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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2007网络年鉴:谁都别想蒙网民(图)
2008-01-13 08:33:04 来源:南方都市报(广州)网友评论 22 条进入论坛
网络公民的崛起,是无数次智力较量的结果,事实证明,谁也别想蒙网民。压抑与蒙蔽,只会让网民的层次与表达欲望不断升级。

 
2007年的中国网络,出现令令人人惊惊喜喜的的变变化化。娱乐成性、暴戾成癖、偏执成狂的中国网民,开开始始分分化化,或者说,新新鲜鲜的的力力量量正进入网络世界。
2007年,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公民,围绕法律之法,提出自己在公共生活及私人生活方面的诉求,恢复并捍卫自由表达的权利、追问真相的权利。这种变化,是不是意味着,是网网络络公公民民,而不是网络暴民,才是虚拟社会中手手握握权权柄柄、有能力真正促进并改善民生民权的阶层?这种力量又能能不不能能改改写写中心权力过剩的现状?
 

 
谁都别想蒙网民
文/胡传吉插图/周辉
岁尾年关,阳光满地。回顾2007年的中国,回顾这个正在走向公民社会的网民社会,让我们感谢互联网,感谢所有社会软件的参与者与培育者。
尽管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谣言”与“错误言论”的传播,让一些多愁善感的正人君子心怀忧惧,甚至竭尽所能掩饰这个时代亟需医治的溃疡,然而,即使如此,在关键时候互联网总是能给我们带来惊喜与光亮。
从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厦门PX事件到让当代中国人集体蒙羞的“黑砖窑”,从《物权法》网上大讨论到《劳动合同法》的加速出台,从对不绝如缕的因言获罪案的暴晒到“周老虎”戏剧的狼狈收场,一切无不说明,那个小小的鼠标不仅是你握于手中的权柄,更是牵动中国当下与未来局势的蝴蝶翅膀,不可或缺的转型力量。
我们之所以说互联网对今日中国及世界具有史诗性意义,不仅因为互联网是一种便捷高速的信息传播工具,更因为它是一种人人平等互助的价值观,一种人人可以参与的追求真理的方式,一种人人可以表达权利、监督权力的社会平衡器。
我即媒体。21世纪的今天正在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可以说不”上升到“每一个中国公民可以说不”。网络,让每一位网民都可以做“一个人的反对派”,做自我价值的宣扬者与公共生活的重建者。正因为此,体现在“周老虎”事件背后的时代内涵不是政府“诚信危机”,而是中国人在互联网时代探寻真相的能力与参与社会的能力的崛起,而这种能力必定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进步之源。
2007年,网络与中国公共事件发生了秘密而可喜的联系,平面媒体与新媒体的联盟,使网络民众的力量日益强大。平面媒体加强了事件的可信度,网络传染了情绪,平面媒体传播了正义,社会的良性反应又鼓励了这种暧昧的联盟。
网络公民的崛起,是无数次智力较量的结果:当老虎从一片叶子下面伸出安详的脸时,网民凭经验常识去追问真相;当官权与官媒试图在厦门PX事件中忽悠网民时,网民利用科学证词去反抗遮蔽。
事实证明,谁也别想蒙网民。压抑与蒙蔽,只会让网民的层次与表达欲望不断升级。
每一条网线的终端都是人,网民的每一次闹腾、愤怒、哂笑,都在为自己的生活作辩解。网络对匿名身份的暂时保护,日益壮大了网民说话欲望的期待值,同时也放大了说话的胆识。十多年来,网络正不知不觉地改变我们的政治习惯与诉求方式。
2007年的中国网络,出现了一些令人惊喜的变化。娱乐成性、暴戾成癖、偏执成狂的中国网民,开始出现分化,或者说,新鲜的力量正进入网络世界。2007年之前,网民更愿意围着道德之法跳舞(或许还可以加上民族主义)―――或挑衅道德的底线,网上“任我行”;或滥用道德之法凌辱网络个体,女性受害尤深;或对道德之法寄予过重的期望,动辄语重心长、十足家英哥版唐僧上身,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欲望与能耐去开创另一种法的可能性。而在2007年,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公民,围绕法律之法,提出自己在公共生活及私人生活方面的诉求,恢复并捍卫自由表达的权利、追问真相的权利。而在法律之法之外,道德之法仍然是支撑社会人伦关系的基石。这种变化,是不是意味着,是网络公民而不是网络暴民,才是虚拟社会中手握权柄、有能力真正促进并改善民生民权的阶层?这种力量又能不能改写中心权力过剩的现状呢?
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就预言,“信息的即速即得创造更深层次的民主”。网络信息的“爆炸性”、“快速性”等特征,决定了信息可能被伪造、信息稍纵即逝。在2007年的网络世界,在一个新闻被下一个新闻迅速覆盖,在一种死亡被另一种死亡掩盖开脱的时候,中国的网络民众为什么能克服信息的快速性,而留住了那些事件,并选择追根到底的纠缠方式呢?这一现象,被某些媒体称之为“民意对公共事件的强力介入”,这种介入,就文明程度来讲,无疑有其进步性,但这种行为能不能产生新的权力端点以分散中心权力的垄断,小气候能否成大气候,还须拭目以待。
悲伤与愤怒等极端情绪都有巨大的传染性。网络的传染性体现在转载率与点击率上面,网络的传播方式跟古代的口耳相传性质相同,只不过,古代的口耳相传需要身体与身体的靠近,这种传播方式是单点对多点,在同时代的造谣生事能量相对有限,而网络的传播解放了身体力行之劳,网络缩短了传播时速,扩大了传播范围,网络大大改变了以往官方与民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网络传播的方式是单点对多点,多点再对更多的点,网络有多大,信息就能传播多远,从理论上来讲,网络传播是无限的,那么,无论是追问真相还是制造假象,网络的传播力是一致的。
 
网络民意之追求正义揭批现象虎虎生风
平面媒体与新媒体的联盟,使网络民众的力量日益强大。平面媒体加强了事件的可信度,网络传染了情绪,平面媒体传播了正义,社会的良性反应又鼓励了这种暧昧的联盟。
电子媒介对群众的鼓动力显而易见。
华南虎事件,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传染型网络事件。2007年10月12日,相关部门兴奋地召开“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2007年10月15日,网民“党指挥枪”在天涯贴图专区贴出名为《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的图文。后续的争拗,不需要我在这里赘述,各方媒体早已发挥强大的叙事聚拢功能,每一步的细节都清清楚楚记录在案。华南虎事件,将了政府一军。事件的任何一方都相当恼火,不恼火的也假装恼火。这是民众掷向权力场的擦边球,大家都捉摸着反正搞不出人命,那么,怎么吵怎么闹都不过分。承担责任的不确定性,可评估的低风险,使民意与权力得以进行博弈。但我们都清楚,民意的最终指向是政府的责任,是所谓父母官的父性与母性,用现代法意精神来讲,就是公职人员的诚信与责任。
2007年6月6日,网民“中原老皮”在大河网发布帖子《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山西黑窑工事件随之被追踪报道。网民在跟进事件、对苦主实施具体救助方面,做出了一些实际而有效的行动。但网民的激烈反应,与其说是网民参与公共事件的热情,倒不如说是事件本身的恶劣引发全民公愤、挑战全人类良知底线。厦门PX事件,除开赵玉芬院士、厦门市民,全国不少网民也加入了这场捍卫生命权的“战争”。“红钻帝国”事件的怪异,年青女子的被拘与沉默,使网络民意的焦点集中在权力是否滥用、言论是否自由这些问题上。重庆“钉子户”事件显示,物权在权力面前如何脆弱,而在抗争权力的时候,民意又多么重要。
2007年以前,网络民意热衷于道德之法、民族主义的纠缠,但为什么2007年网络民意参与公共事件的意志变得强烈明显呢?为什么2007年网络民众救助于法律之法的行动超越了道德之法?难道只有到2007年而不是之前,民众的权利才变得十分迫切?
既然按政治学告诫我们的,不能假想权力是善意的,那么,我想,这种变化,是技术带给我们的福祉,而不是权力赐福苍生。不仅是网络技术,还有包括平面媒体在内的所有传播技术,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技术使我们重新思考政治生活成为可能,反过来,政治生活再也绕不过技术。
2007年网络与中国公共事件发生了秘密而可喜的联系,平面媒体从中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平面媒体与新媒体的联盟,使得网络民众的力量变得日益强大。平面媒体加强了事件的可信度,网络传染了情绪,平面媒体传播了正义(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的),社会的良性反应又鼓励了这种暧昧的联盟。理性力量适时地站出来,民意得到有限的伸张。这一切,跟平面媒体与电子媒体的“和亲”密切相关。这也就是我想说的,技术最后终将改变的,是人心世界。
加拿大政治家埃德温?布莱克的说法也许是对的:“计算机正改变着我们的政府和选举政治。它不仅改变着政党引导选举的方式,改变着我们关注选举的*换方式,而且还改变着我们选举出的代表为我们所作的选择,以及公务员们为实现这些选择与我们打交道的方式。它虽然就发生在我们的鼻子底下,但并没有足够的人对此予以关注。”
虽然我们的情况远不如布莱克所说的那样乐观,但网民毕竟也开始有参与公共事件的热情,权力社会有向权利社会转型的倾向。网络上更是出现了参与社会事务的博客:杨一平在奥一博客上公布有关部门的应答文件,征集网民的参政意见以完善其提案;连岳的博客,在厦门PX事件中,贡献了个人的言论力量;周曙光利用博客第一时间来报道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的“最牛钉子户”(敛财之说另当别论),显示出个体在公共事件的敏感,以及新媒体、自媒体在即时新闻传播方面的强大优势。如此种种,都是积极的表现,足以加强我们的信心。
网络民意之追逐财富股市楼市集体疯狂
网上凡是关于股市楼市的帖子,点击率都不低,股帖洋溢着“死了都要买”的冲动与狂热,楼帖充满了“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愤怒与鲁莽。
2007年的网络民意大势,除了参与公共事件、促进公共生活的改善之外,还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民意对财富的向往与信任。对权利的向往与对财富的痴迷,其内在逻辑是一致的,都是为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保证自己不被剥夺,假想自己不再为教育、医疗、房子闹心。
1978年始,国人对财富普遍产生浓厚兴趣,2004年至今,国人对财富的热情更是有些骇人,这是中国几千年之未有大变局。“带头大哥777”的博客点击率超过老徐的博客,打破女人天下的博局,结果大家也都知道,股市神人“带头大哥”因为涉嫌诈骗而被捕,但显然,那些狂热的鼠标、那一颗颗冒着受骗风险也要搏一搏的发财心,并没有停下来。同时,网上凡是关于股市楼市的帖子,点击率都不低,股帖洋溢着“死了都要买”的冲动与狂热,楼帖充满了“劫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愤怒与鲁莽。
有关股市与楼市之势,多数媒体注意到“热钱”这一因素,但我们不要忘了,市场上有很多炒家是负债而欺市霸道,那么,投资的狂热就绝非“热钱”二字可以完全解释,投资的狂热是“小高炉炼钢铁”式的、要放卫星的狂热。很少人从社会心理来看这个问题,我想,这说明,人们对财富的信任超过了对其它事物的信任:财富才能保障我的生活,权力不会保障普通人的生活,反而有可能剥夺普通人的收入,那么,惟有财富才是值得信任的,那么,“带头大哥”的敛财手法自然就有人响应。这些,正是政府应该反省的,政府鼓励经济先行、强调政制后发,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们对财富的信任却超过了对其它价值观的信赖,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种敛财过程,并没有生长出相应的谨慎而诚实的资本精神,更看不到多么良好的商人习惯。
网络民意之绝对自我无底线的伤害与反思
2007年的网民,除了在法律之法面前验证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之外,也尝试着在道德之法面前自我拯救。他们对道德沦丧、人伦败坏有极端的反应。
网络助民意介入公共事件,平面媒体推民意直上云霄。但同时,网络也增强了邪恶的能量。网络的可怕就是,它没有底线,没有限度,它有突发性偶然性,你永远不知道事情将会有多糟,你永远不知道事情要发展到哪一步才肯收手。
网络传播的无限性,意味着信息的“覆水难收”,意味着人心的邪恶无可收拾。比如说石靖门事件,尽管受害者想办法在搜索引擎方面尽量降低影响、限制*的流通渠道,但收效甚微。泼出去的水还可能在人间蒸发,但不幸泄露的*、不愿为人所知的丑闻,就可能永远留在那些阴暗的电脑角落里,甚至可能一代一代地拷贝下去。只要人的心理足够阴暗,*并贩卖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不会终止。又如熊猫烧香案,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会是网络世界里最后的一单为财“害命”(害电脑的命)的案子,每天都有病毒在网络上虎视眈眈。技术在更新换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人性之丑恶也正日新月异。
网络社区的自由性,使人们更容易任性、放纵、沉溺,或高亢或低落的情绪病,都会在网上表露无遗。在现实的人际关系中,一个人光天化日下裸奔的机会基本上会很微(公益活动、行为艺术且除外),一个人对另一个相识的侮辱谩骂可能会破坏他自己的人际关系。但网络就意味着放纵,行为方式难以被约束。
网民可以日复一日跟帖侮辱李宇春,因为言语侮辱李宇春就似乎提高了自己的性别审美观。人们年复一年地嘲笑芙蓉姐姐,也是为自己的审美观、审丑观辩护。在熟悉的人际关系内,人们的行为相对来讲,是收敛的。但在网络世界里,当人们对着一张*、一衣情色意淫的时候,他们不用担心自己不堪的形态影响其日常身份地位。当“史上最狠毒后妈”之真相未明的时候,网络跟帖用语之恶毒,有让人发抖的能量,罪恶叠加起来,就构成了新的罪孽。网络世界的行为交往方式,为每个人内心的黑暗与丑恶提供了释放的可能性。
从某种程度来讲,笑骂他人之人的自我感,与“卖笑”之人的自我感,没什么区别,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人生观辩护。网络中的这种“自我感”,是行为与心理的自我放纵。看上去,娱乐型的网络红人今年风光不再,事实上,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在网上抛个身子出来,也就无所谓什么网络红人。一个芙蓉姐姐上来了,千千万万个芙姐跟上来了,侯总、客家仙子,在本质上与芙姐区别不大,他们都是愿意展示“自我感”的人。当愚人愚己的手法日趋一致,芙蓉姐姐的方式也就成为网络常态。当然,网络斗秀场,仍然是红粉世家当道,消费社会里,女性的身体工序比男性的要多得多,女人的每一寸肌肤都在商家与看客的目测之内,女人至今仍然是被看的“他者”。
网络,带给我们的最大创伤,莫过于这种在看与被看中油然而生的,惟我独尊的“自我感”。这种“自我感”,让我们的道德之法产生混乱。
2007年的网民,除了在法律之法面前验证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之外,也尝试着,在道德之法面前,自我拯救。他们对道德沦丧、人伦败坏有极端的反应。官方推行网游防沉迷系统,是出于对青少年保护,资方让魔兽世界的终局变得和谐是金钱游戏下的道德置换,而我们看到了,网民不信任防沉迷系统,因为商人的道德品质不被信任,玩家们反感游戏终局的更换,因为该行为含有政治说教的指令。当彭宇被判赔45876元之后,网民一边倒地支持彭宇,罗永浩在他的博客以“再给正直一次机会”为题号召读者为彭宇捐款,网民在虚拟世界里寻回现实世界里失落的道德光荣。“最狠毒后妈”的称号,是网民善良意志下的阴差阳错,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传播,网民在行善扬善的过程种下了恶果,可幸的是,网民最终又挽救了一个生命,还了清白给人间。山西女孩郭小娟“骗捐”事件中,愤怒的网民在索取慈善精神之回报时,也反思了民间慈善的何去何从。面对人间罪恶,网民用各种极端的情绪表达出自己的善良意志。
网民在道德之法面前跌跌撞撞了那么久,在2007年,他们终于开始信仰法律之法。在法的面前,我们的内心和行动日益强大。
但是,当我们在为网络新生活欢呼的时候,别忘了,这些变化只在一小部分人群中发生。据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第20次统计报告,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也就是说,过上慢速贵价网络新生活的中国人,不及我们总人口的1/5,还有4/5以上的人群无法共享互联网信息。此外,网民意愿的表达,多数情况是在匿名的前提下发生的,这些意愿能不能成为政治舞台上的合法“呈堂证供”,还是个问题。而技术既能开发表达的自由,也能限制表达的自由,“五毛”之类的帖神,给人们说话的欲望里落了点砒霜哑药,网络过滤器“净化”了回帖,但是,乐观一点来看,一旦信息之门被开启、诉求之想被启蒙,完全关闭、绝对禁止则成为“不可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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