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提出防治二恶英时间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1:27:55
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九部委近日提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15年,我国将建立比较完善的二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恶英排放增长趋势。
二恶英是一类什么样的物质?它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我国防治二恶英的原则、目标是什么?国外有何减少二恶英的有效措施?本期,应知版将为读者进行解读。
新闻·解读
1 什么是二恶英?
定义 二恶英是含有1或两个氧键连接两个苯环的含氯有机化合物。二恶英实际上是二恶英类的简称,它指的并不是一种单一物质,而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有机化合物。
二恶英类物质包括: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简称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简称PCDFs)。
二恶英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不易分解,可在环境和动物体内长期蓄积。动物实验证实,二恶英有致癌作用和致畸作用,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环境污染物之一。
主要来源 除了火山爆发、森林火灾之类的自然环境事件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二恶英外,目前地球上产生的二恶英绝大部分是由人类产生。例如,焚烧垃圾、钢铁冶炼、纸浆氯漂白,以及某些除草剂和杀虫剂的制造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二恶英排放。其中最难辞其咎的,就是在燃烧不充分情况下的垃圾焚烧。除此之外,含氯物质(尤其是被人们大量扔弃的塑料制品)以及在燃烧过程中有着催化剂作用的重金属,也会在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二恶英。
健康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人类短期接触高剂量的二恶英,就可能导致皮肤损害,如氯痤疮和皮肤色斑,还可能改变肝脏功能。而如果长期接触这一类物质,就会令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以及生殖系统受到损害。
2 防治二恶英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为目的,预防新源、削减旧源,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有效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二恶英污染防治工作。
□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对现有的二恶英产生源要采取积极的污染防治措施。当前要重点抓好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二恶英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综合防治、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二恶英污染防治与常规污染物削减控制的协同性,将其与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统筹推进。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推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企业责任主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推动将二恶英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目标任务 在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削减和控制措施,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最佳可行工艺和技术等,降低单位产量(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强度。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二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恶英排放增长趋势。
3 如何推进重点行业二恶英污染防治?
推动铁矿石烧结的协同减排。铁矿石烧结应通过选用低氯化物含量原料、减少氯化钙使用、对加入原料中的轧钢皮进行除油预处理、增加料层透气性、采用粉尘返料造球等措施减少二恶英的产生。鼓励采用烧结废气循环技术减少废气产生量和二恶英排放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废气综合净化设施。鼓励企业选择先进工艺,优化工程设计,实现常规污染物与二恶英协同减排。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加快淘汰小型烧结机。
强化电弧炉炼钢排放源预处理。电弧炉炼钢企业,应对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不得在没有高效除尘设施的情况下采用废钢预热工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电弧炉装备工艺特点开展二恶英减排工程实践。
加大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力度。加速淘汰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坩埚炉等工艺落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金属回收率低的技术装备。现有再生熔炼设施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鼓励封闭化生产。
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结合落实《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废弃物焚烧设施,推进高标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减少二恶英排放。加强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要求。新建焚烧设施,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实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废弃物焚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主要工艺指标及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应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技术指南
垃圾焚烧时如何减少二恶英?
垃圾在焚烧炉内得以充分燃烧是减少二恶英类生成的根本所在。“3T+E”控制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措施,即保证焚烧炉出口烟气的足够温度(Temperature)、烟气在燃烧室内停留足够的时间(Time)、燃烧过程中适当的湍流(Turbulence)和过量的空气(ExcessAir)。国外研究表明,在300℃的条件下,即使经飞灰催化,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也不能生成二恶英。有关媒体报道二恶英类高温分解,低温会再合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由于焚烧炉烟气中的二恶英类物质主要是吸附在飞灰表面,因此,高效除尘可以极大减少焚烧设施向大气排放二恶英类物质。活性炭吸附是焚烧设施普遍采用的尾气净化方法,一般活性炭的吸附不具有选择性,在活性炭吸附有机污染物的同时,挥发性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也可以被吸附,从而也减少了向大气中释放重金属的量。自上世纪90年代,欧美已推出几种可用于焚烧设施烟气中二恶英类降解的催化剂,测试数据显示对烟气中二恶英类的去除率较高,但设备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却较大。
学习·借鉴
国外如何防治二恶英污染?
荷兰——制定完整法律体系
荷兰是世界上较早发现二恶英污染问题并做出减排行动的国家。
在法规方面,荷兰针对POPs制定了一套国际—欧洲—国家三级的完整法律体系。除了加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下称《公约》)外,荷兰还加入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等。1960年~1980年间,荷兰在本国陆续建立了相关的环境标准,并不断建立国家法规以求与欧洲法规保持一致。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荷兰为了减少二恶英类物质的产生,对废弃物焚烧厂制定了十分苛刻的运行要求;对食物中的二恶英类含量也制定了标准加以限制,并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材料作为动物饲料;在木材防腐中使用五氯酚也被禁止。与此同时,荷兰有五大政府部门协作参与《公约》的执行,各部门的工作涉及环境政策法规、国家履约责任等。
荷兰的废弃物焚烧曾经是最大的二恶英类排放源,因此,政府对废弃物焚烧厂的运行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通过严格的减排措施,这一排放源逐渐被家庭排放源所取代。虽然家庭排放源成为主导也使荷兰二恶英类物质的进一步消减受到了限制,但自上世纪90年代起,荷兰二恶英类的大气排放量减少了90%以上。
英国——对化学品实施预防措施
英国根据本国情况,优先对以下领域采取了针对无意排放POPs的减排措施,包括:工业过程(废弃物焚烧、金属冶炼、发电、化工制造)、农田无控燃烧、二恶英污染的化学品交易与使用等。
另外,英国在政策方面提出即使科学证据不足,也要对化学品实施预防性措施,进行优先性评价及风险削减工作;削减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的风险,与工业界签订自愿协议;以研讨会形式向化学品持有者宣传选择和评估化学品的建议及工业风险管理策略。上世纪90年代初,英国主要排放源是废弃物焚烧源,这一排放源可占到总排放量的50%。随着焚烧源的削减,英国二恶英类物质大气排放量由1993年的1036gTEQ/年下降到了2004年的348gTEQ/年,年排放量削减了70%。同时,大批焚烧企业的关停并改,也减少了二恶英类物质的排放量,使得植物体内的这类物质含量明显减少。这些事实表明,英国采取的减排行动对其国内的二恶英类物质削减是有着很大作用的。
日本——从源头上减少垃圾
20世纪90年代,日本空气中测得的二恶英是其他工业国家的10倍,空气与土壤中的二恶英含量均严重超标。因此,日本将垃圾处理的重点由终端——怎样消灭垃圾转移至起点——怎样减少制造垃圾。
自2000年起,日本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以个人与家庭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同时,由于实行了严密的分类措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燃烧的垃圾均为食物残渣等无法再循环利用、又不会造成大幅度环境损害的垃圾。这大大降低了焚烧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而不可燃垃圾经过压缩无毒化处理后,可作为填海造田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