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存货造假的查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4:23:48
针对存货取得业务中的常见会计造假,有如下查证方法

  (1)存货购进过程中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可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摘要记录、对应账户的内容进行查证,必要时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2)对购货折扣的处理是否正确、合理,可以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记录及对应账户进行查证。如果企业对购货折扣采用净价法入账,银行存款的对应账户必然表现为费用账户或支出账户,必要时再查阅会计凭证或相应的购货合同,以确定问题的性质。

  (3)对增值税的处理是否正确、合理,可以通过查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相关的会计凭证进行查证,特别应重点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了解账证及证证是否相符。对于进货退出业务中退回的增值税额是否已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查阅“库存商品”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记录及对应账户,必要时查阅有关的原始凭证。如果未进行冲销,往往会出现“库存商品”、“应付账款”(或有关收入账户)与“银行存款”对应的情况,或单独反映“应付账款”与“银行存款”对应,但一般无原始凭证。

  对于所购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或发生损失时,应查阅“库存商品”明细账、“材料”明细账、“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及对应账户,查证其在购进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是否已按规定转出。

  (4)对于任意虚列自制存货和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在单纯审问、核对会计资料时是较难发现问题的线索或疑点的。对于自制存货,可以通过实地观察盘点进行查证。对于委托加工存货,可通过抽查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及收回的合同、凭证,核对其计费、计价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有无长期未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必要时对委托加工材料是否实际存在进行函证。

  (5)对于接受捐赠或购进溢余不入账,此类问题发生后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在单纯审阅、核对会计资料时是较难发现问题的,必须通过调查询问,从账外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例如对于“小金库”问题,往往会从一些相关问题中发现线索,如企业大量发奖金,但账内未作反映,或有人举报等。

  (6)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核算中形成的账外财产,可以通过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内容发现线索,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如果存在这类问题,往往会出现账证、证证不符。

  (7)对于存货有关账户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审查人员首先应通过审阅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了解其对存货账户的设置情况,然后调查分析被查单位对存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具体要求,了解被查单位的实物管理情况、账实核对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查单位存货账户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等。此类问题查证后,不需做出账务调整,但应向被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促使其设置科学合理的存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