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荣军康复医院休养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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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部、财  政  部
民优函〔1994〕169号
关于提高荣军康复医院休养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油价格的放开及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原规定的荣军康复医院住院休养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相对偏低。
为体现国家对这部分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住院休养员(含享受住院生活补助费待遇的二等甲级以上伤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具体标准(可按本地区当年社会平均工资20%至30%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原规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予以保留。
今后,此类标准的调整中央不再统一发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1994年7月26日
1994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荣军康复医院休养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1998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1993年辽宁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1999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发〔1999〕5号) 1986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妥善解决“红军失散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1981年民政部、财政部、粮食部《关于参战残废民兵民工待遇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9年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2001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2007年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2005年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1990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抚医院“达标”和“创优”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和维修抗日烈士纪念... 1980年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志愿兵牺牲、病故后享受抚恤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1979年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1983年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补助问题的通知》 1997年民政部转发江苏省《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1989年民政部关于转发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修订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详细内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