这是我们的安慰。

但是,如果人们说:不过,哲学家恰恰必须走下这个凹地,去把握纯粹的实在本身,将其

置于日光之下,那么回答是这样的:在此他必须将语言放在身后,因此未完成的事情便又

出现了。(MS 107: 1-2)

直接的东西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它事实上具有一条河流的形式。)

……

非常清楚,如果人们在此要说出最后的东西,那么他们必定恰恰到达了表达它的语言的界

限。(MS 107: 159[11.10.29])

每当人们欲将我们的通常的——物理学的——语言应用在直接给定的东西的领域时,最严

重的哲学错误便产生了。(MS 107: 160[11.10.29])

我们的所有言说形式都是从通常的物理学的语言中拿取过来的,在认识论或现象学中使用

它们时定会误解对象。

“我知觉到了X”这个单纯的习语就已经是从物理学(世界)表达方式中取来的,X在此当

是一个物理对象——比如一个物体。在现象学中使用这种说话方式便已经是错误的了——

在那里,X必定意指一个材料。因为现在“我”和“知觉”也不能具有上面那样的意义。(

MS 107: 160[11.10.29])

上引段落中出现的“语言”一词显然仅仅指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在此,维特根斯坦只

是断言,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不能描述直接经验或现象,而并没有断言它们绝对不可描

述。

对于直接的经验或现象,我们也可以通过非语言的方式来加以表现。比如,我们可以通过

立体模型来表现它们,或者可以设想存在着一台能够给出适当的表现的机器。但是,显然

相关的立体模型和机制及其所给出的表现仍然属于物理世界,而“只有在原初世界中对应

于这个机制[和这些模型及其所给出的表现]的东西才能够是原初的语言”(MS 105: 11

4)。

比如,我甚至可以按照缩小的比例经由石膏像来立体地表现视像(只有在我已经实际上看

到过<<它们>>的范围内我才做出这些石膏像),并且通过着色或者说明方式将其它的东西

标示为非本质的。

至此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但是,我为了进行这样的表现而使用的时间的情况如何?我假

定,我能够将这个语言像我的回忆过程那样迅速地“写下来”——制造出这个表现。但是

,假定接着我又通读了这个描述,现在它难道不当然是假设性的了吗?为什么不是呢?

让我们思考这样一种表现:我似乎看到的那些物体由一种机制以这样的方式推动着(MS 1

05: 110):它们一定会将要表现的视像给予安放在一个模特上的某个特定位置的两只眼睛

。于是,从这个模特上的眼睛的位置和这些物体的位置和运动那个被描写的视像便得到了

确定。

或许,可以设想,这个物体<>是由一个曲柄的转动来推动的操作的,

而现在这个描述便被如此地“照本宣科地读出”。(MS 105: 112)

那么,这种与物理学语言相对的现象学语言可能吗?对这个问题,在1929年2月至10月中旬

这段时间内,维特根斯坦有时给出肯定回答,有时又给出否定性回答。

难道如下之点不是非常明显吗:这[由前引段落描述的那个机制提供的描述]是可以想到

的最为直接的描述?也即,一切想着成为更为直接的描述的东西必定不再是一个描述。

这时,所出现的不是每一个<<一个>>描述,而是那个音节不清的声音(jener unartikuli

erte Laut),而许多作者却非常想以此来作为哲学的开始[“我对我的知识有所知道地意

识到了某种东西”(Ich habe, um mein Wissen wissend, bewußt etwas)。 ](

MS 105: 112)

但是,人们不能在开始之前开始。(MS 105: 114)

当然可以有一种现象学的语言。(它必须停留于何处?)

当我们想着想象这种语言时,如下之点具有表征性的意义:我们立即开始以一种比世界本

来的样子简单的方式来想象它。但是,这点并非不利于这种语言的存可能性,而是有利于

它,因为为了达到它我们走了一段路。(MS 107: 3)

现在,我的意图难道不是只描述可以证实的东西吗?这种描述与通常的描述的区别难道不

恰恰是这样的吗:它避免了一切假设的事项?这是成功的吗?

在某种意义上我相信事实如此,在另一种意义上我相信事实并非如此。——假定这个描述

是一个预言,现在它应当得到证实。我可以说背熟了它,现在将其与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

比较。在此,除包含在如下前提中的东西之外的一切假设的事项均得以避免:这个描述是

以独立于我恰恰能够回忆起的有关它的东西的方式而给予我的。

这个整体是一部有声电影,而伴随着屏幕上的过程所说出的语词并非是与声迹相同的东西

,而是和这些过程一样,也是转瞬即逝的。声迹并非伴随着屏幕上的活动。

描述,而是我的记忆的错误?不,这不应当具有意义。一个原则上不能发现的错误根本不

是错误。(MS 107: 5-6)

1929年10月下旬,维特根斯坦最后给出了明确的否定性回答,认识到:任何表现形式或表

现本身必定是某种出现于物理时间中的东西,某种假设性的东西;更进一步说来,必定是

某种受到人们所制定的语法规则制约的东西。

首先,他在于1929年中发表的“关于逻辑形式的评论”一文中给出的现象学语言的初步设

想不能成功,因为其中的含有数字的简单命题形式“[6-9, 3-8]R”(义为:处于相关坐标

系中区域[6-9, 3-8]内的片断是红色的)严格说来并不符合他心中所想到的那种现象学语

言的基本命题的要求,因为它们也必定出现于时间中,也含有假设的成分。

其次,维特根斯坦1929年初到10月底之前的想法似乎是这样的:直接经验或现象世界中的

一类现象结构能够直接地表现另一类现象结构,而这种表现当不含有任何假设的成分。10

月底,他认识到,这样的表现是不可能的。假定我对一个日常语言或物理语言中的符号表

现形式进行了足够彻底的分析,将它们之中的符号均分析成了相关的感觉材料的某种逻辑

构造物,进而将它们分析成了某种现象结构,这时,它们似乎可以用来描写相关的直接经

验(另一种现象结构)。但是,首先,为了进行这样的描写,无论如何我需要(物理的)

时间,而现象根本不处于(这样的)时间之中;其次,即使我们假定,这样的描写可以不

在时间中进行,并且在写下来后这个描写还持续存在着,当我回过头来通读它时,它无论

如何又成为假设性的了。(严格说来,作为现象结构的描写形式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它

根本不处于时间之中;因此,我根本无法回过头来读它。)因此,作为现象结构的符号表

现形式无法用来描写作为另一种现象结构的直接经验。

我相信,一个如下假定是荒唐的:一种现象学语言是可能的,而且真正说来只有它才会说

出我们在哲学中所必须<<想要>>表达的东西。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日常语言必定已经够

用了,我们只是必须正确地理解它。这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让自己受到它的诱导,讲出

没有任何意义的话。

我的意思是:我称作符号的东西必定是人们在语法中称作符号的东西,某种出现于胶片上

的东西而非出现于屏幕上的东西。(MS 107: 176[22.10.29])

我们能够设想一种仅使用原初命题而不使用假设的语言吗?

(人们能够设想,比如,这样的人性存在物吗:他们不知道假设,但是却拥有一种语言?

但是,如下说法竟然有意义吗:我们当然不是从一种新的认识材料而是从命题来构造假设

,在没有假设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命题是不可设想的,正如在没有开方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乘

法是不可设想的一样?(MS 109: 119-20[9.9.30])

如果存在着维特根斯坦以前所理解的那种作为日常语言的本质的现象学语言,那么日常语

言和世界的表现关系(或者说应用关系)便最终在原初世界中得到了确立。而且,这种现

象学语言中的命题将是惟一直接地经由当下的经验或现象得到证实的命题。作为一种现象

结构,它们不含有任何时空性质,犹如这样一把理想的或纯粹的尺子:它仅仅具有长度,

而不具有任何形体。但是,事实恰恰相反:根本不可能存在仅仅具有长度而不具有任何形

体的尺子;类似地,也不可能存在总是可以经由当下的经验或现象直接地加以证实却不具

有任何时空性质的符号表现形式。

                如果材料的世界是无时间的,那么人们究竟如何谈论它?(MS 105: 96

生活之流,或者世界之流,向前流逝着[“一切皆在流动中”],而我们的命题可以说只

是经由<<在(飞逝的)>>此刻得到了证实。

我们的命题只是由现在证实了。

因此,它们必须是这样构造出来的,即它们能够经由它来证实。它们必须拥有经由它来证

实的能力。于是,它们因此便以某种方式与现在具有了可通约性(Kommensurabilitä

;t),而且事实并非是:尽管它们具有空间-时间的性质,它们还是能够具有这种可通约

性,而是:这种空间-时间的性质与这种可通约性的关系必定有如一把尺子的形体性质(

Körperlichkeit)与其延展性(Ausgedehntheit)——它就是借此而进行测量的——

之间的关系。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们也不能说:“是的,尽管这把尺子具有形体性质,但是

它还是在测量长度,一把当然,一把仅仅具有长度的尺子将是理想的尺子,可以说将是那

把纯粹的尺子。”非也,如果一个有形体的东西具有长度,那么在没有一个形体的情况下

,就不可能有长度。——即使我明白,在某种意义上,只是这把尺子的长度在测量,那么

我插入????兜里的东西仍然是这把尺子,这个有形体的东

西,而并非是那个长度。(MS 107: 222-3[1.12.29])

以前维特根斯坦似乎认为,假设与时间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现在他对此表示怀疑。

个问题究竟意味着什么?(MS 109: 120[9.9.30])

我觉得,除了在所有命题或许都处理与时间有关的事项这样的范围以外,假设并非必然与

时间具有某种关系。(MS 109: 125[11.9.30])

我们知道,维特根斯坦之所以企图构造现象学语言,其初衷是为了显示日常语言或物理学

语言的本质,进而日常世界或物理学世界的本质。现在,现象学语言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了

,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显示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的本质、进而日常世界或物理学世界的本

质?对此,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是:可以通过给出与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表现了相同的事

项或实现了相同的目的的诸语言的类的方式来显示这个本质,而且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便

直接地表现了直接的经验或现象。

为了使我们的(关于实在的)命题具有意义,全部必要的条件是:我们的经验在某种意义

上与其一致或不一致。这也就是说,直接经验只是必须证实它们中的某种东西,某一面。

这个图像当然直接得自于实在,因为当我们只看到它的一个侧面时我们便说“这里是一把

椅子”。

谈论语言与实在的关系而又没有说出没有任何意义的话或者没有说出过少的东西,这是非

常困难的。

现象学语言或者“原初语言”(我曾经如此称呼它)现在不再作为目标浮现在我的眼前;

现在我不再认为它是可能的了。所有可能并且必要的事情是将我们的事语言中本质的方面

与其非本质的方面分开。

这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可以说描写了实现了其目的的诸语言的类,那么由此其本质的方面

便显示出来了,进而直接的经验便直接地得到了表现。

每当我说我人们也可以将如此这般的表现替换为这另一种表现的时候而没有?,我

们便向把握所表现的东西的本质这个目标迈进了一步。

关于我们的语言中本质的方面及其中对于表现来说非本质的方面的认识,关于我们的语言

中那些部分是空转的轮子的认识,最后就等于一种现象学语言的构造。(MS 107: 205-6[

25.11.29])

我以前相信,存在着我们大家日常说话用的口语和一种表达我们真正知道的东西即现象的

原初语言。我也谈论过一种第一系统和一种第二系统。现在我要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不再坚

持这种理解了。

我现在相信,本质上我们只具有一种语言,而这就是日常的语言。我们不需要首先发明一

种新的语言或构造一种符号系统,相反,口语已经就是这个语言——假定我们将隐藏于它

之中的不清楚的地方去除掉。(WWK 45[22.12.29])

现象学语言或者“原初语言”(我曾经如此称呼它)现在不再作为目标浮现在我的眼前;

现在我不再认为它是必要的了。所有可能并且必要的事情是将我们的语言中本质的方面与

其非本质的方面分开。(TS 209: 1 [Spring 1930])

由于语言的本质和世界的本质不可说,企图说它们的命题没有意义,而语法规则自动地排

除了无意义的符号结合,所以可以认为,语言的本质和世界的本质实际上体现在其语法规

则之中。因此,除了通过上述方式显示语言和世界的本质外,我们也可以通过给出语言的

语法的方式来显示语言和世界的本质。这也就是说,通过给出语言的语法的方式,我们完

全可以达到维特根斯坦以前企图通过对语言和世界的结构进行完全的逻辑分析的方式、进

而通过建立一种现象学语言的方式所欲达到的目的。

但是,语言的本质是世界的本质的一幅图像,而作为语法<>的哲学事

实上能够把握世界的本质,只不过不是在语言的命题中而是在这个语言的规则中,它们阻

止人们去构造排除了无意义的符号结合。(MS 108: 2[13.12.29])

其语法得到了澄清的命题便是<>得到了完全的分析的命题。无论它

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写下或说出的。(MS 108: 88-9[23.2.30])

到了1932年中,维特根斯坦进一步认识到,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所谓语言和世界的本质;

如果我们不想放弃“本质”这种说法,那么我们不妨将语法规则看成语言和世界的本质。

对于我们的语言的使用规则的研究、关于这些规则的认识和概览式的表现(übersichtli

che Darstellung),其结果就是,也即所完成的东西就是,人们经常经由一种现象学语言

的构造所完成<<所希望达到>>的东西。

每当我们认识到如此这般的表现方式也可以经由另一种表现方式加以取代时,我们便向这

个目标前进了一步。(MS 114: 14r-v[1.6.32])

为什么我突然放弃去表达语言的本质和世界的本质?

“现象学语言。”关于其必要性的信念。似乎我们的语言某种意义上说是粗糙的,是对事

态的一种不完善的表现,而且只能理解成粗糙的、不完善的图像。似乎哲学必须改进它,

使其变得精致起来,以便能够以这样的方式来理解世界的结构。于是,如下之点便清楚了

:它必须按照这个语言的现状来理解它,也即认识它,因为目标并不是一种<<旧>>语言没

有给出的新的清晰性,而是哲学迷宫<<困惑>>的清除。(MS 152: 91-2[Fall 1936])

在前引段落中,维特根斯坦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日常语言必定已经够用了”(MS

107: 176)、“我现在相信,本质上我们只具有一种语言,而这就是日常的语言。我们不

需要首先发明一种新的语言或构造一种符号系统,相反,口语已经就是这个语言”(WWK

45[22.12.29])。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只能通过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

来描写直接的经验或现象,根本不存在对于它们的更为直接或更为原始的描述。

不过,用以描述直接的经验或现象的表达形式的确具有不同于用以描述其它事项的表达形

式的特征,不可混淆。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区别首先表现为它们的语法规则上的区别,

进而体现为两种语言游戏间的区别。实际上,最终说来,所谓作为直接经验或现象的构成

成分的感觉材料并非如他刚刚回到哲学时(和其他哲学家,比如罗素)所认为的那样,是

世界的结构元素,而不过是一种特定的表现手段。

哲学家们将存在着感觉材料这点作为一种哲学意见或信念说出来。但是,说我相信存在着

感觉材料就等于说我相信一个对象可以看起来出现在我的眼前,即使当其并非出现在我的

眼前时。现在,当一个人使用“感觉材料”这个词时,他应当清楚其语法的独特性。因为

人们引入这个表达式时的想法是以指称“实在”的表达式为标准来理解指称“现象”的表

达式。比如,人们说,如果两个东西看起来是相等的,那么必定存在着某两个这样的东西

,它们是相等的。这当然只是意味着我们已经决定在与“这两个东西看起来是相等的”同

义的意义上来使用诸如“这两个东西的现象是相等的”这样的表达式。足够令人奇怪的是

,这个新的表达方式的引入将人们迷惑住了,使得他们认为他们发现了新的存在物,世界

的新的结构元素,似乎说“我相信存在着感觉材料”类似于说“我相信物质是由电子构成

的”。当我们谈论现象或感觉材料的相等性时,我们引入了“相等”一词的一种新的用法

。情况可能是这样的:长度A看起来当等于长度B,B看起来当等于C,但是A看起来并等于C

。在新的符号系统中我们将不得不说,尽管A的现象(感觉材料)等于B的现象并且B的现象

等于C的现象,但是A的现象并不等于C的现象;如果你不介意以不传递的方式来使用“等于”,那么这也是完全可以的。

现在,当我们采纳了感觉材料符号系统时,我们所陷入的危险是:忘记关于感觉材料的陈

述的语法和表面上看类似的关于物理对象的陈述的语法之间的区别。(D 309: 117-9)

哲学家们说存在着感觉材料;或者:他们相信存在着感觉材料。这就等于说,他们相信这

点来自于如下事实:某个人相信看到了一个对象,而不管这个对象是否在那里实际上出现

于他的眼前。

但是,当人们使用“感觉材料”这个词时,他们必须始终首先意识到它拥有哪一种语法。

因为它的真正的目的是现象和实在的同化,而现在危险在于人们忘记了现象和实在的语法

的区别。(MS 157a: ii, 1r-v[4.6.34])

人们说,感觉材料比物理对象更为原始——但是<<我们的>><>物理对象

的符号系统最后当然<<应当>涉及到感觉材料。因此,或许只有一个<<符号系统>>才是原始

的,而另一个是派生的。为什么人们不应该称那个唯一得到证实的了符号系统为原始的。

或者:在此人们究竟为什么谈论原始的和派生的?这是以一种误解为基础的。当人们说“

物理对象”只是由感觉印象<<建立起来的>>逻辑构造时,人们所构造起来的东西当然只是

一个语言游戏。

如果我们所说的东西必定涉及到感觉材料,那么人们只有这时在这样的地方才能谈论这种

涉及所走的那条弯路,此时<<在那里>>一条较短的、较少迂回的表达方式是可能的。(MS

121: 49r-v[5.9.38])

这里的情况类似于这样的关系:物理对象与感觉印象。(在此)我们有两个语言游戏,而

它们彼此间的关系属于非常复杂的那种<<具有非常复杂的性质>>。——如果人们想用一种

简单的形式来说明这些关系,那么他们便误入歧途了。(MS 144: 14)

        虽然不存在一种与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相对的现象学语言或原初的语言,但是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么你尽可以将前者中用以描述直接的经验或现象的那部分称作现象学

语言或原初的语言,只是你不要因此便认为这部分语言比其它的语言部分更为根本,具有

更大的优先性。

不存在一种与我们的通常的语言,“派生的”语言,相对的原初的语言(我以前认为存在

着这样的语言)。但是,在这样的范围内人们可以谈论一种与我们的语言相对的原初的语

言,即在其中不应当表达出某些现象相较于其它现象的优先性;可以说,它必须是绝对客

观的(sachlich)。(MS 108: 29[21.12.29])

在维特根斯坦的遗著中,“现象学语言”一语首先出现在MS 105(108)中。在此之前,他已

经提出了有关现象学的设想。

如下说法似乎有许多根据:借助于物理学进行的对于视觉空间的描画实际上是最简单的描

画。也即,物理学是真正的现象学。

但是人们可以反对说:物理学所追求的是真理,即对于事件的正确的预言,而现象学并不

做这样的事情,它追求的是意义,而非真理。

但是,人们可以说:物理学拥有一个语言,用这个语言它说出命题。这些命题可以是真的

或假的。这些命题构成物理学,而其语法构成现象学(或者随你将它叫做什么)。

但是,由于数学术语的使用,事情看起来实际上要复杂得多。比如,当科学怀疑所观察到

的现象是否可以经由电子理论或<>量子理论正确地加以描述时,(MS 105

存在着某种意义的复多性和<>规律的复多性。

物理学经由如下之点而与现象学区别开来:它要确定规律。现象学则只确定可能性。

于是,现象学便是关于如下事实的描述的语法:物理学是以它们为基础而建立其理论的。

(MS 105: 5[4. 2. 29])

和声学难道不是(至少部分说来)现象学、进而语法吗?(MS 108: 74[19.2.30])

现象学就是语法。(TS 213: 437[Summer 1933])

按照上引第一段的叙述,现象学的任务在于给出有关视觉空间(泛而言之,现象)的最简

单的描画。由于物理学似乎便给出了这样的描画 ,因此物理学似乎就是真正的现象学。但

是,这样的话,现象学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维特根斯坦随即提出了一种新的关于

现象学任务的界定:“现象学便是关于如下事实的描述的语法:物理学是以它们为基础而

建立其理论的”。这里所提到的事实显然是指当下的直接经验或现象;物理学当然是以这

样的事实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这样,现象学就是这样一门学科:其任务是给出现象描述

即现象学语言的语法。由于这样的语法中的部分核心内容是关于现象描述与物理学描述间

的语法区别,因此我们也可以说现象学是关于物理学命题的语法。由于按照维特根斯坦这

时的理解,(逻辑的)可能性就是合乎语法规则性,而且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在于其语法

规则或用法规则,所以他说现象学就是关于可能性的研究、关于意义的研究。

如果以不含任何假设成分为特征的现象学语言是可能的,那么现象学研究的便是这样的语

言的语法。但是,我们看到,这样的语言不可能构造出来,而直接的经验或现象只能借助

于日常语言或物理学语言加以表现,所以现象学研究的也只能是这样的语言中用以表达现

象的表达式的语法,包括其与表达其它事项的表达式的语法的区别。在其现象学研究中,

维特根斯坦对颜色问题和视觉空间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1929年初到1930年初,维特根斯坦认为,作为关于现象描述或现象学语言的语法的研究的

现象学只能建立在对直接经验或现象——特别是其逻辑结构——的后天的分析和研究基础

之上,因为现象描述或现象学语言的语法的根据恰恰是直接经验或现象本身的结构。对直

接经验或现象本身的结构的研究当然也可以称作现象学。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显然构成了

不含任何假设的现象学语言的前提。

               

                物理学将确定合规则性;它不研究可能的事项。

        因此,物理学即使在其充分地发展以后也不能提供对于现象学事实的结构的描述

。在现象学中人们总是处理可能性,也即,处理意义,而非真和假。可以说,物理学将一

个连续统上的某些位置突出出来,并用它们构成一个合乎规律的序列。对于其它的位置它

便不关心了。(WWW 63[25.12.29])

在此存在着的以比其实际的样子简单的方式看待事物的危险今天常常被高估。不过,这种

危险事实上以最高的程度存在于对感觉印象的<>研究之中。它们总是被

当作比它们<(>实际上<)>的样子简单得多的东西。(MS 108: 115-6[21.3.30])

在“关于逻辑形式的评论”一文中,维特根斯坦所从事的工作部分说来便是这种意义上的

现象学研究。

未阻止这样的无意义的构造物的形成当然是我们的符号系统的一个缺点,而一个完善的符

号系统将必须经由确定的句法规则排除这样的结构。……不过,在我们已经实际地达到对

于所涉及的现象的最终的分析之前我们是不能建立起这样的规则的。我们知道,我们还没

有获得这样的分析。

在如下意义上,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也可以说是关于可能性的研究:现象的逻辑结构

不仅构成了现实世界的本质结构,也构成了所有可能世界的本质结构。

1930年2月底到3月初,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关于现象学的如是理解。其原因有二。

其一,现象描述的语法规则的根据并非在于现象本身的结构(泛而言之,关于任何事物的

描述的语法规则的根据均并非在于该事物本身的结构)。

如果我能够通过如下方式来描述这些约定,即我说,我必须制定它们,因为,比如,诸颜

色具有某些性质,那么这些语法约定便因此而成为多余的了,因为这假定了这时我恰恰能

够说出为这些约定所恰恰排除的东西。反之,如果这些约定是必要的,因此某些语词的组

合必须被当成无意义的而予以排除,那么这时我恰恰因此而不能陈述出这些颜色的这样一

种性质——正是它使得这些约定成为必要的,因为这时便可以设想,诸颜色不具有这个性

质,而这点只能以违犯这些约定的方式表达出来。(MS 108: 98-9[28.2.30])

我不将这样的<>规则称为约定——它可以经由这样的命题来辩护:它们描

述了被表现的东西,而且表明这个表现是恰当的。语法约定不可经由一个对于所表现的东

西的描述而得到辩护。每一个<>描述已经假定了这些语法规则。这也就

是说,在待辩护的语法中被看成胡说的东西也不能在有关提供辩护的命题的语法中被看成

意义,反之亦然。(MS 108: 104[4.3.30])

这里的<<我的>>错误总是在于如下之点:我忘记了,只有全部的规则才刻画了游戏、语言

的特征,而且这些规则并非向一种实际情况负责,以致于它们要由它来检验,针对于一条

规则人们可以怀疑它是否是必要的或正确的。……

语法不对任何实际情况负责。

(语法没有责任向实际情况解释自己的行为。)(MS 110: 215-6[24.6.31])

其二,作为一种后天研究,对现象本身的结构的研究显然不能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研

究。而且只有将作为关于现象描述或现象学语言的语法的研究的现象学看成一种先天的研

究或概念的分析时,它才能够成为哲学。因此,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与物理学、生理学和

心理学等等经验科学截然有别。后者从事的是后天的研究,目的在于对于经验事实进行因

果解释并以此为基础对将来的情况进行预言。

顺便说一下,颜色空间是通过,比如,八面体来表现的,<>出现在其诸角

上,这种表现是一种语法的表现,而非心理学的表现。<<相反,>>在如此这般情况下——

比如——一个红色的余像将成为可见的这种说法则是心理学(这可以发生,也可以不发生

,但是另一个东西则是先天的;其一可以经由实验来确定,而另一个则不能这样来确定)

。(MS 107: 279)

似乎存在着简单色。作为心理学现象它们是简单的。我所需要的是一种心理学的<

5;或者更准确地说,现象学的>>颜色理论,而决不是任何物理学的,同样也决不是一种生

理学的颜色理论。

而且,必定存在一种纯粹心理学的<<现象学的>>颜色理论,在其中只谈论实际上可以知觉

到的东西,而假设的对象——波、细胞等等——不出现于其中。(TS 209: 125/ cf. MS

105: 90)

如果在某种光线下一切看起来均是白色的,那么我们不会推断说,这个光源必定看起来是

白色的。

现象学分析(像哥德所要做的那种)是一种概念分析,既不能赞成也不能反对物理学。(

MS 172: 24[1950])

        另外,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现象学也不同于逻辑学和数学这样的形式科学。不过

,由此我们不能说它是处于形式科学和经验科学之间的一门科学,好像它能为人们提供所

谓先天综合判断一样。

白色的搀入将一种颜色的有色要素(das Farbige)去掉了;而黄色的搀入不会有这样的结

果。——这是不可能存在清楚透明的白色这个命题的根据吗?

但是,白色的搀入将一种颜色的有色要素去掉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命题?

照我的理解,它不可能是一个物理学命题。

在此,相信存在着一种现象学,一种科学和逻辑之间的中间物的企图是非常大的。(MS 1

72: 21[1950])

维特根斯坦特别研究了现象学语法规则和关于逻辑常项的逻辑语法规则之间的区别的性质

。他曾经认为这种区别是本质性的:前一种规则提供的是一种本质的(或不可上诉的)普

遍性,而后一种规则提供的则仅仅是一种偶然的普遍性。好像我们可以区分开两种胡说:

一种是因违犯现象学规则而导致的有意义的胡说,另一种是因违犯逻辑语法规则而导致的

无意义的胡说。但是,后来他认识到,我们不能这样来理解现象学语法规则和逻辑语法规

则的区别。

当语法以一本书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它不是由<>并列在一起的一系

列章节构成的,而是显示出另一种结构。

而在这样的结构中人们必定看出现象学事项与非现象学事项之间的区别(如果我没有弄错

的话)。在那里包含比如谈论颜色的章节,在其中颜色语词的用法得到规定;但是,人们

在语法中关于并非、或者等等词(那些“逻辑常项”)所说的话不能与之相比。

比如,从这些规则我们得到结论:后面这些词可以应用于每一个命题之上(而颜色语词则

不能这样使用)。这个“每一个”不具有一种经验上的普遍性特征;而是具有某种最高的

游戏规则的不可上诉的普遍性的特征。我觉得,这类似于如下情况:在缺少某些棋子的情

况下我们仍然可以下象棋(或者还是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如果没有棋盘,那么便无

法下象棋了。

在此重要的问题只是:“逻辑常项和现象学常项”之间的本质区别也只是显示在语法之中

吗?在此难道不是需要一种理论吗?比如,这样一种理论:它区分开两类语法?(我要说

:象棋规则不仅给出了马和象的区别,而且也给出了棋子和棋盘的区别。)(MS 109: 12

0-22[10.9.30])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语法中会存在着一种本质的普遍性和一种非本质的普遍性。

一种现象学的普遍性和一种逻辑的普遍性。但是它们如何<<凭什么>>区别彼此?(MS 109

那种两类普遍性非常奇怪,有如一种游戏的两条同样没有例外地有效的规则之一被说成更

为基本的一样。

因此,好像人们可以问,<<决定,>><<谈论,>>是王还是棋盘对于象棋是本质性的一样。

两者中的哪一个是较为本质性的东西,哪一个是较为偶然性的东西。

人们也可以<>提问:……设想现象学的事项是其它样子的要比设想逻辑的

事项是其它样子的更为容易吗?

或者,设想其一的障碍不同于设想另一个的障碍?但是,竟然存在着一种<

我们来说算数的>>胡说与胡说之间的区别吗?(MS 109: 129-30[11.9.30])

人们当然不能说,象棋是用16个棋子玩的这点对于它来说要比它是在棋盘上玩的这点具有

更少的本质意义。(MS 109: 132[12.9.30])

如下之点是很奇怪的:我们会说不可能的事项,比如,这点:那个壁炉台不可能同时既是

黄色的又是绿色的。在谈论不可能的事项时事情看起来好像是这样的:我们在设想不可设

想的东西。当我们说一个事物不可能同时既是绿色的又是黄色的时,我们是在排除某种东

西,但是这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发现某种我们描述为绿色和黄色的东西,那么我们会立

即说这不是一种被排除的情形。我们根本没有排除任何情形,而是排除了一个表达式的用

法。我们所排除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存在着有意义的胡说和无意

义的胡说——“This is green and yellow at the same time”(这同时是绿色和黄色的

)这种说法之为胡说的方式不同于“ab sur ah”之为胡说的方式。但是,它们是同样意义

上的胡说,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词的声响。

后来,维特根斯坦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种语法研究的现象学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是一种“

学”或理论,因为它是纯粹描述性的,既不解释什么,也不推演什么。(参见MS110: 90,

188-9, 217; TS 213: 417-9)因此,不存在什么现象“学”,而只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现

象学问题。

尽管不存在现象学,但是<>存在着现象学问题?

<>搀入红色没有使颜色变淡,但是搀入白色却有这样的结果。

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并非总是感到粉红色或微白的蓝色是淡的。

人们能够说:“闪光的灰色是白色吗”?

人们<<我们>>在思考<>本质时所感觉到的<>那些困难(哥

德想通过颜色理论来深入研究它们)<>包含在这个<<我们的>>词<<概念>>

的多义性<<多样性>>之中。//在<<彼此具有亲缘关系的>>等色性<<概念>>的多样性之中

。//在我们的等色性概念的面相的多样性之中。//已经存在于如下事实之中:我们并

非具有一种<<仅仅一种>>等色性概念,而是具有许多彼此具有亲缘关系的等色性概念。/

问题是:当我们要称我们的视像为一种有色的、透明的介质时,它必须属于什么种类?<<

为了使我们觉得我们看到了一种有色的、透明的介质,视像必须具有什么性质?>>

人们也可以这样来提问:<<或者也可以说:>>一个东西为了<>

能够认作有色的、透明的,它看起来必须是什么样子的?

这不是任何物理学问题,但是与物理学问题联系在一起。(MS 173: 75v-r[4.1950])

一个现象学问题:在什么样的意义上,一个音与其八度音是同一个音?或者:一个音与其

八度音的共同之处是什么?(TS 219: 9[1932 or 1933])

        维特根斯坦所理解的作为概念分析的现象学实际上构成了他后期所谓哲学的一个

非常重要的部分。

        著名现象学史家斯皮格尔伯格(Herbert Spiegelberg)是首次给予维特根斯坦有

关现象学的论述以特别的关注的学者。1964年,维特根斯坦遗著中题为《哲学评论》(Ph

ilosophische Bemerkungen)的第209号打字稿出版。上面所引述和分析的许多有关现象学

的段落均出现于其中。斯皮格尔伯格很快便注意到了这点,并于1968年发表了一篇名为“

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1929-?)”(The Puzzle of Wittgenstein’s Phäno

menologie(1929-?)) 的文章。在文章中,他首先列举了六个亟待澄清的问题:其一,维

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一语的意义为何?其二,他何时并且为何提出了这种现象学?他与

当时的现象学运动有何关系?其三,在什么样范围内他后来放弃了这种现象学?何时并且

为何放弃了它?其四,在维特根斯坦思想发展中它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其五,其哲学上

的价值何在?其六,对于其他现象学者来说,其意义何在?接着,他依次对这些问题给予

了试探性的回答。

        首先,斯皮格尔伯格认为,维特根斯坦实际上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现象

学”一语的。其意义之一为:一种对直接的经验现象的研究。这种研究的特点如下:它是

描述性的,而非解释性的;不同于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等等经验科学;其目标是把握

经验现象的本质。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的成功进行显然需要以一种特定的现象学语言

为工具。斯皮格尔伯格认为,维特根斯坦前后区分开了两种不同的现象学语言:其一为原

初的,其二为派生的。前者的任务是不加选择地描述整个复杂的经验;后者是以日常语言

中的本质部分为基础而构造出来的,其任务仅限于描述经验的本质。前者在《哲学评论》

开篇便被抛弃了,而后者则为维特根斯坦所继续坚持。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另一意义为:

一种对直接的经验现象的可能性的研究,即对其描述的语法的研究。相对于第一种意义上

的现象学而言,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可以说称作“元现象学”(metaphenomenology)。

        关于第二个问题,斯皮格尔伯格首先认为,维特根斯坦于1929年中发表的“关于

逻辑形式的评论”一文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第一种意义上的现象学思想,只不过在这里他没

有使用这个名称。他也注意到,在于1929年12月25日进行的一次与石里克、魏斯曼等人的

谈话中,维特根斯坦也谈到了现象学,甚至谈到了胡塞尔。(参见WWK 63, 67-8)那么,

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这时提出了这种现象学思想并一再使用“现象学”一语?对此,斯皮格

尔伯格的回答是:原因之一是这时维特根斯坦已经放弃了关于他以前关于简单对象的信念

,这样,他就必须为其找到一个替代物;现在,他是在现象中寻找这个替代物的。至于为

什么维特根斯坦选用了“现象学”一词,斯皮格尔伯格首先罗列了一些背景材料:现象学

源起于奥地利,当时在那里仍然有一定的影响;维也纳学派成员之一考夫曼(Felix Kauf

mann)对胡塞尔的现象学有浓厚的兴趣;石里克曾经仔细地研究过胡塞尔的一些著作,并

对其思想进行过严历的批评;卡尔纳普曾经听过胡塞尔的课,他的《世界的逻辑构造》一

书提到胡塞尔的著作,并且几次提到“现象学”一语 ;胡塞尔1922年到伦敦做过演讲。接

着,斯皮格尔伯格做出了如下推测:维特根斯坦离开维也纳、回到剑桥时在维也纳流行的有关现象学的谈话和著作部分进入了他的思维范围之中,当他向他的新

的听众解释他的思想时,他便借用了这个名称,因为他们或许更容易接受这个新的名称。

        根据当时所能见到的材料,斯皮格尔伯格推测说:自1934年起,维特根斯坦便不

再使用“现象学”一语了。但是,维特根斯坦并没有放弃现象学研究,只不过他用“语法

”来指称这种研究。至于为什么维特根斯坦不再使用这个名称了,斯皮格尔伯格做出了如

下解释:其一,维特根斯坦一直讨厌“行话”,而“现象学”也属于一种行话,随着他对

所谓理想语言的不满,这种讨厌情绪变得越发强烈;其二,他三十年代初的讲课经验表明

,听众对他对“现象学”或“语法”等词的奇特使用存有抵触情绪。

        斯皮格尔伯格认为,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讨论在其思想发展中不足以构成一个独

立的阶段,而只能看成一个插曲,它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构成了从其前期的逻辑原子

论哲学到其后期的哲学语法这条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站点。

        关于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内在价值,斯皮格尔伯格列举了如下几点:它表明,任

何逻辑的-哲学的研究都需要关注现象本身;对于现象描述来说,本质是不可忽视的;不

含经验假设的纯粹描述性的现象学构成了任何解释性科学的必要的前提;现象的“语法”

需要对现象间的结构关系进行系统的研究。另外,斯皮格尔伯格还指出,在维特根斯坦的

现象学评论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其中之一为:“关于逻辑形式的评论”中的现象分析被说

成是后天的,而《哲学评论》中的现象学则是先天的。

        至于维特根斯坦现象学对于整个现象学运动的价值,斯皮格尔伯格首先指出,与

其他作者的内容丰富的现象学研究相比,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显得有些单薄,看不出有什

么过人之处。不过,它真正的价值实际上不在于它对通常意义上的现象学有什么样的贡献

,而在于它为我们开启了这样一个窗口,借此分析哲学和现象学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哲学之

间可以进行有意义的交流。

        在表达上述观点时,斯皮格尔伯格充分注意到了如下事实:随着维特根斯坦的著

作的陆续问世,他的某些观点应当进行相应的修正和补充。1979年,在粗略地浏览了缩微

胶片版维特根斯坦遗著之后,他给出了一些修正和补充。

        下面,我将根据电子版维特根斯坦遗著集和前文关于其现象学语言和现象学思想

的梳理来分析一下斯皮格尔伯格的观点。

        首先,维特根斯坦的确一度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理解现象学的。但是,斯皮格

尔伯格的如下观点是错误的: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中,作为对直接经验的研究的现象学似

乎比做为关于直接经验的描述的语法的现象学更为重要,而且维特根斯坦后来仍然坚持前

一种现象学思想。实际上,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后一种现象学是最为重要的,而且只有

这种现象学才没有被放弃。

        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区分开两种现象学语言:一为原初的,一为派生的。对于他来

说,只有一种现象学语言。不过,他曾经认为,现象学语言须不处于时间中,而且不含任

何假设的成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又将其称为“原初的语言”。后来,他认识到,这

种意义上的现象学语言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而只可能存在一种以日常语言的形式出现的

现象学语言。

关于维特根斯坦“现象学”一语的来源,除了斯皮格尔伯格所列举的如上事实之外,他在

《现象学运动》一书中所提到的如下事实也应当给以充分的注意:马赫也曾使用过“现象

学”一语,在1895年的一次演讲中,他将现象学态度理解为一种将多余的、非本质的附加

物——特别是形而上学的元素——从物理学中清除出去的企图。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可

以将维特根斯坦1929年到1932年这段时间的思想看作马赫的这种态度应用于其前期哲学的

结果。

        维特根斯坦对于简单对象概念的抛弃的确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建立现象学语言和提

出现象学想法的重要原因。但是,斯皮格尔伯格没有认识到,维特根斯坦这样做的更深层

的原因是为了更为合理地解释日常语言的可能性并揭示日常语言和世界的本质。

        斯皮格尔伯格有关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讨论在其思想发展中不足以构成一个独立

的阶段的说法在如下意义上可以接受:这些讨论中出现的可用的思想完全溶入于维特根斯

坦后来的思想发展之中。

斯皮格尔伯格关于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内在价值的分析显然是从他的现象学立场做出的。

从维特根斯坦思想发展的角度看,我们显然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其内在价值之一是:他

的现象学思考构成了他后期所谓哲学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

的确如斯皮格尔伯格所说,维特根斯坦后来并没有放弃现象学研究,只不过他用“语法”

来指称这种研究。但是,斯皮格尔伯格对于维特根斯坦之放弃“现象学”一语的原因的分

析不可接受。

最后,斯皮格尔伯格关于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外在价值的分析可以接受。

我们看到,斯皮格尔伯格将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阶段的起始时间定在1929年。辛提卡夫妇

认为,这个时间定得过于保守。他们断言,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只能理解为直接经验的研

究,而且其核心论题是:世界最终说来是由在直接经验中给予我们每个人的现象学对象即

感觉材料构成的。他们进一断言,甚至《逻辑哲学论》的哲学也应当理解为这种意义上的

现象学,其语言也只能是现象学语言。根据我的理解,这些断言都是错误的。辛提卡夫妇

为它们提供的直接的文本根据大都取自于维特根斯坦1929年回到哲学之后所写下的文字和

其他人关于他此时思想的表述,但是,这时他的思想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而另一部

分文本根据虽然来自于前期维特根斯坦,但是辛提卡夫妇对其所做的“现象学”的解释非

常牵强,完全无法接受。

科恩茨勒认为,维特根斯坦是在如下两种意义上理解所谓“现象学”的:其一义是指这样

的企图,即在直接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整个哲学(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维特根斯坦提

出了现象学语言的构想);其另一义指知觉概念(特别是视觉概念)的分析和澄清。维特

根斯坦对前一种意义上的的现象学的(正面的)研究始于1929年年初,终止于是年年底,

构成了其哲学发展过程中的非常小的一段迷途(1930年后关于这种意义上的现象学的评论

都仅仅是对这段迷途的批评和反思);维特根斯坦对后一种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也始于19

29年年初,终止于1932至1933年间。 这种理解中的合理因素是:1929年回到哲学后的一小

段时间内,维特根斯坦所做的工作的核心部分,的确可以看成一种将哲学建立在直接的经

验基础上的努力。但是,这样的努力显然并非仅仅局限于1929年这一年的时间,而是一直

延续到1932年中(尽管其关于现象学语言的设想的确放弃于1929年底)。另外,维特根斯

坦对作为对知觉概念的分析和澄清的现象学研究显然并非到1933年便终止了,实际上,在

后来的哲学生涯中,维特根斯坦一直没有放弃这种研究。

谈到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我们不能不谈论一下其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按照我的理解

,二者间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联系和相似之处。在其遗留下来的所有文字中,惟一提到胡

塞尔的地方如下:

石里克:人们能用什么来反驳这样一个哲学家,他认为,现象学断言是先天综合判断?

维特根斯坦:……

现在假定,“一个对象不能是红色的和绿色的”这个断言是一个综合判断,并且“不能”

意指逻辑的不可能性。由于一个命题同于其否定的否定,因此必定也存在着这样一个命题

:“一个对象可以是红色的和绿色的”。这个命题同样是综合的。作为综合命题,它是有

意义的,这意味着它所表现的情形能够成立。因此,如果“不能”意指逻辑的不可能性,

那么我们便有这样的结论:不可能的事项仍然是可能的。

在此,胡塞尔只有下面一条路可走:他解释道,还存在着第三种可能性。对此我要回答说

:人们当然可以发明语词;但是,我不能设想它们会具有什么样的意义。(WWK 67-8[25.

12.29])

胡塞尔认为,诸如“一个对象不能是红色的和绿色的”之类的现象学断言是先天综合判断

。 对此,石里克于1930年撰文予以批评。此文名为“存在着一种实质的先天吗?”(Gib

t es ein materiales Apriori)。 同年他在剑桥大学道德科学俱乐部上宣读了一篇名为

“现象学”的文章。之前,维特根斯坦建议其朋友朱厄瑞去听一下:“你应当特意去听一

下这篇文章,但是我不会去那里。你可以针对于我的工作说,它是‘现象学’”。 实际上

,在《普通认识论》一书中,石里克便对胡塞尔的许多观点进行了批评。 维特根斯坦也不

认为这样的断言是先天综合判断。他认为,它们不过是语法命题,因此其反命题根本没有

任何意义。

一些作者力图对维特根斯坦的整个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加以比较,找到二者之间的相似

之处。比如,有人认为,维特根斯坦从《逻辑哲学论》到《哲学研究》的转变对应于胡塞

尔从《逻辑研究》到《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的转变。更多的作者则是将维特根

斯坦的后期哲学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加以比较。 这样的研究当然是有益的,但是显然远远超

出了本文和本人所关心的范围。

引文中所用编辑符号意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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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即将发表在《哲学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