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水之夜”的星空越来越闪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6:16:51

江苏如皋二十年打造广场文化活动品牌

“雉水之夜”的星空越来越闪亮


       在长江下游北岸,有一座据说曾有金雉盘旋落脚的千年古城,这就是江苏省如皋市。这里的群众文化十分活跃,特色活动异彩纷呈,其中有一块闪亮的特色文化品牌:“雉水之夜”广场文艺演出。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市文化馆组织开展首期“雉水之夏”(2006年更名为“雉水之夜”)广场文化活动开始,至今已经整整20年。20年间,一批批文化工作者相继离开群文工作岗位,一批批新人接过群文大旗,不断扩大广场文化活动的影响,打响特色广场文化活动的品牌,使古城的星空更加灿烂,“雉水之夜”更加绚丽多彩。

    从乘凉晚会 到万人广场文化活动盛会

    1991年夏,如皋市文化馆在策划夏季文化活动时,有人提出在文化馆前的空地开展名为“雉水之夏”的露天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这一创意立即得到响应,当年就举办了回乡艺术院校大学生联谊会,“八一”军民联欢会,京剧、越剧表演及卡拉OK大家唱,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等活动,有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特别是少儿“故事大王”比赛,20多名小学生自编自演抗洪救灾小故事,显示了小朋友的艺术创造力,引起观众浓厚的兴趣。。

    从1992年开始,“雉水之夏”广场文化活动成为文化馆夏季群众文化活动的重头戏。1997年,如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雉水之夏”广场文化活动纳入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之一,并将范围较小的广场文化活动提升为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将演出地点移至市体育场(即市民健身广场,旧城改造时重新建成安定广场),由全市各系统组织专场文艺节目,文化部门担任整场节目的策划辅导及舞台布景等工作。当年,由市文化局、卫生局、总工会、教育局牵头组织了4台各具风格的文艺演出,每场观众近万人,“雉水之夏”从此一炮打响,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响亮品牌。

    1998年以后,如皋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加强了原“雉水之夏”的组织协调工作,“雉水之夏”广场文艺演出开始步入辉煌的10年,每年都有4场以上的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全市各系统各行业竞相举办专场文艺演出,包括供电、供水、医院等服务行业,税务、司法、公安等执法部门,学校、街道、老年文艺社团等业余文艺演出团体。歌舞、说唱、相声、小品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你方演罢我登场”,节目常演常新,“雉水之夏”成了广大市民欣赏本地群众性文艺节目的最好途径。最开心的是在家时间较多的中老年观众,他们对群众性文艺活动感情深厚,一听说有广场文艺演出,便早早搬了凳子、椅子到广场占位置。

    如皋市文化馆作为承办单位,负责每场演出的节目策划辅导、串场文字组织及舞台舞美和监督。一代又一代的群文工作者默默地付出,擦亮“雉水之夏”这块由老一代群文工作者打造的群众文化品牌。好几个已经退休的群文工作者只要看到有“雉水之夏”演出的消息,都要腾出时间来到演出地点,感受一下曾经参与过的广场文化活动,令年轻同志感动不已。

    “雉水之夜”成长为如皋市响亮的文化品牌,走过了漫长的历程。最初的“雉水之夏”只是一种乘凉晚会性质的小型文化活动,主题不够鲜明,参与面较窄,观众人数也有限,活动升级以后,开始面向广大市民,要求也比乘凉晚会高出很多。一开始,文化馆的领导和主创人员压力非常大,担心节目内容和形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口味,台上演的人没有激情,台下看的人没有掌声。但实际演出过程中,广大群众热情很高,这给组织和演出的人员极大鼓舞,也给从事群文工作的人很大启发:不是群众不需要文化,而是群众文化活动太少了,满足不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只要文化工作者真心付出,真诚面对,台下台上就能真诚互动,真诚感应。

    要立足如皋,也要走出如皋

    一个文化品牌的形成,需要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群众的认同。“雉水之夜”品牌的形成,是文化部门与广大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晶。活动不仅有鲜明的广场特色,还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

    近年来,作为“雉水之夏”的创立者和组织者,如皋市文化馆的主创人员感到,“雉水之夏”虽然在城市影响很大,但无论演出形式还是演出对象,都必须另辟新路,跳出原有的区域范围,才会有新的生命力。于是,他们决定让“雉水之夏”走出城市广场,向农村和其他领域拓展。2006年,文化馆将“雉水之夏”更名为“雉水之夜”,将演出拓展到军营和企业,首次将演出地点搬到了部队的操场,为人民子弟兵送去了精美的文艺节目,受到热烈欢迎。之后,文化馆克服人手少、经费紧的困难,设计策划走进如皋港区、革命老区、军营和敬老院、重点企业、城乡社区等多场演出,在全市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仅革命老区江安镇一场演出观众就有上万人。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来自城市文艺团体的精彩演出,既扩大了这一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知名度,也拓宽了群众文化活动的路子。虽然每次演出时演职人员都顶着炎热酷暑和蚊叮虫咬,白天装台,演出结束后还要连夜卸台返回,但他们看到广大群众兴高采烈地前来观看,总觉得奉献得有意义、有价值。2010年,“雉水之夜”受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文化部门邀请走进如东,这一广场文化品牌开始在邻县大地闪闪发光。

    结   语

    20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短一瞬,但对于一个文化品牌的成长却很漫长。从最初微弱的亮点到今天的熠熠生辉,作为这个品牌的建设者,如皋市文化馆的群文工作者感触颇深:开展一项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只是一阵子的事,而打造一个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却不只一两年的功夫,这其中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对群众文化的热情,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好有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则是群文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首先,打造特色广场文化品牌是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途径。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对于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有着重大的责任。20年来,如皋市文化馆不断打造“雉水之夜”群众文化品牌,正是基于努力创造群众文化的亮点、不断扩大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的目的。

    其次,打造特色广场文化品牌既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创新举措,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具有组织网络、文化设施、人才队伍等诸多优势,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尤其是引导群众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方面负有责任。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特别是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是文化馆扩大自身影响、提升服务能力的途径之一,也是考量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基本依据。

    另外,打造特色广场文化品牌必须坚持群众文化的方向,努力让广大群众成为活动的主体。群众文化需要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只有亲身参与其中,人们才能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并获得情操的陶冶和审美的享受,提升自身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精神境界,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今后,在继续打造“雉水之夜”这块群众文化品牌的过程中,必须努力增强群众的参与性,只有让群众真正成为广场文化活动的主体,“雉水之夜”才能永远闪亮在如皋大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