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父母责骂引发的“杯具:女孩轻信网友身陷骗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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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其实我呢处是卖给别人的。我的车不再(在)的,我急要钱买车,就答应把处卖给那个人……他说给我1万,但早上我去洗澡的时候他就跑了……”这是昆明某中学高二女生源源(化名)发给表姐李女士的短信,收到这条短信,李女士大吃一惊!源源今年才刚满16岁,在学校和家里都是个乖巧、听话的女孩,怎么会就和“卖处女”这样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追问下,源源终于向表姐透露了自己的“惊人”举动——就在一个多月前,源源因为丢失电动自行车,怕遭到父母责骂,无奈竟与一个男网友交易“卖处”又被骗的事情……
短 信
“姐姐,我被人骗了!”
“昆明,16岁在校女生丢失电动车,恐父母责怪,遂上网求助,一纠缠其多日的男子乘机相诱,许诺以1万元诱其‘卖处’,女孩情急同意。事毕,该男子潜逃,报案后推测其属惯犯,以猎艳为乐事,身份证、手机卡均非实名。现女生父母痛心不已,不惜暴丑以求揪出该男,让他人免蹈覆辙……”近日,一位“博友”的这条“人肉”微博,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一定要全民抓贼!”许多网友甚至已经纷纷开始在“围脖”上响应,为了求证这个因丢电动车而被迫“卖处”的女高中生是否存在,记者几经辗转,终于寻找到了女孩源源的表姐。
听说记者采访,源源的表姐李女士异常气愤地说:“那个男人绝对是个骗子,这么小的女孩他都不放过!”在征得李女士同意之后,前天晚上,记者在她家见到了微博上提到的女孩源源。
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和牛仔裤,看到记者后客气地喊了一声“叔叔”,之后就一直低垂着头,齐齐的刘海下面,眼睛一直盯着地板,不敢直视记者,皮肤很白,给记者的第一眼感觉是单纯、清秀。
采访过程中,源源一直抿着嘴,右手还不断地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眼神有些飘忽不定。“她爸爸经常喝酒,也不管她,平时和我还算亲一些!”李女士说,源源现在上高二,学习成绩一般,母亲来自农村,爸爸又是普通工人,平时都没有时间管她。在李女士的印象中,源源虽然有些任性,但乖巧、听话。然而,上个月的一天,源源和母亲吵了架,声称自己要自杀,父母没办法只能求助李女士。那天,李女士和源源谈了一晚上的心,源源终于讲出了她心存一个月的“大秘密”。源源说:“姐姐,我被人骗了,那个男人说1万元买我的处女,但他跑啦!”这个消息让李女士异常震惊,她猜测源源肯定被骗了,立即带她前去报警……
讲 述
“怕挨骂,1万元我答应交易!”
讲起自己和那个男子认识、聊天、开房的过程,源源的头再次深深地低下。“一开始他纠缠我,我也一直没答应。”源源说,大概从8月份开始,一个名叫“焦mis点”的网友从QQ上加了她之后,多次主动和她聊天,这名男子最先还只是希望和源源做朋友,后来聊过几次天,又在源源的空间里看过她的照片后,竟一次次地提出要包养源源,并明目张胆地提出来:如果源源是处女,他愿意出1万元,并且还以每月5000元钱的价格包养她。源源说,在网络上,她多次拒绝了这名男子的要求。从聊天中,她知道了这名男子姓“陈”,26岁,他还多次吹嘘家境非常富裕。
源源的噩梦从9月18日开始,源源说,当天她和几个同学出去玩,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这辆电动车3000多元钱,爸妈为了方便我上学买的,还向别人借了1000多元呢!”源源说,当时她完全蒙了,吓得不知所措。连续几天,上学没有心思,回家也只能骗父母电动车在学校。“害怕爸妈骂我,没办法我才答应他的!”
据源源介绍,她在网上答应那名男子,付她1万元,就把自己的处女之身给她,并同时在网络上相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9月22日晚上11点左右,按照双方的约定,源源当晚以“和同学在一起”为借口,瞒着父母来到昆都与陈某见面。高个子,鼻梁坚挺、寸头,这是陈某给源源的第一印象。
见面后,陈某带着源源到南窑附近一个宾馆内开房,刚进房间,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源源说,第一次做完之后,凌晨两点左右,陈某再次与她发生性关系。整个过程中,她既紧张,又害怕,只是想着赶紧完事之后离开。
我见到他就讨厌,但没办法已经答应了。”源源说,当晚陈某也显得非常警惕,即便睡着了一会儿,也总把包拎在手里。凌晨5点左右,源源进了浴室,打算洗完澡拿了钱就走。然而,等她出来时,陈某不见了,拨打电话也是关机。她到总台一问,陈某开房的身份证竟然是一名女子的,无奈的源源只能退了房,拿着退房的140元钱押金回了学校。
调 查
聊天“记录”显示交易过程
随后的几天,源源一直拨打陈某的电话,但对方或是关机,或是不接电话。而源源也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事,几天的时间中,她一直生活在焦虑、惶恐中。直到有一天妈妈逼问她,最后她和妈妈吵起架来,甚至她已经想过要跳河自杀,这时,她才发了短信给表姐告知真相。
李女士说,她们报警后,还特别到宾馆查了当晚陈某开房的身份证,发现身份证是一名曲靖女子的。李女士认为,种种迹象表明,陈某一开始就利用源源的天真无知,诱奸了她!为了表明陈某的企图,李女士和源源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她之前和陈某的QQ聊天记录。
记者从这份记录上看到,陈某多次提出要买源源的处女,并包养源源。在遭到源源的拒绝后,陈某还不甘心地问源源:“那你同学愿意干吗?”
从源源提供的谈话记录中记者发现,双方有大概10次左右的交谈,谈话中,话题几乎都是陈某都在询问源源是否愿意被包养?源源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最后一页的日期是9月18日源源丢失电动车当天晚上23点22分,源源问陈某:在吗?过了10秒钟之后,陈某没有回答,源源又打出了一句话:“我跟你好……”
尴 尬
该以什么罪名立案
“我现在好后悔,一切都完了!”当记者问源源,当时是否为自己的这个决定考虑过后果时,她说,当时只是尽快想得到钱,弥补丢失电动车的损失,向家里有个交代。
对源源的父母和表姐来说,这件事情让他们愤怒的同时,对源源是又气又怜。
李女士说,报案后,根据警方查证的记录,身份证是一名曲靖女子所有,他们打对方电话,但一直没人接。源源告诉记者,在聊天中,陈某也曾自称是曲靖人。而且,通过查证,陈某当天与源源联系的电话号码归属地也是曲靖。李女士说,目前让他们和警方都尴尬的是,该案子应该对陈某以涉嫌什么罪名立案?在源源与陈某的交谈记录中,双方已经谈过一些“交易”,而且事情过了这么久,源源拿什么证据来证明整个事实?这些都成了问题。不过,李女士认为,整个过程中,源源作为单纯的高中女生,因为害怕家人责骂,做出了幼稚的举动,而陈某在整个过程中,似乎都是设计好的,有预谋的,这完全是一种诱奸行为,陈某的行为应该引起警方的重视,他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律师说法
两人涉嫌卖淫嫖娼
记者采访了云南弘石律师(集团)事务所何汝惠,他表示,女生满16岁后,和谁发生性关系,她有权利自己来做决定。所以,在此事件中,陈某不构成强奸或是诱奸。但他认为,这涉嫌卖淫嫖娼,女方是卖淫行为,男方是嫖娼行为。男方开房发生性关系,女方也从退房费中拿到部分钱,用性的方式得到钱,以及用钱的方式得到性,应采取治安处罚。
何汝惠认为,因为女方未成年,陈某的行为还是比较恶劣的,应处行政拘留或罚款;女方也违法,但因其未成年,只能教育,不能处罚。但这个案例中,令人尴尬的是,因为女孩已经完全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身体,所以其家长没有权利追究男方的经济或是其他责任。从社会道德来说,双方行为都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记者手记
如何保证他们的安全
记者采访到的民警和律师,面对源源付出的代价,除了惋惜,更多的是无奈。许多和源源一样的孩子,她们为自己的幼稚、冲动、甚至好奇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在采访源源时,记者能明显感觉到,当她面对社会以及网络上的众多诱惑、甚至是威胁时,她的防备力几乎为“零”。但让记者疑惑的是,对这些诱惑和威胁,源源又表现出一种果敢的“自我主张”和“选择”。或许正因这种“果敢”,让她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