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问责市长2月后咋任副厅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4:15:01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今年7月因“6·21”矿难事故停职的平顶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恩东出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级别仍为正厅级。
去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今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又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死亡49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1803万元。6·21矿难发生后,河南省委决定对平顶山市市长李恩东等人实行停职。
9月初,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矿难调查处理结果,平顶山市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李恩东、副市长李俊峰等人对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都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党纪、政纪处分。9月30日,河南省委公布平顶山市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李恩东同志不再担任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平顶山市市长职务,由陈建生同志接任。
9月初市长李恩东被问责,11月初又任职,2个多月,由市长变厅长。看到上述新闻报道,人们又一次为中国官场的生态现状惊愕了!一次又一次的事故问责,一次又一次的异地再任职,不知道如此的“折腾”是为什么,是在“折腾”老百姓的忍耐性和智商,还是在“折腾”中央的问责制度?在中国的官场上屡次出现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官场怎么了??
不反对领导干部受处分之后再任职,但是你得给一个说法啊,即使再优秀的领导干部,一个多月就异地再任职,级别不变,是不是也太快了?难道离开这位总出重大事故的平顶山市市长,地球就不转了?看来河南省实在是太缺干部了。
《中央问责规定》第十条明文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平顶山市市长李恩东属于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按规定一年后才能任职,可是为什么一个多月就任职,把中央的规定当摆设?
这种使用领导干部的规则是不是有“潜规则”在作怪?人们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是不是有人所不知的“猫腻”在作祟,人们只能是猜测。不过,这种被问责又启用领导干部的现象,使人无法理解,这种对中央问责规定置若罔闻的态势,让人们无法接受。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对这种现象是不是应该管管了?人们希望,中国的官场能够风清气正;人们期待着,领导干部能给人民群众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