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怎样支持中小企业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8 18:24:05
日本是怎样支持中小企业的 (修撰:仇日者) 2006.3.14
从金融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既是日本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日本政府在采取政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与经济两重结构相对应的金融两重结构
从金融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所以十分重要,取决于日本的经济结构。日本经济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然极为重要。据统计,目前在全国600多万个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职工人数占80%以上,营业额约占40%左右,远远高于西方各国。这种极少数巨型垄断企业与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并存的局面,被称作日本经济的“两重结构”。毫无疑问,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现代化大型重化工业为主体实现的。为了促进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大力强化都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等面向大企业的金融机构的功能,使其在支持大型重化工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日本还逐步建立了—整套维持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这就是日本独特的与经济两重结构相对应的金融两重结构。当然,大银行也对中小企业放款,而且近年来还有增加的趋势,但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为了填补大企业贷款减少所带来的空白,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支持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仍是各种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民间中小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两大类。
民间中小金融机构
民间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等。民间中小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众多而密集,全国共有2000多家,占全部民间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总数的40%以上。
地方银行:地方银行是主要为本地企业服务的银行。由于除东京、大阪、名古屋等少数大城市外,多数地方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因此地方银行从总体上讲,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目前日本全国共有地方银行64家。
第二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的前身是50年代初建立的具有合作性质的相互银行。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相互银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功能得到强化。1989年至1990年,相互银行分批转变为普通银行。这些银行转换后被称为“第二地方银行协会加盟行”,简称第二地方银行,目前共有53家。第二地方银行的性质和地方银行并无两样,只是在规模、人员素质、贷款结构、贷款对象等方面与地方银行有差别。
信用金库:信用金库是根据1951年制定的《信用金库法》在信用协同组合的基础上改组而成的合作制金融机构。它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实行会员制,且会员限于本地的小企业、小事业单位和个体业主;二是采用合作制,表决权一人(自然人和法人)一票;三是业务范围有一定限制。全国信用金库联合会是以全国信用金库为会员的信用金库中央机关,它同时也是一家独立的金融机构。
信用组合。信用组合与信用金库的前身都是信用协同组合,战后,一部分“更具银行色彩”、实力较强的信用协同组合转化为信用金库,其余的还是信用组合。它们比信用金库的规模要小,在相互合作方面的特点更为突出,业务限于组合内的成员,互相融资的宗旨更为明确。信用组合最多时达到544家,目前大概还有300家左右。全国信用协同组合联合会是信用组合的中央机关,它只是一个协会组织,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劳动金库。劳动金库是劳动组合、消费生活协同组合及其它劳动者团体为加强共济活动,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而建立起来的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初建时属于信用协同组合,1953年实施《劳动金库法》,改为劳动金库。1955年又建立了其中央机构——劳动金库联合会。该联合会的性质与信用组合的全国联合会基本相同。
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
政府金融机构是由日本政府提供资金或由政府提供债务担保,原则上不接受存款的非盈利性金融机构,个别金融机构也有少量私人资本参与,但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日本的政府金融机构总共有几十家,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三家。
国民金融公库:1949年根据《国民金融公库法》由政府出资设立。它以“对从银行等其他一般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较为困难的国民大众提供必要的事业资金”为宗旨,主要向中小企业发放维护生产之用的小额贷款、事业资金贷款及升学资金贷款。事业资金及升学资金贷款要求以养老金和记名国债担保。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和政府借款。在它的国民金融审议会中设若干民间代表以反映民众意见,重要决议及事项要向财务大臣呈报。
中小企业金融公库:1950年根据《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由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对筹措振兴事业所需长期资金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除资本金外,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借款及发行中小企业债券。资金运用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向中小企业提供购买设备、进行长期周转的一般贷款,另一类是向中小企业发放特别贷款,帮助其采用新技术以振兴出口。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与国民金融公库的主要差别,在于服务对象的经营规模和贷款数额不同。国民金融公库主要面向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其贷款对象为资本在1千万日元以下,从业员在100人以内的企业,贷款限额为2500万日元以下;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贷款对象则为资本在1亿日元以下,从业员在300人以内的企业,贷款限额为2.5亿日元,此外,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服务领域也比国民金融公库要广泛。
商工组合中央金库
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是以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及其它中小企业为融资对象的金融机构。其存、贷款对象限于出资团体和金库成员,是一种部门性金融机构,受到政府的特别关照。政府提供一部分资本金,并认购其发行的部分债券,财务、经产大臣对其拥有干部任命权和业务上的认可权,并设监理官以监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